陈平原:全集不全之宿命
编辑出版图书,体例很要紧。古人编“总集”,可据朝代、文类、派别、地域等细分;今人出“别集”,则有单刊、选本、文集、全集之别。全集之所以不好编纂,难就难在那个无法名副其实的“全”字上。
谁都知道,“全集”不可能全,于是各种“集外集”“补编”“拾遗”等层出不穷;而每回增订或重编《鲁迅全集》,最着意的便是增加了几篇佚文。而且这是个无底洞,只要不断发掘,必定能有所“发现”。问题在于,“全集”为何“不全”,到底是不可能、不必要,还是不应该?那么多具体的、断裂的、破碎的、偶然存世的文本,能否拼接成一个完整的作者?我们的任务是继续拆解,还是假装承认,既然全集在此,这就是作者的全貌了?
福柯的质疑
记得福柯在1969年的专题演讲《作者是什么?》中,有这么一段话:
假定我们是在谈一个作者,那么他写的和说的一切,他所留下的一切,是不是都包括在他的作品当中?这既是个理论问题又是个实际问题。例如,如果我们想出版尼采的作品全集,我们在什么地方划定界限?毫无疑问,一切东西都应该出版,但我们能对“一切东西”的含义看法一致吗?当然,我们会包括所有他本人出版的东西,以及他的作品的手稿、他的警句安排和他页边的注释与修改。但是,如果在一本充满警句的日记里,我们发现某种参照符号,某种关于约会的提示,某个地址或一张洗衣账单,那么这其中什么应该包括进他的作品?
对于“天真地承担出版一个作者全集”,福柯明显不认可。我这里采用的是王逢振的译文,见20世纪90年代刊行的《最新西方文论选》。对于编全集的人来说,“日记”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更何况还加了个修饰语——“充满警句”,为什么福柯会质疑呢?近日读网上流传的李康、张旭译福柯《什么是作者》(2008年发布),发现关键字句翻译有别:“如果在一本满是格言的笔记本里,我们找到一段引文、一纸约会备忘录、一处地址,或者是一笔洗衣店的帐(账)单,这是不是也该算成他的作品?”到底是“日记”还是“笔记本”,这可关系重大。请教法文教授,得到的答复是:福柯原文用了“carnet”这个词。这个词是“记事本”“小本子”的意思,翻译成“笔记本”应该更准确。我这就放心了——对编全集的人来说,日记不能遗弃,记事本则未必。同样编全集,对鲁迅可以巨细无遗,别的大家、名家,其实没必要锱铢必较。
钱锺书的答复
始终旗帜鲜明地反对编全集的,当以钱锺书的说法最有趣。香港作家潘耀明(笔名彦火)早年访问钱锺书,提及整理出版文集,钱先生的答复很精彩:
一个作家不是一只狗,一只狗拉了屎、撒了尿后,走回头路时常常要找自己留下痕迹的地点闻一闻、嗅一嗅。至少我不想那样做。有些作家对自己过去写的文章,甚至一个字、一段话,都很重视和珍惜,当然,那因为他们所写的稿字字珠玑,值得珍惜。我还有一些自知之明。
这俏皮话说得太漂亮了,难怪很多人喜欢引述。钱先生对于自己过去的写作不满意,坦言“在写作上,我也许是一个‘忘本’的浪子,懒去留恋和收藏早期发表的东西”;夫人杨绛也专门做了解释,称钱锺书“不愿出全集,认为自己的作品不值得全部收集”。
悔其少作,那只是个人趣味;反对出版全集,则兼及整个文坛或学界。在写给原江苏文艺出版社编辑张昌华以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社长郑文林的两封信中,钱锺书所谈,其实已超越具体的批评标准与编辑策略:如此立说,洞察人情世态,包含技术能力与审美判断,兼及个人意愿与社会接受度,还有一句潜台词没说出来,那就是一个时代的意识形态限制。
何以入“集”
让人预想不到的是,极力反对编全集的钱锺书,日后竟有中外文手稿集面世。商务印书馆2003年至2015年间陆续刊行的《钱锺书手稿集》,包括《容安馆札记》3册、《中文笔记》20册、《外文笔记》48册。如此海量的手稿,包含大量读书笔记,对于了解钱锺书的视野、趣味及学养非常有用,日后有没有可能被择要收入全集呢?
既然全集注定不全,那就干脆改称“集”——如《钱锺书集》《陈寅恪集》《废名集》《金克木集》等。“集”与“全集”的主要差别在于,前者拒绝“求全责备”,不刻意收集竹头木屑,且可借此回避某些难堪或无聊的话题。三联书店版《陈寅恪集》共13种14册,其中包括3册“读书札记”;而目前作为著作刊行的《钱锺书集》仅10种,包括《谈艺录》《管锥编》《宋诗选注》《七缀集》《围城》《人·兽·鬼》《写在人生边上》《人生边上的边上》《石语》《槐聚诗存》等,若比照《陈寅恪集》的体例,将来部分手稿升格入集,不是没有可能的。
这么说,有点骑墙的味道,因为站在学界的立场,应该入集的,很可能不是“部分”而是“全部”手稿。可若这么苛求,合适吗?厦门大学教授谢泳认为:
全集的编纂目的,一是保存作家的创作成果,一是方便研究者使用这些成果,所以完备是基本前提,全集要努力做到尽可能全,除非特殊情况,不能因意识形态的原因,把已知的文献放在全集的外面。
所谓“已知的文献”,除了创作及学术成果,还包括“作家的未刊手稿、往来书信、日记等”。可这么一来,包罗万象,如何处置,非三言两语所能打发。
全集何以不全
浙江大学教授吴秀明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料问题研究》,谈及全集不全的原因,除了佚文难以穷尽、作者仍在写作、前后版本差别等技术性因素,最关键的是以下三点:“为尊者讳或因爱惜羽毛,有意不收某些篇章”,“因避时忌而不敢收录”,“认为没有价值而不愿收录”。这些说法都很有道理,但具体处理起来,你会发现,问题比这还要复杂。比如,同一著作(文章)不同版本若出现较大差异,是兼收还是择要?草稿及修改状态如何呈现?收入全集的应该是初版本、修订本还是定本?最后一点其实没有一定之规,比如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应该收1935年第10版;郭沫若《女神》无论收1921年初版还是1928年修订版,都必须加以说明,因其中的《匪徒颂》变化巨大;老舍1954年后出版的删节本不能要;曹禺1949年以后多次的修改本也都不行……这些都是中国现代文学界经由多年摸索得出的结论。至于同题著作或文章,能否以汇校本或并置的方式入集,我曾举章太炎、毛泽东以及钱锺书的著作为例,说明学术价值、政治权威以及本人意愿等,都制约着你我的思考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