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乙:在小城,并不存在纯粹的爱情
在硼替佐米、地塞米松的作用下,阿乙睡了一夜好觉。他至今搞不清楚,究竟是硼替佐米,还是地塞米松,导致他的皮肤像惨白的墙壁。他觉着,自己像一个点亮的人皮灯笼,也像一具被药物浸泡的新鲜标本。这种状态通常会保持一天。
阿乙睡醒了,迎来一个愉快的早晨。洗漱、烧水、热好咖啡,收拾完垃圾后,他感到轻微的疲惫。这时,他借助吸氧机,吸上一会氧,随着血氧饱和度上升,他感到愉快了一些。然后,他坐在位于朝阳区的家里写作,45岁的阿乙在台灯下写着长篇小说《未婚妻》。
01
进城
1990年春天,阿乙一家进城,那时瑞昌撤县建市,这一年他14岁。父亲在市区南郊一处名为四季春的地方,租下一间门面,开百货批发部。店门由16块樟木板组成,每天关门,父亲要抓着木板,对准上下两道凹槽,将木板依次推进去。父亲曾在附近租下一间作坊,阿乙和弟弟帮着熬糖稀。大锅里,糖水煮沸,表层涌出密集的小泡,迸溅的糖浆会在胳膊上烙下一个燎泡。
进城后,父亲向公司借了一间两室一厅的小房,面积不到60平方米。阿乙住在这里,准确地说,是和弟弟睡在客厅,客厅有一张可折叠的沙发床。剩余的地方,被祖母、二姐,以及大姐一家三口挤满,父亲和母亲住在批发部。客厅里,时常堆着货物,他和弟弟就睡在货上。有一回,来的货实在太多,把客厅堆满了,他们平躺在上面,吸气时,肚皮快贴到天花板。
每天早上出门,走到学校,阿乙要爬一段坡地。家挨着市政府,海拔却比市政府低三四米,爬完陡坡,他长舒了一口气,感到“从地下的低级世界来到人间”。有一年发水,低洼的平房泡在水里,阿乙赤脚抢救家具,积水逐渐变黄,水面漂浮着草叶和粪便,他得了灰趾甲。
1991年秋天,父亲花了2.28万元在市区北郊农贸街买了一栋楼。搬进新居时,三层还是毛坯,一楼和二楼没通自来水,只能请人在屋内挖井。住进商品房后,家人开始走邻居,发现邻居无一例外都是农村人。这条马路上住的都是农民,当地人叫它“农民街”,多年后改称“桂林路”。第二个住所很快消亡——位置远离市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始终没通公交,父母做生意不便。
1994年,父亲在罗湖桥头花费11万购置了一幢4层楼房,每层面积近90平方米,以住下一大家人。站在新居阳台上,能看到一条河床长满杂草的河流,那是城郊界限。
阿乙剖白:“我们没有变成城里人,而是变成了城乡接合部的人,或者说,没有变成人类,而是变成半人鱼、半人猴、半人马。”
他自视为一只多毛的猿猴,一个被烙上畜生印记的奴隶,混迹在一群城市孩子中,终日谨慎地遮盖住非人的标识。
无论遮掩得再小心,“游行”如期举行。上初中时,每学期班主任让农村户口的学生站起来,问对方是否准备好借读费,教室里站起两名学生,其中一人是阿乙。到了高中,整整三年,阿乙失去了伙伴,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起来,像一座哥特式城堡一样耸立。
这是他最窘迫的时刻,脸烧得滚烫,活像一块猪肝。阿乙低着头,感觉全班像猫头鹰一样,扭过头看他。他想到爱伦坡笔下的年轻杀人犯,神经十二万分地过敏,羞耻的阴影像铁栅栏笼罩着他。
02
城堡
真正消除阿乙耻感的是大学录取通知书,他解释:“我捏着通知书,清楚地感受那一层自我出生起就注射进我皮肤的农业户口的色素,从上到下,到头顶到脚趾,一格一格地褪落。它每褪落一格,城镇户口的色素就自动补注进去。”阿乙想起了大哥,大哥一向少言,但考上大学的那几天健谈了起来——他完成了身份转变,成为兄弟姊妹五人中第一个城里人。
拿到录取通知书后,阿乙兴冲冲到批发部找父亲。父亲得知后,抓起电话,给堂弟打过去,请他帮忙订餐厅。两人聊得很开心,父亲满脸笑意,不时点头。挂了电话,在阿乙将要离开时,父亲对着空气恶狠狠地说:“考成这样,嗬,还好意思。”讥讽是父亲教育子女的策略,目的是禁止孩子骄纵,阿乙自小深知这一点。即便如此,他仍被父亲的话灼伤了。
“两眼无神,整张脸往下拉,是一副让人望而生畏的脸孔。”阿乙讲道,有一回父亲走着,身后有人唤父亲的名字。父亲猛地回头,和那人手上抱着的孩子一对视,孩子哇地大哭。面对这样一张脸,阿乙倒不至于哭出来,不过常是一副“呆若木鸡”的表情。这或许是童年时代,父亲几记响亮耳光留下的遗产。
阿乙二姐的处境更糟糕,她过早地被父亲打击,像一只被抽走脊骨的小兽,性格和脚步从此变得绵软。正如宣称自己无罪的囚犯,二姐为了证明自己,开始关注膳食营养和维生素,严格控制炒菜时的油盐含量,以更多地为家庭做出贡献。二姐长大后,父亲再没说过她一句。阿乙认为,这是父亲注意到,自己曾经的言语已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
父亲握着家庭的权柄,不容置喙。阿乙回忆:“对父亲这位独裁者,我们从不去提什么意见,就是暗自讨论一下也不敢。”这幢桥边的4层小楼像一座城堡,父亲站在权力中心,一套明晰的权力法则,在城堡的每一寸土地上平滑运行。生活中的细节,像探照灯一样醒目,提醒着阿乙法则的存在。比如,每天午饭时,父亲接过的那双二姐递过来的筷子。比如,阿乙曾无数次劝母亲,丢掉空屋里积灰的杂物。她不会照办,因为那违反丈夫立下的勤俭法则。
阿乙的母亲生下五个孩子,将五个孩子拉扯大,并在孩子长大后投身批发生意,一到饭点奔袭回家,接管供应全家人的厨房。即便如此,她仍诚惶诚恐,对洗衣机抱有天然的敌意——一旦承认洗衣机具备洗净衣物的能力,意味着她的价值被相应削减。这样的认识,普遍地存在于当地上了年纪的妇女头脑中。她们一致认为,洗衣机不中用,必须先用人手洗一道,洗衣机只能过一遍水。每当阿乙把脏衣服塞进滚筒,母亲嘟囔着把衣服拽出来。
后来,家里雇了保姆,没一任干得长久。道理相同,母亲不允许另一个劳动力,来挤压自己的生存空间。劳苦功高的母亲,在时间的长河里,逐渐战胜了她那持续衰老的婆婆。获得压倒性胜利后,母亲战斗的本性并未衰竭,还保持着强劲的活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母亲滑入了阿乙二姐的境地,必须通过劳动来获得家庭权力。这是城堡的运行法则。
03
工作
从江西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后,阿乙考上编制,在当地公安局指挥室任宣传干事。在亲人眼中,这是一份体面的工作。有传言,阿乙将成为某市新任领导的秘书候选人。然而,一个有着远大前程的年轻人,在踏入办公室时,感受到刻骨铭心的痛苦。
阿乙和同事两人共用一间小办公室,他称同事为“另一个写材料的奴隶”。他们终日胆战心惊,担心门外响起领导的脚步声。这意味着,他们要多写一份材料。两人要写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方案、通知、计划、领导讲话、请示、简报、通讯、主持词、会议纪要、先进事迹报告、媒体新闻。有时,阿乙手头有几份材料要写,领导会按照轻重缓急排序——用指腹在纸面上轻点几下,口中念出“一、二、三、四”的序号,像给机器设定程序。
“正是意识使我们人类超越了牛、马、骡子这些牲畜,又正是它使我们感受到痛苦。”阿乙的上班时间不够用,假使他要在一周内写完一份局长讲话,每天只能完成正文的五分之一,简报和通讯必须带回家写。每份材料的完稿时间如铁一般坚硬,长期的伏案书写让他的免疫力下降。到了写资料的“旺季”,阿乙情绪紧张,身上犯起荨麻疹,手腕、后背各处隆起巴掌大的肿块。
阿乙时常梦见回县城写材料。醒后,惊魂甫定,他才意识到已逃离那样的生活,随即产生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未婚妻》全书共25.3万字,整本书没有一个阿拉伯数字,年份中的零使用汉字“〇”,而不是椭圆形的数字“0”。公文右下角盖章处,日期中可见浑圆的“〇”。这是那段写公文生涯,留给阿乙的遗产。
另一件让阿乙心生倦意的事发生在2001年。一栋路边落成仅半年的民居坍塌,站在楼顶的老人飞到马路上,当场毙命,没人逃出来,家人埋在废墟下。救援队赶赴现场,挖出的只有三具大小不一的尸体,肢体破碎不堪,皮肤被砖块砸得铁青。小男孩被抬出时,阿乙扛着一台摄像机拍摄,他要完成宣传任务。这时,一位体型偏胖的领导走过来,一挥手拨开了阿乙,挤进事故的核心,领导身后跟着一把撑开的遮阳伞。
阿乙感到自己被羞辱了,那一天的感受存活了20多年。后来,他分析,“我几乎记得过往人生中一切让我不快的细节。这是一种由高度自尊心演化来的精神上的执拗性。”另一种可供参考的解释是,死亡带来的震动,通过一种名为“羞耻”的情绪平缓。阿乙没在工作中得到应有的尊重。换句话说,不是他主宰工作,而是工作主宰了他,他成了工作的仆从。
04
出走
阿乙选择出走。他逃到郑州、上海、北京,从小县城一路逃到大城市。他当起了编辑,一度通过跳槽证明自身价值。
2008年,阿乙在一家体育半月刊上班,时逢北京举办奥运会,同事忙得脚不沾地。阿乙是“农忙时节”唯一一块空地,每期工作是把记者写好的一篇一两千字的稿子稍微改改,取一个标题,找美编配一张图。为了融入气氛,他不得不坐在电脑前,对着键盘上敲敲打打。就这样,他在博客上写起了小说。
有一天中午,阿乙偶然和牛博网创始人相邻吃饭。饭桌上,阿乙实在不知道说些什么,思来想去,把自己的博客推荐给对方。一段时间后,出于社交礼节的毛遂自荐得到回复,这位年长阿乙几岁的朋友发给阿乙一条短信:“你是一名天生的小说家。”随后,他将阿乙的作品推荐到上海三联书店,阿乙出版了第一部小说集《灰故事》。
后来,一名前同事向阿乙索要《灰故事》,看过后,前同事把书转交给文学编辑王二若雅。在王二若雅的鼓励下,阿乙写了第二部小说集《鸟,看见我了》。这给他带来了一些名声。与此同时,阿乙被“今天论坛”版主推荐,在《今天》杂志发表“小辑”。又在文学编辑曹雪萍的推荐下,阿乙小说《意外杀人事件》得到《人民文学》杂志时任主编李敬泽的认可,在《人民文学》发表。
“像做梦一样,从一名可疑的舞文弄墨者变成一名青年作家。”阿乙确信:“我人生若能有一点成就,多半是靠运气。”2010年,阿乙成为一名“被发了牌照的作家”,再没人称他为文学青年。这一切源于一连串接踵而至的偶然事件,他偶遇的牛博网创始人是罗永浩。一边当编辑,一边写小说,阿乙过了5年这样的生活。2013年,他离开了从事11年的编辑岗位。
即便花了很长时间,阿乙也没能适应“作家”身份。直到今天,如果有人问他,做什么工作,他回答“失业者”,或“无业游民”。他认为,回答恰切,他的确时常为如何用掉自己发愁。短篇小说集《骗子来到南方》中,阿乙记录自己“失业”后的状态:“初期,常会在一阵焦躁中醒来,觉得会迟到,醒来明白并没有工作后,会微微感到失落。”
写作为他带来一些荣誉,例如《人民文学》中篇奖、《小说选刊》双年奖、蒲松龄短篇小说奖等十余项奖项,他的小说被翻译成十几种语言在海外出版。阿乙找到了“写作”的另一种解释,对自己而言,写作“也是一个人没什么用的标志,写作意味着一个人退出世俗社会的竞争”。他很难承认自己有价值。在家乡,个体的价值在家庭中确立,他过早地离开了这套评价体系。
05
反弹
匮乏感被满足后,人往往想要更多。譬如,《活着》中福贵的孙子吃了过量的豆子胀死。有所不同的是,阿乙面对的是一个能挥霍自己的机会。度过白天后,他仍觉活得太少,于是对睡眠痛下杀手,用槟榔、烟、咖啡,填满口腔、肺和胃。一夜过后,阿乙用一个满溢出烟头的烟灰缸,换取了几页写满字的稿纸。
家人察觉到了他的失控。父亲打来电话,问:“每天坚持喝牛奶没?有没有去医院拍个片子?片子怎么说?”父亲当过赤脚医生,常年在医药公司工作。空间距离稀释了"城堡主"的权力。
隔着电话线,阿乙愈发熟练地应对,他说自己每天都在锻炼,最近雾霾有点重,喉咙里都是脏东西,街上每个人都在咳,他也在咳。有时,父亲会说:“如果雾霾太重,就不要出门锻炼,这时候去锻炼往往适得其反。”于是,阿乙如获大赦,为锻炼的疏懒找到了妥帖的理由。
2013年,37岁的阿乙在剧烈的咳嗽中,吐出一块樱桃大小的血团。“我揉捏着黏黏糊糊的这一小块固体,感到生命的路程一下子被缩短。”阿乙动辄住院,医生一时也闹不清楚他得了什么病。按理来说,他的肺坏得这样厉害,应当活不下来。住在协和医院时,阿乙站在窗边,看到灵车来往运送尸体。有一回,他走进太平间,到晚上,遗像上的人推嚷着问阿乙,为什么要来这里。阿乙痛苦地从梦中醒来。
病重时,阿乙在生死间浮动,在睡梦中,触碰到了死亡的具体形状。他梦见自己到地狱报到,人人手上拿着一张号条,在漫无边际的大厅里排队。他们进行死亡登记,经过体检、谈话、预约工种,在临时宿舍住上一两个月,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宿舍之间,有小卖部和彩票投注站。死去的人,都在地狱集合,人与人挤在一起,每个人都格外渺小。
阿乙
醒来后,阿乙怅然若失。他有一半的肺坏掉了,不是两叶肺中坏了一叶,而是两叶肺各坏了一半。有一次,妻子给他买了3条裤子,他下意识问,为什么不是2条?他觉得自己活不了多久,买多了浪费。阿乙曾在长篇中写过一台型号还算先进的手机,然而等长篇写完,手机就被淘汰了。商品在社会生活中以惊人的速度消亡,人和物一样。
躺在病床上,阿乙无事可做,视线里只有病友。他曾把一位五十来岁的病友写进《通宵俱乐部》,“他两只脚的第二至第四趾均被截除,剩下的大脚趾和小脚趾黑黑的,像蟹之鳌足,极为宽疏地长着。”病友要么发呆,要么和幸存的趾头玩耍,要么遵循医嘱——躺在床上,仰面做蹬自行车的动作。濒死者大概率不会惊恐,而是平静地等待死亡。
06
迷宫
经历中风、偏瘫后,阿乙的父亲71岁离世。全家守在遗体旁,死去的父亲吐出一股黑血,血量很大,他的面颊鼓了起来,牙齿被撞开。一年后,死去的父亲入梦,问阿乙最近过得怎么样。阿乙答:“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梦中的父亲比生前更松弛一些,他看着景色说,还是老样子,又讲起自己在秋天死去时,草木和风的样子。
阿乙讲到了阅读。他在读《追忆似水年华》时,意识到“自己和马塞尔·普鲁斯特是彻底的两码事”。马塞尔·普鲁斯特写《追忆似水年华》,会细致地描写旱金莲三色堇、鸢尾花、天竺葵、睡莲近30种花。倘若换阿乙来写,他只会写一个字——花。他对植物的了解程度,如沙漠般贫瘠。另一个具体例子是,曹雪芹写刘姥姥进大观园,一道茄鲞要用十只鸡来煨。每当读到这些作品,阿乙感到披在身上的袍子在滑落。
“我只能说作为一个人,我也有权回忆,我的生命也在一步步、不可逆地消失,用不了多少年我就死了。”阿乙找到了写作理由。另一个现实原因是,他羸弱的身体,尚可通过伏案书写换取一些稿费。阿乙定下的写作计划是一天800字,有时一天能写到2500字。疾病的余震仍存,只要上楼、快步走,就会急剧喘气,和人聊得稍微久些,就会疲惫。
最近,他重读了小说《小径分岔的花园》。在这部迷宫式的小说中,博尔赫斯保存了故事的所有结局。阿乙举例子,在一个刺杀故事里,通常只有一个结局,主角死,或刺客亡。但在迷宫式小说里,所有结果同时存在,包括主角死、刺客亡、两方毙命、两方存活……他意识到,自己写的所有小说,都是在描述一个不存在的“我”。把他所有的小说放在一起,就是在穷举“我”的所有可能。
阿乙作品
“二〇〇一年,春节假期过完,办公室主任就如布里丹之驴面对两捆草无法选择那样,在两名年轻的秘书之间望来望去,最后他对我说:‘算了,你去吧。’”这是《未婚妻》的开头,也是假设的开始,“我”被安排随局副政委前往今一乡检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午饭后,喝了粮食酿的谷酒的“我”在一口水井旁汲水喝,偶遇一名女子。父亲请施银做说客,去女方家提亲。正式见过一面后,“我”有了一位未婚妻。
罗湖桥头的四层新居,成为《未婚妻》的发生地。在这里,阿乙的外甥停留在7岁,坐在沙发上,端着一碗饭,扒上几口,不嚼,也不咽,把碗垫在下巴上,把一集动画片看完。作为童养媳嫁进家中的母亲,用拖把蹭花盆旁的水渍,还嫌不干净,用湿抹布一遍遍地擦。祖母在家门口捞住一个人,当着那人的面按压手腕,对着皮肤上那个缓慢回弹的坑说,自己老得不行了。
在这里,父亲还强壮地活着,按照社会规则精密计算,结实地把着船舵,在达成目的后发出“咯咯咯”的爽朗笑声。
在这里,那个因“出逃者”阿乙而死去的“留守者”阿乙,重启人生。那些消逝的、死去的、改变的,小镇家庭和小镇生活,在这里重新复活。
对话
阿乙& 江玉婷
因为身体原因,阿乙选择笔答采访提纲,每天答上一两个问题。以下为他的回复,上文编自《未婚妻》。
Q
《未婚妻》和《通宵俱乐部》的“血缘关系”更近一些。因为写作时间挨着吗?《骗子来到南方》和《未婚妻》都是小说,但不像一类小说,前者更像讲故事——需要强势的情节、转折,后者更偏向回忆、叙述,通过叙述的方式,讲一件事,叙述本身更重要。
我在读《未婚妻》时,时常会觉得,这像一个作者的回忆录、自传。小楼里,生活日常那样有趣。您精准地写出了家庭权力结构——这样的权力结构,普遍地,或部分地,存在于中国家庭中。
我看到“父亲”时,不可遏制地想起卡夫卡的父亲,为家庭付出所有,让子女望而生畏,是家庭中“绝对的国王”。父亲是否和您敏感的性格有关?
阿乙:我分几块来回答:一是路线选择的问题。你很准确地道出了《骗子来到南方》和《未婚妻》的不同。这种不同与写作路线的转向密切相关。2019年我进入某种写作困境。也就是说我往外写——“写一个社会”或者说“编织一个故事”——的路越走越死。我感觉除了机械重复没有别的创新。我为此停滞了一段时间。中间想以收集鬼故事作为出路。
直到这时我读完《追忆似水年华》。普鲁斯特主要是在方法论上给我希望和示范。我作为记忆的侦探,把过去的生活当作现场,去发现过去的秘密。这些秘密不仅仅停留在过去,也深刻影响到现在。我写的不仅仅是往日,写的也是“何以为我”“我何以到了今日”。用编辑老师付如初的话说,就是用现实激活记忆,用阅读激活记忆,用记忆激活记忆。
“家庭权力结构”——对,这是我着力去表现的。我们家的结构比较完整,有祖父母、父母、五个子女。以父亲、大姐为第一梯队,一家人的关系像太阳系一样,各安其命,互相排斥,又互相接应。
我写的是生活里的一件事,就是我的一见钟情。这场发生在青年时代的爱情,并不像少年维特或者其他爱情故事那样,奔向情感,而是走向家庭权力结构。未婚妻尚未娶入,家人就已经给她腾开一个不好不坏的位置。大概是一个过得去的位置。既不能让她充头,又不能不尊重她。这样的爱情是通过“家庭—社会”的关系促成的。也就是说,是按照县城游戏规则,交付于相亲。而我的爱,只是这关系与规则所捎上的多余部分。
父亲决定了一切。我对卡夫卡情有所钟,也是因为他对父亲这一权威的不怿。我敏感的性格肯定有父亲常年威压的后果。他一生从不从言语上对我表达肯定。他认为任何的表扬都会在我身上滋生骄傲的细菌。他和贾政一样冷酷。我是偶尔通过母亲知道他对我有喜爱和自豪的。但是他总是对我拉下脸。
后来我想,这可能也和他习惯了这一角色设定有关。就像一个悲剧演员,你让他去演喜剧,会让他别扭到骨子里。另外我敏感的性格,来自初恋的失败——因为得不到,陷入无止境的冥想。比如,想事情为何不如意的种种可能。这使得我看待问题时,看到的更多些,也更容易多疑。敏感、多疑、谨慎,这些生活中的败笔,没想到在写作里还帮助了我呢。
Q
施银——这匹马的存在,让纤毫毕现的生活画卷,登上舞台,成为一幕戏剧。它是马,又是人,会说话,是权力场的中心人物,所有人都认为,施银是人。怎样理解这个角色?是异化吗?
阿乙:这是一匹被当作人的马,而且是被当作上等人。原型是一位长着马脸的熟人。他的脸太像马,太长,我索性把他写成马。他的姿态也像马。在我们乡下,虽然到了21世纪,但有的人身上还有那种牲口的影子。我这么说不是不尊重他们。而是一种深刻的同情。我回望过去的自己,也有牲口的影子。那就是,在这片土地上,人的角色是做牛做马。
施银是马,服务于主子,因为主子的富贵而富贵,成为一个可以替人做月老、坐宴席上位响当当的人物。这场爱情故事里,它是关键。没有它,两截桥面永远不可能合龙。
在生活中,有大量这类充当中介的人物。他是中介,也叫“关系”,我们处在一个关系社会。大约明年,《未婚妻》的姊妹篇《未婚夫》可以写完,施银将作为一匹马被宰杀,并且被分吃了。有人还提议办一个马肉节,未遂。在他失势时,他就不是人,而是食物了。
Q
《未婚妻》像一本心理小说。在情节之中,写了大量心理,甚至是心理包裹了情节。心理在不停流动,这种流动带来变化,影响情节走向。为什么心理描写这么重要?
阿乙:前边已经提到,我早年有两个偶像,是真实给自己压力的偶像。一个是父亲,另一个是最开始喜欢上的女孩。他们在我这儿建立了权威。我对他们的想法处于揣摩状态。我总是胡思乱想。失恋时,正好是一个人一生精力最旺盛的时候,我整天躺在床上,把她对我做的每一个动作的含义,其各种可能性都想出来。好像摆了一桌盛宴。当然,这种说法,是创伤理论,把自己的现在归咎于某个特定的原因。
用复杂的思维去看待事物,会看得更多。比如一位选手参加歌唱比赛,她唱了一首主题是母亲的歌曲,唱得不很好,但很努力。细想,这事对评委是难办的,评委也有母亲,那他们就不好给这首唱得不很好的歌打低分。所以,这位选手是不是有用母亲来“绑架”评委的动机?生活中,我们应该充分相信人,但在写作里,我喜欢多想想,多看看。
而且人心那么复杂,易变。有些自杀的人,只是到了自杀那一刻才想到自杀。
Q
《未婚妻》里,您写了很多对生活的观察和总结。比如,“现在我45岁了,有足够经验知道,人们和你共苦的决心,其实大过同甘”“大家一起玩,可以极大地稀释这种负罪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凭空得来,也没有东西凭空失去”“我感觉她们缺乏延续快乐的手段和办法”。
小镇不仅物质贫瘠,更糟糕的是,人们普遍存在精神贫瘠。书中哪些观点您格外喜欢?它们是如何出现的?
阿乙:你上边提到的这几个观点,我就很喜欢。人们和你共苦的决心,大过同甘。比如坐公交,都站着还好,如果你坐着,想站着的人为你高兴是很难的。因此我也在小说里写,那些真诚、真心去祝福一个成功的人,富有骑士精神。但是有这样精神的人并不多。我甚至觉得,一个人,能做到礼节性祝福比自己成功的人,就已经足够伟大了。在生活实践中,我能看到这样伟岸的朋友。
我自己做得并不好。我只是做到努力不去嫉妒人家。嫉妒——这是我未来想要探究的——是社会里一股重要力量。我们不应低估它。正是来自他人的嫉妒,使得很多红火的、富有理想主义的人,被毁灭。我就是看自己,也很难管住自己的嫉妒。这是根本的人性。我总是在嫉妒这种情感袭来时,跟自己说,想想你的父亲,想想他说的话。我父亲很不错的地方,在于他说:“别人发财了,自己才可能发财。”他做生意从不去恨比自己做得好的人。因此,他在老家做批发生意的群体里名声不错。人们愿意和他打交道。
另外,你提到小镇存在物质和精神上的贫瘠,这其实也是写这本小说的理由。不光小镇,就是巴黎,就是海滨,它也是贫瘠的。正是因为现实太过贫瘠,普鲁斯特用文字重建了一个世界。他说过,唯一真实的世界是文学世界。我们所处在的这个世界倒是一个次等的世界。我在小说的注释里引用了不少普鲁斯特、乔伊斯著作的内容,这实际也是在使贫瘠的小镇生活能获得某种历史和地理上的延伸。还有就是,把它和整个世界、整个人类试图搭上联系。
有朋友可能觉得注释部分读得很累,我的动机是,它能够使整部小说的时空得到延展。比喻也是一种延展的方式。我在小说里大段讨论了比喻的作用,《未婚夫》里会讨论得更多。如果没有比喻,地面上的事物是一盘散沙。正是比喻,使得两件事物产生了联系,甚至是紧密的联系。
Q
书名叫《未婚妻》,但欧阳春似乎并不是主角。或者说,小说写的是,“由未婚妻欧阳春引起的风波”,“为了让欧阳春成为我的未婚妻,我们一家所做出的努力”。就好比一碗牛肉面,欧阳春是漂浮在碗里的几块牛肉。为什么这样设计?
阿乙:你很敏锐。“未婚妻”是一个名义,实际笼括的是小城的家庭、社会结构和规则。《未婚妻》主要写的是相亲。相亲这件社会涵义更大——甚至具有某种商品交换意义——的事,像洪水漫过稻田那样,无情地漫过了爱情。在小城,并不存在纯粹的爱情。所有爱情如果追求一个结果,最后都要得到社会的整合和调教。这也是小城市和大城市的区别。甚至在大城市也难以逃脱这种整合。所以《未婚妻》写的更多的是社会。
《未婚夫》主要讲述两人经相亲确立关系后的故事。在这里,情感会更多地渗透出来,包括嫉妒、占有欲、争吵,以及突然出现的互联网对现实生活的干涉。它给这场没有结局的婚恋提供了一个出路。新一代人踏上了去城市的道路,遗弃了自己的婚姻。整体上说,这是“两部曲”。之所以取名“未婚妻”“未婚夫”,是想提供一种没有结果的状态,一种中间状态。
书中不仅仅是未婚妻,还有“准岳母”这样的描述。因为你没办法认为她是你的岳母,也没办法认为她不是你什么人,所以用准岳母这样的临时性叫法。后来仿佛是得到对方的帮助,未婚妻对我说:“你就叫我妈妈为姆妈(保姆和亲妈之间)。”这仿佛是一个将就。
这篇小说写的行动也是如此:它进行了,但,没有结果。有过历程,但没有完成。很像是放烟花,放出去了,却没有炸响。
Q
小镇的工作经历给您带来了难以磨灭的痛苦,这也是您在面对小镇扭头就走的原因。
阿乙:嗯。我一直感谢上天给了我这么充分的经历和经验。我出生在乡村,成长在县乡,读书在省会,工作在乡下、县城,又去了郑州、上海、北京等地。我既做过公务员又打过工,还像现在这样做自由职业,并且有一段警察经历,可以密集地了解社会。这些都给我写作提供了保障。这种经历不是走马观花,在经历时,我都认为它是终生的事业,要么主动投入,要么被动接受,都很深入地扎根进去。只是后来出现新的机遇,才有了调整和迁移。
我现在写得最多的还是县城,因为在那里,你闭着眼睛都知道哪里在哪里,谁在干什么。正是这种熟悉,积累了厌烦。我放弃的铁饭碗并不大,所以并不十分可惜。倘若是一个大城市的铁饭碗,我试问自己,还有没有放弃的勇气?这就难说了。我自己有一定的功利性,并非那种纯粹的理想主义者。在我身上,有一些恰好或者说运气的东西。是运气,是机运,是一些意外的东西,在带领我走到今天。
Q
在时态上,《未婚妻》像用“昨天、今天、明天”捻成的一股线,再用这桶“混纺线”织成的一块布。现在的“我”如此频繁地、大规模地穿插进过去讲述、评论。
阿乙:在这里存在两个“我”,一个是天空中的现在的我,一个是大地上的过去的我。今天的我作为真相洞察者,看着当年的我闷头闷脑地走过去。在写作时,我始终没有让过去的我脱离今天的我关注的目光。可以说,过去的我决定了今天的我,后者又决定了过去的我。
Q
《未婚妻》密集地引用了《追忆似水年华》《尤利西斯》。还能再谈谈这两部书吗?
阿乙:有几个原因。一是前边提到的,想用《追忆似水年华》等经典,来扩充小镇的时间和空间。使之变得不再逼仄。二是,世上没有新鲜事,人类古往今来发生的事总是在重复,像回声一样。我在阅读那些经典、史诗作品时总能感受到,过去已经发生过的事情或者说教训,并不会因为它发生了就会中止,相反会越来越加强。
《追忆似水年华》里弗朗索瓦丝的心态在我母亲身上也会呈现,盖尔芒特夫人的形象也会在我认识的女编辑那里出现。因此我想,为什么不把二者联系起来呢?三是,在写同样的事物时,这些先贤提供了更加诗意的表达,使人无法拒绝。
《追忆似水年华》启发了我写作《未婚妻》,而《尤利西斯》则使这种意愿得到加强。克洛德·西蒙的判断是对的,小说发展到今天,已经是由普鲁斯特、乔伊斯、陀思妥耶夫斯基这些人领衔。
另外,对简洁和反复的思考:这里面牵扯到一个创作的核心问题,简单来说就是“方便”。很多作者在写作一篇文章甚至是写每一句话,都会着重考虑,它是否方便读者阅读?这是一种非常友善的态度。
我有过九年的媒体经验,接受过系统的新闻教育。新闻是一种方便读者的体裁。比如,它提倡短句,提倡动词,追求政府机构、专家的解释。我写作开始也是以方便读者为原则的。关心我的读者很清楚,我的句子速率是很快的,短平快。我的小说故事性也很强,装置性很强,结构上喜欢玩花。但是随着阅读的层次越来越提升,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继续采用这种写作方式,那么福克纳怎么写出《喧嚣与骚动》,普鲁斯特怎么写出《追忆似水年华》。很显然,“方便”会成为继续创作的一个绊脚石。
这里面,简洁是一种比较大的方便。我们总是追求,交给读者的东西要简单明了,要少。但是这样做多了,就会容易损害真相。就像我在小说前言里说的:“我们应该注意到简洁带给我们的天然损失。”
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我们一直采用简洁的方式,那么我们容易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但是我们稍微复杂一些,就知道,我们对父母的感情还包括加缪《局外人》里写的:“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以及卡夫卡短篇写的:“父亲判决我投河而死”以及“父亲把一只苹果砸在甲虫的儿子的身躯上”。
在《未婚妻》的第251页至257页,我详细写了县城人对劳动的态度。在过去,我们理解劳动有两个概念,一种是罗中立油画《父亲》那种和劳动亲密的态度,另一种是古埃及奴隶那种悲惨的态度。我们会在两者之间选择一个。
但在这次选择中,我通过思考发现,县城人在劳动时普遍把“情愿”和“不情愿”结合在一起。也就是说他们既想逃脱劳动,又害怕劳动就此脱离他们。
比如我母亲,家里有洗衣机,但她总是要用手洗。洗衣机就像《追忆似水年华》里弗朗索瓦丝手下的仆人,总是不受待见。洗衣机为什么会受到母亲冷遇呢,因为它可能剥夺了母亲的劳动权力。一个人没有了劳动权利——特别是女性——就很容易感到,自己失去了家庭和社会的地位。她就会对自己的价值把握不准。
括号也是这样,括号是不利于读者阅读的,但如果总是考虑读者阅读方便,我们就会减少很多向读者传送的内容。我认为,向读者传递真相的价值要大于为读者提供方便的价值。也可以说,向读者传递真相,才是最大地为读者提供方便。而为读者提供方便,其实可能是浪费读者的宝贵阅读时间。
我最近看过一部美剧,很有意思,史泰龙演的劳改犯自白时是这么说的:“我们必须保持对文学的阅读,以免使大脑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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