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烟火中传递精神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从文艺要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到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党对社会主义文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以为,对这一论断,我们仍需要在学习领会的同时,从创作、评论和理论研究的角度进行深入解析,寻求其中的实践要求。就此,结合电视剧艺术的特点,我谈以下三点意见。
一、加大理论评论力度,总结归纳电视剧艺术的特质和艺术规律
电视剧是大众化程度最高、最容易引来街谈巷议的艺术。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历史文脉深厚,民族文化丰富,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国人民的奋斗历程、现实生活和心灵世界,为文艺创作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每一位作家艺术家都会做出自己的创作选择,优秀的文艺创作最终都会是艺术个性与时代感应的结合,是个人命运与时代生活的积极呼应。在此过程中,我们还应就某一艺术门类的独特品质,围绕这些独特性而体现出的创作规律进行及时、专业的总结,以寻求某一特定艺术形式的创作发展规律,为更多更好地展现时代生活、展现艺术风貌积累经验,形成理论概括。
电视剧在中国是一门年轻的艺术,但其发展之迅猛、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之广泛、在文化市场中产生的多样效应,已经使电视剧成为创作十分活跃、受众特别期待、影响广泛持久的艺术。作为一种艺术创作,它当然有同其他艺术相同的创作要求,但也必然具有自己独立的艺术追求,具有独特的艺术品质。探寻和总结这种具有独特性的电视剧艺术,从经验总结上升为理论,从而得出电视剧艺术独有的创作规律,是电视剧艺术从业者和理论评论工作者所应注重的一项重要工作。
我个人以为,相较电视剧艺术的创作积累,电视剧艺术评论和理论研究还相对滞后。文艺评论既需要及时性以引导受众审美,总结创作得失,同时还需要甚至更需要体现出本艺术门类独有的评论话语和理论术语,得出更能够体现本艺术门类特质的理论结论。个人观察,长期以来,从事电视文艺评论的专业人士大多是学文学出身,甚至是从文学批评半路出家转而从事电视文艺批评。文学界有一种说法,文学是一切艺术之母,是其他艺术的头道工序,在一定程度上,这个说法也被转换到批评领域。于是就形成了这样一种惯性式的思维和批评方法,我们应用文学批评的术语,按照对文学作品的要求,来对待和评价电视剧作品。这样的方法在很多时候是通用的、适用的,但也有因艺术形式不同而形成的不对位甚至隔膜。
除了评论者身份的差异和错位,批评媒体的不对等也在制约着电视文艺批评。电视剧是通过电视频道或相关电子媒介进行传播的,但针对这些作品的评论,发表在纸质媒体上居多。看电视剧的人很少能读到相关评论,读到评论的人可能没有机会甚至也没有兴趣去观看电视剧。于是评论的有效性就受到天然限制。
近些年来,这样的情形有很大改变。一是新生的批评人才中,学习电视艺术、有过从业经历的人逐渐增多,批评话语也更显专业。二是批评媒介也渐显多样,通过现代媒体及时进行评论的情形正在成为常态化。但电视剧艺术从作品评论到理论总结,进而形成具有自身特性的一整套理论论述,还有待从完整性和系统化上做更多努力。举一个相对应的例证。戏剧艺术按照传统划分,也是文学门类之一,但戏剧尤其是话剧艺术,从理论术语到评价体系,较早形成了自己完备的系统,具有自己的艺术评价标准。电视剧艺术在这方面还需要做更多努力。
二、在人间烟火中传递精神力量
谈过了关于电视文艺批评的一点看法,再来谈一点关于电视剧创作的感想。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深化文明交流互鉴,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电视剧艺术在这方面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在未来可以有更加广阔的舞台。结合对“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要求,我以为,电视剧在展示中国形象的过程中,应特别突出在人间烟火的展现中传递精神力量。
讲述中国故事,就要讲述中国人民实实在在的真实生活,体现中国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心灵之美。电视剧有其视觉特点和相对从容的长度,使它在这方面的表现空间和时间都具有独特优势。观众从一部电视剧要看到的,既有对精彩故事、感人情节的期待,也有对特定时代、特定地域、特定人群的各类相关信息的获取要求。我们今天看过往电视剧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感慨当年人们的衣着、样貌,人们的生活形态、生活水平,并通过剧情中的城市形象和乡村景观,了解时代印迹。
“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突出特色,就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与此相关,电视剧作品也应既着眼于精神文明的精心塑造,也注重物质文明的准确展示。在“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方面,电视剧艺术具有独特优势,也承担着特殊任务。要努力在人间烟火中传递精神力量。
三、关于文学作品改编电视剧的一点看法
优秀文学作品无疑是电视剧创作的重要基础。而且以我个人对近年来长篇小说创作的观察来看,当代小说正在朝着综合路径拓展。这种综合,就是在一部作品当中,将流行小说的故事元素与严肃小说的主题表达,好看的故事与现代性的表现手法,多样化的文化信息、知识与相对集中的故事叙述之间的努力结合,从而形成一种综合的、立体的效应。这种追求在多部有影响的长篇小说当中得到体现。而这种创作追求本身也为电视剧改编提供了更大便利,合作的机会越来越多,成功的案例也有很多。经典文学名著改编不必赘言,以近年来的例证看,从《平凡的世界》到《大江大河》,从《人世间》到《人生之路》,包括近期的网络剧《回响》,都在证明着文学作品的基础作用。但文学作品到影视剧的改编同样是有规律可循的。
我在《人世间》的研读会上曾谈到过:梁晓声的小说为什么总能被影视制作人、创作者追踪关注,并且成功改编?因为梁晓声小说的现实主义品格和现实主义精神总能激起受众的关注。他的小说有历史,那是当代人曾经经历、依然历历在目的当代史,是与今天的生活密切关联的历史;他的小说里有生活,这种生活是与大的时代潮流相裹挟,通过真实细致的描摹而得以认知社会风尚的生活;他的小说里有个人命运,而这种个人命运又是一代人的写照。时代印迹、社会演进、人物命运、人性思考,各种要素妥帖地粘合为一体,因此特别容易引起影视界的关注。如果说电影早已形成了商业片、文艺片、主旋律影片等等“类别”,电视剧艺术的主流几乎是一致的,那就是现实生活+社会变迁+时代潮流+个人命运(有时也是家庭家族命运)+生活哲理+道德之善。
从清晰地讲好故事,到必须具有的正确价值观,到适合家庭观看的温和模式,再到明确的家国情怀,中国电视剧走出了一条适合国情、民情的道路。而这一过程中,文学作品的匹配度如何,首先要看它与这些要求是否匹配。
今天,从事文学的人和从事电视剧创作的人,似乎正在达成一种共识:电视剧是独立的艺术,它有自己原创的要求,哪怕是来自一部文学作品。影视作品或许无法尽显一流小说的丰富内涵和复杂意蕴,但一样可能成为一部优秀的作品。许多经典的现代小说,本身就具有多个层面的价值。动感很强的故事、曲折多样的情节、深邃的思想与精确的文学语言,都有可能在同一部作品中融合、并存。影视艺术完全可能根据自身需要做出适当选择,从而完成一部上乘之作。
在新的传媒时代,我认为文学家们也应该开阔视野,以开放的胸襟向其它艺术学习,从中汲取创作的滋养。
一是影视艺术越来越成为最具大众化的艺术。在庞大的生产制作数量中,原创剧本其实占绝大多数。经过数十年的努力和积累,电视剧领域已经形成了一支相当庞大的成熟的编剧队伍。这些编剧对电视剧艺术规律的理解和把握相对成熟,在创作实践中逐渐形成一套“创作方法”。
二是影视艺术对文学作品的借重不再刻板执行“忠实于原著”。二度创作的要求是很强很高的。一部(篇)小说和一部几十集的电视剧之间,编剧的创作量之大是可以想象的。可以说,小说主要是为剧集提供了重要构思和梗概。
三是文学界也要注重通过影视擦亮文学品牌。电视剧《人世间》特别注明是根据梁晓声同名茅盾文学奖获奖小说改编,这也体现了影视对文学必须要有的尊重。同时,通过影视艺术,重要的文学品牌可以更显其光亮。可以说,绝大多数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家,都有作品被改编为影视剧,获奖作品也有许多被改编为影视剧。
(本文系作者在中国电视艺术创新峰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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