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臣贼子也讲三纲五常
“《杨文公谈苑》载周世宗尝为小诗示窦俨,俨言今四方僭伪主,各能为之,若求工,则废务;不工,则为所窥。世宗遂不复作。度当时所作诗必不甚佳,故俨云尔。非世宗英伟识帝王大略,岂得不以俨言为忤,又安能即弃去,信为天下者在此不在彼也。安禄山亦好作诗,作《樱桃诗》云:‘樱桃一篮子,半青一半黄。一半寄怀王,一半寄周贽。’或请以‘一半寄周贽’句在上则协韵,禄山怒曰:‘岂肯使周贽压我儿耶!’使世宗不能用俨言,其诗未必如是之陋,亦不过如禄山尔。因读禄山事迹及之,聊发千载一笑。”(叶梦得《石林避暑录话》)
《新唐书》载史思明“乾元二年正月朔,筑坛,僭称大圣周王,建元应天,以周贽为司马”“夏四月,更国号大燕,建元顺天,自称应天皇帝,妻辛为皇后,以朝义为怀王,周贽为相。”
据《新唐书》,作《樱桃诗》者当为史思明,非安禄山。
“尝为小诗示窦俨”的“周世宗”,即五代时的后周皇帝柴荣。《水浒传》里的柴进,江湖上唤作“小旋风”的,就是这位“周世宗”的后代子孙。真欤? 假欤? 语云:“假作真时真亦假”,反个过儿不亦“真作假时假亦真”乎。
啰嗦如上述,也算是为《录话》添补一小注。又将那《樱桃诗》反过来掉过去看了又看,看其“如是之陋”的“陋”,到底“陋”在何处,结果是除了“不协韵”,还是“不协韵”。如是而已。固然“韵”之于诗,举足轻重,可谓无韵不成诗。然而诗不仅在“韵”,更在“韵”之所“言”。史思明之“怒”,怒在这“韵”有违于“尊卑之别,亲疏之分”,更往大里说,关乎“礼”,关乎“德”;关乎“治国安邦”。尚是乱臣贼子哩,竟也“岂肯使周贽压我儿耶”———下不犯上,等级分明起来了。
就《樱桃诗》而言,那位“或请”者,着眼于诗的仅是“韵”,用现在的话说是“艺术性”。史思明着眼于诗的是“三纲五常”,是“政治性”。《樱桃诗》使人更清楚地看到了艺术和政治的既“理还乱”又“剪不断”的千丝万缕。
借《樱桃诗》的“不协韵”“聊发千载一笑”,是只看其表,不见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