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学与文学之间——朱熹的《诗经》解读之特点
中国学术史上“汉学”与“宋学”的分野,主要是在解读儒家经典的方法上。“汉学”主要是指汉唐经学的方法,以章句训诂为主;宋学则主要是指道学的方法,以阐发义理为主。而具体到《诗经》的解读,宋学虽然依然是以阐发义理为主,但由于受到六朝以来越来越兴盛的文人趣味和诗文评的影响,渐渐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说诗、解诗方法,体现了一种经学的文学化趋势。朱熹是道学的集大成者,同时也是道学家之《诗经》解读模式最有代表性的一位,故而我们在下面的讨论中即以朱熹为主要对象。同为儒学一脉,朱熹代表的道学的《诗经》解读模式与汉唐经学有何异同?原因何在?这是我们下面要讨论的问题。
朱熹的诗歌解读有着明确的方法意识,他说:
于是乎章句以纲之,训诂以纪之,讽咏以昌之,涵濡以体之,察之情性隐微之间,审之言行枢机之始,则修身及家、平均天下之道,其亦不待他求而得之于此矣。(《诗集传序》)
这是朱熹的诗歌解读模式的基本步骤,有四个相关联的环节:一是以章句训诂为纲纪,意为诗歌理解要有所规范,不能漫无边际。构成诗歌文本那些文字的基本含义便是这个边际,须在此范围内展开理解才行,这就需要采用章句训诂的方法。这也就是后世戴震所谓“字义明然后经义明”的意思。这无疑是对传统经学方法,即汉学的继承。二是通过反复讽诵而使诗义明晰起来。朱熹认为,诗歌不同于一般的文字,它是一种情感的表达,因此只有通过反复吟诵才可以更真切地体会到诗中蕴含的情感体验。这是唐宋以来文人读诗学诗的基本方法。三是以涵泳体认的方法穿透诗歌表面文字,体察其背后蕴含的意味。这是道学家心性之学的基本方法。最后是把从诗中体悟道德情理与生活现实相联系,使之具有当下应用之效果。由此可知朱熹的《诗经》解读方法是综合性的,广泛吸收了前人的经验,其中既有传统经学的方法,又有六朝以降历代文人趣味,更有周程道学之烙印。在这四个阐释环节中,朱熹又特别强调“讽诵”的作用。他说:
器之问“野死有麕”。曰:“读书之法,须识得大义,得他滋味。没要紧处,纵理会得也无益。大凡读书,多在讽诵中见义理。况《诗》又全在讽诵之功,所谓‘清庙之瑟,一唱而三叹’,一人唱之,三人和之,方有意思。又如今诗曲,若只读过,也无意思;须是歌起来,方见好处。”因说:“读书须是有自得处。到自得处,说与人也不得。”(《朱子语类》)
又说:
“读《诗》,惟是讽诵之功。”(《朱子语类》)
通过反复吟诵来领悟诗中蕴含的意指和情感,从而在自家心中生出对诗的独特的感受和体验,这是朱熹所主张的《诗经》理解模式之核心,对此我们称之为“讽诵自得”式。反复讽诵的目的在于自得,而所谓自得主要是指心灵的领悟和体认。涵泳、体认与自得既是道学家把握心性义理的主要方式,也是他们把握诗歌意蕴的主要方式。在这里道学与文学具有深层的相通性。
朱熹之所以有这样的诗歌理解模式与他对诗歌特性的认识直接相关。他认为,诗歌乃是个人情感之自然流露:“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夫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磋咏叹之徐者,必有自然之音响节族而不能已焉。此诗之所以作也。”“诗者,人心之感物,而形于言之余也。”(《诗集传序》)因此“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诗集传序》)这是典型的诗歌自然生成论。与刘勰的“岁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迁,辞以情发”(《文心雕龙·物色》)说、钟嵘的“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诗品序》)说极为相近。既然诗歌是个人情感的表现,对诗歌的理解也就需要在自家心中产生相似的情感,如此方能真正理解诗歌的意义。尽管《毛诗序》也有“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以及“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毛诗正义》)之说,可惜经学家们都把这里的“情”和这“志”理解为一种集体性的政治情感,而不是个人情感了。就意味着,在朱熹这里,即使是经学语境中的诗歌理解也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经学之藩篱。下面让我们来看看朱熹诗歌理解模式的具体运用。其论《邶风·谷风》云:
妇人为夫所弃,故作此诗,以叙其悲怨之情。言阴阳和而后雨泽降,如夫妇和而后家道成。故为夫妇者,当龟勉以同心,而不宜至于有怒。又言采封菲者,不可以其根之恶,而弃其茎之美,如为夫妇者,不可以其颜色之衰,而弃其德音之善。但德音之不违,则可以与尔同死矣。(《诗集传序》)
这种理解即使从现代以来的“纯文学”观念角度来看也是言之成理的。
朱熹的“讽诵自得”式诗歌理解模式的形成机制可以从两个角度考察。一是历史语境。朱熹处于一个士人阶层主体意识空前挺立的时代。由于宋王朝的“右文政策”以及佛学的影响,宋代士人特别注重人格境界的自我提升,注重心性义理之学,一流士人大都以成圣成贤自期。在学术上不肯轻信前人传注,主张“自家体贴出来”。这就形成了他们“疑传”乃至“疑经”的主体依据。具体到《诗经》阐释,从欧阳修的《诗本义》到郑樵的《诗辨妄》再到朱熹的《诗集传》,对《毛序》的怀疑已成气候。例如郑樵阐释《芣苢》之诗说:“《芣苜》之作,兴釆之也,如后人之釆菱则为《釆菱》之诗,釆藕则为《釆藕》之诗,以述一时所釆之兴尔,何它义哉!”(《诗辨妄》)明确表达了对《毛诗》“《芣苢》,后妃之美也”之说的否定。何种怀疑精神为朱熹所继承。二是从宋代士人人格结构角度看,此期一流士人大都是“复合型”人物,往往集儒家学者、政治家、文人于一体。同一个人身上的不同身份虽然有着清晰的界限,但也难免会相互渗透和影响。北宋的范仲淹、晏殊、欧阳修、王安石、苏轼、苏辙、司马光等等是其代表,南宋的吕本中、杨万里、范成大、陆游、辛弃疾为其代表。而朱熹更是典型的“复合型”人物。他道学之集大成者,也是务心于世事的政治家,还是颇有才华的诗人。他的《诗集传》属于经学著作,属于儒家传统学术,但很明显受到魏晋以来诗文评之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是把《诗经》从“经”还原为“文”了。可以说,朱熹的诗歌理解模式是传统经学与诗文评相融汇的产物。他说:“平生最不喜作文,不得已为人所托,乃为之。自有一等人乐于作诗,不知移以讲学,多少有益。”(《朱子语类》)这是道学家口吻,近于程颐。又说:“大凡事物须要说得有滋味,方见有功。而今随文解义,谁人不解?须要见古人好处。如昔人赋梅云:‘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这十四个字,谁人不晓得?然而前辈直惩地称叹,说他形容得好,是如何?这个便是难说,须要自得言外之意始得。须是看得那物事有精神,方好。若看得有精神,自是活动有意思,跳踯叫唤,自然不知手之舞,足之蹈。”(《朱子语类》)这是真正的文人口吻,较之刘勰、钟嵘毫无逊色。由于有着深厚的文学修养,朱熹在谈论《诗经》时,虽然有明确的经学意识,极力使之与政教相关联,但还是不免突破经学藩篱,以文学眼光观之。因此朱熹的诗歌理解模式就不仅仅适用于作为经学话语的《诗经》,对一般诗歌他也同样主张采用这种理解模式。其云:“未论读古人书,且如一近世名公诗,也须知得他好处在哪里。如何知得他好处?亦须吟哦讽咏而后得之。”(《朱子语类》)可见,“讽诵自得”式的理解模式已经不完全属于经学阐释范围了。在朱熹这里,诗歌理解模式呈现出明显的文学经学化或经学文学化倾向。
(作者:李春青,系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