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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冀大将军的“兔苑”
来源:《读书》 | 王子今  2023年07月31日10:02

 

东汉时期,外戚集团多次左右朝政。其强势代表梁冀,在汉顺帝时拜为大将军。我们在《后汉书》卷三四《梁冀传》的记载中还看到,汉质帝曾经称梁冀“此跋扈将军也”,之后竟然被毒杀。梁冀后来因“援立”汉桓帝刘志有功,权倾一时,“官属倍于三公”,享受“入朝不趋,剑履上殿,谒赞不名”的特权。这一待遇与汉初功臣萧何相同,即所谓“礼仪比萧何”。其封地规模,相当于东汉开国功臣邓禹。“赏赐金钱、奴婢、彩帛、车马、衣服、甲第”等物质消费条件,“比霍光”,即与西汉昭宣时代最高权力执掌者相当。汉桓帝在位时,梁冀实际控制了最高执政权,“专擅威柄,凶恣日积,机事大小,莫不咨决之。宫卫近侍,并所亲树,禁省起居,纤微必知。百官迁召,皆先到冀门笺檄谢恩,然后敢诣尚书”。对于不顺从的官员和文士,恣意迫害,甚至凶残地杀戮。梁冀家族一门前后七封侯,三皇后,六贵人,二大将军,夫人、女食邑称君者七人,尚公主者三人,其余卿、将、尹、校五十七人。这一集团被铲除时,朝廷收缴财货据说“合三十余万万”,相当于“天下租税之半”。梁冀的品性,史称“凶纵”“贪乱”。所谓“贪”,指出了其生活的淫靡奢侈。

一、梁冀的“兔苑”经营

不仅梁冀握有重权,他的妻子孙寿也受封为襄城君,并兼而享用阳翟地方的租税。这个女人据说“色美而善为妖态,作愁眉,啼妆,墯马髻,折腰步,龋齿笑,以为媚惑”,似乎有比较特别的表演才艺。《后汉书》卷三四《梁冀传》对于这对夫妻有这样的记载:“冀乃大起第舍,而寿亦对街为宅,殚极土木,互相夸竞。”夫妻二人竟然各为“第舍”,“对街”彼此“夸竞”。他们的宅邸极尽富丽豪华,“堂寝皆有阴阳奥室,连房洞户。柱壁雕镂,加以铜漆;窗牖皆有绮疏青琐,图以云气仙灵。台阁周通,更相临望;飞梁石蹬,陵跨水道。金玉珠玑,异方珍怪,充积臧室。远致汗血名马”。精心收集“异方珍怪”,甚至“远致汗血名马”。这继承了西汉丝绸之路正式开通以来皇族豪门追求远国异族珍宝的风习。

梁冀和孙寿重视交往活动,“冀寿共乘辇车,张羽盖,饰以金银,游观第内,多从倡伎,鸣钟吹管,酣讴竟路。或连继日夜,以骋娱恣。客到门不得通,皆请谢门者,门者累千金”。梁冀奢靡生活的一个重要表现,是私家园林的营造。“又广开园囿,采土筑山,十里九坂,以像二崤,深林绝涧,有若自然,奇禽驯兽,飞走其间。”“又多拓林苑,禁同王家,西至弘农,东界荥阳,南极鲁阳,北达河﹑淇,包含山薮,远带丘荒,周旋封域,殆将千里。”

梁冀“广开园囿”,“多拓林苑”,其中有“兔苑”。《初学记》卷二九引张璠《汉记》:“梁冀起兔苑于河南,移檄在所,调发生兔,刻其毛以为识。”《艺文类聚》卷九五引张璠《汉记》:“梁冀起兔苑于河南,移檄在所,调发生兔,刻其毛以为识。”《太平御览》卷九〇七引张璠《汉记》:“梁冀起兔苑于河南,移檄所调发生兔,刻其毛以为识。”

《后汉书》卷三四《梁冀传》有关梁冀“广开园囿”“多拓林苑”的记载,说到积聚所“调发生兔”的所在,然而“兔苑”作“菟苑”:“又起菟苑于河南城西,经亘数十里,发属县卒徒,缮修楼观,数年乃成。移檄所在,调发生菟,刻其毛以为识。”《后汉书》文字言“调发生菟”,又说“误杀一兔”,可知“菟”就是“兔”。

二、“调发生兔”与“刻其毛以为识”

《艺文类聚》卷九五和《初学记》卷二九引张璠《汉记》关于“梁冀”“兔苑”,都说“调发生兔,刻其毛以为识”。《太平御览》卷九〇七引张璠《汉记》也写道:“梁冀起兔苑于河南,移檄所调发生兔,刻其毛以为识。”

“刻毛”,成为人们关注梁冀“兔苑”故事必然注意到的重要情节。唐人李贺诗作《荣华乐》,又题《东洛梁家谣》,批评梁冀家族的奢华横暴。其中有“解送刻毛寄新兔”以及“三皇后,七贵人,五十校尉二将军”句。宋人杨亿《别墅》诗:“武子牛探炙,梁家兔刻毛。”也强调“刻毛”作为所有权归属之标志的意义。

怎样理解“刻毛”,也就是“刻其毛以为识”呢?说明“刻毛”的涵义,自然应当注意“刻”的字义。

《说文·刀部》:“刻,镂也。从刀。亥声。”段玉裁注:“《金部》曰:镂,刚铁可以刻镂也。《释器》曰:金谓之镂,木谓之刻。此析言之。统言则刻亦镂也。引申为刻核、刻薄之刻。”其实,“刻”字还有其他意义。《书·微子》,王世舜《尚书译注》说:“这一篇有人认为是后人的追记,并推断为春秋末年的作品,但理由不甚充分。”其中有这样的文句:“诏王子出迪,我旧云刻子,王子弗出,我乃颠。”对于“我旧云刻子”,王世舜注:“焦循《尚书补疏》、孙诒让《尚书骈枝》都说刻字是箕子,此说可从。箕、刻古音近借用。”而《十三经注疏》对“刻”字的解释则不同。孔氏传:“刻,病也。”孔颖达疏:“刻者,伤害之义。故为病也。”《经典释文》:“刻,马云:侵刻也。”《荀子·礼论》:“刻死而附生谓之墨,刻生而附死谓之惑。”杨倞注:“刻,减损。”看来,“刻其毛以为识”或说“刻毛”的“刻”,应当理解为翦损毁伤。可能是在显著部位用刀具剪除兔毛以为标识。这种做法,很可能类似于马牛驼等牲畜身体的烙印。

“生兔”是指猎获的活的野兔。与《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下》“黄支王”“遣使献生犀牛”,《汉书》卷九九上《王莽传上》“黄支自三万里贡生犀”,《后汉书》卷三《章帝纪》“日南徼外蛮夷献生犀、白雉”,《后汉书》卷八六《南蛮传》“邑豪献生犀、白雉”,《汉书》卷九五《南粤传》南粤王献“生翠四十双,孔雀二双”相同。

秦汉时人田猎,常以射杀的方式获取野兔。匈奴人“射狐兔,用为食”(《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汉书》卷五一《贾山传》“猎射,击兔”,《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驰射鹿豕狐兔”,《三国志》卷二四《魏书·高柔传》“宜阳典农刘龟窃于禁内射兔”,都是同样的情形。《三国志》卷二《魏书·文帝纪》裴松之注引“《典论》帝《自叙》”言自幼习于“骑射”,“少好弓马,于今不衰”。又说到“邺西”之猎,“弓燥手柔,草浅兽肥”,“终日手获獐鹿九,雉兔三十”,自称“弓不虚弯,每中必洞”,所说即射兔。也有以猎犬逐兔情形。《史记》卷七八《春申君列传》“:《诗》云‘趯趯毚兔,遇犬获之’。”又如李斯临终感叹所谓“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史记》卷八七《李斯列传》)。刘邦说:“夫猎,追杀兽兔者狗也。”(《史记》卷五三《萧相国世家》)“狡兔死,走狗烹”成为俗语,见于《史记》卷四一《越王勾践世家》。《史记》卷九二《淮阴侯列传》作“狡兔死,良狗亨”。又如《后汉书》卷七四上《袁绍传》李贤注引《文子》:“狡兔得而猎犬烹。”但是当时人们还使用网式猎具捕获野兔。这就是司马相如赋作所谓“掩兔”(《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列传》)。《汉书》卷九一《货殖传》颜师古注:兔网也。《后汉书》卷一六《寇荣传》“罝,”李贤注:“《说文》曰:‘罘,兔网也。’”又说:“罝亦兔网也。”《后汉书》卷八三《逸民传·矫慎》李贤注:“罝,兔网也。”这种猎取方式的普及,自然能够多所获得“生兔”。

三、“西域贾胡”杀兔“坐死”

《初学记》卷二九引张璠《汉记》除了记载“梁冀”“兔苑”以政府行为“调发生兔”之外,还写道:“人有犯者,罪至死。”《太平御览》卷九〇七引张璠《汉记》也写道:“民有犯者,罪至死。”又说到犯禁而受到严厉惩处的具体例证:“西域贾胡来,不知禁,误杀一兔,转相告作,死者十余人也。”《后汉书》卷三四《梁冀传》关于梁冀“菟苑”的记载似更为具体:“……又起菟苑于河南城西,经亘数十里,发属县卒徒,缮修楼观,数年乃成。移檄所在,调发生菟,刻其毛以为识,人有犯者,罪至刑死。尝有西域贾胡,不知禁忌,误杀一兔,转相告言,坐死者十余人。”这正是梁冀“林苑”管理“禁同王家”的实例。

大致在西汉中晚期,长安胡人增多。有学者指出:“在中西交通开通之后,西域贾胡迅即登场。”(陈连庆:《汉唐之际的西域贾胡》,《中国古代史研究:陈连庆教授学术论文集》,吉林文史出版社一九九一年版)据《汉书》卷九六上《西域传上》记载,汉成帝时,罽宾“复遣使献谢罪,汉欲遣使报送其使”,杜钦发表反对意见,特别强调罽宾使团中杂有商人:“奉献者皆行贾贱人,欲通货市买,以献为名,故烦使者送至县度,恐失实见欺。”所谓“奉献者皆行贾贱人”,指出其商贾身份。而所谓“欲通货市买”,指出西域商人基于经济谋求努力促进市场繁荣的积极性。

西汉长安来自西域的胡商,称作“胡客”(《汉书》卷一〇《成帝纪》)。东汉时期的长安,“西域贾胡”也有活跃的表现。《太平御览》卷二六四引《东观汉记》记述了汉光武帝刘秀去世后长安“西域贾胡”的活动:“杨正为京兆功曹,光武崩,京兆尹出,西域贾胡共起帷帐设祭。尹车过帐,胡牵车令拜,尹疑,止车。正在前导,曰:‘礼:天子不食支庶,况夷狄乎。’敕坏祭遂去。”吴树平校注《东观汉记》据《太平御览》卷二六四引文,断句作:“杨正为京兆功曹,光武崩,京兆尹出西域,贾胡共起帷帐设祭。尹车过帐,胡牵车令拜,尹疑止车。正在前导曰:‘礼,天子不食支庶,况夷狄乎!’敕坏祭遂去。”以为事件为“京兆尹出西域”遭遇,分断“西域贾胡”。这样说来,事件发生于“西域”,不在“京兆尹”。此说恐有误。推想“京兆尹出西域”事可能发生,但是“京兆功曹”一同“出西域”益为可疑。即使“贾胡”可能在“西域”为“光武”“共起帷帐设祭”,“京兆尹”及“京兆功曹”“敕坏祭遂去”也是绝对不会发生的情形。杨正故事,反映东汉初年长安地方“西域贾胡”数量相当集中,甚至形成事实上的群体性活动。在“尹车过帐”时,强行“牵车令拜”,体现出这一特殊社会群体已经在长安积聚了相当强势的力量。

东汉洛阳的“西域贾胡”曾经有比较显著的历史文化影响。马援远征,进军速度受到朝廷权臣“伏波类西域贾胡,到一处辄止”的批评。而刘秀因此“大怒”,“追收援新息侯印绶”(《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说明朝廷君臣对于“西域贾胡”的行为方式都是熟悉的。《后汉书》卷三四《梁冀传》言梁冀“菟苑”禁令所谓“尝有西域贾胡,不知禁忌,误杀一兔,转相告言,坐死者十余人”的案例,是“西域贾胡”在洛阳附近活动的又一表现。梁冀“菟苑”故事因“西域贾胡”受到严厉处罚,成为丝绸之路史值得关注的情节。

“菟苑”主人梁冀除了前说搜求“异方珍怪”,以至“远致汗血名马”之外,《后汉书》卷三四《梁冀传》还说他“遣客出塞,交通外国,广求异物”。这样的行为,是以丝绸之路交通贸易的繁盛为背景的。曹植《辩道论》:“(甘始)又言:‘诸梁时,西域胡来献香、罽、腰带、割玉刀,时悔不取也。’”所谓“诸梁时”,保留了可以作为旁证的历史记忆。

四、“兔园”“兔苑”“菟苑”以及“驯兔”疑问

其实,以“兔”为主要蓄养动物的“园囿”“林苑”,在西汉初期就曾经有汉景帝时梁孝王的“兔园”。

梁孝王是窦太后最小的儿子,“爱之,赏赐不可胜道”。他经营广阔的园囿,据说“筑东苑,方三百余里”。为什么称作“东苑”?司马贞《索隐》引《白虎通》的说法:“苑所以东者何?盖以东方生物故也。”据说“东苑”中有“兔园”。张守节《正义》引《括地志》云:“兔园在宋州宋城县东南十里。葛洪《西京杂记》云:‘梁孝王苑中有落猨岩、栖龙岫、雁池、鹤洲、凫岛。诸宫观相连,奇果佳树,瑰禽异兽,靡不毕备。’”(《史记》卷五八《梁孝王世家》)与“落猨岩、栖龙岫、雁池、鹤洲、凫岛”或可并列的“兔园”,应当是以“兔”为主要蓄养对象的。汉代园囿对于野生禽鸟多取“纵养”方式(《艺文类聚》卷三五引王褒《僮约》)张衡《西京赋》说上林禁苑中“从鸟翩翻”,就是这种情形。而“兔”与“猨”的“纵养”,要大致确定其活动空间,可能至少要采取投喂的方式。

一些论著认为,中国“兔”的驯养比较晚。有学者指出:“中国曾经试图驯养兔子,卫宏《汉官旧仪》:‘上林苑……养百兽禽鹿,……麕、兔无数。’”又引梁孝王及梁冀故事:“在南北朝时代宋朝文学家吴淑的《兔赋》中说:‘……梁冀为之而营苑,孝王以之而作园……’就是指他们筑园养兔的事。可能是驯养野兔这项工作,没有能继续进行下去。”(郭郛、〔英〕李约瑟、成庆泰著:《中国古代动物学史》,科学出版社一九九九年版,418页)梁冀“兔苑”或称“菟苑”,“调发生菟,刻其毛以为识,人有犯者,罪至刑死”,对于“苑”中“兔”的数量似乎有明确的控制,可能与人们理解的禽鸟的“纵养”有所不同。

李雯《废苑行》写道:“君不见,野荒径仄废苑古,落石空亭怨秋雨。乌呼时有凉风吹,月白独见鼷鼯舞。獱獭趂鱼黄日下,秃鹙乱入鸳鸯伍。鹿角金牌供猎人,刻毛驯兔脯胡贾。别有幽房深锁门,铁花重锈穿藤根。仿佛犹闻兰麝气,彩裙蝶出相翩翻。……”古废苑沦为“野荒”的情形,描述得相当生动。其中“刻毛驯兔脯胡贾”即明确说梁冀“兔苑”故事。所谓“驯兔”的说法,值得园林史、生态史和动物学史研究者重视。而正史记载,也说梁冀“园囿”“奇禽驯兽,飞走其间”,使用“驯兽”二字。看来,我们在思考“驯养野兔这项工作”的历史时,似乎不宜忽略梁冀“兔苑”的历史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