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关于《斯通纳》
斯通纳来到我们中间,距离《斯通纳》这本书的诞生已有五十余年了。五十年,足够沧海几次化作桑田,人间一换再换。斯通纳活着的时候就知者寥寥,死后更是迅速被遗忘。他所生活的时代犹如巨大的旋涡,粗暴地将许多人卷入其中。他却从风暴的边缘生还,用尽全部热情对待生活,郁郁而终。他的一生,说起来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没有封侯拜相,也没有创出什么不朽的功业;不过是从农家子弟到大学老师;不过是阅读授课写作。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普通人,居然没有消失在黑洞中,真是小小的奇迹。是的,斯通纳不过是约翰·威廉斯创造出来的人物,可是,在我看来,他却比我们身边任何一个真实人物都要真切,都更有生命力。我时常注视他,甚至无数次假设,倘若我穿上他的外套,进入他的生活,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我又会度过怎样的一生?那么,就让我们步入斯通纳时间,将时针转向开始的那一刻。
“威廉·斯通纳是1910年进的密苏里大学,那年他十九岁。”这是小说的第一句话,也告诉我们,斯通纳的时间是从十九岁开始的,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从1910年晚春的一个黄昏开始的。约翰·威廉斯不打算以自然主义的态度讲述斯通纳的人生。人的一生该有多少浩瀚的细节,我们经历,我们遗忘,然而,决定一个人的却只有不多的一些核心细节。《斯通纳》要做的是打捞、清洗、铭刻这些关键性时刻,跟随它,看它能把我们带到哪里。因此,在斯通纳出场之际,我们对他的童年、青年时代知之甚少,只知道他是一个农民的儿子,生活贫乏、单调、黯淡无光,繁重的农活儿让人精疲力尽,土地上的产出却越来越不敷日用。改变这一切的是一个无名的陌生人,他父亲称之为“办事的”这么一个人。因为哥伦比亚的大学新设了农学院,他鼓动斯通纳的父亲把孩子送到那里。
一个贫穷家庭的孩子,离开日夜劳作的土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至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有足够完成学业的学费;二是劳动力减少对于家庭的影响不大;三是最根本也最核心,相信读书的价值。一个好的小说家,必然是在逻辑和情理上做足铺垫的。一个转折的发生,必得有充分的条件作支撑,无数的偶然背后,是有必然的情势。对于斯通纳而言,改变的情势在于,被反复耕作的土地很难再养活生活其上的人们,而大学允诺提供新的劳作方法以维系土地的出产率。这一点打动了沉默的父亲,也直接改变了斯通纳的命运。我们可以想象,倘若没有这一契机,斯通纳将严丝合缝地踏在父亲的人生辙印上,被土地完全吞没。
就这样,斯通纳来到了大学,颇有几分“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意思。不过,“田舍郎”不会在顷刻之间脱胎换骨。他眼中所见到的大学的核心景象仍然是土地——“红色的砖墙大楼从一片宽阔的绿色田地向上延伸过去,这片田地不时被石头小径和小块的花园隔断”。一个日日夜夜在土地上劳作生息的人,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会依循本能寻找他最熟悉的事物,以令自己安心。值得注意的是,在斯通纳眼中,土地的颜色开始发生变化。农场上的土地是干枯的,是灰色和褐黄色,现在,饱和度更高的颜色出现了,世界仿佛有了春的气象,由此呼应到小说开头所说的“晚春”。这是客观现实,亦是斯通纳的主观现实。不过,与许多怀着浪漫主义的读者想象的不同,大学并没有就此降临为玫瑰色的梦幻,斯通纳的生存现实仍然是暗淡与艰辛的。像在农场劳作一样完成大学功课,“既谈不上愉快也没有多大痛苦”,这或许就是日常生活的本真状态。
到目前为止,大学只是改变了他的生活环境,还谈不上触动他的心灵。精神世界改变需要等待另外一个契机的到来。这个契机就落在了阿切尔·斯隆身上。斯隆是斯通纳的引路人,作家却无意于为他添上莫须有的光环。他深知,一个对人产生心灵吸引力的人,绝不是那种光滑、流利的漂亮人物。在他的笔下,斯隆更像是一个格格不入的怪人,与庸常的人们有着不易跨过的沟壑。显然,他也发现了斯通纳蕴藏在内心深处、尚未得到开采的天才。如何开凿它,这是一个问题。很快,这个时刻到来了。这是小说的第一个高潮,也是斯通纳生命至关重要的时刻。在斯隆讲起了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之后,斯通纳意识到一切都不同了。
威廉·斯通纳意识到自己有那么几个片刻,使劲屏住呼吸。他把气息轻轻地舒吐出来,不时地意识到呼吸从肺里释放出来时,衣服随着身体不断起伏。他把目光从斯隆身上移开,打量着教室。阳光从窗户里斜照进来,落在同学们的脸上,所以感觉光明好像是从他们自身散发出来,迎着一片黑暗释放出去;一个同学眨巴着眼睛,一道浅浅的暗影落在面颊的一侧,上面的汗毛被阳光照得清清楚楚。斯通纳开始感觉放在桌上紧紧攥住的手指松开了。他在自己的凝视下掉转过手来,很惊奇它们都是黄褐色,很惊奇指甲妥帖地嵌进粗壮指端的那种复杂的结构;他觉得自己能感觉到血液穿过纤细的血管和动脉无形地流淌着,从指尖到整个身体轻柔又脆弱地颤动着。
约翰·威廉斯描述的是人被文学惊醒的时刻。多少人活着而不曾真正生活过。而只有少数幸运的人,才会像斯通纳一样,被文学或者不管什么所唤醒,所塑造。作家完整地描述了自我意识觉醒的过程。他首先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存在是从呼吸开始的。在一呼一吸之间,灵魂仿佛被缓缓注入。有了自我意识,才能对外界环境建立不一样的感知。斯通纳发现了无处不在的光。这仿佛是对“启蒙”的字面意思的呈现。所谓启蒙,不就是从蒙昧状态走向光明么?在斯通纳看来,光是从每个人身体内部散发出来的。这就是灵魂的样子吗?光明与黑暗交织,纤毫毕现。现在,斯通纳放松下来了。一个人被逼仄的生活追逐、压迫的时候是谈不上放松的,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在如何在生活的利爪尖牙之下活着。僵硬的紧绷是常态。只有放松下来了,世界才焕然一新。他对自己感到惊奇,对原先熟视无睹的一切感到惊奇。换句话说,他的感觉变得既精微又深远了。
这是属于感觉被激活的时刻。斯通纳还无法找到语言,将他感觉到的表达出来。但显然,斯隆已经接收到了讯号。可以想见,斯隆必然也经历过这样的时刻,他目睹了奇迹的再一次发生,在这个贫穷、笨拙的学生身上。真好啊,天赋不势利也不世故,它照耀富人也照耀穷人。对斯通纳来说,天赋意味着那些看不见的被看见,那些听不见的被听见。他的视域被大大拓展了。他可以跳出具体的时空,与古往今来的文学人物交谈、对话,就像我们隔着漫长的时空与斯通纳交谈一样。
如果说,文学给斯通纳带来了一种内心的秩序,那么,斯通纳所生活的外在世界的秩序则是由大学提供的。大学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呢?按照斯通纳的挚友马斯特思的说法,大学是一个庇护所——“是给那些体弱、年迈、不满以及失去竞争力的人提供的休养所”。马斯特思仿佛一眼就洞穿了斯通纳的本质,斯通纳太弱又太固执,在这个世界没有安身之地,只有在大学这一堡垒中才有喘息之机。马斯特思这个人物仿佛就是为了对斯通纳作出一番命运的预言而存在。某种意义上,他和斯隆是一类人,他们的形象常常表现为语言的形象。语言是有力量的。语言说出一些事情,也让潜在的事物显形。对于斯通纳而言,他们实则是人生长途上的界标,标识方向,提示道路。
还是懵懂的斯通纳来到了人生选择的第一个关口——要不要应征入伍,参加他这辈子将要遇到的最大事件—— 一战。毫无疑问,这是极为艰难的选择。跟随大众以爱国的名义卷入战争中去,是最容易的一种。毕竟,不必面对自己的内心、摸索自己的思想,人群是最安全的所在。斯通纳的朋友费奇就是如此。出人意料的,马斯特思也选择了参战。但是他的理由却与费奇并不相同。作为一个绝对的虚无主义者,马斯特思将整个人生视为毁灭。既然终点也不过如此,换一种形式去试试又有何不可呢?死生,在马斯特思眼里,也并无太大的不同。斯通纳不像费奇那般从众,也不像马斯特思那般极端。我以为,作家要写的,就是这么一个稍微高出我们一点点的普通人。天才和庸人都是笃定的,只有这样的普通人才会左顾右盼,无所适从。此时他的人生经历与阅读积累还不足以让他找到确切的道路。我们发现,他所谓的决定其实是斯隆的倾向。斯隆深刻地厌恶战争,认为战争所带来的暴力长久地浸润到一个民族的心灵深处,是对人文精神的毁灭。他告诫斯通纳:
你必须牢记自己是什么人,你选择要成为什么人,记住你正在从事的东西的重要意义。有很多人类的对抗、失败和胜利,很多并非军事之争,史书中也没有记载。当你试图决定要做什么的时候要记住这个。
这几乎是《斯通纳》一书的核心。约翰·威廉斯正是要唤醒读者省思的热情,去评判在整个人生的意义上,何为失败,何为胜利。至于斯隆本人,战争的胜利与不加省思的浅薄狂欢让他陷入了盛大的失败中去,他看到他毕生追求的人的精神与价值如沙上之塔,豁然委地。这也是一种意义上的失败。
无论如何,斯通纳在大学获得了一个位置,有了安身立命所在。像他这样的青年,爱情与婚姻问题开始进入人生的前台,成为优先要处理的问题。作者没有像浪漫小说那样制造波澜,一切都顺利得叫人不敢置信。他被一位高挑、苗条、漂亮的女子所吸引,正如他曾经发现的那样,那双苍白又很大的眼睛,“似乎从里面闪烁着某种光”。光,是斯通纳体认这个世界的方式。这位年轻女子眼睛里闪烁的光芒,是斯通纳投射的自我吗?伊迪丝出身于中产阶级家庭,热爱艺术,气质优雅,温柔腼腆,是被严严实实地保护着的那一类女子。几乎是在对望的瞬间,斯通纳与伊迪丝仿佛一见钟情,双向奔赴,并迅速地缔结了婚约。如果我们仔细考察,这场爱情—婚姻看上去风平浪静,实则布满了暗礁。这对年轻男女并不门当户对,悬殊的家庭生活使他们并不享有共同的精神空间。作为恋爱的新手,他们似乎也不懂得如何相处,甚至来不及向对方敞开心扉就匆匆忙忙奔赴下一个流程。斯通纳被伊迪丝的样貌所吸引,伊迪丝则将斯通纳视为离开冷淡的原生家庭的契机。因为没有多少与陌生人相处的经验,伊迪丝居囿于自我的庭院,斯通纳并不具备将她带出来的力量。倘若假以时日,他们或许能明了,关于对方的形象,有多少是出自自己的想象。但是,没有太多经验的他们只能跌跌撞撞踏上了婚姻的长旅,埋下了一生悲剧的根源。
他们婚姻的小船遇到的第一块礁石是性。这不免让人想起了麦克尤恩的《在切瑟尔海滩上》。对于所有天真纯白的青年男女而言,性是一座遮天蔽日的密林,足以说出与隐藏一个人生命中所有的秘密。麦克尤恩的主人公在密林前徘徊,他们无法承担这只小船所掀起的轩然大波,只能选择分道扬镳,在遗憾和怀念中度过再无交集的人生。相形之下,斯通纳和伊迪丝更像是我们这样的普通人。他们不会以过分戏剧化的方式处理棘手的事务,只能默默接受了自我铸就的命运,若无其事地步入其中,但是心里明白,有什么不对劲儿的事情发生了。
一开始,他们希望以簇新的生活掩饰这种不对劲儿。日常生活本来就具有消磨一切的伟力。更何况,伊迪丝之所以匆匆嫁给斯通纳,正是寄希望于通过婚姻将她从原生家庭的牢笼中拯救出来,投入一种自由而充满希望的生活。但显然,暗礁还在,不是说视而不见就可以消失的。伊迪丝不爱斯通纳,她也无法勉强自己爱上斯通纳。与斯通纳的身体接触于她而言成了不堪忍受的折磨。经由婚姻进入一个全新的广阔世界的梦想也破灭了。经过令人绝望的意志战争,我们都知道,他们的婚姻生活已经无可挽回地失败了。
就像大多数夫妇那样,如果不肯承认失败,那么只能再向婚姻这个牢笼里增加一个孩子,以改变死气沉沉的氛围。格蕾斯就是这样来到这个世间的。格蕾斯给予了斯通纳一个机会:他可以通过与其建立情感联系的过程为自己开辟一个新的世界,一个温暖而友好的世界。当斯通纳将自己从土地上连根拔起的时候,他就已经失去了和父母共享某种情感家园的可能,而又无法与伊迪丝另创造一个。值得庆幸的是,格蕾斯没有辜负他。孩子就像一面镜子,诚实地反射他人的情感。斯通纳以全部的爱、智慧与温柔对待格蕾斯时,他也收获了同等的爱。一个被爱所照耀的人,势必会发生某种肉眼可见的变化。爱就像催化剂,斯通纳从书中获得的一切智慧,开始缓缓流动起来,就像温暖的血液,流经周身,有望塑造一个更具可能性的自我。斯通纳正在迎来一个他值得的更好的命运。可惜,这个过程被伊迪丝打断了。
或许,我们该重新审视伊迪丝。显而易见,她绝不会是女性主义者会喜欢的那一类人物。她是符合男性幻想的形象,洁白甜美、天真无邪,接受了典型的中产阶级的教育,被家庭极好地保护,“免遭生活可能投向她的粗俗事物”。这意味着,因为与真实的生活区隔开,她对于生活有一种纤细、苍白的想象,任何不符合她的想象的事物,都是不存在的。她自身并不具备创造力。她对于生活的种种向往和要求,须得借助他人才能实现。更糟糕的是,她对此毫无意识。她并不觉得她需要承担起生活幸福的责任。某种意义上说,她是酿造婚姻悲剧的根源。本来,她有一次成长的契机。父亲的去世或许可以让她从小女孩儿的状态中挣扎出来。她也试图这么做了。剪短头发、改变着装、与童年时代告别似乎都是内心改变的外在表现。她也试图投入到剧团、钢琴、绘画、雕塑等艺术领域,为自己寻找生活的意义。遗憾的是,意义似乎并不向所有人敞开自身。伊迪丝并没有像斯通纳那样,在某个独立领域发现启示的光亮。很难说这到底是因为伊迪丝缺乏天赋,还是她并未就此付出长久而艰辛的劳作。当伊迪丝转向外在失败以后,她只能重新回到家庭空间,以情感战争的方式显示她的存在。
如果说,此前他们还可以用相敬如宾掩饰内在的冷漠,那么,当格蕾斯成为标的物之后,战争变得惨绝人寰。以爱的名义,格蕾斯被带离斯通纳身边。伊迪丝决心以自己的方式控制、雕刻格蕾斯,在情感上将斯通纳与格蕾斯分开。这一次,她成功了。昔日父女的亲密无间不再,格蕾斯完全成了伊迪丝的牵线木偶,而且是木讷、呆板的那一种。问题在于,伊迪丝并不认为她是出于嫉妒行戕害之实,相反,她真心地爱着孩子。这是我们多么熟悉的“我是为了你好”的论调啊。
斯通纳的情感再次被切断。但是,对于情感之河而言,并不是筑起堤坝就能完全断流。它势必会寻找新的航道,以更加汹涌之势突围,并悉数浇灌在一个叫凯瑟琳的年轻助教身上。说起来,斯通纳与凯瑟琳的感情发生在婚姻之外,是正统伦理所反对的。然而,由于伊迪丝在情感关系中的优势地位,我们这样的读者,哪怕是持最保守观念的读者,都不自觉地对斯通纳抱有同情、怜悯之情。于是,斯通纳发生点什么也正在我们的期待之中。更何况,斯通纳与凯瑟琳的感情,显示出不同于伊迪丝的质地,那正是精神之爱应有的样子。一开始,斯通纳完全没有留意到凯瑟琳,直到她在研讨会上做了一个报告。报告吸引了他,让他体验到久违的激动。这意味着,斯通纳与凯瑟琳的感情,建立在对学术志同道合的追求上。他们都是那种能在书海中感受到乐趣的人。换言之,他们的世界是内在的,越是朝里开掘,越深邃,越丰富。他们或许会遇到同道,比如早逝的马斯特思,再比如极富天才的劳曼克斯,但并不是同道之间就会天然地架起桥梁,通向彼此。同道成为敌手,甚至更具灾难。斯通纳后来的经历会证明这一点。
斯通纳是在四面楚歌的情形下爱上凯瑟琳的。这符合我们对爱的某种不切实际的想象。那种穿透灵魂的爱,往往并不发生在和平时期。人生顺遂的时候,恋情就像冰淇淋上的一层奶油,甜则甜矣,须臾之间或许就会融化,就是融化了,也不过带来丝丝怅惘。倒是那种困厄时期的爱情,如石上抓痕,令人永志不忘。在家庭里,斯通纳是被玻璃隔离起来的囚徒,只能趁监狱长不备与女儿交换一个眼神。在大学呢,因为一场把沃尔克挤出攻读英文专业研究生学位的战争,他与劳曼克斯成为了死敌,同样陷入被孤立、被针对的难堪局面。那么,为什么斯通纳在这场战争中会寸步不让,不惜迎面承接劳曼克斯的狂怒?斯通纳自己的解释是,正如他曾经的挚友马斯特思所说,大学是一个远离世界的庇护所。而沃尔克所代表的那一套价值观,就是外面那个世界。让沃尔克进来,就会让大学变得像这个世界了。在这个问题上,斯通纳有自己的坚持。如果我们走近一点,就会发现,斯通纳的灵魂小屋实则是由文学与大学这两根梁柱搭建而成的。文学是点亮黑暗的光,而大学改变了他的命运,是他安身立命之所。两者是近乎信仰的存在。倘若沃尔克有才华,斯通纳会接纳他;可是,当沃尔克仅仅只是将文学与大学视作某种工具,以弄虚作假的方式跻身其中,这是对斯通纳的严重冒犯乃至摧毁。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能理解,他不可能像费奇那样仅仅当成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这事关他人格的根基。就这样,劳曼克斯举着权力之剑展开对斯通纳的围堵,斯通纳默然承受。他只觉得世间一片虚无。
一天晚上下课晚了,斯通纳回到办公室,在桌边坐下,试图读点什么。那时正值冬季,白天下过一场雪,室外覆盖着一片柔软的洁白色。办公室里有些燥热,他打开桌子旁边的一扇窗户,让冷空气透进封闭的房间。他深深地吸了口气,眼睛从校园洁白的地面上方打量过去。他冲动地熄灭桌上的灯,坐在办公室热烘烘的黑暗中。冷空气充满肺部,他向前倾过身子靠近打开的窗户倾听着冬夜的寂静,好像感觉到了被白雪细腻、复杂的细胞组织吸进去的各种声音,白雪上方没有任何东西活动,眼前是一派死寂的景象,仿佛在拉扯着他,在自己的潜意识中吸吮着,犹如从空气中把声音拉出来,然后将其埋葬在冰冷柔软的洁白中。他感觉自己被往外拽着走向那片白色,那片白色延伸到他目力所及的远方,也成为黑暗的组成部分,在黑暗中闪耀着,同时又与清澈无云、没有高度或者深度的天空相融。他霎时感觉灵魂逃出坐在窗前不动的身体。感觉自我溜出之后,一切——平坦的白色、树木、高高的圆柱、夜晚、遥远的星辰——似乎全都渺小和遥远得不可思议,这一切似乎在逐渐缩小,最后化为虚无。这时,身后的散热器哐啷响了下。他动了动,眼前的景象瞬间恢复原貌。
他日复一日承受世界对他不间断的击打,并日渐消沉。正是在这样的时刻,他经历了这样一个瞬间,有着奇异的美感。所有的喜与悲都散逸了,我将无我,我又与世界合一。很难说清楚这一瞬间到底有着怎样清晰的含义,它与斯通纳的具体处境无关,甚至与他的心境也没有什么直接联系。但我总觉得,或许我们所有的活着,只不过是为了体验这样的时刻。
斯通纳无所希望地活着。生活于他不过是一堆等待燃尽的日子。他没有什么渴盼与希冀,也没有完成什么的欣悦。爱情就是在这个时候闯入他的生活的。一切源于凯瑟琳的论文。在斯通纳心绪不宁的时候,阅读于他也失效了。但是,凯瑟琳的论文触动了他,“这些词句自动强行向他涌来”。就像老房子着了火,人们这么形容中年人再度被爱情燃烧的景象。斯通纳也像着了火,对于他这样的人,阅读是最好的火芯。他们侃侃而谈,谈的是凯瑟琳的论文,隐藏其后的,难道不是他们个人的志趣、气质与平生吗?长久以来禁锢着斯通纳的玻璃墙壁被打破了,他第一次感受到有人深入到他的世界中。爱情,就这样来到了他们中间。起初,他尝试克制自己的感情。然而,克制无异于助燃剂。越是克制,爱情的火苗越是燃烧得蓬勃,直到将他们烧成一团。人到中年,斯通纳开始理解了爱情。爱情不是目的,而是过程,是一个人走向另一个人的过程,是借此了解人类和造就了他们的这个世界的过程。“他把爱情视为人类生成转化的行为,一种状态: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创造、修改的状态。”因为爱情的降临,斯通纳意识到,在此之前,他并没有真正生活过。这么说的意思是,此前,斯通纳只有智性生活,学术研究完全占据了他,而现在,情感生活的萌生并没有毁灭智性生活,两者相互融通、彼此强化,使生活同时具备了理性与感性的光泽。在大学以外,他们为自己建造了一个小小的与世隔绝的空间,完全依照他们的律令来运行。然而,无论真正的生活对于斯通纳和凯瑟琳有着何等重要的意义,他们也清楚,小宇宙都是要被摧毁的。摧毁的执行者是对斯通纳抱有敌意的劳曼克思,但往大了说,又何尝不是外面那个虎视眈眈的世界。
可以反抗这个混账的世界吗?如果仅仅就这件事而言,我们似乎可以替斯通纳想到许多种反抗的方法,但显然斯通纳都没有考虑。他似乎毫无作为地缴械投降了。有朋友完全不能接受斯通纳如此行事——“斯通纳随后对于凯瑟琳决然的放弃,更令我们不堪忍受,耿耿于怀,我们想起了他之前对于格蕾斯的放弃,以及再之前对于父母、恩师和妻子的冷淡自私。我们隐隐约约期待他被激情裹挟、哪怕做出种种不当行为、背叛或被背叛、主动伤害他人或被他人伤害,乃至于毁灭”。问题是,一个被激情裹挟纵横杀伐的斯通纳,还是他自己吗?事实上,在爱的欢愉与自我坚持之间,斯通纳是有深思熟虑的。与凯瑟琳分别前的一番对话,是理解他的核心。
他往后靠在沙发上,望着低矮、昏暗的天花板,那是他们的世界的天空。他平静地说:“如果我把这一切都抛弃了——如果我放弃了,一走了之——你会跟我走吗,会吗?”
“会。”她说。
“可是你知道,我做不到,你知道吗?”
“嗯,我知道。”
“因为那,”斯通纳自我解释说,“那就意味着什么都没有了——我们什么都做不了,我们就什么都不是了。几乎可以肯定我就不能教书了,而你——而你也会变得面目全非。我们两个都会变得面目全非,不是我们本来的样子。我们都将——什么都不是了。”
“什么都不是了。”她说。
“我们至少现在可以从这件事中走出来,还能做我们自己。我们知道我们是——知道我们是什么样的人。”
“是。”凯瑟琳说。
“因为从长远看,”斯通纳说,“不是因为伊迪丝,甚至不是因为格蕾斯,才让我继续留在这里。不是因为对你或者我来说,这是个丑闻或者伤害,不是因为这是我们必须要克服的磨难,甚至不是因为我们可能要面对爱的痛失,只是因为害怕我们自我的毁灭,以及我们现在所做一切的毁灭。”
“我知道。”凯瑟琳说。
“所以,我们最终还是属于这个世界,我们应该早知道这点。我相信我们是知道的,但我们得稍微往后退缩点儿,假装一点儿,这样才能——”
斯通纳用了一系列的“不是,甚至不是”来解释自己。我以为,他并不是因为“道德上的自私”和怯懦而无所作为。他想得更深远。我们都知道,与恶龙搏斗的人,最终也会变成恶龙。因为,当你倾尽全力、试图打破外面那个虚假而有害的世界之时,也意味着你终将被那个世界所浸染。爱固然神圣和伟大,但是我们不能仅仅用爱这一单一支点去定义斯通纳。他的自我远比此阔大和宽厚。中年人的现实感正在于,他知道,所谓的理想小宇宙不是永恒存在的,只是一时一地的幻象。一个人一生所铸就、打磨的自我是珍贵的,不能以任何原因,哪怕是爱的名义,去破坏它。
那么,爱情的另外一方,凯瑟琳又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呢?在这番核心对话中,凯瑟琳仿若斯通纳的回声。在精神上,她完全理解斯通纳的意思。甚至可以说,这也正是她所想的。在行动上,她早就准备好了一切。果决地离开,不留下任何已经没法说出的言语,是她最大的慈悲。对于相爱的男女而言,离开,固然让人无法忍受,但并不意味着爱的终结。她会在日后的学术中缅怀它。再后来,在斯通纳的余生中,他只有一次听到过凯瑟琳的消息,在凯瑟琳新出版的著作上。过往的深情没有全数化为乌有,一句简而又简的献词就能唤起所有的回忆。很好,自学术开始,由学术结束。就像琥珀,在经历了灭顶之灾后反而保存在了时间的深处。
与凯瑟琳分手以后,斯通纳大病一场,丧失了部分听力。病愈以后,他骤然老了,“背驼得更严重了,好像背着一件看不见的重物”。这意味着,那些曾经让他的生命燃烧起来的能量熄灭了,他向这个世界关闭了部分的自己。这是痛失所爱对一个人的全面摧毁。尽管斯通纳在理智上认识到这一点,但身体忠实地反映出他所遭受的打击。他会因此而一蹶不振吗?对于勇者而言,生活从你这里夺去的,你仍然可以凭借生活再夺回来。斯通纳以日复一日忠诚于内心的工作将四分五裂的自己重新黏合在一起。他终于掌握了与这个世界的相处方式,那就是稍稍后退、保持一点距离去爱,去怜悯。是啊,有什么比失去了所有却依然挺立更叫人敬重呢?
现在,斯通纳来到了生命的终点。没有什么可以困扰他了。劳曼克斯也好,伊迪丝也好,这些曾经让他陷入痛苦的人物从他的内心世界里退场了。这是一场多么漫长的战争啊,自我在日复一日的日常生活中被消耗,又在狂暴的战争暴风雨中被击打。多少人在绝望的境地只能以自我麻痹的方式抵抗这样的虚无。看上去,他的生命是由大大小小的失败构成的。他渴望过亲密无间的友谊,而他最亲密的朋友战死了;他渴望过唯一的婚姻,婚姻死亡了;他想要爱,他拥有过又放弃了;他渴望过智慧,却在岁月的尽头找到了无知。但此时此刻,在濒临死亡的时刻,他意识到,所谓的失败其实是毫无意义的。在捍卫自我的战场上,他孤身一人,从来没有退缩过。在洗掉了层层累加在他身上的东西之后,他变得更像他自己了,粗粝、孤独、刚硬、坚韧,一如他刚来到这所大学的样子。他明了,他所遭遇的,不是什么特别的境遇,这就是生活本身。更重要的是,经由他自己的痛苦,他真切理解了这个时代共同的痛苦。
《斯通纳》讲述了一个普通人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生:他真诚地生活过。在与生活的抗争中,他节节败退,却留下了坚硬得像钻石一样熠熠生辉的自我。怀揣着不被辜负的自我,他陷入了永恒的安眠。在我看来,这就是最好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