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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慢三:现在的人需要文学和故事,以后的人可能不需要
来源:澎湃新闻 | 小饭   2023年11月30日15:09

慢三写了很久。对写作这件事认真且耐心。之前活跃在论坛,后来在电子杂志发表作品,近年来他转到起点中文网写了社会派悬疑作品《犬之罪》《猪之舞》《狐之光》(又称“动物”三部曲),关注和好评不少。

他北漂十余年,做过电视台新闻记者、综艺脱口秀节目策划、影视编剧、文学写作班授课老师等工作,或许这些都是他的“深入生活”和文学采风。

慢三在六七年前陷入过一次极度自我怀疑的过程,整天都纠结在自己到底要写什么、为什么要写这些问题里。现在他好像找到了这些问题的答案,在家全职写,也全职读。大部分全职写作读书的人都会变得越来越温和。慢三不确定。他大部分时候温和。

有时候他也会收回自己的温和。

慢三,悬疑小说家,原名胡晗,1982年出生于湖南衡阳,现居苏州

慢三,悬疑小说家,原名胡晗,1982年出生于湖南衡阳,现居苏州

小饭:慢三老师好。终于能跟你好好聊一次天了。我听人说,访谈作家最好不要问他们有关个人隐私方面的问题,但我想笔名可能不算在内。慢三老师的笔名,我挺想知道其由来,可以先讲一下吗?

慢三:小饭老师好,很高兴和你聊天。这个笔名其实不是我自己的创意,而是一个爱给别人取外号的同学(通常我们学生时代都有这样一个同学,对吧?)给“赐予”的。读高中的时候,因为学校在近郊的位置,而我又是走读生,所以每天需要骑车半小时以上上学,加上我比较懒,起得晚,就经常迟到。于是,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慢三”这个名字就从那位外号大师的嘴里冒了出来。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他的灵感点来自何处。反正从那时候起,一些熟识的同学也跟着这么叫了,而我自己感觉这个外号没有恶意,便欣然接受。后来到了BBS的年代,上网发帖不是都需要注册网名嘛,就顺手拿来用了,因为简单好记也没有改过,包括开始写小说,在正式的期刊发表或出版,也没想过要换回本名,一直沿用至今,差不多二十多年了吧。有一点我觉得比较有意思的是,名字称呼其实是会反过来影响人的。就比如慢三这个名字,听起来给人一种很温吞、慢悠悠的感觉,但我性格本来不是这样的,我从前做事做人是有点心浮气躁的,然而自从得了这个笔名后,仿佛有一种心理暗示,时常提醒我有必要慢下来,冷静、沉稳一点,以至于我现在看起来就跟这个笔名的气质比较符合了。哈哈。可见我们无时无刻不被所谓的“文化”影响着,当然,这是题外话。

小饭:这听起来确实很有趣,谢谢慢三老师。这些年你表现得非常专注,几乎是全职在写作,而且目标明确。在完成了《猪之舞》《犬之罪》《狐之光》之后,我想知道这个系列是暂时终结,还是永久终结?你写作这个系列的动力、动机以及最初是怎么样的。尤其是,我想现在让你来谈谈是合适的——最终,这个系列,它们是否是你一开始设想的那一种模样?

慢三:你提到的这三本小说是我跟“阅文·现实”频道合作的社会悬疑风格的三个小长篇,也可以叫“动物三部曲”,这个系列应该是暂时中止了,今后重启也说不定,我只是不太想给自己创作设限。这个系列的开始源于老友林潍克的一个电话,他是我上一个短篇集《尴尬时代》的责编,后来离开了出版社去了阅文,负责现实频道。当时他在电话里问我有没有兴趣去网络平台上写东西。其实我对作品发表在网上还是被印刷成铅字都无所谓,在我看来,哪一种都不过是发表平台而已。再说,我自己最初就是因为在网络上写作(豆瓣和ONE·一个)才逐渐被人看到,才有了发表和出版的机会。现在如果谁还有“铅字情结”无疑是一种酸腐的观念吧。我唯一担心的问题是自己写的东西与现在的网文平台是否合拍,毕竟每个作者都有自己的受众,网文更是以动辄上百万字的大长篇为主,像我的这种短小、信息量相对集中一点的小说对于用户在手机上观看是否友好。但转念又一想,我不就是要写大众喜欢看的小说么,不应该有这么多顾虑,而网络又是目前受众最大的展示平台,于是就抱着尝试的心态,开始在起点中文网上做起了连载。最开始的一本是《犬之罪》,一个18万字的长篇,写完之后读者反响还行,于是又写了第二个故事《猪之舞》。与此同时,我已经有了创作以动物为题、实则写人类社会故事的三部曲的想法。这当然是一种策划包装上的思路,为的是给读者加深印象,包括第三部《狐之光》也是。虽然叫“动物三部曲”,但看过书的人应该知道,它们完全是三个独立的故事,只是我在一些细微的地方,例如警探的名字和身份上,以及故事发生地上做了稍稍统一。没办法,我是一个类型小说家,吸引读者观看、让更多的人喜欢,是我写这一类小说的最大目的,或者说,唯一目标。从最后的呈现来看,虽然没有尽善尽美,但我个人还是比较满意的。我最开心的是,在短短的一年半时间,集中注意力写了三个不一样的长篇故事,而且是通过这种高强度的连载方式,作品本身完成度还行,好坏就交给读者去评论吧。只能说,还远没有达到我的野心所及之处。

“动物三部曲”

“动物三部曲”

小饭:会写系列作品的作家,那么你是一个有序列感的人吗?或者说,有收集癖吗?生活之中哪一方面的习惯对你而言是有助于创作的?又有什么样的“敌人”?——我是说,生活之中有什么东西对你来说是一直在阻碍创作的,比如,占用了你本可以用来写作的时间?

慢三:我肯定不是。生活中我是一个极随性、感性的人,从不做什么计划,偶尔会因为冲动下决定,因此吃了不少亏,但我接受这些,性格如此嘛。说到收集癖,我倒确实有一个。我特喜欢买帽子,家里各种各样的帽子差不多有二十多顶吧,哈哈。不知道为什么,我看到好看的帽子就激动,当然主要是那种复古风格的,质感好一点的,买下来后,有的也戴不着,就存着,幸好这个癖好需要花的钱不算多。我的梦想不是写出什么了不起的作品,而是有一天我创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帽子品牌,自己设计或者复刻经典,开店卖给喜欢它们的人,我对这种事情充满了热情和想象。不过目前也只是想想而已,要写的东西太多,没那个精力和时间。

生活习惯嘛,不知道喝咖啡算不算?我每天都要喝一杯无糖黑咖啡(美式或冷萃),不喝就浑身难受的那种,整个人都是懵的,只有面前摆着一杯咖啡的时候,我才能定心写点东西,当然晚上除外。我每天都强迫自己无论如何都写点,有写作任务的时候就多写点,没有就少写点,保持手上的感觉。目前来说,遇到的“敌人”不多,因为很多外在的影响因素,比如生活琐事、家庭纠纷、孩子教育、经济压力等等,在我看来,这都是人之常情,即便不写作,做别的事情,每人每天也都是要面对的,尽量去面对和克服好了。还是那句话,你真的想写,还怕找不到时间?我不喜欢在这方面找借口,或者抱怨不停。非要说“敌人”的话,可能就是自己的身体,毕竟也年过四十了吧,身体和精力确实大不如前,一旦出问题,别说写作了,活着都是个麻烦。所以,在这里我也劝各位写作者一句,好好保重身体,这是第一位的。

小饭:关于身体的问题,我想放在后面问。其实我注意到,你在推理悬疑故事中,总是加入一些孩子的视角、孩子的元素,甚至是更直接的,孩子成为了所谓的侦探,承担了侦探角色。是你觉得孩子和侦探很配,还是你在故事里格外需要孩子的参与?此外,在你笔下的孩子都有一种略成熟于其实际年龄的行动力和智力,这是一种设计吗?是你所需要的吗?

慢三:倒不是刻意在故事中加入孩子视角,而是恰好这两个故事是有关孩子的。《犬之罪》我最早的设想就是想写人类与小动物的关系,然后通过孩子身上那种天然的真善美去映照城市里动物的境况。我个人比较片面的看法是,在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孩子才会那么天真地、义无反顾地想去帮助和保护那些可怜的生命。这是我一早想写的命题,所以才会有孩子的出现。

而《猪之舞》我想写的是一种语言暴力,那些被老师、同学甚至父母因为各种原因骂做猪的孩子(我们应该小时候都被骂过吧),他们的内心状态是怎么样的?在遇到爱和阳光之后,也会勇敢而坚强地迎风起舞、展现自己的光彩吧?这里面孩子是故事的主体,即便出于类型的考虑,我也在里面加入了另一个“猪”的自我救赎故事。

到了《狐之光》,故事主体发生了改变,不再跟孩子有关,因此这个故事里就没有了孩子的视角。

孩子确实与侦探很配,他们与生俱来的好奇心和正义感,都是做侦探的必备素质。经常看推理小说的人应该知道,“少年侦探”其实也是一种侦探小说门类,而且有很多很成熟的作品,比如柯南、金田一等等。至于孩子的成熟度,这确实是我个人在创作时的一种主观设定。我是觉得,在类型小说里,人物的情感力比真实感更重要,如果这个人物超出了他自身年龄的行动力和智力,但他能让故事更具有“效果”,那我会选择“效果”,然后努力去让其合理化和真实化,前提是人物要更动人。这是我个人在写作上的一个取舍问题吧,当然也有两方面都做得出色的优秀作品。

小饭:据说,你在写悬疑小说的同时,依旧有关注现实的期求——你并不满足于本格推理,我想是这样。那有没有在整个写作过程里,无意发现过一些背离这个期求的行为?

慢三:这个“据说”应该是媒体所拟的标题。在我看来,所谓“关注现实”其实是个伪命题,所有认真生活在社会上的人,谁不关注现实呢?之所以把这个东西拎出来,它也是一种标签化的需要,目的应该是为了市场营销吧。其实,因为现在现实主义题材小说或影视作品大行其道,尤其是国内,你的作品悬浮、空洞、不关心现实,这都是比较负面的评价,甚至会影响到销路和售卖,所以反过来讲,“关注现实”,是一种不得已的、贴合当下市场的创作方式。你真要问我本人,坦白点讲,在创作中我一点儿都不关心现实。我的注意力只想也只会专注在一个事情上,就是故事本身。如果这个故事需要“现实”因素,那就让它渗透进来,如果不需要,强行弄点现实意义,也是比较奇怪的事情。说到底,就是一个如何处理材料的问题。说多一点,其实我最想写的类型小说,不是社会悬疑,也不是本格推理,而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具有人类共同情感和普世价值的好故事,比如像《教父》、像《鱿鱼游戏》,或者《天龙八部》吧,它们是非常纯粹的类型故事,人性主题、家庭主题、人与人之间的微妙关系、爱恨情仇,等等。我想书写永恒的主题,而不是简单的社会议题。社会一直在变化,社会议题也快速翻页,要追当下热点议题比较无聊,也没有意义。我更关心具体的人物在世界上的命运起伏——哪怕这是一个我创造出来的虚构世界。

小饭:那你是否认为通俗小说、类型小说在处理细腻的情感、复杂的人性、命运的偶然和未知等待方面存在先天不足?

慢三:哈哈,你为何会有这样的看法?我恰恰认为类型小说的专注点就是在你说的这几个方面啊。今年暑假,我带着一些班上的孩子(顺便说一句,我有个文学写作班,以中小学生为主,平时分享一些经典文学,顺带着做一些简单的写作练习)一起打卡读完了近百万字的《基督山伯爵》。这显然是一本通俗小说的代表作,一部从问世到现在经历了将近两百年、但读起来依然很过瘾很能打动人的通俗小说,它的成功之处正是在于你说的这四点上,这恰恰是类型小说的优势。但我突然又能理解你想说的了。你是不是想说,类型小说太过套路化,或者说模式化,所以才会先天不足?这倒是有可能的,但超群的通俗小说,比如《哈利·波特》系列,它绝对是在处理这些成功的作品。所以我们要努力去写出超群的类型小说,而不是流水线作品。

小饭:确实还有一种现象:往往是套路化的、模式化程度越高的作品,在市场上反馈也不错,如果就电影工业来讲的话,漫威、“碟中谍”系列、“速度与激情”系列等等。实际上从某个角度来说并不存在真正的套路——或者说,好的套路,体现的恰恰是某种创作故事的规律,就像麦基那本《故事》中所强调的,故事是有规律、有“套路”可言的。问题到这里可能变得有些简单粗暴:我们如何区别套路和创作规律?仅仅从最后的完成度、作品的精彩程度来分吗?

慢三:我同意你的说法,在类型故事里,写得好的叫符合创作规律,写得差的叫套路(这里明显带有贬义)。或者也可以这么区分,套路是只学到叙事技巧的皮毛,而符合创作规律是水平高超的叙事技巧,前者是半吊子,后者是故事高手或大师。但无论如何,讲故事绝对是一项技术活,这里面有高低之分,而且手段在更新或进化,也就是你说的那些好莱坞电影工业作品越来越不受人待见的原因,读者和观众也不是那么好糊弄了,大家总是要看新东西嘛。

罗伯特·麦基《故事:材质·结构·风格和银幕剧作的原理》

罗伯特·麦基《故事:材质·结构·风格和银幕剧作的原理》

小饭:如果按一般的理解,既然有“套路”,那么一个作者写类型小说的充电方式、学习路径会不会更简单?他需要输入的、训练的,也更简单?对于把目标和赛道放在这个领域的作者,有什么特殊的训练和输入吗?

慢三:别人不清楚,反正我写类型小说,现阶段看得最多的就是类型小说。它确实是一种学习或充电。我想任何一个行业都是如此吧——了解行业情况,学习优秀作品,总结规律,踩在前人肩膀上去攀爬或者创新。就像一个脱口秀演员,他光是一个生活中比较幽默的人还不够,还得看其他同行的表演风格和段子方式,找到哪些地方能把人逗乐,然后自己创作,上台练习,日复一日,终成高手。当然,我说的这只是基础的训练方式,要想成为顶尖的故事高手或大师,那就不够了,自身的修为是最最核心的部分。这个修为包括:阅历、三观、知识量、情感天赋、毅力、耐心、勇敢……不一而足。但前提是,你得有足够多的类型训练。对于多数作者,其实也没什么特殊训练办法,就是大量的看和写,看同类型的经典作品(书和电影都要),养成每天都写点的习惯。我所了解和崇拜的故事大师都是阅读和写作狂人。

小饭:写类型小说,尤其是当自己意识到是在写类型小说,你最常跟自己说的是什么?比如,除了你之前提到的,针对所有写作者的,要注意身体健康,是不是还要注意故事“健康”?

慢三:我会经常对自己说,我不重要。我的观点不重要,我的喜好也不重要,我不需要在作品中向谁证明什么,也不是为了众星捧月的虚荣而写。放下自我,进入故事,去了解和感受故事中人物的命运,他们在具体场景中的所思所想所为。如果我在初稿的时候因为在故事里夹带了私货而得意,那么在修改时一定要把这种私货删除。类型写作是要做到心中有读者的,而且是大众读者,因此要为读者服务,要考虑读者的阅读体验,要记住,读者不是来看你慢三的(你以为你是谁?),读者是来看故事的。

小饭:那么,慢三老师,你似乎已经塑造了自己作为一个推理犯罪小说作家的身份特征。你写这一类通俗作品,会写到什么时候?在这个所谓的类型小说创作领域,还有什么样的计划,类似于雄心壮志等等?

慢三:我曾经在六七年前陷入过一个极度自我怀疑的过程,整天都纠结在自己到底要写什么、为什么要写这些问题里。看我早期所写的短篇的读者应该知道,那些都是非常个人化的写作,个人的生活经验、个人的语言方式、个人的精神困境,这些我都写过。我感觉自己在不断被掏空。非常惶恐的是,当我被掏空了,除了不断复制粘贴,还能写什么呢?作为一个写小说的人,如果不会虚构,不会构建自己生活之外的世界,这样的写作会不会有点无趣?直到我开始创作类型小说,突然感觉自己来到了一个新的天地。一方面,这个地方太广阔了,你想写什么都可以,你可以写自己,也可以不写自己,你可以对自己的生活临摹,你也可以完全凭空捏造一个世界,在里面像上帝一样创造人和事,这简直太有趣了;另一方面,我感受到了一种匠人打磨工艺品的乐趣。类型小说创作是能让你实实在在感到精进的,人物的打磨,对话的锤炼,环境的描写,人情世故的处理,包括对新世界的构架,这太需要功力了。只有下过功夫的人才能体会到乐趣——匠人的乐趣,所以我很能理解诺兰把自己比喻成匠人的话,他绝不是自谦,而是一种准确的自我认知,并暗藏骄傲。我对这种磨练虚构能力的过程超级着迷。基于此,我甚至觉得,我能写一辈子(就像那些匠人能做一辈子一样),只要身体允许的话。但是风格可能会发生变化,谁知道呢,没人规定我这辈子只能写犯罪推理小说啊。我的野心可大了去了,说出来也许会被人笑话,但我不在乎:我的目标是写出世界级的好故事——把它卖到世界上去,像《鱿鱼游戏》或者《三体》那样。

小饭:说到《三体》——我也注意到你在类型小说的范畴内,特别关注犯罪小说,但在类型小说中,我们知道科幻也是比较受欢迎的一个方向,慢三老师是否考虑过这个方向?坦白说,如果可能的话,我也是对你(在这个领域的创作)非常有期待的。

慢三:考虑过,那目前我还没做好准备,应该不会着急动笔。因为不管是软科幻还是硬科幻,它对我来说都是一个全新的类型,需要大量阅读和学习之后,找到一个可能别人没怎么写过的题材(众所周知,科幻小说对题材和点子的创新性非常高),才敢去试一试。我觉得这是一种尊重吧,尊重其他类型门类,也希望别人能尊重我在钻研的类型门类。

小饭:如果上面的问题我感觉不到苹果的落地——那么你最想成为的作家,到底是什么样的?最想写下的故事,是什么样的?除了在这个阶段你说你是迈克尔·康奈利的超级粉丝(我听说的),我想知道你在此之前,你曾是谁的超级粉丝?这些作家和他们的作品里的哪一部分让你成为了他们真正的拥趸?如果说,钱德勒让康奈利成为了犯罪小说的作者,又是谁让你成为了这样(在一个阶段内主攻犯罪小说)的作家?

慢三:我想成为诺兰那样的创作者——我指的是,抛开他的电影形式,光看他创作的故事,他显然是那种对故事具有强大把控力的故事大师。我最想写的故事,就是那种看似简单又相当不平凡的独创故事。比如《寄生虫》吧,可能很多人觉得这故事没啥,但我个人就很喜欢。我看过奉俊昊的剧本,极为精巧,没有一丝废话,准确、有趣又动人。这种作品看似简单,其实太难了,可以看出作者的功力。包括诺兰的《奥本海默》也是,你不得不惊叹他讲故事的能力——我喜欢读者沉溺在我的故事中,然后拍手称赞,这家伙太会讲故事了。这样的夸赞是我最满足的。在康奈利之前,我是作家曹寇的粉丝,哈哈,真的,他的作品和个性我都很欣赏。当然,我还是福赛斯的书迷——一个人怎么会在写一个通俗故事之前投入这么多精力和时间准备素材呢,真的是了不起。还有斯蒂芬·金,他的作品太多,我没看完,不过他的小说应该是我见过的最具文学性的类型文学,只是因为他的恐怖小说名声太盛,把很多东西给遮蔽了,当然对他而言,也不重要吧。这些作家本人和作品对我影响最大的,还是他们的个性部分吧。在我眼里,他们都是硬汉,坚强、乐观、幽默,肯在写作上下苦功夫,我喜欢这些家伙,并想成这样的人。要说最直接的影响,那还得是迈克尔·康奈利,他的书在我人生最低谷的时候给了我力量和勇气,鼓舞着我没有被生活打败。

小饭:那么我们就拿诺兰为例吧,我很想知道在你的价值排序中,你最喜欢和觉得最接近完美(可能这已经是两种标准)的作品排名?

慢三:我之前最喜欢的是他的《星际穿越》,我认为这就是一部接近于完美的作品,无论是故事讲述的方式还是情感动人的部分(故事当然要动人),都做到了非常完美的浑然一体。不过我前不久看过《奥本海默》之后,已经把这部作品排到了他的第一位,这是一部在我看来立意更高更深远的作品,不是简单地讲了一组人物情感关系,而是某种深邃及宽广,难度极大。我也说不好,总之很喜欢。

小饭:“我也说不好,总之很喜欢。”这个说辞以前人们经常用来形容先锋的带有实验色彩的作品。先锋小说作家,比如说余华,处理死亡的办法,和通俗小说作家处理死亡的种种方式,在你看来,是怎样的不同?

慢三:这个问题有点难哈,毕竟我不是小说专家,非要我说,我只能从创作经验来看。两者的区别是:先锋小说作家对待死亡的态度是“无用”,但通俗小说家写死亡,是要“有用”的,它必须要对情节有帮助。比如悬疑推理小说吧,一个人死了,他可能就是故事的开始、悬念的产生、情节发展的导火线,之后故事中不断有人死,死亡就成了串联情节的关键点,让故事走下去,让读者保持注意力,本质上,它就是为情节服务的;可能先锋小说家不在乎这个,比如《活着》,死了一个又一个,死亡就是死亡本身,不引领情节发展,但也许呼应主题“活着”?我确实不懂,瞎说。

小饭:那你有没有曾经和先锋小说(我是指国内1980年代的)非常接近的时刻?最后又是如何摆脱来自他们的引力的?

慢三:确实没有,我在写作上受到的影响最早也是到了网络论坛时代,像曹寇、韩东、朱文等等,曹寇更年轻一点,而韩东、朱文虽然年龄上与上世纪80年代先锋作家近似,但其实他们的小说写作应该开始于九十年代末及2000年初,那时候,他们已经在网络上建立了文学网站和论坛。我想,他们在文学观念上跟八十年代先锋派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吧。他们的先锋性给我最大的启蒙就是,要写自己,必须写自己,最好只写自己,这其实是一个自我意识萌芽和塑造的过程,然后就是语言上的风格化。到了后来,我的视野更开阔了一些,写作上受到比较大的影响是美国的一些短篇小说家,例如卡佛、耶茨等,腔调,忧伤,都市感,孤独,诸如此类吧,一些情绪和表达。直到开始写类型小说,这些也就自然而然地剥离掉了。我在南方三线城市出生长大,受港台流行文化影响严重,其实这些就是类型文艺作品,警匪片、喜剧片、武侠小说,等等,所以,我发现自己转了一圈后,又回到了个人的人生印迹上。因此,“先锋”对我而言谈不上摆脱,只是一个转化的过程。我至今依然很欣赏“先锋文学”所展现的精神内核,独立而自由,这是底色,我尽力保持。

小饭:我不知道这么说是不是合适——所谓的底色,在我看来更多的是作者向的,为自己写作,关注自己,表达自己,也许就是你之前提到的,如果放在斯蒂芬·金身上,就是“文学性”,当然他或许做得足够好。但类型小说要坚持底色的话——别的不说,我觉得难度极大。如果让我把问题简单化地表达出来,那就是:你觉得类型小说的创作,有多大程度可以用“献媚”(或者用昆德拉的说法,“媚俗”)这个词来描述呢?

慢三:我打算收回这句话,哈哈,太做作了,而且无论是在写作还是现实生活中,一个人(除了天才)都不太可能保持独立和自由,只是说有条底线在那里,尽量保持一些所谓个性吧,这就够了。至于说类型小说写作是“献媚”的说法,我更愿意把这看作是一种商业行为,即,写出好的商业作品,把它卖给更多的受众,获得回报。我认为这是一种无可厚非的事情。当然也有让人恶心的、无比媚俗的商品卖得很好(跟各地方的市场情况不同有关),但至少那不是我努力的方向。我只想写出精彩的故事,让大家都心甘情愿花钱来看,然后体验倍棒,满意而归。如果回去后还能津津乐道,自发传播,有一定的回味,那简直就太棒了。另外,我的经验是,那些挖空心思去讨好、献媚大众的作品,往往很容易失败。好的类型作品都是在符合故事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展现某种个性和特质的。

小饭:太阳底下无新事,甚至有人认为文学和故事在未来的某天会被终结。你认可这样的判断吗?你认为未来的小说会在哪个部分得到发展和突破?

慢三:很有可能,但不重要。现在的人需要文学和故事,以后的人可能不需要,他的精神寄托在了其他东西上,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无须抱怨和担忧。只是我总怀疑,故事会以另外的形式嵌入进去,也许只是换了种形式,一百多年前人们也无法想象会有电影和电脑游戏这样的东西,对吧,但似乎故事依然在中间占有相当核心的比例。谁知道呢?无所谓。非要说未来小说有哪部分得到发展和突破,我还是自私地希望是故事,因为我要靠它吃饭,哈哈。太阳底下无新事,那么假使有一天太阳不再主宰这个世界了,故事会不会开出新的花朵?既不可能,也无限可能。

短篇小说集《尴尬时代》,上海文艺出版社,2018年9月版

短篇小说集《尴尬时代》,上海文艺出版社,2018年9月版

小饭:那我们说回来,说个相对确定的事情吧:有没有那种你说出来别人未必很快能学走的,关于写作的,一两句话能概括的,属于慢三的技巧?

慢三:其实还真没有。不是谦虚,我确实目前在类型写作上还是一个学习者,至少还没有写出我认为的成功的、独一无二的好作品,所以也不存在独属于我个人技巧,都是一些类型手段嘛,多看多写就能提高,这没什么秘密。

小饭:我其实之前就想到了,是不是也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如果一个写作者在一段时间内写得很顺利,甚至很轻松,会不会也是他自己找到了甚至依赖了某种捷径,我们可不可以称这样的写作者在进行偷懒的写作和不够努力?

慢三:如果只是一段时间内写得顺利或轻松,应该不算你说的这些。其实对于类型小说来说,最不难的阶段就是“写”的这一部分。而在你开启一本小说写作之前,前期的大量工作(资料搜集、故事大纲、人物设定等等)才是最辛苦的,找到一个故事的内核则是最关键的,当你艰难完成了这两点,写起来下笔如风那才叫好事呢。当然我这么说是针对那些已经具备了一定写作能力的作者。而写完初稿之后,不断地修改让它变得更好也是考验一个作者是否真正厉害的重要标准。至于他有没有在不同的作品中使用同一种故事模式或所谓的套路,那也不算偷懒或不够努力,有的时候这只是一种商业策略(比如说写系列作品,培养长期读者),有的时候则是因为没有写够写透,还想写。最终来讲,还是看这种重复出来的作品本身是否精彩。让作品说话吧。至于作者用什么方式写,根本不重要。包括像《我爱我家》这一类的情景剧,一百多集,就那么几个场景和人物,还不是让人看了觉得有意思?

小饭:我想,这些年的写作实践,或者也算上读者的反馈,让你在写作这件事上变得更有信心了。但我也听过另外一个说法,说是一个自信的作家往往不是好作家。我不至于(愚蠢到)完全以此为标准去判定一位作家。我想问的是,“作者的自信心”这个概念,在你身上有哪些更多的正向的好处,以及你认为可能存在的一些“隐患”?

慢三:在写作这件事情上,我从来就没觉得自己信心十足。相反,每次写完一个东西,我都诚惶诚恐,因为我很清楚自己写到了什么地步(有大量的优秀作品做对比)。所以如果我看起来比以前自信了,那就是我装出来的。一个人还在装,就说明他不是自信,而是怕露怯。

但我承认一种东西可以加固一个人(不仅仅是写作者)的自信心,就是对一件事问心无愧地投入和专注。所谓“作者的自信心”就来源于此。你认真对待过写作,你在写作中真诚面对过自己,面对具体的困难并试图解决,你辛苦做过功课,思考过人物,钻研过情节,还努力表达了一点东西,你在这件事上花费了数百个日与夜,最后得到了一个结果(作品)。那么,即便你对作品本身缺乏自信(这通常是能力造成的),你也不应该心虚吧。所以,我觉得自不自信的焦点应该在作品上。“一个对自己作品自信的作家往往不是好作家”——也许吧,不过对我而言,作家本身好不好根本不重要。我甚至都不想去认识什么作家,只要他的作品够好,我看他的书就好,至于他是自信还是自卑都无所谓。“作者的自信心”对我唯一的正向好处就是,自我哄骗,自我催眠,告诉自己写得还行,可以继续往下做这件事情了。除此之外,我一点儿都不在乎,因为自信心这种东西无法帮助我写出更好的故事;因为不管你是自信满满还是自卑怯懦,坐在电脑前,面对的创作问题都是一样的。

小饭:最后,想让慢三老师认真推荐一些类型小说作家和作品。对你而言,你确定他们和笔下的作品是值得尊重和信赖的。

慢三:没问题,但需要申明一点,“他们”不重要,没必要花时间去了解他们,但作品那真是顶呱呱。他们是:迈克尔·康奈利的“哈里·博斯”系列(《黑色回声》《混凝土里的金发女郎》)、斯蒂芬·金的中篇小说(《肖申克的救赎》《尸体》)、肯·福莱特间谍系列(《针眼》《圣彼得堡来客》)、福赛斯(《豺狼的日子》《阿富汗人》)、杰夫里·迪弗(《棺材舞者》《空椅子》)、苔丝·格里森(《贝赛的堕落》《外科医生》)……好东西太多了。

(小饭,作家,前媒体人,自由职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