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翊云:写作,你永远也找不到合适的词
编者按:《我该走了吗》是美国华裔女作家李翊云在国内出版的第一部小说,该书中文版日前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
作家李翊云出生于北京,1996年前往美国爱荷华大学攻读免疫学博士,1997年李翊云纯粹出于兴趣加入了一个社区写作培训班,结果发现自己很喜欢写作,于是放弃了免疫学专业,转而开始英文写作为业。今年51岁的她,已从事英文创作二十七年,著有五部长篇小说,三部短篇集,一部散文集。曾获弗兰克·奥康纳国际短篇小说奖,美国“麦克阿瑟天才奖”等多个重要奖项。目前,她任教于普林斯顿大学的刘易斯艺术中心。
长居纽约的女作家钟娜也在尝试用英语写作,今年8月她在普林斯顿大学的办公室专访了作家李翊云。本文为这次采访内容的一部分。
李翊云
今年八月的一天,我跳上通往新泽西州的火车,去普林斯顿大学采访作家李翊云。目前,她任教于普林斯顿大学的刘易斯艺术中心。下火车后,步行五分钟左右,可见到李翊云执教的创意写作项目所在的教学楼,按她邮件里的指示来说,那“是一栋很丑的方块混凝土大楼”。大楼对面的草坪上是普林斯顿校园的景观之一,圆明园十二兽首的仿制品。铜雕围成一圈,相对无言,偶有不同族裔的年轻面孔背着书包从其间穿过,如同一个隐喻。
自接触到李翊云的作品以来,我既被它吸引,也对它充满好奇。她对自我的关注从何而来?是什么让她笃信,日常的亲密关系比外部的惊涛骇浪更值得书写?如何理解她写作中自相矛盾的瞬间?对话在系办公室安静温暖的公共空间进行。李翊云在桌子的一角坐下,我按下录音键,采访开始。
《我该走了吗》
李翊云和英语的关系
钟娜:你在2005 年出版首部短篇集 “a thousand years of prayers”(《千年敬祈》),自那以来你已经创作了三部短篇、五部长篇和一部散文集。我印象非常深刻的就是因为我学英语的那个时代,英语一直是带有全球性的、共识性的一种语言。但是你在你的散文 “to speak is blonder, but I venture”(暂译成《言出必失,但我仍愿尝试》)里,你提到英语是你的私人语言,你常常会忘记其他人也会说英文。我其实就很好奇,你现在还会有这种感觉吗?然后在用英文创作了将近 20 年的这个旅程里面,你和它的关系有没有发生过什么变化?
李翊云:现在有没有这个感觉?还是这样子,因为我大概讲中文要讲得慢一点。我觉得英文对我是两种,一个是在工作的时候,比如跟同事说话,或者教书的时候跟学生说话,那就是公共语言了。我讲的语言他们得听得懂,但是那只是我生活的一小部分,我生活一大部分主要就是坐在家里,我就是主要是坐在家里自己跟自己说话。我自己跟自己说话也是用英语,但是那时候就没有人听得见,就是自己说,所以就是没头没尾。当然不是说出来,就是在脑子里说,因为很多年写东西也其实是自己在跟自己说话,所以就习惯了。我觉得英语,有些英语有一部分的语言就是我自己的,就是我就是私人语言。OK,然后写出来了,大家看了不要紧,但是还是我自己跟自己的对话。
钟娜:你用这种角度来切入英语,然后用英语写作,你觉得在一开始会遇到什么样的挑战和困难吗?会不会有一种,你的私人语言的频率和大家的频率不容易那么搭起来的情况?
李翊云:有的时候我觉得我用什么语言就是取决于我在看什么书。比如我在看简·奥斯汀——17世纪的作品,那我的语言就会非常快地转变。我在散文集里写过,我们在爱尔兰旅行的时候,一个服务生的英语就有爱尔兰口音,他就用英语问我们要不要什么,我就回答了,就是一种用爱尔兰口音回答的。我的小孩子说,你真是很rude,你太没有礼貌了,听上去你像在嘲笑人家。其实我没有那个意思,但是我觉得有的时候我的头脑就是别人说什么,我就像回音似的,我就回出来那个声音了。看书是一样的,我要看到什么样的人,我的英语就会转化成那样的英语。所以可能我用的英语就跟比如在公共场合用的英语是不一样的,不过那也不要紧。
反对陈词滥调
钟娜:我觉得有一个小的主题贯穿了很多你的作品,就是对cliché的关注。cliché中文可以翻成陈词滥调,像在《我该走了吗》这本书里这个主人公莉娅,她是一位年长的女性,她在生命的尽头回顾自己的人生。她有三任丈夫,然后同时也有很多的子女,然后其中一个女儿是去世了,这样一位非常刚毅的女性,她同时也是对陈词滥调非常敏感的一个人。比如说,她会说我不喜欢打开新房的钥匙这种表达,因为锁只会把盗贼引上门。
我发现你经常会在小说里对陈词滥调进行挑战和改写,这个其实在你刚才所说的 where reasons end(《理性终结之处》)这本对话式的长篇小说里也是大量出现的。所以我觉得你在反对它的同时对陈词滥调也有很强烈的好奇心,而且它成为你语言创新的一个跳板。
李翊云:我觉得你问得很好,某种程度上可能是因为我英语不是母语,所以这些东西并不在我血液里,对吧?就像咱们说中文就会讲一些成语,也不想这个成语的典故,就直接说了,对吧?因为我英语不是第一语言,我就会想,但是你一想就会觉得有很多东西都说不通,你就会想。
另外,我觉得我是对语言很敏感,一个词语是怎么来的,我总要去查字典。这个确实是成为我自己跟自己说话的原因。你比如说一句很俗套的话, water under bridge 对吧?你想是 What water? What bridge?哈哈哈,谁发明的这个语言?你就一直挖到后面,发现莎士比亚说的,但是大家就用了也不想了。但是我就喜欢想一想。
钟娜:的确,就像有的时候我们现在突然想起一个成语,然后也会想,比如说买椟还珠,你就会想是以前是哪一个具体的人做了这么一件蠢事。
李翊云:所以我喜欢想这些事情,喜欢把它们再拿出来,再转一下,看看能转出什么新的东西来。
钟娜:对,其实某种程度上很像语言上的一种考古学。
李翊云:对,就是这样子。然后我觉得你说得挺对的,因为这是我的兴趣,我的这些人物他们也就会获得这个兴趣。
钟娜:对,而且对于cliché,除了在语言方面,我觉得你还会对它讲述的人生的某种道理进行一些探索。像在《理性终结之处》里面,这个母亲的叙述者,她就说万一人生需要陈词滥调的救赎——“What if life must be saved by cliché”。你觉得陈词滥调对我们来说特殊在哪里?
李翊云:一种慰藉。比如一个人去世了,大家都会写一张卡片或者写个email,写封信,都是陈词滥调。因为There‘s no words, you can only say the old words。
我觉得这个慰藉是在于,陈词滥调虽然没有表达新的东西,但是他们提供了一个框架,给大家的想法提供一个最容易但是也是最结实的框架。所以我觉得Cliché has a point。
钟娜:是因为这种框架里有一种善意,一种保护。
李翊云:对,所以是这样子的,有的时候不需要说新的话,在没有别的语言的情况下,你可以说cliché。但是你想的时候一定要想,我能不能不用这些陈词滥调去想。
钟娜:很有意思,最开始的时候你有提到,你经常会在自己脑袋里和自己对话,进行语言上的一些辩论。《我该走了吗》的主人公其实也是从你这里继承了自我争论的一种方式。我就在想,你的背景是免疫学嘛,然后当一个免疫系统出现问题之后,它也会进行自我攻击。我在想是不是就是这种左右互搏式的争论?你觉得你为什么会被它吸引?你从中得到的好处是什么?
李翊云:从中得到的好处就是 You never get bored。哈哈哈,总是很有意思,你总能想到更新的话题——并不是一个游戏,可能更像哲学一些,你永远达不到那个真理。你总是在不断地试。其实我以前做实验也是这样的,你永远达不到终点,你就是不断地试。进了一步,那你就再进下一步,越来越近,但是永远达不到这个东西。写作对我有意思,就是你永远也找不到合适的词。
钟娜:那你最后怎么判断这个地方结束了?
李翊云:我其实并不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我觉得完美主义者就是说肯定有一个完美的词,一个对的词,但我是差不多就行。我就总是写到觉得这已经是我在现有的能力之下写的最好的一句话,我就可以了,差不多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