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集镇与沈从文的乡土空间 ——兼论乡土文学的村落共同体想象
一 赶场:沈从文乡土性的发生
1925年3月20日,困居“窄而霉小斋”的沈从文在《燕大月报》上发表了散文《市集》,这是其三个月前开始发表作品以来,首次显露在后来才完全成熟的湘西风格的作品。文章以一个赶场人的视角展开,呈现的是位于“又高又大陡斜的山脚下”的“一个小小乡场”上的地方风土景致,沈从文细致描绘了商人、地主、农民和苗人牵牛赶马踏着泥路赶场的场景。这篇文章中的不少场景和细节,在沈从文后来的小说与散文中一再出现。作者比较了“城里”和“市集”的差异,认为“城里”“所见到的东西,不过小摊子上每样有点罢了!”在市集上则大不相同:
单单是卖鸡蛋的地方,一排一排地摆列着,满箩满筐的装着,你数过去,总是几十担。辣子呢,都是一屋一屋搁着。此外干了的黄色草烟,用为染坊染布的五倍子和栎木皮,还未榨出油来的桐茶子,米场上白濛白濛的米,屠场上大只大只失了脑袋刮得净白的肥猪,大腿大腿红腻腻还在跳动的牛肉……都多得怕人。[1]
这类铺张地方土产和乡野风物的文字,在沈从文的湘西书写中相当普遍,也很典型,物的丰盈与地方的自足性是密切相关的。
《市集》最早投给《晨报副刊》,但迟迟不被选用,沈从文曾抱怨“这个稿子曾寄到一处日报上去过,许多日子没有见登出,也没有退还,大概是擦灯罩子了;我因为眷恋故乡的梦不怕重做,是以又写出来”[2]。这个“日报”就是《晨报》,这时的主编孙伏园很不看好沈从文,还曾将他的稿子当笑料,并随意扔进废纸篓。[3]适逢此时《晨报副刊》因鲁迅《我的失恋》导致主编孙伏园去职,沈从文的稿子被弃置于旧稿堆中,直到1925年10月徐志摩出任《副刊》主编,才从稿件中发现了署名为沈从文的《市集》。《市集》3月20日在《燕大月刊》发表后,4月21日被《京报·民众文艺》转载,因为《民众文艺》是由沈从文的朋友胡也频任主编。到了11月11日,《晨报副刊》又刊载了该文,显然已经属于一稿多发,但徐志摩对此并不计较,还在“编者按”中对这篇文章予以褒奖,认为“这是多美丽多生动的一幅乡村画”,“作者的笔真像是梦里的一只小艇,在波纹瘦鳒鳒的梦河里荡着,处处有着落,却又处处不留痕迹。这般作品不是写成的,是‘想成’的”[4]。徐志摩敏锐地发现了沈从文这篇作品的两大特点,一是“乡村画”,二是“作品不是写成的,是‘想成’的”。位于荒远的湘西乡间市集上的这一派和谐丰足的情景,与沈从文所处的繁华大都市的“窄而霉小斋”中的寒苦匮乏正好形成了强烈的对照,“想成”一幅“乡村画”就是沈从文湘西写作的工作方法。
《晨报副刊》登载《市集》之后,沈从文意识到自己同一篇文字三次刊载,“不是丑事总也成了可笑的事”,因此专门写了一篇声明,既是向徐志摩的奖掖表达感谢,也为自己一稿多发向徐志摩致歉,在声明中沈从文也谈到自己急于刊文的艰难处境:
“那个时候正同此时一样,生活悬挂在半空中,伙计对于欠账逼得不放松”,给去这短篇是想换来二十块钱,“开销一下公寓”……不期望稿子还没有因包花生米而流传到人间。不但不失,且更得了新编辑的赏识,填到篇末,还加了几句受来背膊发麻的按语……[5]
这段声明背后也充斥着物质——“公寓”“花生米”和“二十块钱”——只不过是物质的匮乏。“窄而霉小斋”究竟不是穷困之人的理想乡,那么他的理想乡在哪里呢?这或许正是沈从文从同时期那缺少个性的都市情绪书写中暂时脱身的动力,他想到西南市集上的丰足和快乐,意识到丰足的人或许正在乡间,是那些“赖着两只脚在泥浆里翻来翻去”的乡下人,在散集之后:
他们总笑嘻嘻的担着箩筐或背一个大竹背笼,满装上青菜,萝卜,牛肺,牛肝,牛肉,盐,豆腐,猪肠子……一类东西。手上提的小竹筒不消说是酒与油。有的拿草绳套着小猪小羊的颈项牵起忙跑……有的却是口袋满装着钱心中满装着欢喜,——这之间各样人都有。[6]
《市集》不仅为沈从文的写作带来了全新的文学风景,也让《晨报副刊》为其敞开了大门,这无疑会改善沈从文在北京的生活处境,此后沈从文的很多作品都登在《晨报副刊》上。沈从文说过倘无徐志摩的提携,“没有他,我这时节也许照《自传》上所说到的那两条路选了较方便的一条,不到北平市区里作巡警,就卧在什么人家的屋檐下,瘪了,僵了,而且早已腐烂了”[7]。到了1931年8月,沈从文将往青岛大学任教,行前同徐志摩在胡适家楼上有过一次长谈,徐志摩“允诺以后让沈从文把自己年轻时的事情写成小说”[8],这意味着对沈从文的这类写作完全打开绿灯,给他充分的发表空间,但同时也显示出杂志对作家创作的引导。而这种引导,早在数年前刊发《市集》时就已经开始。
《市集》是沈从文获得主流文坛认可的通行证,这篇作品的内容不是早期写得更多的都市主题,这幅“乡村画”也预示了沈从文湘西书写的诸多特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市集而非村庄成为沈从文乡土世界的空间形象,这与乡土文学常把村庄作为故事发生的核心空间是不同的,并且沈从文的乡土文学在开端处就突破了村庄空间,赶场行为和市集在沈从文乡土文学中的作用可见一斑。
1925年的《市集》最早写到赶场,后来在包括《凤子》《山鬼》《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顾问官》《阿金》《乡居》《巧秀和冬生》《萧萧》《夜》《往事》《我的教育》《船上岸上》《船上》《在私塾》《往昔之梦》《边城》《传奇不奇》《长河》等小说,在《从文自传》的《我上许多课仍然不放下那一本大书》《怀化镇》《保靖》等章节和散文集《湘西》中的《白河流域几个码头》《凤凰》等篇章以及单篇散文如《忆呈贡和华侨同学》《新湘行记——张八寨二十八分钟》等作品中,都有精彩的赶场书写。除了直接的赶场书写,另外还有很多作品,如《牛》所涉及的牛市,《菜园》《夫妇》《瑞龙》《贵生》《三三》等作品中的市镇、市集、场镇、寨子,乃至于矿区与河流上的小城码头,这些空间大多具备集镇的功能。即便是1949年后,沈从文放弃文学创作,一有机会接近乡村,赶场都是其感知乡土的主要方式。如1951年到四川内江参加土改,在给张兆和、金野等人的多封书信中,沈从文都写到地方上赶场的盛况。[9]1956年沈从文有机会回到湘西,在给大哥沈云麓的信中也谈到回老家赶场的计划:“我还希望……到家看看长宁哨乡场,看看新乡村种种,看看四十年前的水碾水车,看看赶场人。”[10]可以说,赶场是沈从文文学创作乡土性的起点,也是进入其湘西乡土世界的一条通道。
二 乡土空间的集镇形象
沈从文作品涉及的集镇空间,也是人类学、社会学讨论的重要问题。施坚雅(G. William Skinner)就曾以川西地区的场镇、乡村市场为基础来考察中国农村社会结构,湘西凤凰也处在西南集镇空间所属地理区域之内。根据施坚雅的研究,一个场或一个市集周边的几个村子的人会定期到此赶场,《市集》中的“三八市集”,就是五日一集的市场,若干村庄与市集就构成一个市场网络。由农村市场构成的乡土社会,与费孝通等人的村庄共同体在空间上是不同的,施坚雅写道:
研究中国社会的人类学著作,由于几乎把注意力集中于村庄,除了很少的例外,都歪曲了农村社会结构的实际。如果可以说农民是生活在一个自给自足的生活之中,那么这个社会不是村庄而是基层市场社区。我要论证的是,农民的实际社会区域的边界不是由他所住村庄的狭窄的范围决定,而是由他的基层市场区域的边界决定。[11]
施坚雅认为单纯的村落无论从结构上还是功能上都是不完全的,他建立了一个农村市场模型,认为基层市场是由“离散的、六边形的、内部星罗棋布着等距离的村庄”构成,大约18个村庄构成的基层市场最符合这种理想状态。[12]施坚雅还按照类型将基层市场分为三级,分别是基层市场、中间市场和中心市场。施坚雅的研究曾受到杨懋春等人的影响,他的判断则是基于对中国西南地区的考察而作的,是否能取代以村庄为结构单元的观点,学术界也还有争论,但这一观点无疑有其洞见,即不能采用类似于人类学家讨论封闭自足的岛屿或部落文明的观点,来讨论中国的村庄。在西南地区的乡村,这种村落共同体模式的局限性尤其突出。单纯从村落共同体角度考察中国的乡土世界,也很难解释村落通过什么样的路径和外部世界沟通,诸如国家和基层之间的沟通、物资的交换、外来文化的影响,等等。施坚雅的理论在某种程度上跃出了原有的单一村庄中心的观念,因而市集是走出村庄的重要出口,市场结构中的村庄,即便不具有绝对的开放性,也具有相当的开放性。
中国农村社会学研究在单位选择上,影响最大的是以村庄为中心的村落共同体研究,如费孝通的《江村经济》,林耀华的《金翼:中国家族制度的社会学研究》,杨懋春的《一个中国村庄——山东台头》,黄树民的《林村的故事》,等等,都是以一个村庄为中心来讨论中国乡土社会,试图突破这一研究范式的,包括施坚雅的农村基层市场研究以及后起的宗族研究、乡镇研究和县域研究,等等[13]。农村社会学界乡土研究虽然范式众多,但人文领域讨论乡土问题最通行的理论仍然是费孝通式的,即通过一个具体而微的、孤立的村庄来想象传统中国、乡土中国的形象,这以《乡土中国》的影响最为深广,比如《中国在梁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这种类似于“乡土中国”的表述,背后都有费孝通的影子,实际上费孝通(主要是《乡土中国》)也是当前乡土文学研究最常征引的理论资源。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认为乡村世界是静态的,他称之为“不流动”,他用植物与土地的关系来比喻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他说:“我们很可以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14]费孝通与学生合著的《云南三村》的英文名是“Earthbound China”,直译过来就是“束缚在土地上的中国”。但在施坚雅的研究中,“流动性”则是一个关键词,这是由市场的商品交易属性决定的,农民、小贩通过市场实现人与物以及文化的流通。沈从文笔下的湘西世界与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是不同的,乡村基层市场或者集镇由道路网络连接而成,这个安静的乡土世界内部,充满活跃的商业活动与社会交流。
在沈从文笔下,在湘西这个遗世独立的世外桃源中,个体生命充满活力,内部世界的人与物的流动性也很强,行走在道路与河流上的人与物,造就了村庄共同体想象所缺乏的移动性,这与暮气沉沉的老大中国形象,与祥林嫂和阿Q的世界形成鲜明对照。
赶场是沈从文进入乡土世界的重要方式。沈从文在凤凰城中一个军人家庭长大,因祖父的关系,他的家庭在地方上有相当的地位,沈从文以“乡下人”自居,却不是真正的农民,在沈从文的乡土世界中,也很少见到田野上从事农事活动的农民,更多的是乡土风景和地方风物。但在凤凰城外,却有另一类乡下人,他们是农民、船夫、渔人、苗人,等等。在《往事》一文中,沈从文忆及儿时被四叔挑着,走四十多里山路到乡下的记忆,这是一个新奇的世界,他在这里看到白羊、南竹、白鸭和野鸡,在夜里照鱼,打野猪和獾子,他也去赶附近的场集。[15]这条把沈从文从凤凰城带到乡间的道路,也是一条赶场的道路,它引导沈从文进入乡土世界。《从文自传》中大书特书的是逃学和赶场,在市集和山野间全方位地体验乡土,这成为沈从文绚烂的童年记忆,后来在小说中也多次征引。入伍之后,沈从文所在军队的驻地常常就是集镇,如白河上的怀化镇,沈从文说这地方“影响我的感情极其深切”,《湘行散记》中写部队在此驻防期间,他亲眼看过杀掉七百多当地人,怀化镇就是一个市集,“杀人那天如正值场期”,刽子手还会在杀人之后到场上买肉吃。又如永绥县,这个在白河支流上的县城也是一个市集,散文集《湘西》中的《白河流域几个码头》一文就曾谈及,这地方逢场时十分热闹,充斥着各色土产和大大小小的买卖,“大场坪中百物杂陈,五色缤纷,可谓奇观”[16]。值得注意的是,风物书写是沈从文最为风格化的文字,它与传统方志的物产志有点类似,沈从文的《湘行散记》,尤其是《湘西》,都具有浓厚的方志色彩,但这种乡土风物书写显然受方志影响不大,赶场体验的影响更为直接。从这个角度看,赶场是沈从文进入乡土世界的一个入口。
沈从文作品中虽也提及村庄,却几乎见不到清晰的村落形象,但市集、市镇、边城等地方空间却让人印象深刻,这些地方大都是市场。《凤子》中写得最精彩的便是矿地附近的一个市集,“这地方聚集了边境二十五里以内各个小村落的人民,到这里来作一切有无交易”[17]。显然,“小村落”并非沈从文注意力的所在,市镇才是展示凤凰物产与人格的空间,这里有琳琅满目的土产和漂亮的苗族妇人,还有当街决斗的勇敢的男子。《边城》发生在酉水边上一个叫作“茶峒”的小城及其附近的渡船码头一带,小说中拥有一座碾房的王团总是中寨人,中寨便是一个市集,小说中提到“十四中寨逢场”,是城里的生意人收山货的地方,这里大约是个基层市场。而作为故事中心之一的茶峒城,这里有诸多常设商铺,如茶馆、酒铺、饭铺、油行、烟草店以及铁匠、木匠等匠人的店铺,平日可去买生产生活必需品,端午、中秋尤为热闹,又因为是码头,新鲜的故事与货物就更多,便也更能吸引人。从市场类型上看,茶峒是比中寨规模更大、层次更高的中心市场,它和上文谈到的怀化镇和永绥县一样,都是沅水支流上的集镇。《长河》的故事发生在辰水边上的吕家坪,这也是一个与茶峒相似的傍河小城,小说的空间还包括附近的枫树坳和萝卜溪,枫树坳只有一间祠堂,这是老水手一个人住的地方,萝卜溪则是一个小村,但小说中只出现了滕长顺一家,它的村庄形象并不突出,而往返于萝卜溪和吕家坪之间的赶集活动却是灵魂性的,它是地方上驱动人物、土产与新闻流动的动力。
在《边城》中,翠翠是山中怕人的小兽,却喜欢赶场,黄狗也喜欢赶场,渡口赶场的狂热分子自然要数老水手,小说中写道:“茶峒山城只隔渡头一里路,买油买盐时,逢年过节祖父得喝一杯酒时,祖父不上城,黄狗就伴同翠翠入城里去备办东西。”[18]小说中渡头离山城只有一里路,在凌子风导演的电影《边城》中,距离似乎要更远一些,沈从文曾画过一幅《茶峒城势图》,在这幅图里,开放的道路与河流以及封闭的城墙与山川构成了沈从文湘西世界的形象写照,“上城”(赶场)就成为乡土世界生命流动的重要方式。《边城》中的“上城”,显然不是在乡下走投无路的阿Q的“进城”,也不是邂逅权力的陈奂生的“上城”,边城是一座乡土之城,而非城乡结构中的城。
沈从文笔下的集市当然是经济性的,这也是施坚雅提出乡村市场系统的出发点,但作为一个文学家,沈从文显然更强调赶场人全方位的情感体验,正是这一点,塑造了沈从文独特的乡土个性。《长河》中的老水手,是喜欢赶场的人,小说写他在场上四处闲逛,去各处店铺看看价格,随意闲坐,优哉游哉地费去一个赶场的日头,却只为买半葫芦烧酒,沿途且走且尝,到家已剩不多。[19]用现代时间成本来考虑,老水手赶场实在是顶不划算,但这个不经济、无效率的赶场闲逛,却是乡下人获得巨大满足的源头。小说也写到乡下女孩子对赶场的喜爱,夭夭姐妹就“常常背了个细篾背笼,跟随到场上去玩玩,看看热闹”[20],背笼是竹制农具,细篾编织的农具却是乡下女孩子赶场炫耀的东西,一眼便看到器物中凝聚着的篾匠与使用者的情绪,这种对赶集体验细微情绪的精确捕捉,是典型的沈从文式的,而这种风格又是赶场所赋予的,可将之视为沈从文式的赶场经济—美学。
赶场就是通过山路深入自然的往返,带着很好的心情,穿着骄傲的服饰,如果要背上农具,也要尽量体面,既有炫耀色彩,也带着凑热闹的期待,去看各种物产和交易,赶场既是一种经济活动,更是一种娱乐活动,它是一种综合性的乡土体验,所以赶集既是沈从文进入乡土世界的入口,更是读者进入沈从文笔下乡土世界的一个入口。
西南地区乡村以单门独户或不多人家结成的小村为主,在人口、村落规模和聚落格局上,都与北方杂姓村落或南方宗族村庄有不小的差异,虽然全国不少地区村庄也有市集,但西南地区的集镇在农民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无疑更加重要,作为一种乡土空间,也更为典型。施坚雅作过一个粗略统计,在其田野点上,也即成都附近高店子市场的农民,“到50岁时,到他的基层市场上已经去过了不止3000次”[21]。乡民通过赶场频繁交流,这构成了西南中国乡土性的识别特征。沈从文经验化的乡场书写,与施坚雅通过四川乡村市场研究理解中国农村,有英雄所见略同之处。
沈从文笔下的乡土世界,道路、河流是赋予地方活力的血管,实际上这也是联结市场网络的通道,本地物产、外来物品,包括人的娱乐、外来的政治与新闻,等等,都通过这些道路得以转运、沟通。在这样的乡土世界,赶场就显得意义重大,赶场完成了对封闭乡土空间的超越。沈从文小说中的地方,大多都在乡村市场网络中的某个节点上,这些节点赋予乡下人一种非静止的品格,他们频繁往返于所住的地方和集市之间,在密集的碰面中展开既相似又个性化的情感与生活。沈从文乡土写作的这种空间特征,是由湘西的人文地理特征所决定的,沈从文明白赶场在乡民物质生活与精神世界中的重大意义。可以说,还不曾有过第二个作家,如此丰富且细致地呈现过赶场的热闹及其在地方生活中的作用。
三 赶场与沈从文的自然品格
由点线结合而成的西南乡土空间,中心当然是不同层级的集市,它们是呈现地方风物、民俗与人事的舞台,但连通乡村与市集的路线,包括山林田野间的道路和山谷间的河流也同样不能忽视,因为步行和乘船是乡下人赶场的方式,对乡下人来说,赶场就是一次小小的穿越山水与田野的远行。赶场的道路是乡村最典型的线性文化符号。正如前文已经谈到的,在沈从文笔下,赶场要经过乡间道路,在西南地区,它经常是曲折起伏,因季节和天气而情形各异,田野、作物、虫鸟、野果、风雨云雾乃至于神鬼妖怪,都会在路途中随时邂逅,道路因之也是沈从文湘西世界的关键形象,在沈从文作品中发挥过独特作用。这些道路包括了水路和陆路,就陆路而言,沈从文笔下经常大篇幅地呈现行商、旅客、兵士、农民以及土匪的道路见闻,如小说《山道中》,全篇几乎没有情节,沿途的乡土与自然见闻构成了小说的主要内容;就水路而言,则体现为水与沈从文的关系,沈从文说“水对于我有极大关系”,“水和我的生命不可分,教育不可分,作品倾向不可分”[22],这里当然也有经水路赶场的记忆,在《边城》与《长河》中,河流和码头是前往茶峒小城与吕家坪的必经之地。道路风景也是理解沈从文乡土写作自然风格的一个入口,《市集》一篇的开头和结尾都是对往返于赶集路上的细致描绘,《从文自传》也曾形象地描述赶场路上的体验:
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李树,果实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等待我们去为它们减除一分担负!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去吃它,赞美它,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土里!除此以外路塍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樱桃,大道旁无处不是甜滋滋的地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东西。
小孩们空手去赶场,倘场上没有饱餐一顿的机会,赶场归途中的山林与田野也不会让孩子们饿肚子,即便没有任何果腹之物,乡野的一派氛围,也足以让赶场人十分满意。赶场是乡下人情绪饱满的时刻,也是审美地体验乡土和自然的时刻。
这里有必要进一步讨论沈从文的乡土与自然观念。乡土与自然作为沈从文哲学的关键词,具有教化作用,是其信奉的“美育代宗教”的实现形式。在沈从文的教育观中,自然是一本更有意义的大书,远较学校所读的书重要。基于这种观点,逃学在沈从文那里就具有崇高的地位,逃避无聊的学校教育,进入乡土和自然世界,才能成为更健康的人,因此逃学是其笔下最常表达的主题。早在1927年12月的小说《在私塾》中,沈从文就煞有介事地对逃学作过专门研究,《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则是一首明目张胆的逃学赞歌。《在私塾》是一个学生的逃学自述,小说一开头便交代了不得不逃学的理由:
不逃学,怎么办?在旧式塾中,逃学是挨打,不逃也挨打:逃学必在发现以后才挨打,不逃学,则每天有一打以上机会使先生的戒尺敲到头上来,君,请你比较下,是逃好还是不逃好?并且学校以外有戏看,有澡洗,有鱼可以钓,有船可以划,若是不怕腿痛还可以到十里八里以外去赶场,有狗肉可以饱吃,君,你想想。……[23]
接着,小说主人公还为逃学提供了相当“专业”的指导,他认为一年四季,春、夏最适合逃学,秋冬次之,而夏天尤宜于玩耍:“论玩应当属夏天,因为在这季里可洗澡,可钓鱼,可看戏,可捉蛐蛐,可赶场,可到山上大树下或是庙门边去睡。”[24]逃学是一门在经济学上顶不划算的事情,这里已经谈到遭致打骂的风险,在《从文自传》中,逃学失败而遭到家庭或学校一方面,或者两方面的惩罚,是很常见的,但作者却能一面受罚,一面神飞天外,受罚成为其沉思自己“同自然接近”的机会:
我一面被处罚跪在房中的一隅,一面便记着各种事情,想象恰如生了一对翅膀,凭经验飞到各样动人事物上去。按照天气寒暖,想到河中的鳜鱼被钓起离水以后拨剌的情形,想到天上飞满风筝的情形,想到空山中歌呼的黄鹂,想到树木上累累的果实。[25]
在这些文字中,自然的教育与社会的教育形成了鲜明的对照。逃学去赶场,来到自然和乡野间,体验人事与山川草木,这是“阅读”在私塾所无法提供的那本“大书”。据熊澧南回忆,沈从文年轻时并不长于游泳,只能在浅水里玩[26],《从文自传》中的形象不完全就是沈从文本人,但这不仅不足以解构沈从文的写作,反倒赋予了逃学更强烈的隐喻色彩。“逃学去赶场”是沈从文阅读“大书”的方式,而“逃学”具有多重含义。逃学不单指逃离课堂,从人类学的意义上看,也有对于学校教育宣传的文明的逃离,因为在这套文明的观照下,“湘西”是野蛮的瘴疠之地,苗人备受歧视和压迫;“逃学去赶场”也是对现代都市文明的逃离,这种都市文明缺乏野性与生命力,进入乡村和自然,这是反叛的文化姿态。通过对这两种力量的拒斥和逃离,沈从文也塑造了自己“逃学者”的形象。他甚至明确提出:“我读一年书,还当不到我那次逃学到赶场,饱看河边苗人坐的小船以及一些竹木筏子印象深。并且你那里能想到狗肉的味道?”[27]在另一篇小说《喽啰》中,主人公认为私塾是小孩子的地狱,他逃学到城外去钓鱼时被土匪绑票,小说写到他在山上“比起住到家中时的自由,完全是两样”,“放肆得简直同一匹小马,……不是家中来赎我,纵让我逃走,我是也不高兴去做的。……直到如今我还是有些地方露着野马的性格,这便是那五个月自然教育的影响。只可惜是时间太短了”[28]。在散文集《湘西》中,沈从文以富于浪漫情绪和宗教情绪的笔墨,写了凤凰强梁田三怒,这位游侠四十岁以后就退出江湖、闲居家中,沈从文用了一段文字来描述其“退隐”后的生活:“间或骑了马下乡去赶场,买几只斗鸡,或携细尾狗,带长网去草泽地打野鸡,逐鹌鹑,猎猎野猪。”[29]这位强梁最终变成一个嵌入地方的土人,赶场和狩猎成为他的爱好。这也让人联想到,《从文自传》中写到赶场时“用手摸摸那些豹子老虎的皮毛,且听听他们谈到猎取这野物的种种经验”[30]的情节,这样的乡土经验,将会引起小则是对于这猎人,大则是对于这地方的佩服,因为这些饱含自然活力的豪强、猎人与乡下人,他们正是这小小地方上传奇故事与优秀人格的体现者。沈从文的这些乡土作品,显示了与古代山水田园文学传统截然不同的自然风格,沈从文笔下自然与山林匪气也具有天然的亲和性,农民、土匪、士兵、逃学者,甚至疯癫者,才是这些山乡自然的最合格的欣赏者。
沈从文在小说《山鬼》中设置了两所学校,一所是为乡下富人子弟开设的初级小学,为的是让孩子成为圣贤,主要学习“新国文课本”,但人数很少,另一所在距离市场很近的地方,吸引了大多数孩子,是一所“自然的学校”:
没有固定的须乡中供养的教师,也不见固定的挂名的学生,只是在每一天下午吃了晚饭后,在去场头不远一个叫作猫猫山的地方,这里有那自然的学校,是这地方儿童施以特殊教育的地点。[31]
孩子们雨天放假,晴天便来此打斗、唱歌以及学习老人们的人生经验,这是培养孩子们强悍的身体和精神的“学校”。很显然,两所学校教授的知识的差异,就是沈从文在《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一文中提到的“小书”与“大书”的差异。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癫子,这癫子原是大坳村的孩子王,他不怕鬼,不怕猛兽,爱花,爱月,爱唱歌,也爱赶场,成为癫子后他常不落家,在山野中游荡,仿佛一匹兽,或者一个山乡间的自然精灵。在沈从文笔下,这个癫子就是“学校”的首领,是受孩子们欢迎的自然“导师”。小说将这个“自然的学校”安放在赶场路边,并非胡乱设置,它也是往返于市集、乡村和自然世界的枢纽,是与《边城》中的渡口、《长河》中的橘子林、《三三》中的碾房等相似的空间,它是一个彰显自然和野性强悍磁力的地方。
沈从文的逃学和赶场书写有强烈的回归自然的倾向,这与赞颂高贵的野蛮人的卢梭与走入荒野的梭罗,以及西方众多逃离文明的自然主义者,有相同的倾向,但是沈从文又是中国化的,他的自然不是荒野,不在远方,而在眼前,在脚下,是乡土自然。沈从文自然观的对象化特征相对淡薄,更强烈地显示出本土风格,自然教化的达成是渗透式、浸染式的,自然作为环境包裹人,作为营养强壮人,同时还塑造了人的地方品格。自然与人的形象也是相互塑造的,自然人格化,人格自然化,这与建立在对象化基础之上的西方自然主义传统,高度依赖体物入微的观察很是不同。《边城》中翠翠是一只小兽,是山林当中的精灵,其人格是自然化的,自然也是人格化的。这种乡土自然风格在《长河》那辉煌的开头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记称“洞庭多橘柚”,橘柚生产地方,实在洞庭湖西南,沅水流域上游各支流,尤以辰河中部最多最好。树不甚高,终年绿叶浓翠。仲夏开花,花白而小,香馥醉人。九月降霜后,缀系在枝头间果实,被严霜侵染,丹朱明黄,耀人眼目,远望但见一片光明。每当采摘橘子时,沿河小小船埠边,随处可见这种生产品的堆积,恰如一堆堆火焰。[32]
沈从文先以绚丽的文字写橘,紧接着就在一段精彩的对话中写人:橘园旁边临河“官路”上,经过的“陌生人”问主人橘子卖不卖,主人答不卖,意思是请路人随便吃,这却引起一桩不大不小的误会。橘为南方嘉木,人则朴实康健,人与橘身上都体现着自然与季节赋予的明亮色彩。写橘的名篇,前有屈原的《橘赋》,后有沈从文的《长河》,都是通过橘树来呈现水土与人格的关系。沈从文说:
两千年来这地方的人民生活情形,虽多少改变了些,人和树,都还依然寄生在沿河两岸土地上,靠土地喂养,在日光雨雪四季交替中,衰老的死去,复入于土,新生的长成,俨然自土中茁起。[33]
《长河》是沈从文尝试在小说中讨论湘西“变化中那点堕落趋势”,故开篇便安排了外来“陌生人”与当地人的冲突,在绚烂的开头中暗伏下隐忧,这种情绪是通过萝卜溪的官路传达的,这条官路就是一条赶场的道路,老水手便是通过这条道路感受到大环境的波动,如火的枫林和辉煌的橘林,也是这条路上的风景。湘西并不是一个封闭的桃花源,无论是《长河》中的河流和官道,还是《边城》中的渡口和山路,它们都贯通两端,向外部世界敞开。
四 越出村落共同体的乡土世界
抗战爆发后,沈从文一度住在昆明市郊的呈贡县龙街杨家大院,如早年生活在凤凰一般,他又住进一个小小的县城。1943年沈从文发表了以呈贡生活为背景的小说《乡居》,小说写到城郊汽车开通后,礼拜天就有不少昆明城里人到“乡下”旅游,来欣赏冰心所说的“呈贡八景”,但他们往往失望而返,不过有一种人却是例外,这便是专门到来“赶街子”的人:
也有听说呈贡赶街子人多热闹,想趁热闹看看人,看看市集时货物交换,无数旧法币如何在这大群乡下人手中转来转去,因此形成的生活式样,以及所具有的社会意义的。这种朋友趁街子天来到这里后,龙翔寺下每个人群集中部分都去观观光,且就城乡市场物价比较上,挑选了些值得带回城去的日用品……[34]
沈从文认为,专程“赶街子”的人才最懂得“欣赏呈贡”,他们看过“赶街子”的热闹,就能进一步“领略乡村中固有的静寂”。这里的“赶街子”,便是赶场,沈从文把握地方本性的方式,与冰心“八景”式的风景观是不同的,后者是具有士大夫色彩的地方风景传统。抗战时期的云南,由边陲而成为中心,从“文明”的中心南下的文人们,带着一双“文明之眼”来欣赏边疆山水,这就是“呈贡八景”的发现。林开世在其对清代边疆八景实践的个案研究中,就曾指出:
在山水之中选择精华的景色,建立地理的特殊关系,让文人墨客体验自然,使八景成为一种特殊的空间实践,让一个偏远的、“开发中”的地方,得以连接到一个文明的中心。[35]
显然这是“文明”驯化“野蛮”的文化实践,八景作为“文明”的山水在边疆被凸显出来,但“八景”与其所处蛮荒边疆上的野性之间并不协调。这也构成了沈从文的赶场视角与冰心的“八景”窠臼之间的张力,沈从文说他在呈贡生活了四年,“可还无眼福照冰心写的方法去看看山水”,还说:“也许我们是俗到不能再俗的人,连‘八景’都不知道注意!”[36]湘西与云南都处于中国西南,具有相似的乡土空间,因而即便书写对象离开湘西,沈从文仍然经验性地通过赶场来捕捉地方的乡土性。
用赶场来体验乡土,是沈从文乡土感知的标志性方式,赶场书写所呈现的乡土形象在观念上的重要性,尤其体现为与“村落中国”式乡土形象的差异上。在沈从文《乡居》发表的同一年,同样是住在呈贡的人类学家费孝通发表了他的《禄村农田》(《云南三村》之一),禄村(楚雄禄丰县大北厂村)离昆明市区不远,距呈贡则更近。费孝通说,他试图通过江村、禄村这些个案,“了解中国社会”,虽然他也意识到中国乡村的多样性以及自身田野研究的局限性,但他仍然相信“抓出若干种‘类型’或‘模式’来的想法”[37],这或许是由费孝通采用的社区分析方法所决定的[38],这也是燕京学派最常见的乡村研究法。费氏的经典的乡村研究,几乎都是以一个具体村庄为研究对象,包括禄村在内的云南三村研究,都是在江村研究延长线上的成果。面对禄村这个云南村庄,费孝通想到的是它与江南乡村的相似性,他写道:“尽管在云南的山区只有稀疏的宅院,而且居民们也经常是土著人,这些坝子上的众多的村庄所展现的图景经常让我们想起江苏太湖周围的农村。”[39]因而费孝通即便在《禄村研究》中专门讨论过“街子”,但似乎更愿意将之视为不同层级的城镇形态,规模越小越不具备独立的功能,费孝通说“禄村本是一个小街子,每隔6天一次,可是因为它太靠近了县城的大街子(只有20分钟的路程),所以发展的机会很少”[40]。费孝通这里的所谓“发展”,当然是就其向更大规模城镇发展的意义上讲的,他也谈到自己从《江村经济》到《云南三村》,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将注意力转移到小城镇研究,都“贯穿着一条理论的线索”[41]。这条“线索”具有某种方向性的意味,也即从乡村指向城市,具体到《云南三村》,就是从完全的农业村庄(《禄村农田》),到兼有手工业的村庄(《易村手工业》),再到以商业占主导的村庄(《玉村农业和商业》),更进一步地,则是有成熟纺织产业的江浙村庄(《江村经济》),这个“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指向的正是现代化。延续这一脉络,很容易嵌套进城乡二元空间,或者产生一个等级空间,比如在梁鸿的乡土世界中,就有一个从梁庄到吴镇,再到穰县,在穰县之外则有郑州和北京,这样一条空间链条,梁庄是一个乡土空间,空间的“上升”与现代化程度的加深是一致的,并且村庄之外的各级空间经常就是与之对立的城市。
回到费孝通的云南村庄研究上来,费氏在研究单位选择上,“自然”地选择了共性更强的村庄,而将生活在“山区”“稀疏的宅院”中的“土著人”排除在外,但后者显然也属于乡村,且范围未必不更大,这种遮蔽是费孝通的方法导致的。不同于费孝通,沈从文更强调苗人和散居者所构筑的更大范围的乡土空间,并且注意到赶场对聚拢山野间的乡下人的作用。费孝通是理论化的人类学家,有成熟的乡村研究方法,这种方法在面对不同村庄时,也可能产生理论的遮蔽;沈从文曾经周作人等人的中介,受过人类学和民俗学的影响,但他的乡土视角却是经验性的,这种空间自觉在面对湘西乡村时,反倒更多地彰显出人类学式的边缘意识,这充分体现在沈从文对乡人活力的呈现和对自然野性的捕捉上。这种差异便造就了两种类型的乡土空间:一种是以费孝通为代表,以村庄共同体为中心的“乡土中国”模式,这是偏于静态的乡土空间,其流动性常表现为不同等级空间的上下变迁;另一种,或许可说是以沈从文为代表的“赶场模式”,它是偏于动态的乡土空间,以市集为中心,其流动性一般是在相对均质的乡土空间内的平移,并且至少在相当大的范围内不发生等级空间流动。两种乡土空间的差异,不妨通过比较稍作说明。
乡土文学中赶集书写虽然非常普遍,但村庄经常是绝对的中心空间(或者城乡对立双中心空间之一),这似乎已经成为乡土写作与乡土文学研究的基本共识。比如柳青的《创业史》虽也写赶集,但蛤蟆滩才是故事的中心;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和《人生》都写到赶集,但真正的中心是双水村和高家村,即便出现集镇,多半会成为类似城市的更高等级空间。如《平凡的世界》中孙少安经妻子劝说决定去石圪节公社赶集,小说写道:“是呀,他已经好多时没到石圪节去了。对他们来说,走石圪节就等于是逛城市。”[42]这与《阿Q正传》也很相似,从城里回来的阿Q在未庄人眼里地位空前高涨,这是城市给他的“加冕”。在高晓声笔下,上城邂逅县长和住旅馆的经历都是陈奂生成为村庄有头有脸的人物的前提。因而赶集书写背后是城乡对照,村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赶集则是确认城乡等级。关于这一点,路遥在小说《人生》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小说中写高加林到县城赶集卖蒸馍:
当高加林挽着一篮子蒸馍加入这个洪流的时候,他立刻后悔起来。他感到自己突然变成一个真正的乡巴佬了。他觉得公路上前前后后的人都朝他看。他,一个曾经是潇潇洒洒的教师,现在却像一个农村老太婆一样,上集卖蒸馍去了!他的心难受得像无数虫子在咬着。[43]
高加林生怕遇到同学,“乡巴佬”身份让他备感屈辱,村落作为一个自足但更低级的空间,是通过小说人物迈出村庄去赶集得以确认的。很显然,这和沈从文笔下那些赶场书写完全不同,因为在沈从文笔下以集镇为中心的乡土空间,乡村与市集之间不存在城市与乡村,文明与落后的等级关系。沈从文笔下的“进城”,如《边城》中水手和翠翠的“进城”,《贵生》中主人公贵生挑草进城换年货,等等,都是与赶场性质相同的活动。沈从文笔下也有城市,尤其是作为其批判对象的现代都市,但它不止在村庄之外,更在湘西之外,在集镇之外。一个村庄显然不够沈从文施展手脚,超越村落的直接的影响就是开拓出一个广阔的乡土世界。
农村市集并非西南地区所独有,赶集也是具有普遍性的乡土经济活动,但赶集在农民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少有西南地区这般在乡村生活中占据如此核心的位置,这是由乡土地理空间和聚落形态决定的,这也是沈从文乡土想象的经验源头,这种经验让沈从文更自觉地捕捉到村落共同体相对匮乏的流动性和自然化的野性品格,同时由于地理上的分散,人格的独立性也获得了相当的空间。沈从文笔下那些灵动、越轨、执着、自然、强悍的灵魂,那种独自面对环境与命运的形象,很难想象会在一个人口密集的农业村庄中出现,读者也不会将这些个性化的灵魂视为乡土中国的农民群像,而乡土文学的主流主要的便是在摸索这个群像,并视之为乡土社会的“现实”。所以可以下一个判断,赶场就是沈从文打开湘西世界的方式。
沈从文的经验和直觉自然不足以解构费孝通的那些精彩论述,但长期以来,乡土文学的创作者和研究者,越来越将“乡土中国”“村落中国”视为想象乡村的不证自明的“模式”,它成为乡土写作和批评背后的一双无形的手。在乡土文学和农村社会学的不断追认中,作为一种强势的观念,形塑着作家和批评家的乡土想象,很显然,强调诸如封闭、静止、传统、宗族、集体性、长老政治、礼治、守成等概念的乡土观念,并用一个村庄隐喻乡土中国之时,不自觉地取消或轻视进出村庄的道路,就很容易将乡土世界灵动与文化反叛的一面遮蔽起来。沈从文的赶场书写或许能焕活对乡村更丰富的文化形象的想象,启发一种更强调野性与活力的乡土写作和批评。
注释:
[1][2]《沈从文全集》第11卷,北岳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46、48页。
[3]张新颖:《沈从文的前半生》,上海三联书店2018年版,第49页。
[4][5][6]《沈从文全集》第11卷,北岳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11卷,第49、50、47~48页。
[7]《沈从文全集》第9卷,第7页。
[8]吴世勇:《沈从文年谱(1902—1988)》,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16页。
[9]《沈从文全集》第19卷,第206页。
[10]《沈从文全集》第20卷,第117页。
[11][12]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史建云、徐秀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0、22~24页。
[13]参见狄金华《中国农村田野研究单位的选择——兼论中国农村研究的分析范式》,《中国农村观察》2009年第6期。
[14]《费孝通全集》第6卷,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09~110页。
[15]《沈从文全集》第1卷,第70~72页。
[16]《沈从文全集》第11卷,第364页。
[17]《沈从文全集》第7卷,第141页。
[18]《沈从文全集》第8卷,第65页。
[19][20]《沈从文全集》第10卷,第49、137页。
[21]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第45页。
[22]《沈从文全集》第12卷,第215页。
[23][24]《沈从文全集》第2卷,第43、54页。
[25]《沈从文全集》第13卷,第254页。
[26]王嘉荣:《〈从文自传〉新说》,《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1期。
[27]《沈从文全集》第2卷,第64页。
[28]《沈从文全集》第2卷,第196页。
[29]《沈从文全集》第11卷,第405页。
[30]《沈从文全集》第13卷,第280页。
[31]《沈从文全集》第3卷,第346页。
[32]《沈从文全集》第10卷,第10页。
[33][34]《沈从文全集》第10卷,第12、303页。
[35]林开世:《风景的形成和文明的建立:十九世纪宜兰的个案》,《台湾人类学刊》2003年第1卷第2期。
[36]《沈从文全集》第10卷,第304页。
[37]《费孝通全集》第12卷,第381页。
[38]《费孝通全集》第3卷,第5页。
[39][40]《费孝通全集》第3卷,第185、44页。
[41]《费孝通全集》第12卷,第379页。
[42]路遥:《平凡的世界 第二部》,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3年版,第58页。
[43]路遥:《人生》,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第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