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宝《晋纪总论》中的“治道”
干宝,字令升,东晋史学家、文学家。干宝自幼博览群书,出仕后曾担任佐著作郎。东晋政权刚刚建立,干宝就由王导举荐出任史官,并受命撰修《晋纪》。《晋纪》取法《春秋》,采用编年体,记载了西晋宣帝至愍帝间一百余年之事。《晋纪》一书文字简约、记事审慎、议论得当,得到了历代史家的交口称赞,有“良史”的美誉。《晋纪总论》是附于《晋纪》全书之末的一篇历史评论,干宝以慷慨之情总论西晋一朝的历史,剖析司马氏为政的得失,寄寓自己的政治理想。
《晋纪总论》回顾了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与司马炎祖孙三代四人创业立国的历程,突显了司马氏起于乱世而致太平的宏伟事业。继而采用对比的方式,叙述惠帝一朝的混乱现状,揭露选举失当、是非不明的混乱现状,哀悼天子失位、王室操戈的悲剧。西晋一朝可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这引发了干宝的思索,促使他将目光转入到对治世之道的探讨上。干宝将礼义道德视为“治道”的基石,认为礼义道德关乎国家安危,并辅以周朝崛起兴盛的史实加以印证,最后总结西晋为政的过失,探讨亡国的深层原因,在篇末以“曲终奏雅”的方式寄寓自己对现实的期待与展望。纵观《晋纪总论》一文,骈散兼行而又文法井然,议论精警、切中时弊,确为魏晋文章的典范。
在辞章之外,这篇史论常为人称道之处在于《晋纪总论》延续了“春秋笔法”。历代史家常常以“直”来评价干宝,正是缘于他秉笔直书的史家精神。“春秋笔法”精神在于实录,陈寿、陆机、王隐、虞预等人编纂晋史,对高贵乡公曹髦被弑一事都避而不言,只有干宝《晋纪》据实记载,这得到了唐代史学家刘知几的高度赞扬。在《晋纪总论》中,干宝一以贯之地秉持了实录的精神,毫不避讳地直陈西晋朝政的过失。在论述西晋短祚而亡的深层原因时,干宝尖锐指出世风败坏的根源就是司马氏“不及修公刘太王之仁也”。统治者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导向,以至于道德沉沦、礼法崩坏,士人不再像汉代那样笃守名教礼法,出现名不副实、重利轻义的不良风气,整个社会陷入“耻尚失所”的价值缺失之中。作为东晋的史官,干宝并没有对司马氏统治的西晋现实加以回护,而是秉笔直书,真实地记录了现实,加以严厉批判,坚持了史家的立场。
当然,如果仅仅凭借实录的精神,《晋纪总论》还不足以为历代史家所推崇。《晋纪总论》的价值更在于干宝对人事盛衰的关切,对治世之道的思考。自《春秋》以来,直至司马迁《史记》,史家都在关注“天人之际”,思考天道与人事的关系。干宝也不例外,我们看到他在讨论人事盛衰时也受到了“天人感应”学说的影响,例如他言及西晋创业时以“天符人事”解释司马氏灭蜀,又将周代兴盛视为“天命昭显”。但干宝在天人关系上并非完全遵循汉儒旧说,而是呈现出自己独特的思考。他十分重视人的主动性,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晋纪总论》中“以德配天”的观念窥探一二。干宝虽然承认了帝王之兴是天命所定,但他更加强调君主不可妄为,应当保养道德内涵,顺应大义。西晋亡国并非天命,而是君主不修仁德,故而干宝总结道“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由此我们可以判定干宝所言天人关系,其着眼点仍旧是人事兴衰。
人事兴衰系乎治世之道,干宝要从西晋治乱之中寻绎“治道”。司马氏三代积累,最终亡魏而成晋。在干宝看来,司马懿知人善任,有容人之量,司马师、司马昭承继父业,外平边患内抚纷乱,司马炎代魏称帝,完成了统一事业。至此,百姓安居乐业,西晋太康之世也可称为一时盛世。然而到了惠帝时期,王朝急遽衰落。干宝在剖析兴衰转折的原因时,将目光聚焦于选举用人。西晋选举实行九品官人法,以德行、才能与家世为标准,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渐渐产生了重家世而轻德行才学的倾向,这在社会中造成了一连串的连锁反应。选举重家世,贵族子弟不拘资历才能越级擢升,以致朝野上下竞相奔走求官;选举轻德行,导致为官之人只关注利益,而缺少道德情怀;选举不论才能,致使当选者缺乏识人辨才的能力,以致奸邪之徒趁势而起。干宝的观察敏锐而深刻,西晋朝政之误导源于用人之失,这一判断得到了千载之后王夫之的认同。王夫之认为,王朝用人最为关键,西晋虽然不存在曹魏苛政严法的弊端,然而朝廷取士不当以致佞人当道,任用佞人以致朋党相争,最终速亡。干宝讨论用人之失,涉及到了道德标准缺失的弊病,这自然将观察视角导向了朝廷对道德礼义的态度上。
朝廷拔擢人才不论道德,选才大多为邪佞之徒,士人也缺少谦让廉耻之心,导致腐败盛行,干宝不由悲叹道“礼法刑政,于此大坏”。朝廷选举不仅是选拔国家官僚,更是宣扬国家价值体系的途径,还是施行“王化”的重要手段。借由选举,中央王朝将统治意识形态宣之于民众,引导民众以道德礼义规范自身,从而达到教化的目的。汉代盐铁会议中,文学之士十分看重朝廷的价值导向:“导民以德,则民归厚;示民以利,则民俗薄。”如果朝廷以道德引导人民,则民风厚朴;如若朝廷显示出重利的态度,则民风浇薄。西晋选举的不良倾向造成士人乐得投机而不屑坚守正道,崇尚空谈而讥笑勤勉。由此,传统价值体系开始崩溃,儒家所标举的仁义礼智信等品德都被抛弃,引发的种种乱象动摇了国家的根本,晋室统治难以长久就是历史的必然了。所以干宝认为晋末动乱表面看来是贾后干政、韩午擅权所致,实则是道德价值崩溃的结果。
西晋衰亡缘于用人之失,用人之失缘于选举不当,选举不当缘于王朝不尊礼义道德。有鉴于此,干宝将“治道”之本系于道德价值,提出了一个深邃的命题:“盖民情风教,国家安危之本也。”百姓笃守礼义,不为邪僻之事,能够为国死难而不求生害义,更谈不上作乱。干宝进而以前代历史为参照,从中得到了一个结论:“爰及上代,虽文质异时,功业不同,及其安民立政者,其揆一也。”虽然上古以来典章制度不同,但治世有恒一不变的法则,这就是“赖道德典刑”。以道德礼义治国,这是儒家一贯的说法,孔子言“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孟子也主张行仁政。干宝的观点虽看似传统,却有其独到的认识。干宝认为百姓爱憎相异、利害不同,所以互相争夺,这是恒常的规律。治世要以“大道”,不能与百姓相争,不居功自傲,不侵占百姓之利,让百姓体察到君主的好生之德,从而心悦诚服。如此,国家根本牢固,才可以长治久安。干宝以周代为例,历数周室先王忠厚之德,褒奖其仁政之举,以此论证治世以德的合理性。
《春秋》之旨在于“惩恶而劝善”,史家之责不仅在于忠实记录历史,更应对历史作出评判。干宝《晋纪总论》所论的“治道”继承了儒家传统的政治思想,又融入了自己的见解,有助于矫正世风,树立正确的价值体系。萧统《文选》收录此文,其标准乃是“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于《晋纪总论》而言,此评甚为精当,其中之“治道”正是干宝沉思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