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名改字的语文密码
胡同,是北方小街小巷的通称,在古代文献里又作“衚衕”“胡洞”“衖通”等,如元《朴事通》:“我羊市里前头,砖塔衚衕里,赁一所房子来。”元刊《老乞大》:“这胡洞窄,牵着马多时过不去。”元《析津志》:“三百八十四火巷,二十九衖通。衖通二字本方言。”
北京的胡同更是独具特色,明代张爵《京师五城坊巷衚衕集》最早记录了明嘉靖年间北京五城三十六坊中一千余条街巷胡同的名称,清代朱一新《京师坊巷志稿》亦分区记载了光绪年间北京两千余条坊巷胡同。据日本学者多田贞一所著的《北京地名志》以及近二十年北京各区地名志中的统计,北京的胡同已有三千余条,正应了北京民间“大胡同三千六,小胡同赛牛毛”的说法。
随着历史的发展、北京城市格局的演变,民间会有意或无意地变动地名称呼,官方也会统一规范地名。比如1965年北京市对街巷地名等就进行过整顿,因此不同时段北京胡同名用字也不尽一致。北京胡同名改字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在原名基础上增加、删除、替换文字,如“石虎胡同”改为“小石虎胡同”,“苦水井胡同”改为“水井胡同”等。
二是采用音义相差较远的字重造新名,如“高公庵胡同”改为“国兴胡同”。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明赐慈隆寺碑记》:“御马太监高勋、张进等,仰承皇太后、皇恭祀懿旨,自出资创建,以为皇上祝延万寿。建成,赐额慈隆寺。”因慈隆寺为太监高勋等人所建,又俗称“高公庵”,“高公庵胡同”也因此得名。1965年北京市整改地名改为“国兴胡同”,取国家兴旺之意。此外又如“噶噶胡同”改为“协作胡同”,“碾儿胡同”改为“国盛胡同”,“麻状元胡同”改为“群力胡同”,“豆芽菜胡同”改为“民强胡同”等,不一而足。
三是通过谐声改字,更改前后对应文字音同或音近,改后胡同名的意义或理据也发生了变化,如“狗尾巴胡同”改为“高义伯胡同”等。
四是增、删、换字与谐音改字结合,如“姚铸锅胡同”民国时谐作“尧治国胡同”,后又改为“治国胡同”,“王作儿胡同”改为“王佐胡同”,“羊尾巴胡同”改为“西扬威胡同”,“内宫监胡同”改为“恭俭胡同”等。
谐声改字是北京胡同名改字中的一大特色。所谓谐声,也作谐音,指“字词的音相同或相近”,在具体言语环境中既有单音节词相谐,也有复音节词以及词组相谐,因此既可以单字相谐,也可以多字相谐,如“菊儿胡同”原为“局儿胡同”,“菊”与“局”音同;“利薄营胡同”原为“喇叭营胡同”,“利薄”与“喇叭”音近;“案板章胡同”清时称“昂邦章京胡同”,“昂邦章京”为满语,清代官名,“昂邦”有人译作“按班”,后来逐渐讹作“案板”。从语音角度来看,相谐的双方可以声母相同,如“汤公胡同”原为“汤锅胡同”,“公”与“锅”声母相同,声调相同,韵母不同;可以韵母相同,如“宝钞胡同”原为“倒钞胡同”,“宝”和“倒”韵母相同,声调相同,声母不同;也可以声母、韵母皆相同,如“库资胡同”原为“裤子胡同”,“库资”与“裤子”声母和韵母相同,仅是声调不同;还也可以声、韵、调皆同,如“四圣胡同”改为“四胜胡同”,等等。“形容不识识乡音,挑尽寒灯到夜深”(明·李昌祺《乡人至夜话》)中,“乡音”是在外游子对家乡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寄托,因此北京胡同改名时为了便于人们记忆和识别,不论是民间还是官方都有意或无意地采用音同音近的谐声字进行替换。
北京胡同名改字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第一,民间口耳相传,后人不知原名理据,读音也逐渐发生讹变,用字也随之更改。如“纱络胡同”,“纱络”古时也作“沙络”,当由“沙拉”“沙剌”音变而来。《析律志》:“沙剌市,一巷皆卖金银。”《京师坊巷志稿》:“沙剌,即沙拉,国语珊瑚也……今沙拉胡同,疑元时旧称也。”因此,沙拉胡同应是元代贩卖金银珠宝等的场地,由于“沙拉”是音译词,语音流传但语义相隔,人们便理据重构,逐渐用语音相近的“沙络”“纱络”代替了。有的胡同由相邻相近的地理事物名如寺庙、府邸等而得名,这些相关地理事物消失,读音也发生变化,人们不明胡同得名因由,采用他字记录。如“蓑衣胡同”原为“裟衣胡同”,《京师坊巷志稿》注“裟衣寺,其遗址疑当在此,‘蓑’盖‘裟’之讹,地以寺名也”。
再者,受书写者文化认知限制等因素,书写讹字,如“解甲胡同”被谐作“解家胡同”,后又误作“谢家胡同”等。第三,为了书写方便,采用音同音近且笔画更少的字,如“前潇家胡同”改为“前肖家胡同”。第四,为了避死亡、残疾、穷困、凶煞之讳,如“棺材胡同”改为“光彩胡同”,“孤老胡同”改为“鼓楼胡同”等。第五,摒弃封建陈旧事物、糟粕文化,如“黑芝麻胡同”原为“何纸马胡同”,“纸马”为旧俗祭祀时所用的神像纸,胡同当是由制造纸马的何姓人家在此居住而得名,后来“何纸马”谐音改作“黑芝麻”,还有“东昌胡同”原为“东厂胡同”等。第六,为了避免重复,北京过去有许多同名的胡同,为了方便识别和管理而改名改字,如“罗圈胡同”原有五个,后来分别改为“罗贤胡同”“六合三条”“北晓顺胡同”“西园子一巷”“闹市口中街”等。第七,为了去俗就雅,将含有低俗贬义、牲畜鸟禽等名称用字改为寄寓吉祥期许、美好祈愿的字,体现了人们审美意趣的大众吉化以及语辞雅化,如“臭皮胡同”改为“寿比胡同”,取意寿比南山,还有“屎壳郎胡同”改为“时刻亮胡同”,“干鱼胡同”改为“甘雨胡同”,“巴巴胡同”改为“八宝胡同”,“鸡爪胡同”改为“吉兆胡同”,“帘子胡同”改为“莲子胡同”,“扁担胡同”改为“平坦胡同”等,不胜枚举。
地名是历史的产物,也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胡同名亦属地名,它们不仅仅是地理标识,更是历史和文化的载体,随意改名一定程度上会造成历史和文化断层以及社会记忆的断裂。《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已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里面规定:“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坚持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好找好记、规范有序的原则,反映北京地理、历史和文化特征,尊重当地群众意愿,方便生产生活。”是以,对于胡同名用字的书写与改换,我们应持严谨、审慎态度,让它们从历史中走来,守护城市之根,传承文明之光。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