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林祥 : 鲁迅去世后出版界的“商业竞卖”
来源:《新文学史料》 | 彭林祥 2018年11月27日08:44
1936年10月19日凌晨五时,鲁迅溘然长逝。当天上海的《大沪晚报》、《大晚报》、《华美晚报》、《大美晚报》(中、英文版)等发表了鲁迅逝世的消息,第二天上海、北平、天津等各地日报如《申报》、《大公报》等也纷纷发表了鲁迅逝世消息,并多编辑专刊表示哀悼。接着,各种期刊如《生活星期刊》、《学生与国家》、《现代青年》、《通俗文化》、《多样文艺》、《中流》、《文学》、《光明》、《青年界》、《作家》、《译文》、《文季月刊》等数十种也及时刊出了鲁迅逝世的特辑、专号,以表达对一代文豪的悼念之情。鲁迅的去世,迅速在中国社会各界掀起了悼念、讨论鲁迅的话题。社会的热点就是出版界的方向,鲁迅逝世作为一个社会事件迅速波及到出版界,一些出版商从中嗅到了商机,不少出版社迅速推出了关于鲁迅及其作品的书籍,进而演变为一场商业竞卖,形成一股出版热潮,并一直持续到1937年年初。下面主要从三个方面对这一时期问世的与鲁迅有关的图书作一勾勒。
一、关于鲁迅的著作的出版(再版)
1936年10月20日,开明书店就迅速在《申报》上刊出了台静农编的《关于鲁迅及其著作》的再版广告,其广告词就有:“现代中国文坛重镇鲁迅先生逝世,请读《关于鲁迅及其著作》,内有画像,自叙传,访问记,作品批评,撰译书录等十八帧篇,读之足以了解这位大作家的各方面。台静农编 一册 实价四角。”事实上,北京未名社早在1926年就曾初版印行过此书。编者台静农选文章十分严格,并接受了鲁迅的意见。印行前鲁迅曾对该书加以审阅并校对。编者以“只想爱读鲁迅先生作品的人籍此可以一时得到许多议论和记载,和自己的意思相参照,或许更有意味些。”[①]这本最早的鲁迅研究资料集初版之后,又交开明书店于1933年12月再版。也正因为此,开明书店在鲁迅逝世后第一时间就向读者广而告之,不但有向读者介绍一个真实的鲁迅,而且也有经济利益的考虑。
1936年11月下旬,上海金汤书店也迅速推出了含沙(王志之)[②]著的《鲁迅印想记》。《申报》上有如下广告:
先生四年前到北平,作者曾征得同意编印纪念册,惜因他故未成。现重新写出,在此可以看出青年的热烈欢迎,名流学者之忌恨,以及先生遗书多封,并有插图数十幅,全书深蓝墨印,精美别致,为纪念先生,定价低廉外,再行特价。实价三角正,特价二角一。
该书共165页,主要有三部分内容:正文前有包括鲁迅手迹、照片以及遗容、葬礼上的各种情形的照片共10页;正文部分有《我的想法》、《片断的回忆》等五篇文章,主要回忆了1932年冬作者在北平与鲁迅会面的经过、鲁迅到北平师范大学讲演的经过及印象;附录有《鲁迅在平家属访问记》、《幽默年大事记》等七篇。[③]
上海千秋出版社[④]编的《鲁迅先生轶事》也赶在1937年2月问世,《申报》1937年2月26日的“出版界”栏目里率先介绍了该书:
魯迅先生軼事
渴望已久之《魯迅先生軼事》已经出版,本书特请名家編撰,对于魯氏生平轶事搜罗殆尽,封面并有鲁氏遗墨,弥足珍贵,凡欣仰鲁氏及爱好文艺者不可不购。此书优待读者,每册只售国币二角八分,函购邮票通用。上海卡德路一五三弄四号千秋出版社发行,各大书局及报贩代售。
1937年3月1日的《申报》又刊出了该书的广告,书名及介绍文字都与2月26日不同,内容如下:
魯迅轶事
本书搜集鲁迅先生轶事,达五十余则,都六万余言。后附名家言论,尤觉珍贵。每册二角八分,邮票十足通用。上海卡德路 千秋出版社发行 生活书店代售。
3月10日,《申报》上再次刊登了该书的广告,文字与上引两则又有差别:
魯迅轶事
本书搜集魯迅先生生平种种轶事,详细靡遗,达五十余则,都六万余言,篇篇俱有价值,后并附有诸名家言论,尤觉珍贵。上海卡德路邮局南一五三弄四号千秋出版社发行四马路中国图书杂志公司及各埠各大书局均有代售。每册二角八分 函购邮票通用。
该书共164页,书前后无序跋,收未署名的文章38篇,鲁迅给曹聚仁、李秉中的信6封,还附录了许钦文、黄源等11位作家的11篇纪念鲁迅的文章,文中不少篇目还是颇具价值。该书的封面上印有红色的木刻鲁迅头像和鲁迅的诗《赠人二首》前一首的手迹。该书应是在仓促中编就,编校、印刷质量颇差,错误不少。如广告中把“鲁迅先生轶事”写成“鲁迅轶事”,书中将“曹靖华”印成“曹靖章”、“盐谷温”印成“盐否温”、“贪婪”印成“贫婪”等等。尽管如此,该书却开了鲁迅掌故的滥觞,这样的“闲书”深受读者欢迎,当年4月就再版一次。
二、正版鲁迅作品的特价销售或再版
鲁迅生前所出著译编作品,除了少数自费印行之外,主要交由北新书局、联华书局、天马书店、良友图书公司等几家书店印刷发行。鲁迅去世之后,这几家书店自然不会放过促销本局所出鲁迅著作的机会。
上海天马书店立即着手再版《鲁迅自选集》,并在《申报》刊出了再版广告[⑤],其中也有“这是鲁迅先生自选的代表作品,要了解鲁迅先生,应看这本书,每册实价一元二角”这样的广告语。这部自选集是鲁迅于1932年应上海天马书店之约,亲自编选的唯一的一部自选集,从《野草》、《呐喊》、《彷徨》、《朝花夕拾》、《故事新编》等5种文学作品集中选出22篇编成。1933年3月由上海天马书店正式出版。这本自选集反映了鲁迅对自己作品的评价和取舍尺度,是一本被鲁迅自己认可的选集,有助于读者接近和理解一个更真实的鲁迅。该选集一经问世,就受到了读者的欢迎。鲁迅逝世之后,天马书店也想借此机会再版这本自选集以获利。[⑥]
作为出版鲁迅著作的大户北新书局自然也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书店很快举行了“鲁迅先生遗作纪念特价四十天”[⑦]的活动,并在《申报》等报刊多次刊出了大幅宣传广告。广告[⑧]首先对特价的原因以及时间作了介绍:
鲁迅先生于十月十九日逝世,文坛巨星陨落,世界同深哀悼。鲁迅先生著译,十九皆在敝局出版,今谨连同外版发售特价,以餍数十万瞻仰遗容者及爱读鲁迅先生作品者之望。外埠直接向上海总局函购,亦得享受特价优待,外埠十二月半截止。
接着,逐一列出了参与特价活动的书目,包括创作7种、杂感11种、翻译9种、论著9种、艺术3种以及关于鲁迅之著作2种六个方面共41种,[⑨]价格从六折至九折不等。
上海联华书局也是鲁迅生前出版著作的出版社,鲁迅曾授权它印行过自己的著译《花边文学》、《小彼得》等书。所以,联华书局也不会在这关键时刻贻误商机,书店分别在1936年10月26日《申报》以及10月28日的《大公报》(天津版)上,以“鲁迅先生遗著”为名刊出了售书广告,包括《准风月谈》、《花边文学》、《南腔北调集》、《不三不四集》[⑩]、《坏孩子和别的奇闻》、《小说旧闻钞》和《唐宋传奇集》共计7种。
上海良友图书公司是晚年鲁迅作品的重要出版方,公司也在1936年10月举行了纪念鲁迅特价一月活动,并以《本公司出版鲁迅先生遗著 纪念特价一月照价八折》刊出了宣传广告[11],列出了《苏联作家二十人集》、《苏联版画集》、《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一个人的受难》、《竖琴》、《一天的工作》共六种,每一种都有一二百字的宣传广告。
上海合众书店曾于1932年10月出版鲁迅的《二心集》,但在1933年8月印出第4版后即遭国民党反动当局查禁。[12]鲁迅去世后,书店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冒着再次被查禁的风险,以“时代文化社”名义用原纸型重印,并出版了两种不同封面。一种是封面上的“鲁迅:二心集”印黑字。扉页上横印“二心集 鲁迅著 上海时代文化社刊 1936”等字。另一种著者、书名等印红字,扉页上所印出的时间为“1937”。[13]另外,该书店也以“上海时代文化社”名义在1936年10月推出了鲁迅的《杂感集》,收杂文114篇。卷首有《鲁迅先生传略》。这些文章大多来自于鲁迅已出版的各种杂文集,《我的第一个师父》开篇,《孔夫子在现代中国》结尾,每篇末注明发表刊物,但又未注明具体期数。无编选者序跋。全书共465页,售价五角。版权页上有“版权所有 翻印必究”字样。总经售处为上海合众书店。[14]此书问世之后,销路还不错,1937年1月曾再版。
上海群众图书公司曾在1935年5月初版杨霁云编(鲁迅亲自校订、作序)《集外集》。鲁迅去世之后,该图书公司刊出了促销该书的广告,有“原书一册 定价七角,特价三角五分”的促销语。上海商务印书馆也不甘寂寞,该社迅速在1936年11月重印了《英译阿Q正传》,在《申报》刊出了如下广告:
英译阿Q正传 TheTrueStoryofAhQ
鲁迅原著 梁社乾译 (二版) 一冊一元二角
《阿Q正传》为中国新文艺划时代的作品,已有数国文字翻译。此梁社乾先生英译本,不失原作风格。[15]
此外,1936年12月出版界还出现了《鲁迅先生语录》。本书由雷白文编,未注明出版单位,大概属自印本。内收鲁迅自1918年至1936年的语录190余则,每则注明出处。据统计,这些语录选自鲁迅著作及友人的回忆文章共136篇。另有附录:一、《鲁迅先生传略》,二、《译著书目》,三、笔名表。前有鲁迅画像、遗像及逝世前十日致费明君(即雷白文之本名)的手迹。后有编者写的《后记》和《再记》及本书的《勘误表》。正文106页,目录、编例、画像等8页。32开白报纸本。封面白底蓝边框,框中上端印鲁迅画像,下端横印“鲁迅先生语录”书名。扉页上印“1937”,反面印:1936.12.10印竣。初版共印2220册(包括纪念本20册,精印本200册,均为非卖品),普通本每本实价三角。
三、偷印、盗版鲁迅作品猖獗
在三十年代出版界,翻印、盗版等现象屡见不鲜。当时就有出版界人士直陈这一现状:“还有一种偷印翻版的风气,也非常之盛,这些风气前几年在北平天津开封诸地曾不少的案件,现在上海此风还很仍炽。”[16]而在新文学出版领域,不少新文学名家的作品也出现了翻印或盗印本。“在形形色色的盗版书中,以各种选本名义盗印新文学作家的作品最为普遍。这类盗版选本从30年代开始泛滥,稍有名气的作家的作品,都被盗选入选本中。盗版选本大都粗制滥造,纸张质量低劣,编辑校对马虎,甚至不校对,又不向作者支付报酬,只靠大量印数来牟利。”[17]鲁迅的去世以及社会影响,不法出版商哪里肯放过这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自然要大肆翻印盗版鲁迅的作品。
北新书局在《申报》所刊纪念特价广告的同一天,上海未明书屋也在《申报》刊出了该社的《鲁迅杂文集》广告(刊载的位置竟然在北新所刊广告旁),内容如下:
鲁迅杂文集 一九三五年-----一九三六年 每册四角
鲁迅先生从五四运动后,是一员最努力的文化战将。他的作品,已经译成各国的文字了。自从十六年以后,他始终站在文艺思想运动的第一线,一贯地用其辛辣的作风,肃清腐劣,领导青年,以至其最后的一滴墨水。他的作品,十年前的为一时期,十年后的又为一时期,这后一时期的杂感散文,将随其英名,永耀万世。我们要了解周先生的思想,就应该一读周先生近十年来一贯地发表的文章。本书就是汇集周先生后十年,尤其是近五年来,用种种不同的笔名所发表的杂感散文,去其无关的应酬文字,存其精华,得三十万言。精印二十八开大本一厚册。实售四角。外埠函购更免寄费,读者只要费这四角钱,就可以读到周先生最精华的全部作品,比盲目地选购其他书籍,多耗金钱,其便宜真会出你意想之外。
内容:《死》,其他要目百余篇不及详载
实际上,这是一则内容自相矛盾的图书广告,标题上注明“一九三五—一九三六年”,意即收录鲁迅在1935-1936年间的杂文,但广告文中则称“本书就是汇集周先生后十年,尤其是近五年来,用种种不同的笔名所发表的杂感散文。” 10月23日的《大公报》(天津版)也刊出该书的广告,与上引的广告内容不同:
中国高尔基:鲁迅先生突于十月十九日逝世于沪寓
最新遗作:1935-1936年杂文集 ,每册四角
全书廿余万言,精装一巨册,内容系二年来在各报章杂志内发表及未发表之得意杰作。要目繁多,不及详载。
该书无序跋文字,也无从知晓编者是谁。此外,从该书的篇目看,全书共收33篇,与广告中介绍的百余篇相差甚远,也无《死》这篇文章。名为“杂文集”实际上又收录了序跋文9篇和小说《理水》等4篇,有些名不副实。关于该书的出版机构未明书屋,也不见文字记载。笔者推测,《鲁迅杂文集》可能是不法书商以“未明”为名胡乱拼凑的一本盗版书。[18]
由于北新拥有了鲁迅大部分著作的版权,鲁迅去世之后作特价出售鲁迅著作,获利自然不菲。不法书商眼红北新书局获利,在利益驱动下大肆偷印鲁迅书籍,书局作为最大的受害者自然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得不聘请律师向不法书商提起刑诉,并在报纸上刊登启事警告不法书商。原文如下:
孙祖基律师代表北新书局警告翻印鲁迅及出售各家紧要启事
兹据上海四马路第三七一号北新书局委称鲁迅所著《呐喊》《彷徨》《野草》《朝花夕拾》《两地书》《热风》《华盖集》《华盖集续编》《而已集》《三闲集》《鲁迅杂感选集》《坟》《苦闷的象征》《出了象牙之塔》《壁下译丛》《思想山水人物》《近代美术思潮论》《中国小说史略》等书早经订阅委托本局出版并经呈奉内政部核准注册领有执照近查市上剽窃以上著作翻印成书公然出售实属侵害著作权除依法委由贵律师分别提起刑诉外特再请代为登报警告等语前来合为公告如上[19]
从这则启事可知,一些不法书商竟然直接翻印北新书局所出的鲁迅作品,北新书局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被迫提起刑诉。刊登《紧要启事》希望能对想但还未能盗印的书商提前进行警告。
事实上,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不惜铤而走险者确不在少数。除整本翻印北新书局版所出的鲁迅作品外,一些书商还打起了“擦边球”,即从众多的鲁迅作品中选出不少文章,再结集出版,其实这也是一种变相的盗版。如1935年8月,龙虎书店推出的《鲁迅书信选集》(文林选编)和《鲁迅论文选集》两书就是这样盗版问世的。《鲁迅书信选集》收鲁迅1925-1933年间有关文艺通信23篇,除选自《两地书》外,还有来自《华盖集》、《而已集》、《三闲集》、《二心集》、《伪自由书》等书中的书信和书信体文章。篇目编排上似模仿瞿秋白选编的《鲁迅杂感选集》的体例,按年代先后排列,篇末均注明出处。书前无编者文林的序跋,但用林语堂的《鲁迅》作为代序。此书用报纸印,32开本,封面上印着“通俗本”字样,版权页上竟然也有“版权所有”四字。《鲁迅论文选集》一书收鲁迅1918-1935年间所作论文32篇,主要选自《热风》、《华盖集》、《华盖集续编》、《而已集》、《三闲集》、《二心集》、《南腔北调集》、《准风月谈》等杂文集。书前有代序两篇:《新中国的思想领袖鲁迅》和《鲁迅论》。32开报纸本,封面上印着“通俗本”字样。两书自初版问世之后,不断再版。鲁迅去世之后,龙虎书局马上推出了第4版。
此举自然对北新书局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被告侵害版权后,原书销数锐减,所受损失,共计一万余元”,[20]北新书局委托孙祖基律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龙虎书局最后托人与北新书局和解,“将各该书有关系部分纸型存书等送交北新书局销毁,以后不再发售。除负担诉讼费并另立笔据外,特此登报道歉。”[21]北新书局也特在《申报》再次刊登了《孙祖基律师代表北新书局通告贩卖同业》,具体内容如下:
兹据北新书局当事人委称:鲁迅先生遗著本局出版之《热风》、《华盖集》、《华盖集续编》、《而已集》、《三闲集》、《两地书》等书因内容优良,素为各界所爱读,致仿制翻印层见叠出。现在龙虎书店出版《鲁迅书信选集》及《鲁迅论文选集》,其内容之大部分即系翻自上项各书。业经本局查明,由该店自承翻印即将纸型及存书等送本局销毁。除由该店登报道歉外,特委请贵律师代表通告本埠各同业,以后对于该店出版之《鲁迅书信选集》《鲁迅论文选集》一律不许发售。否则一经查明,定当依法究办。再(应系“在”之误)本局出版各书,均经依法注册,取得著作权。本外埠贩卖同业应直接向本局及各地分店特约经销处批发,其有向各同业跌价兜销者,概属违法翻印之书,各同业倘为销售,应与违法翻印者负同等之责任,查明后当依法诉办,特为通告如上。[22]
鲁迅去世之后,许广平意识到了不法出版商可能会盗印翻印鲁迅著作。她委托律师经管鲁迅著作版权。为此在1936年11月1日《申报》同时刊出了《张志让律师代表鲁迅继承人关于遗著私印翻印警告》和《张志让律师接受鲁迅继承人委託经管遗著版权通告》,希借此震慑不法书商。原文如下:
张志让律师代表鲁迅继承人关于遗著私印翻印警告
鲁迅先生继承人兹委託本律师代表登报对于书业中之私印翻印鲁迅先生遗著者予以严重警告并于继承人权利受有损害时爲之依法保障合爲登报警告如上[23]
张志让律师接受鲁迅继承人委託经管遗著版权通告
本律师兹受鲁迅先生继承人之委託代理经管鲁迅先生著作物版权之一切事务凡因该项事务须与继承人接洽者可迳向本律师爲之如继承人之权利受有侵害时本律师当尽依法保障之责特此通告 事务所上海北京路二八○号 电话一六○五○[24]
稍后在11月3日的《申报》上刊出了一篇报道《书业败类翻印鲁迅遗著》的报道,希望当局采取措施遏制不法书商的翻印盗版行为:
我国文坛领袖鲁迅氏逝世后,坊间书肆竟发现私自翻印鲁迅遗著者,鲁迅氏家属特委託张志让律师警告,并託保管已出版及未出版之著作权。华东社记者昨晨向周氏生前关系友好探询,得悉近时许多无耻奸商翻印鲁迅遗著,错误百出,非惟影响承继人藉版税维持之物质上损失,且影响文化事业前途。文化界并希望当局以命令取缔,以重学术。[25]
尽管许广平采取了法律措施,舆论界也极力呼吁政府出面制止这种不法行为。但是仍然难以阻止不法商人的翻印盗印行为。如上海的东壁书屋趁此机会火速编选了一本《鲁迅:自述》,于1936年11月17日出版,为了扩大影响还在出版当天的《申报》刊登了广告,全文如下:
鲁迅:自述
是:伟大人物的生活画卷!是:中华民族的思想战史!
鲁迅先生是新中国的唯一的前进著作家和思想家,他的逝世是一个莫大的损失。因为他在这五十六年之间,一向站在生活和思想的前线,过着战士的生活。此书乃其自传的素材,综述他自己从一八八一年(出世年代)到最近几年内的战迹,共二十章。章章可歌可泣,语语惊人动人。凡敬爱鲁迅先生者,必定敬爱其亲笔的自述,以为永久的纪念。本辑附录三种,就中尤以鲁迅氏手撰书目一篇,最为珍贵。左群辑录,全书十五万言近三百页,插图精印。每册特价五角。
本书有《留学时期的鲁迅》等图画十幅。书名为《鲁迅:自述》,但有一副标题“从一八八一到一九三六”。 左群辑录。编者从鲁迅作品中辑录有关其生平的文字,从“第一章母地”到“第二十章病和死”。前有《献词》和《残句》,后以《生命的路》作为代跋。附录有《鲁迅手撰译著书目》和佐籐春夫的《鲁迅传》。版权页上竟然有“不准翻印”的字样。
显然,这又是变相的盗版行为。许广平为了维护鲁迅著作权不受侵害,委托律师再登报警告,原文如下:
张志让律师代表鲁迅继承人关于《鲁迅:自述》之警告
兹据鲁迅先生之继承人声称报载东壁书屋出版《鲁迅:自述》一书,该所谓东壁书屋未经鲁迅先生或其继承人同意擅将其生前著作辑印成书,名曰自述,实属侵害继承人之权利,违反书业界之规律,应请贵律师亟代登报警告,即日停止发行,一面查明负责出版之书店,再行依法诉究。同时尚请告诫沪上及外埠各书店,该侵害版权之书勿得代为经售,免滋纷纠,并希望读者勿予购买,籍以表示文化界之惩警,等语合代登报如上。[26]
可见,在利益的驱使下,东壁书屋还是变相对鲁迅著作进行了公开盗版。作为受害者的许广平被迫采取措施来阻止不法书商的盗版行为。
尽管北新书局以及许广平登报警告不法书商立即停止对鲁迅作品的盗版、翻印行为,但事实上收效甚微。在鲁迅去世之后的二三个月时间里,又不断出现各种名目的盗版书。笔者见到的就有如下几种:
1、上海永生书店在1936年10月刊印了《鲁迅讽刺文集》。无编者序跋。正文开篇为《什么是“讽刺”》,《知识即罪恶》结尾,收杂文87篇,全选自鲁迅的杂文集。上海文业书局总经售,实价国币四角。1936年11月,上海文业书局按永生书店的版型又印了一次。[27]
2、上海新象书店印行的《鲁迅杰作选》,1936年10月出版。本书列为“当代创作文库”丛书之一,由巴雷、朱绍之编选。内收鲁迅的小说《阿Q正传》、《狂人日记》、《在酒楼上》、《祝福》、《药》、《孔乙己》、《出关》、《示众》8篇,每篇小说末注明出处。正文前有《鲁迅小传》,无编选者序跋。版权页上印有鲁迅、巴金、茅盾、郭沫若、郁达夫、沈从文、丁玲、苏绿漪等15位作家的杰作选书名。此书后于1937年1月再版。此书版权页上只有“全一册实价国币”,竟然未标注具体价格。
3、上海芒种书屋于1936年11月10日刊行了《鲁迅遗文》,全书收杂文13篇和1936年鲁迅致曹靖华的一封信。其中《孔另境编〈当代文人尺牍钞〉序》改名为《谈读信——序〈现代作家书简〉。书末附一篇《鲁迅的一生事略》。32开报纸本,也无编选者序跋。每册实价二角。封面橘黄色,右下角印鲁迅木刻像,左上角印宋体书名“鲁迅遗文”。[28]
4、上海莽原书店的《鲁迅最后遗著》于1936年11月初版。正文分为四辑,每辑收有遗著四五篇不等,共17篇。而《附录》部分占到一半篇幅,内收《自传》、《事略》、《鲁迅之逝世与安葬》、《鲁迅著译编目》以及从《申报》辑录悼念鲁迅的文章11篇。32开报纸本。封面右上角印鲁迅木刻像,右下印“莽原书屋刊”。封二印“鲁迅最后遗容”、“治丧处大门”、“移灵出殡仪馆”等照片。[29]
结 语
上面的粗略梳理可知,在这短短半年时间里,中国出版界充分利用了鲁迅的去世,展开了一场竞相“贩卖鲁迅”的商业活动。在不少出版商看来,鲁迅无疑是可为其获利的一个绝佳对象,加之民国出版行业版权保护制度不完善,上海租界的存在,导致盗版、翻印屡禁不止。除了北新书局、天马书店、联华书店等这些正规的出版机构能保证鲁迅作品的编校质量外,这一时期出版的关于鲁迅及其著作大多都是七拼八凑而成,使鲁迅作品的整体遭到破坏,既影响了鲁迅著作的发行,也造成读者的混乱,危及到鲁迅形象的建构。许多文章不断重复,编校质量又十分低下,人为地造成了出版资源的巨大浪费。尽管这次出版热潮在1937年初以后逐渐回归平静,但贩卖鲁迅并未在出版界销声匿迹,还时有发生。鲁迅在《忆韦素园君》中曾对文人死后遭遇有过总结:“文人的遭殃,不在生前的被攻击和被冷落,一瞑之后,言行两亡,于是无聊之徒,谬託知己,是非蜂起,即以自衒,又以卖钱,连死尸也成了他们的沽名获利之具,这倒是值得悲哀的。”[30]这段话又在鲁迅去世之后再次应验了,确实值得悲哀。
但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鲁迅去世后出版界的商业竞卖,冲破了当局对有关鲁迅的图书的查禁。尽管政府当局不断查禁,但不少出版社却变着花样出版有关鲁迅的作品,使当局建立的文网形同无物。即使是盗版、翻印或拼凑而成的鲁迅作品,因其定价的低廉,也获得了部分普通读者的欢迎(有的书还不断再版)。同时,正因为出版界对鲁迅作品的乱印、重印,使得全面搜集整理鲁迅的作品迫在眉睫,进而加快了《鲁迅全集》的问世。总之,鲁迅去世之后的出版潮无疑促成了对鲁迅作品及其精神的广泛传播,扩大了鲁迅的在中国普通民众心目中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