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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涛:当代文学史料的等级问题

来源:《文艺争鸣》 | 王秀涛  2020年03月24日08:58

姚从吾在《历史研究法》里提到史料价值的差异时说,“客观的记载胜于主观的记载。同党派的记载,不如非同党派的记载。有心的表白,不如无心的流露”。黄人望更是在《历史研究法讲义》里,将史料分为六等,其划分的依据是史料的“可然程度”,但同时他也指出,“惟证据物件之可然程度,实千差万别,故得一证据物件,谓必可入上各等级中,此亦属于不可能之事。往往有介于一与二等之间者,有介于三与四等之间者,亦有介于五等及等外之间者,皆在所不免也。兹不过举一标准,余当由学者研究自得之耳”。

按照姚从吾、黄人望等人的观点,史料是存在等级的,但也并不宜做截然的划分。我们基于史料的来源、史料的客观性等标准,对不同类型的史料的价值、可靠性都有大体稳定的评定,甚至定论。这种认定一方面能够让我们对史料的性质和价值获得相对稳定的认识,但另一方面也可能造成史料价值的固化,或者过分信任、不信任某一类史料,或者缺乏变通,史料解读的多种可能性被扼杀,甚至忽略、掩盖其真正的、潜在的价值。在某种意义上说,史料的等级是相对的,会因研究角度、问题设置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同时史料自身也有历史性,其价值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学术的转型和进步而发生变化,因此面对任何一则史料,都需要进行具体分析。

一、新史料与旧史料

史料的扩张对学术研究的进步是重要的推动,也是学科发展的基础,傅斯年说,“凡一种学问能扩张他所研究的材料便进步,不能的便退步。”陈寅恪也认为,“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取用此材料,以研求问题,则为此时代学术之新潮流。”因此学界一般都认为要充分重视新史料的发掘与整理,保持史料的开放性。“史家大多对新材料保持高度的敏感,不惜一切代价来挖掘和使用新材料”,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目前国内史学界却有一种近乎‘悖论’的现象:大家都在强调利用新材料的重要性,但脚踏实地发掘新材料的人却不多见”。这种现象在当代文学研究领域同样存在,甚至存在不小的争议,一方面新材料的使用、挖掘只有极少数的学者在真正实践,另一方面对新史料的意义也存在不同的意见。

有学者对学术界追捧新史料的做法表达了担忧,比如旷新年对史料热、迷信“秘密史料”带来的可能后果进行了批评,他认为对“新材料”的过分追捧导致当下的学风出现了问题,容易将学术引向邪路,甚至死胡同,阻碍学术的健康发展。王尧的判断则不同,他认为目前的当代文学史料整理大多是在做驾轻就熟的工作,但更为重要的是在现有基础上挖掘“陌生”的文献,需要发现新的史料。由于政治文化的特点,许多档案尚未解密;一些史料则由于运动、管理或其他原因散佚、毁坏,这几年一些民间收藏者开始披露一些史料,有学者将这些史料称为“稀有史料”或“罕见史料”。

秘密史料、陌生文献、稀有史料其实指的都是“新史料”。在新史料的问题上,旷新年的提醒当然很重要,一方面,他认为对秘密史料的热捧,容易出现垄断材料的状况;另一方面,他认为当下追求秘密史料,忽视了对公开史料的利用,“过分依赖秘密材料,对公开的材料视而不见,不能导向正确的结论,只能产生偏僻的观点。秘密材料并不那么重要,在通常情况下,根据公开的材料就足以得出正确的结论,秘密材料只能起到辅助的作用,起到印证的作用。”他也援引严耕望的观点,“新史料固然要尽量利用,但基本功夫仍然要放在研究旧的普通史料上。研究历史要凭史料作判断的依据,能有机会运用新的史料,自然能得出新的结论,创造新的成绩,这是人人所能做得到的,不是本事,不算高明。真正高明的研究者,是要能从人人所能看得到,人人已阅读过的旧的普通史料中研究出新的成果,这就不是人人所能做得到了。不过,我所谓‘说人人所未说过的话’,绝不是标新立异,务以新奇取胜,更非必欲推翻前人旧说,别立新说。”这是历史研究的常态,我们确实不能完全寄希望于新史料的发现,“不能一心只顾探查新的矿藏,而忽略了从旧矿中挖掘新的矿石”。

但我们也要注意到严耕望的另一些说法,他认为,“新发现的史料极其难得,如果有得用,当然要尽量利用,因为新的史料大家还未使用过,你能接近它,最是幸运,运用新的史料可以很容易得到新的结论,新的成果,自是事半功倍”。对新史料他主张“尽量利用”,并没有完全否定新史料的价值,但他的说法很明显是有前提的。

不能完全迷信新史料,置旧史料于不顾,毕竟新史料的价值是建立在充分认识旧史料基础之上的,否则“新”的价值就无从谈起。裘锡圭基于传世文学与出土文献的关系就提出,“如果一个人不懂新资料,旧资料搞得很好;另一个人,旧的基础没有,用新资料胡说八道,那么宁愿要前面那种人。如果对新资料不熟悉,但传统东西搞得很好,通常还是有他的用处的,那比传统东西的基础很缺乏,眼里只有新资料好得多。”同时,“研究出土文献,如果对有关的旧文献很生疏,就会犯错误。”但我们对新史料应该有开放的态度,从研究的长远来看不应该排斥,毕竟新史料自身是没有问题的,且对学术进步有重要意义。也就是说,对新史料的认识不能因为新史料的使用存在某些缺陷和误区就否定它,应新旧结合,加以综合的利用。裘锡圭也主张,“决不能轻视新资料,忽略新资料,一定要新旧结合,而且要尽力结合好。”

我们也要注意到,很多学者对新史料的重视往往是基于对已有史料的不满足,对新史料的挖掘和使用也必然是建立在对现有史料极其熟悉的基础上的,否则无法辨认史料的新旧与价值,也无法安置新史料的位置。正像陈寅恪说的:“必定旧材料很熟,而后才能利用新材料。因为新材料是零星发现的,是片段的。旧材料熟,才能把新材料安置于适宜的地位。正像一幅古画已残破,必须知道画的大概轮廓,才能将其一山一树置于适当地位,以复旧观。”傅斯年也认为,“必于旧史料有工夫,然后可以运用新史料;必于新史料能了解,然后可以纠正旧史料。新史料之发见与应用,实是史学进步的最要条件;然而但持新材料,而与遗传者接不上气,亦每每是枉然。从此可知抱残守缺,深固闭拒,不知扩充史料者,固是不可救药之妄人;而一味平地造起,不知积薪之势,相因然后可以居上者,亦难免于狂狷者之徒劳也”。因此新旧史料绝非是壁垒分明,非此即彼的,而应相互结合,在比较、互动的过程中生发出新的见解和结论。

从当代文学研究的现实状况而言,正如王尧所说,所使用的大多还是基础性的史料,远远没有达到旷新年所认为的秘密史料的“热度”。新史料的使用在整体上来讲是偏弱的,也没有多到忽视旧史料的程度,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仅仅依靠新史料无法进行有效的研究,即使文章里没有用到旧史料,也并不意味着没有旧史料的基础,旧史料往往会以潜在的、无形的形式发挥着作用。

“随着史观的变化、新领域的开拓和新方法的使用,史料的概念和范围也在发生变化,抱定正史不放,忽视新材料的价值,也会造成治学的局限。史家既要重视常见书和普通史料,也要注意发掘和利用新史料”。因此,史料的价值和意义不能以新与旧、公开与秘密作为标准,标准其实只有一个,就是是否能够解决文学研究的问题,否则,不管材料的新旧与来源,都不能成为有价值的史料。“从根本上说,材料无所谓新旧,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如何利用”。

资料的新与旧、秘密与公开本来就是相对的,很多公共的史料在它被发现和利用之初也是新史料,慢慢成为旧史料;很多旧史料早已被公开,但一直没有得到重视和利用,今天被重新提起,其实等同于新史料。陈寅恪就认为:“所谓新材料,并非从天空中掉下来的,乃指新发现,或原藏于他处,或本为旧材料而加以新注意、新解释。”新与旧的转换也是史料进步的一个必然过程。今天的“秘密史料”随着学术的发展也都会变成公开的、常见的史料,当然有些也不可避免会被淘汰,这对学术的发展是一种促进,而不是阻碍。同时,我们对新史料的态度也不能唯新是举,有些之前没有披露的新史料未必就是新的,也有可能似新实旧。有些史料确实是新发现的,但和已有旧史料是同质的,并不会提供新的文学史经验和问题,其价值和意义有限,不能完全把它看作新史料。新与旧不能从发现的时间来判定,而是看其是否能够提供新的经验和结论。

从当代文学研究的历程来看,我们对史料的认识是有一个变化的过程的,因为研究课题、方式的变化,很多史料被重新认识并展现出价值,比如洪子诚对文学体制的研究、程光炜对80年代文学的研究,他们使用的资料有新史料,也有很多并不是全新的史料,是之前公开的史料,但因为研究方式的变化,这些之前没有进入我们视野并得到重视的史料,重新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和价值。而且,史料的价值也是因人而异的,学术观念、治学路径的不同同样会导致对史料判断的差异,相同的史料在不同的学者那里的意义是不一样的,甚至是截然不同的。

可以说,史料的新与旧、公开和秘密是相对的、变化的,对当代文学研究来说,应该有“泛史料”的意识,保持开放性的格局。有些似新实旧的新史料不必太过看重,对那种具有明显价值的新史料要充分重视,对那些还无法确认其价值的新史料保持宽容,因为这种史料今天觉得它意义不大,但有可能未来有很高的价值。史料本身的历史性决定了其价值不是固定不变的,也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一些以往被视为重要史料的文本隐退了,一些边缘史料突出了。而这一现象的发生,就给了当代文学研究者们这样一个启示:何为重要史料?何为边缘史料?重要史料和边缘史料的关系如何?实际上,随着文学观念和文学史观念的变化,当人们‘重返’过去的‘文学年代’的时候,史料的重要性是会变化的”。

二、有意的证据与无意的证据

马克-布洛克在《历史学家的技艺》中提到两类材料的差异:一类是“‘图里奥伊的希罗多德在此陈述他的研究,已使人为之业绩不致因时代久远而被遗忘,使伟大高贵之举——无论是希腊人还是野蛮人所为——不致失去其光辉。’这就是完整地保留至今的最古老的西方历史著作的开篇词”,另一类是“埃及人放在墓中陪葬的一份境外旅行指南”。布洛克认为,第一类证据是“有意留下的”,第二类则不是。这种划分涉及史料制造者的主观意图问题,前者有其目的和企图,后者则没有。“对于第二类证据,历史研究在其发展过程中给予了越来越多的信任”。

钱澄之也认为:“其言出于道路无心之口,足信也;言之出于亲戚、知交有意为表彰者,不足信也。”姚从吾也有类似的表述,他认为,“史学家又分史料为有意的史料与无意的史料两大类。有心的托载,属有意的史料。无心的表白,为无意的史料。史学家批评史料,应注意从这两大类中求反证。比方,报纸上的论文记事都是有意的记载,都是先有题目,后有记事。所有记事,都有有心的表示,不一定符合事实的真相;反之,报纸上的广告,为无意的记载,目的只不过为一事或一物作广告,我们反可从广告中无心的表露上,看出社会一部分的真相”。

有意史料和无意史料的区分,主要是依据史料制造者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有某种企图和目的,记录历史难免有取舍,主观、刻意在所难免。这个标准确实提供给我们识别史料可靠性的一个基本原则,在这个标准之下,档案、日记、书信、年谱、传记、回忆录等史料的客观性和可靠性一目了然,这些史料的等级基本也是确定的。

但这个标准只是一个宏观的划分,有意与无意都有其长短,傅斯年认为,“记载时特别经意,固可使这记载信实,亦可使这记载格外不实,经意便难免于有作用,有作用便失史料之信实”。“不经意的记载,固有时因不经意而乱七八糟,轻重不衬,然也有时因此保存了些原史料,不曾受‘修改’之劫”。具体到每种类型的史料需要仔细地辨析和使用。比如我们一般认为档案资料比较可靠,是一种无意史料,也是第一手的资料,“甚至在今天,我们中间谁不想先掌握内阁的秘密文件、军事首脑的机密报告——而非1938年或1939年的各种报纸——呢”,但事实上并非每件档案资料都是客观的,“这并不是说,这类文献比其他文献容易避免错误和谎言的毛病。冒牌的教皇谕令不在少数,也不是所有的大使报告、商业信件都在讲真话”,布洛克指出了在“无意证据”的资料里同样有有意的、主观的、虚假的成分,但也不能因此否定它的价值。“这些文献中的歪曲——如果确实存在的话——至少不是刻意留给后人看的。尤其重要的是,它是历史在其漫长的旅途中不经意间留下的痕迹,我们不仅可以在必要时利用它来弥补叙述性资料的空缺,或者检验后者的真实性。”齐世荣也指出,“档案历来被认为属于第一手史料,实不尽然。有些文件看似第一手史料,实为第二手史料”。

当代文学的档案史料虽然不是很多,但在利用的时候也要充分注意到,一些汇报材料、总结往往因为各种史料制造者的身份、利益关系存在夸大、隐瞒的情形,对此我们应该充分地辨析,慎重使用,一般客观事实的陈述相对可靠,而涉及价值判断的内容则要小心。

杨奎松以湖北《武昌县锦绣乡典型调查》为例对官方调查资料的价值进行了分析,他认为:一方面,“新中国成立后由党政及其相关部门调查所得的这类官方调查资料,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官方政策导向性较强,因而其调查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往往容易受到质疑,从而或多或少地影响了它们的利用价值。”另一方面,官方的调查资料也不是全无价值,“也还是能够透露出许多重要的历史信息来的。特别是如果我们善加利用,注意拿针对同一对象的不同调查资料来做对比考究的时候,往往能够发现一些很重要的问题。只要不是盲目相信官方资料所提供的信息,而是循着发现的问题细致地考察下去,再结合以田野调查和对当事人的口述等,不少官方资料也还是可以在历史研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史学月刊》2019年第4期可见,既要看到档案资料的价值和局限性,也要在利用时避免只用单一史料,而应有多种史料的互证和参照。

个人的记载是一种“有意的证据”,比如自述、回忆等。我们根据私人记载去解读作品、研究文学史问题时,完全依靠私人的说法显然是有缺陷的,有时会陷入他们的圈套。个人记载的问题在于,“人的性情,对于事情,越不知道越要猜,这些揣测若为感情所驱使,便不知造出多少事情来”。“大约知道一件事内容者,每每因自己处境的关系不敢说,不愿说,而不知道者偏好说,于是时时免不了胡说”。谢有顺在一次会议上就针对当下普遍存在的作家主动提供个人年谱给学界研究的现象,表达了自己对当代作家“自我历史化”的担忧。一些作家在有意制造史料提供给研究界,对这种现象,研究者要有充分的自觉,要有更广泛的资料来源进行印证、辨析。

傅斯年对官家记载与私家记载的论述,对认识这个问题也有启发,他认为这两种记载“互有短长处,也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大约官书的记载关于年月、官职、地理等等,有簿可查有籍可录者,每校私记为确实;而私家记载对于一件事的来源去脉,以及‘内幕’,有些能说官书所不能说,或不敢说的。但这话不能成定例,有时官书对于年月也很会错的,私书说的‘内幕’更每每是胡说的”。每种史料都有其可能的价值和缺陷,不能依据一种标准进行划分,而应做具体的辨析。

我们也要注意到,在回忆、自传、自述等“有意证据”里面,也并非全是主观的东西,同样存在着有价值的因素。齐世荣说:“在官书这一大类中有第一手史料,也有第二手史料;私记亦如此。”他认为日记、回忆录里面,“讲作者自己的事是第一手史料,讲别人的事,则是第二手史料”,因此我们不能忽视私人记载的价值。回忆录是否因为存在作者的主观意图就完全弃之不用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王海光就指出了回忆录的价值,他认为档案文献对历史的记载是“有限的”,“有许多是经过选择性处理的”,往往缺少历史细节和历史场景,因此他认为,对于一个重大历史事件的历史记录,“不仅要有档案文献,还要靠当事人的回忆录,否则一些重要的情节和参与者的情感心态是很难清楚的”。在充分肯定回忆录的意义时,他也提醒我们,“各种回忆录中,作者的撰写动机如何,直接决定其存史的价值。那些旨在塑造自己生前身后名的回忆录,功利性极强,涉及历史必然是曲笔,涉及自己必然是溢美。如果相关的几部书对照起来看,当下就会发现其中诸多矛盾,遑论后世人们还会自有公论。所以,这种个人功利目的性极强的回忆录,并不能承担传世的作用,日后随着社会生活透明度的不断提高,公共话语范围的不断扩大,必然是价值递减的”。很显然,王海光看到了档案与个人回忆各自的缺陷,他主张应该在仔细甄别的基础上结合起来使用,就像蔡元培讲的,“官府文籍和私家记载在史料的价值上各有短长,合综起来各有独到处,分开来便各不可尽信。大约官府的记载失之于讳,私人的记载失之于诬”,因此官文与私记,“合之则两美,离之则两伤”。

即使那些有着明显主观意图的资料,其实也可以成为有价值的研究对象。布洛克指出了对待这类资料的途径,“在人为意图最明显的证据中,文献明确向我们表达的东西已不再是今天我们优先关注的对象。我们总是以更多的热情去关注那些留给我们去理解却不愿意说出来的东西”。他提醒我们,在面对主观意图很强的资料时,可以转变角度,就像有学者指出的,“一件为了某种目的留下的材料,如果从另一角度来看待,又成了‘无意的证据’。因此‘证据’制造者的动机不是判断史料可靠性的唯一指标”。这也类似傅斯年所讲的“本事”与“旁涉”的关系,“本事对旁涉之一题,看来像是本事最要,旁涉则相干处少,然而有时候事实恰恰相反。因为本事经意,旁涉不经意,于是旁涉有时露马脚,而使我们觉得实在另是一回事,本事记者反不相干矣。有时候这样的旁涉是无意自露的,也有时是有意如此隐着而自旁流露线索的,这事并不一样”。因此主观与客观、有意与无意,在具体的史料里有时是并存的,这需要研究者去辨析、体悟。

当代文学的史料中有大量的公开性的发言、报告和检讨,这些当然都可看作“有意的证据”,都有特定的目的和历史语境,同时,这些发言者也往往会在私下的场合表达一些不同的看法,这些看法相对而言是无意的,也往往代表了他们的真实看法。我们在研究的过程中,往往更注重后者,而认为前者是不真实的。

1960年8月14日在第三次文代会闭幕前,周扬召集参加大会的部分党员代表和各地负责人开会,“他讲了一通与大会报告调子不同的话”:“好经验不要宣传过分,宣传毛主席思想不能庸俗化”;“宣传马克思主义不能搬教条,现在到了新时期,新事物层出不穷,应该有新发展。不要把什么都提高到两条道路、两条路线上来”;“大家可以写自己熟悉的题材,熟悉古代的写古代,熟悉现代的写现代。不能强求一律。群众创作,不要以为都好。我们反对个人主义,但要有尖端人才,尖端的作品。应该承认,有些国家文艺上水平比我们高。要鼓励创作,提倡题材、风格、形式、体裁的多样化。毛主席不是提倡标新立异吗!”这些表达当然和他在大会上的报告不一致,表达了周扬个人更为真切的文学观念。同样的,茅盾在起草第三次文代会报告时的日记也记载,1960年5月30日,“校改‘民族形式与个人风格’那一部分。看来这一部分还是删掉,将来补充扩大,另行发表。因为‘报告’总是总结(空洞无味)性质,因此一部分则为学术研究性质也”。文代会报告的话语方式不是个人性的,也避免不了人事关系的纠缠,“续写报告初稿,碰到了评论作家照直说还是客气些的问题,因此踌躇,写作进度不快,至五时仅成三四百字而已”,茅盾的报告显然也不能代表他真实的文学观点。

在傅斯年看来,“官家总是官家,官家的记载就是打官话。好比一个新闻记者,想直接向一位秘书之类得到一个国家要害大事之内容,如何做得到:势必由间接的方法,然后可以风闻一二”。我们完全依照这些公共性的史料作为研究的依据,当然会出现陷入历史的迷津,造成史料的“知识化”,“对常规性史料的绝对信任与过度依赖,使研究活动难脱某种特定话语之下的知识窠臼。将一些热门的学术理念视为‘公理’并加以‘结论’式运用,极大限制了研究活动对问题的个性化发掘。缺乏问题意识的‘材料流’结构以及急于将对象‘本质化’的话语模式,使研究活动成了知识的陈述或判定,从而阉割了研究主体的思想与历史的复杂”。这个问题确实存在,知识其实意味着确定性,不存在讨论的空间,现在很多研究不能把史料对象化,而是把它作为一种确定的知识进行研究,摆脱不了资料自身的逻辑,讲话、报告、检讨等资料,不能完全作为还原历史的依据,必须有多种资料的参照和对比。因此,面对这样的课题,要有一个综合的整体观,也要充分注意每一则资料背后的历史语境,不能过分依赖某一种资料,要看到其中的对立、差异,否则得出的历史结论就不会可靠。

但这些报告及此类的文献就没有价值吗?当然也不是。一方面,这些公开的报告和发言同样存在对文学的真实判断,也有个人的真实思想在里面,并不全是虚造,“人们在说出自己的政治观点和信念时,有时确实表达了自己真实的内心世界;政治思想并不仅仅是一套虚假的言辞,并不仅仅是使权力欲合法化的手段,而包含了政治行动的真实理由和动机。在另一些学者看来,原则和观点本身并不能解释政治行动,政治思想和政治行动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这并不等于说在解释政治行为时可以忽略政治思想,因而政治行为要得到适当的解释,就必须了解为什么政客们会选择某种论说攻击对手或为自己辩护”。另一方面,虽然这些资料更多是一种宣传,但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研究其话语方式、修辞表达等内容时,这些资料又是必不可少的第一手资料。

三、史家的逻辑与历史的逻辑

按照有意与无意的划分,日记、书信相比回忆录、自传,客观性要更明显一些。按照王汎森的观点,前者是“历史的逻辑”,后者是“史家的逻辑”。王汎森认为,“一个比较好的历史重建或历史解释,应该是Z-A(史家的逻辑)及A-Z(事件的逻辑)两者交互循环的”。他以观赏一部电影为例,“从顺着放映中(A-Z)得到一种理解,然后再看第二遍,也就是由已知之后再回过头看,往往会发现几个动作或几句对白,揭露了对后来发展至为重要的意涵,而那是由A-Z看不出来的”。因此研究者不能只局限于一种逻辑中,“应该循回往复于两种逻辑之间:顺着时间直流往前看,前面是未知的,要用很大的力量使自己未知,是福柯所讲的‘去熟悉化’。但‘去熟悉化’是非常难的事情。对于我们明明知道的事情,我们很难装作完全不知。史家要慢慢往前,看历史行动人物面临的所有可能性与限制。另外一方面,还要回过头来看,一些事情的意义才会更显豁出来”。

两种逻辑的差异就在于对于“未来”的知与不知,这也是日记、书信与回忆录、自传的差异:

除非是像某些伟大的人物在写日记的时候已经预想到将来要公开,否则大部分日记是顺着事件发生之流写下来。对日记主人而言,他可能计划着“未来”,而且“未来”对当下而言虽不一定是绝对不透明的,但未来绝对不是“已知”的。自传就不一样,写自传时,“未来”是已知的,传主是有意识地或在一个架构下选取自己生命史的材料,并赋予一个意义架构。前者是A-Z的,后者是Z-A,两者之间并非截然不同,但其间的出入是很明显的——日记中的未来是未知的,自传中的过程是已知的。

这两类史料由于不同的逻辑,对历史的记录自然会存在差异,日记、书信记载了当时的自然的状态,因为他们并不知道未来和结局是怎么样的,是无意的,而回忆和自传因为已经知道了历史的结局,因此在再现时难免有取舍和偏重,其建构性的成分更多一些。姚从吾认为,“自传本身,亲述见闻,本极可贵。但因完全是个人的主观叙述自己的过往,往往不免为偏见所蔽,或轻重失宜,详略不均。总之,传记类普遍的缺点,多有彰善隐恶的嫌疑,用为史料宜加谨慎,自传当作史源用,批评时更应当特别留意”。

钱钟书在杨绛《干校六记》小引中的表述则表明,回忆录是一种选择性的建构,他写道:

现在事过境迁,也可以说水落石出。在这次运动里,如同在历次运动里,少不了有三类人。假如要写回忆的话,当时在运动里受冤枉、挨批斗的同志们也许会来一篇《记屈》或《记愤》。至于一般群众呢,回忆时大约都得写《记愧》。或者惭愧自己是糊涂虫,没看清“假案”“错案”,一味随着大伙去糟蹋一些好人;或者(就像我本人)惭愧自己是懦怯鬼,觉得这里面有冤屈,却没有胆气出头抗议,至多只敢对运动不很积极参加。也有一种人,他们明知道这是一团乱蓬蓬的葛藤账,但依然充当旗手、鼓手、打手,去大批“葫芦案”。按道理说,这类人最应当《记愧》。不过,他们很可能既不记忆在心,也无愧怍于心。他们的忘记也许正由于他们感到惭愧,也许更由于他们不觉惭愧。惭愧常使人健忘,亏心和丢脸的事总是不愿记起的事,因此也很容易在记忆的筛眼里走漏得一干二净。

从钱钟书的论述里,我们可以看到,特殊年代的回忆,写与不写、如何写都和个人的身份、经历有密切的关系。即使回忆当下的事情,作家同样有顾忌,刘醒龙在《刘醒龙文学回忆录》研讨会上就讲道:“在回忆的进程中,作家所写每一个字都会变成有灵肉的生命,嬉笑怒骂,喜怒哀乐地活跃起来。更有那些掺杂在文学作品的酝酿、创作、出版和评价过程中的各种人事,会百分之百因应熟人因素,变得复杂,棘手,在雕章琢句,下笔行文时,哪怕有要领也不能得。凡此种种,看似难以完成,然而,最最难上加难的不是如何言说记忆中的他人,而是如何用回忆的方式来书写自己。”“人事”对于回忆录的写作无意是一个很大的影响因素,尤其是写到同时代的、健在的作家时,不可能毫无顾忌。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大多数情况下,日记作为一种自然的记载,往往并不明了当时某些事件的意义和可能性的影响,在无意中忽略,回忆录作为有意识的再现,在事件的取舍等方面会有更多考量,因而也会提供一些和历史发展关系更紧密的信息,虽然不可避免地会有主观性,但这种主观性作为作者、传主的思想和历史认知,也是研究他的重要一手资料。

这种区分的背后指向的其实是史料的“时间”问题,类似“直接史料”与“间接史料”的差别。傅斯年认为史料在一定意义上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直接的史料和间接的史料。“凡是未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转写的,是直接的史料;凡是已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转写的,是间接的史料。《周书》是间接的史料,毛公鼎则是直接的;《世本》是间接的材料(今已佚),卜辞则是直接的;《明史》是间接的材料,明档案则是直接的。”

姚从吾在《历史研究法》中,也把史料分为同时人的记载、间接的记载等三类。同时人的记载也叫“直接的观察与追忆”,而间接的记载是“转手的记载”,这类史料“不是由于同时人的亲见亲闻”,而是依据口头传说、文字报告、绘画与古物的提示写成的,是“追述的”“转手的”,甚至是“想象的”,“所以不如第一种的重要”,不是“亲见亲闻”,而是“得诸传闻”。在他看来,同时人的记载“在史源学上是为第一等的史料,最能将一件事变的真相告诉我们,所以最可宝贵”。

同时人的记载也有区别,可分为当事人的记载、当事人事后的追记等三种,其价值也是不一样的。姚从吾指出,同时人的记载是“当事人对于自己直接参加的事业,根据亲身观察,随时写下来的记载。比方,当事人的书信、报告、奏议、旅行记、日记等”,而当事人事后的追记的主观性要更多一些,他指出事后追记“易生顾忌,或有所蒙蔽,有意无意地替自己做辩护。在同时人的记载中,事后的追记,主观的色彩比较更加浓厚,引用时最宜注意”。当事人的记载和当事人的事后追记因为时间的差别而存在很大的差异:

第一,当事人直接遗留下来的记载,是对事论事,可以表现当事人原有的本意。当事人事后的追忆,往往是经过第二次的考虑才写下来的,自然免不了受“事后已知”的暗示,有意无意地替自己掩饰或过分铺张。第二,一种事变的结果,是无论如何聪明的人,不能完全事先预知的。事后的追忆在下笔的时候,事变的结果已完全明了,记事人自易于变更所记事实的本像,不夸张自己如何有先见之明,即诋毁他人如何昧于时事。第三,忌人成名和喜扬人恶,向来即是人类的通病。形诸记载,传示将来,更容易有厚己薄人的偏见。事后的追忆,大半有为而作,对于这样的偏见,自应特加注意。

但我们也要注意一个特殊的现象,很多“当时人的记载”比如日记在出版时是有删节的,甚至有些是经过修改的,甚至多年之后补记的,这样的日记就有了部分“事后追记”的因素,而不再完全是“直接遗留下来的记载”。老鬼在《我的母亲杨沫》一书中就指出杨沫《自白——我的日记》出版时“把日记中的阴暗面,大部删去,把感情部分全部删去”,因此“与历史原貌有异,欠真实”,认为这部日记存在文过饰非、补写太多、自白太少三个缺陷。

老鬼在书中指出,杨沫删去了日记中“不少政治上的表态”。1953年5月23日杨沫在日记中全文抄载了康生对《青春之歌》的肯定意见,在《自白——我的日记》中,这段批示“删得干干净净”。“对胡风反革命分子和右派的批判”也“统统给删去了”。老鬼认为,书名虽是“自白”,就应该把“自己心中的秘密,最不能对人说的事情袒露出来”,但杨沫把日记里“凡是有损她形象的东西,跟风的、随大流的、应景的大部删掉”25。比如1957年11月27日的日记里,原文是“杨沫,你的一生过的不算坏。你基本是一个好人。……但是,你也有过不少自私的想法,有过卑劣的念头,有过贪欲,损人利己的行为。虽然这不是主要的,但你有过”。出版后,“不少”“有过卑劣的念头”“损人”等都删掉了,在老鬼看来,这样的删改“弱化了对自己批判的狠度”。

杨沫还改写、补写了日记。1958年2月11日,杨沫在日记中这样写道秦兆阳:“是一个自私的极不老实的人。他是处在反党的边缘上”“修改王蒙的小说,人家批判了这篇,他不敢挺身而出,反而一边也写文章批判它,一边又向作者暗送秋波地道歉,说是不得已而为之!这真是两面三刀,左右逢源,可是越闹越糟,聪明反被聪明误”。日记出版时这些都被删掉,同时“换成现在的写法”,加上了“我的心一下子沉了下来。这是怎么回事啊?我惊愕得喘不过气”“我说什么呢?我只有什么也不说——沉默——沉默,无边的沉默……”1963年3月9日的日记中,“看过雷锋的日记,再看自己的,真是牛鬼蛇神”,出版时“牛鬼蛇神”改成了“鸡零狗碎”。老鬼认为《自白》补写太多,“当时没有写就没有写。你不能过了多年后,要出版日记,就随意补充。把事实上原来没有写的日记创作出来,即使说明是事后补写,也不好。因为事后补写,却标明是当初的日期,等于虚构”。

对自己的日记“梳洗打扮”的现象也并非杨沫一人,老鬼就说,“母亲干的这些举动,不少人,不少作家,甚至知名大作家也都干过。删改过去的书信、日记作品,把自己过去干的不那么光彩的事涂抹掉,以维护自己形象的名人实在太多了”。这种删改、补记,是根据历史的结果做出了有益于自己的书写,史料价值大打折扣。

可以说,史料的等级要服从于史料的具体分析。更重要的是,姚从吾、王汎森等人提出的这种区分,不但指出了史料背后的“时间”逻辑,同样提醒我们要克服历史研究中的“后见之明”,研究者知道历史的结果,而且往往也以为历史人物是全知的,有完全的理性,但事实并非如此。如何克服后见之明,王汎森也为我们提供了颇具价值的方式,就是要转变思维方式,“由假设事物是自然而然可能的、自然而然可以透见的、自然而然传递的,改变成慎重考虑‘历史世界的有限性’及‘历史世界的不透明性’。先想象人类活动的限制再来考虑其可能性。这样在有限性到可能性之间,就有很多层次需要去探索,因而比较能理解哪些是自然发生的,而哪些是历史行动者有意作为的结果”。

四、传统史料与数字史料

近年来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各种数据库的建立给传统的历史研究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一方面为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也给历史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围绕大数据与历史研究的关系,学界也发生了较为广泛的争论,尤其是在历史学界有较大的震动,也产生了一些利用大数据进行研究的成果。相对而言,现当代文学研究并未经受那么大的冲击,但利用网络、数据库资源进行资料检索和研究,已经成为很多研究者的普遍选择,因此对其利弊得失也应该有清晰的认识。

数字史料的价值是不能抹杀的,它给研究带来了诸多便利,资料的丰富、查询的便捷、检索的快速,无疑提高了研究的效率和速度,过去需要花费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去查询资料,现在可能只需几分钟就能够完成。“不需要再由作者穷尽心力地去博览群书,一页一页地查找翻检,省去了史学研究中阅读原始文献的漫长的过程,可以在电子文献数据库中,在几分钟甚至几秒钟之内,搜索到过去几个月所不能穷尽的文献资料。”毫无疑问,数字资料拓展了研究者的史料,研究的范围得以进一步加大,甚至原来无法驾驭和把握的题目变得可能。

基于数字史料的发展,有学者认为史学研究正面临着转型,因为史料过剩已经取代了史料匮乏,“历史学家面临的不再是没有史料的窘境,不再是文献无法尽阅的苦恼,而是史料的丰富性难以驾驭,是史料的混乱需要清理”。历史研究中的主要矛盾,“已经从如何获得足够的史料转移到了如何处理史料的能力方面”。当下的学术环境对研究者处理史料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甄别史料真伪的能力、判断史料价值的能力、对浩繁史料进行宏观驾驭的能力、面对同样史料做个性判断的能力,“就是考验历史学家的思考力,理论思维的能力,辩证分析的能力”。相应的,大数据也催生了史学研究的变革,即从事实性史学向思想性史学转变、从知识性史学向问题性史学转变、历史贯通性研究将得到长足发展。

文学研究也不乏这方面的尝试,赵薇在一篇笔谈文章里就举了这样的例子:由霍伊特·朗、苏真等人发起的芝加哥大学文本实验室同上海图书馆合作,建成“Republic China Periodicals Corpus:1918—1949”的大型期刊语料库分析平台。攻克各种技术难关后,或许“让全世界的研究者都能够借助这一类数字人文平台,对民国时期各类写作倾向、思想观念及文化范型的发展特征,形成阶段性或总体意义上的清晰认识,还要为更长时段、大历史的世界文学研究奠定基础”。赵薇本人对李劼人长篇小说《大波》的分析在吸收国外现代小说数字人文分析既有成果的基础上,“综合采用了matlab计算人物加权、以Brandes算法为基础的Gephi人物网络关系生成以及与Opsahi算法显示的中心人物做对比等技术手段,特别是对‘中介中心性’人物的发现和阐释,为现代历史小说和传统章回体小说的人物分析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方法与范式”。

严程基于自身的观察,认为数据处理方法和技术手段的进步及各种数据软件的出现,“满足了不同学科和领域对数据挖掘的智能化和自动化的要求”,“也为社会网络、版本关系等问题提供了技术支持”。她也提出了文学研究领域数字人文的进展和可能性方向,比如“基于叙事理论设计的文本挖掘和分析工具,可以分析数以百万字计的超长篇网络小说,还能实现同时对比分析成百上千部类型小说或史传叙事,析出其类型特点或叙事程式”。比如作家交游和行迹研究,“pajek、QGIS等基于社会网络分析、地理信息标引技术的工具,则可以同时处理大量作家的社会关系和游历行迹,得出一段时期内的文坛网络及作家分布形态”。她特别提到利用文本挖掘等工具对当代文学特别是以网络为载体的文学作品研究,“不仅可以从语言风格、小说类型等传统研究选题出发,解决理论上的问题,还可以从读者和运营者的角度出发,开发网文连载早期筛选、测评和读者反馈甚至文本生成工具等等”。

王贺也总结了“超越检索”而以多元的数字方法真正切入现代文学研究的七个方面:

现代文学版本、图像史料在内的诸多文献史料研究;作家生平传记研究;文学社团、思潮、流派的谱系研究;文学思想史、观念史的研究;文学文本的文体学(风格学)、修辞学、语言学研究和情感分析等;将研究数据可视化并展开分析;从事以现代文学(史)为主体的跨学科、跨地域、跨族裔、跨语言的比较与综合研究。

可见,数字人文无论是在资料的范围,还是研究的方式方法上都有效拓展了已有的研究,也蕴含着无限的可能性。但数字人文究竟给研究带来多大的变化,传统的资料整理和研究方式是否就能够被取代呢?就目前的状况而言,我们的研究其实并没有因为数字人文的出现而发生质的变化,而且其负面效应和潜在的陷阱也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有学者就指出,“史料大发现时代并没有到来,我们依旧要在那几部最基本史著的字里行间寻求突破;技术手段的更新,也并没有带来终极意义上的学术思维革命,前辈学者经典学说的理论框架短期内尚难以全面突破,我们所做的只是在修正、完善和细化”,因此“我们有必要提出回归传统重温那些貌似过时的治史门径之谈,以前贤的经验与智慧应对数字化时代史学研究所遇到的挑战与问题”。

这个判断是有道理的,我们应该看到,数字人文所进行的研究大多是原有研究的延伸,依靠原来的途径很难解决或难以解决的问题,或者耗费太多时间和精力的工作,依靠各种数据库和数字方法确实可以得到解决,但这些研究大多无法脱离原有的学术史脉络,它不可能是凭空而生的,其背后有相应的传统研究基础。

就当下的情况来说,现当代文学研究领域其实基本停留在数据库的使用上,还没有达到使用各种技术手段的地步,毕竟很多文学研究的课题并不适合数字人文的操作模式。数字人文的前提就是资料丰富,而且正确,其目的也并非史料的整理和辨析。但也不能因此否定传统史料工作的重要性,恰恰相反,越是数字资料发达,史料辨析的工作可能越是必要,否则海量资料就会不经辨析被大量使用。迷信数据库,完全依靠数据库做研究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况且当下的数据库建设也并非没有缺陷,“对于现当代文学的数据库,从数据库建设、架构与设置来看,未曾有人深入讨论,更未有设想其可能产生的学术新问题”31。在数据库的使用上远未形成真正的共享,大多要付费使用,“而使用的价钱不是个体研究者所能负担的”。另外,数据库的建设存在“冗余与混乱”即数据重复的问题,“现当代文学的数据库建设则未见提出鲜明设想,如何分类以解决冗余,至今未曾见数据库建设者提出相应的看法”。

我们可以从数据库中获得完成研究所需要的资料,但值得注意的是,完全依靠数据库有可能造成检索式的研究:预先找一个题目,预设一个结论,然后检索文献,根据检索而来的资料写论文。这种根据题目找材料、写文章的模式,和传统的治学方式背道而驰,虽然效率提高,但也存在巨大的隐患,一是有可能忽略反证性的材料,得出的观点不可靠、不全面,“数据库检索,同类史料检索是最容易操作的,但是异类史料检索是很不容易操作的。这很有可能导致史学研究对反证材料的进一步忽视。毫无疑问,忽视反证材料的史学研究,是不能经受时间验证的”;二是文章所应该有的厚重和丰富有可能会丧失掉,研究有沦为技术操练的危险。更致命的是,过分依赖数字资料,会导致读书、积累的过程的缺失。就像陈平原说的:“现在求知这个层面被检索所取代,只要知道一个书名和人名,检索就行了;而阅读的功能更强调了娱乐功能。原来苦苦追寻、上下求索的状态消失之后,知识有了,但修养没有了。”

“从现在大量博、硕士论文里,可以清晰地辨别出‘搜索’式的论文,文学批评自然也受其影响,出现对上下文语境考察的缺失,原始资料的忽视,以搜索代替问题等现象。”对于处于学术起步阶段的学生和青年学者来说,检索式的研究无法形成有效的学术积累,史料完全沦为一种工具,那种长时间的、系统的读书形成的历史认识很难形成,“已经不需要再经历那个查阅原始文献的过程,不需要作者一页页翻书的那个直面文献并与文献信息反复交流的过程”,治学的慢功夫被快捷的技术所取代,需要长时间磨炼形成的“历史感悟”消失不见,这种“历史感悟”“不是一个简单的要素,而是表征着研究者的历史学基础,是研究者在接受长时间的历史学训练的过程中,积累起来的读书基础和史学思维训练。正是有了这样的学术基础,他们在观察现实社会时,才可能把现实与历史相联系,产生历史感悟,发现历史问题,并最终形成问题意识”。在没有真正培养出来的“历史感悟”的情形下,“操起网络工具进行相关文献检索,然后对一条条孤零零存在的资料进行排比分析,就得出某种与自己的预期相匹配的所谓历史结论。这样的研究,从形式上看,是历史的论证方式,是历史资料的堆积性支撑,貌似符合历史学拿证据说话的学科属性,而究其实则是类似文学上主题先行的创作模式。……在这种扭曲的史学研究形态下做出的所谓历史结论,大多是靠不住的,其研究的科学性是要受到质疑的”。这种研究方式追求的是速成的“拿来主义”,缺乏对材料的科学分析和判断,而且由于完全依靠技术操练,“历史感悟”缺失造成的结果就是研究者历史感的丧失。

从基本的史料规范来讲,数字史料同样面临着诸多问题。首先,通过检索获取资料,非常依靠关键词的设定,检索的结果是因人而异的,“研究者预先设定的思路往往成为搜寻和筛选数据的藩篱而不自知。囿于研究者自身对各种数据资源的掌握程度及检索方式的不同,其筛选的原则是否能够最大限度地获取与课题相关的数据直接关系着其‘穷尽’史料的广度与深度”。在很多时候,关键词未必能涵盖所有必要的史料,检索有可能遗漏重要史料。更为重要的是,一些相关的、间接的史料有时是无法检索到的,极有可能造成资料的同质化和单一化。李剑鸣就指出,“如果完全依靠数字化的检索,可能导致断章取义,也可能遗漏许多不能直接与关键词匹配的材料,而且还可能改变学者读书的习惯”。这种有意识、有目的的选择极有可能让学者陷入盲人摸象、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境地。

其次,数字资料的可靠性问题也值得注意。数字资料是二次加工的结果,严格讲是处理过的,是二手资料。那些把原始资料文本化的数据库,其错误是可以想见的,即使那些原文扫描的数据库同样存在问题,有学者就指出,有些数据库采取的是一种选择性扫描,“扫描制作者在扫描制作时会对原始文本进行判断,有选择地进行扫描制作”。比如“大成老旧刊”在处理近代期刊时,“就将广告页等忽略了,而对于一些研究者来说广告恰恰是非常重要的”。有些数据库是原件扫描,“呈现的文献是原件整体扫描,整本呈现”,但与纸本文献最重要的差别“是信息的遗漏”,即使相比于选择性扫描“信息遗漏得少”。因此,电子文献“是文献经数字化处理过后的虚拟再现,无论如何努力保存更多的信息,都无法与原始文本完全一样”。

从上面的几点可以看到,我们既需要数据库,但也不能盲目迷信它,但它已经影响了当前的研究,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在这样的史料条件下,研究者是否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呢?在很多人看来,新的技术条件下,史料的这种共享、敞开,使得过去只靠史料就能占据学术一席之地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占有史料已经不再是研究的首要问题,提出问题、思想阐释成为很多研究者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史料”与“史观”的争议也开始出现。吴宝林针对当下文学史料的辑佚和整理工作指出,在数字人文时代,问题意识和研究者的主体感应该成为史学研究的新追求,“就现代文学的辑佚而言,关键问题或许不是辑佚本身,也不在于史料的‘求全’,而是研究者能否具有研究的主体感,是否以解决文学史上重要问题为主导,能否以新理论将辑佚工作纳入整体目标和专题研究中,而不是为佚文而佚文,满足于包罗万象、四处撒网式的辑佚,这方面的学术经验与教训其实已经不少”,因此他认为相较于文献整理,“以核心问题意识为导向的实证研究或许更有学术价值,即辑佚要解决和回应文学史或思想战场上的核心议题”,“研究主体必然也要置身于考据与思想的张力场中”,否则,“学术研究的主体感一旦丧失,任何‘数字’都无法拯救‘人文’,反而会将‘人文’推向‘数字陷阱’”。

也有人提出,新的历史时代,史学研究中问题意识和思想性的重要性,“社会对历史学家的期待,不再是要知道你讲的是什么样的历史事实,不再是要你告诉人们历史是什么样子,人们需要的是知道你提出了一个什么问题,为什么要提这个问题,提出这样的问题对我们有什么借鉴和启迪,研究这样的问题对我们的现实生活有什么助益”。问题意识是学术研究的关键,也是过去一直倡导的,只是在数字人文时代,很多学者更为强调其必要性。

以上观点都是基于资料获取方式的变化,对当下的研究提出的相应的调整方案,其核心要义在于资料获取本身已经不成其为问题,史料虽然依然重要,但在数字人文时代,需要让位于“更高层次”的“研究”。这种说法当然有道理,即使没有数字人文、数据库的出现,这些“更高”的要求也是学术研究应该有的追求,只不过现在显得更为迫切一点。但我们也不能因此就否定资料整理和传统的治学方式,毕竟它还有着充分的合法性。数字人文和传统研究方式并非彼此取代的关系,二者本来就不是完全分离的,只是研究的方式和方法不同而已。数字人文其实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原本独立完成提出问题、收集文献、讨论和结论等研究过程的研究者,如果在技术的掩护之下仅仅通过输入数据、筛选输出成果来呈现所谓的研究的话,即使放在文献研究领域,也无法称之为有价值的研究”。

因此,在数字人文时代,我们也绝不能忽视传统治学方式的重要性,传统治学的种种要求依然不能放弃,但也要有相应的调整。“尽管大数据对中国史学研究产生了显著的影响,但是在目前看来,并未从根上改变史学研究的基本作业路径。史学从业者必须通过阅读和训练形成专业素养,形成问题意识,并以此为基础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得出新的史学认知。换言之,没有问题意识,没有辨别和分析史料的能力,就不会有利用数据库发现史料的能力,更不会有利用这些史料进行历史研究的能力”。治学本来就是慢功夫,片面追求数字检索的速度与效率,同样会导致各种问题,最好的方式是二者能够有效地结合,充分利用数据库带给我们的便利,同时注意到它的局限性,取长补短。

虽然不能放弃传统的资料收集、整理、辑佚等工作,但同时也要看到,这些工作不能构成研究的全部,而且在当前的史料条件下,更需要全局眼光和整体视野,避免琐碎和平庸。史料和史学显然是不能等同的,但“我国的学者往往把考证史料代替全部的历史学,不知道历史学者固然要用精勤的功力,搜辑零星的史料,考证史料的真伪,但主要的目的却在能跟着世界学术潮流共进,能利用搜辑或已考证的史料,组成一种立体的系统的历史”。柳诒徵在《史学研究法》中也指出了“全局之观察”的重要性,“凡考证一书一事之同异真伪,仅属于整理史料之范围,可据以为考证史事之基础,不足以尽考证史事之全功也。考证史事者即此可信之资料,以考究当时之社会状况,证明当时之民族心理,不徒为片段之审辨,而必具全局之观察,不徒为枝节之掇拾,而必求根本之解释,是则史家之考证也”。当代文学研究同样面临着这样的问题,就像王尧讲的,“当代文学研究的‘历史化’离不开史料的整理与研究,但这样的整理和研究是当代文学史研究的一个部分。以为史料的整理便是学问的理解是片面的,汇编、分类只是研究的基础工作”。资料的整理和研究意义重大,但不能把它视为研究的全部和终极目标,应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的综合和提升,这是我们必须明确的。

可以说,任何研究方式、方法都有其相应的价值,不能厚此薄彼,数字人文并非完美无缺,它不是解决一切难题的法宝,传统研究也要与时俱进,提升眼光和格局。重要的是学术界要形成分工合作的氛围,依据研究者的思维特点、兴趣专长各司其职,而不应有高下、是非之分。就像朗哥鲁瓦和塞诺堡所说的,有一部分人“担任搜求、排比和暂时将遗迹分类的各种工夫。并且要调和彼此的功力,以便使这科学的预备工夫,在最经济最可靠的条件中,提早完结”;有部分人“从事最宽广的统纂,从事供给材料的工作。并须商定向一个方法去努力工作,以期每得一个结果不必(使别人)再费一番考究,便能直接供他的利用”;最后应该有一些“经验丰富的作者”,“个人不必再去做‘搜求的工作’,专门运用所有的时间,去研究各种部门已编纂的稿件,以便用科学的方法,参证会通,成功各种综合的著作”。这样的学术生态对于学术的进步无疑是有意义的。

总之,史料的等级是一把双刃剑,它能够提供认识史料的一些“原则”,但在对待不同类型的史料时也不宜据此做不加判断的评定。不同类型的史料确实差异明显,但其实每一类史料内部也是千差万别的,每一则史料都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价值,需要具体辨别、分析,并无一定之规,“运用之妙,存乎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