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歌:鲁迅的所有文字里都包含了杂文的灵魂
“并非要和现在一般的诗人争一日之长,是有别种意义在,这是东方的微光,是林中的响箭,是冬末的萌芽,是进军的第一步,是对于前驱者的爱的大纛,也是对于摧残者的恨的丰碑。一切所谓圆熟简练,静穆幽远之作,都无须来作比方,因为这诗属于别一世界。”
——鲁迅《白莽作孩儿塔序》
我们这一代人,或者说我这个年纪的人小时候有几年没有什么书能允许我们读,但是那个时候是可以读鲁迅的,所以我觉得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幸运。在还没有广泛的阅读经验的时候,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读鲁迅。我小的时候就是这样接触的鲁迅,读了《鲁迅全集》。当然,绝大部分我是读不懂的。奇怪的是,那个时候我觉得鲁迅很有意思,读起来很让人上瘾,而且这种印象主要不是来自于他的虚构创作,而是来自于他的杂文。我举个例子,鲁迅有一篇很短的杂文叫做《夏三虫》,讲夏天有三种害虫:跳蚤,蚊子和苍蝇。鲁迅说如果要逼着我在这三种虫子里爱一样的话,我宁可去爱那个跳蚤,它虽然吸人血很狠,但是一句话也不说,就是一口叮下去。这样倒是简单彻底。蚊子叮人也很狠,可是在叮之前它要哼哼地发表一篇大议论。幸亏我不懂蚊子说什么,如果所哼的是在说明人血应该给它充饥的理由,那就更讨厌了。苍蝇当然很脏,而且它们有一个坏毛病,就是喜欢在美丽的干净的东西上留下蝇矢,不过苍蝇也还有点道德,它绝不会在留下蝇矢之后回过头来嘲笑说,你真脏啊。这篇杂文在我还是小孩的时候就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长大了以后渐渐明白了鲁迅在那背后蕴含的对人类社会现象的批判。不过整体上说,这样的杂文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因为它传递的爱憎比较分明。鲁迅还有更多的杂文,不那么单纯,虽然篇幅短小,但是容量非常大。
我再举个例子。有一篇杂文叫做《从帮忙到扯淡》。鲁迅列举了中国历史上存在、当然也存在于他同时代的三种文人形态。一种是帮忙的,就是成为直接影响政治的重臣;鲁迅说屈原所以写《离骚》是因为他想帮忙没帮上。还有一种是帮闲,帮闲是干什么呢,就是给权势者当清客,但是帮闲要有点本事,至少要会吟诗作画,要有真才实学,所以帮闲往往在历史上留下名作,比如李渔、袁枚,虽然讲究气节的人看不上他们,但他们的文采却是一般人比不来的。还有一种只能说他是扯淡,他摆出帮忙或者帮闲的样子,但他是假货,没有真本事。可是这样的人往往又很得意。最后鲁迅说,帮闲的盛世是帮忙,到了末路就是扯淡。这句话很有意思。按照一般的理解习惯,三种人原本是相互区别各自独立的,但是鲁迅却用这一句话打破了这种固定化的理解,他提示了这三者共同的特征,就是都与权力发生关联,所以帮忙还是帮闲要看权势者起用与否,起用了就变成帮忙,也就是达则兼济天下,不能闻达就只好当清客,做做诗词歌赋待价而沽。但是也有一种滥竽充数的情况,就是扯淡。因为有了扯淡这个参照系,帮忙和帮闲的才智变成了另一个衡量尺度。这跟是否谋取重用这个衡量尺度不重合。即使是帮忙或者帮闲,假如能够留下传世之作,那仍然是一段佳话。这篇杂文读起来就没那么简单了,因为单一尺度没法衡量,我小时候是读不懂的。鲁迅到底是喜欢帮闲还是讨厌帮闲呢?他是赞成帮忙还是反对帮忙呢?要是他不认同帮忙或者帮闲,为什么他要肯定他们当中有才华的人留下的文字?他讨厌扯淡是很明确的,但是对前两种情况,鲁迅表达出的意思就没那么单纯了,我想这是鲁迅杂文“杂”的特点,所谓的杂,不是七拼八凑,而是复杂。鲁迅的杂文无论长短,绝大部分都不单纯,它里边一定包含了几种看上去有些矛盾的要素,这几种要素相互之间是有撕扯着的结构性关联的,我觉得这撕扯背后潜藏了鲁迅的历史眼光。
再举鲁迅的一篇有名的杂文——《我要骗人》。这一篇大家都肯定读过,我就不介绍内容了。鲁迅在《我要骗人》里边表达的是一种温暖的无可奈何的坚持,他知道他的努力是没有现实意义的,但是他没有办法放弃这样的努力。这里面透露出鲁迅特有的温情:这不是肤浅的人道主义者那种明亮的温情,更不是煽情,这是一种沉郁的绝望的温情。如果朋友们愿意把我刚才随便举出来的这三篇杂文放到一起加以理解,我们不妨把它们看成是鲁迅杂文的一些基本特征,这些特征是当年吸引小孩也会读进去的根本所在。
鲁迅的杂文包含了真正意义上的幽默。我们都知道,“幽默”这个词是林语堂早年翻译的英文词,是由他大力提倡的一个概念。林语堂的定义是,当人认识到人类的愚蠢渺小时,他就会有智慧,他就会用相对的眼光看这个世界,于是他悲天悯人,拉开距离去观察那些看上去不能接受的事情,并且以微笑的方式对它们进行宽恕。林语堂提倡幽默,是为了对抗传统儒学日益僵化的八股说教,为此他特意引进了humor这个词。林语堂认为幽默既然是一个外来词,它传达的就是来自西方的一种感觉,在中国传统里是没有的。中国传统的类似情况是讽刺嘲笑,不够雅致,太过露骨粗俗。有意思的是,林语堂把鲁迅作为例子来区别传统的讽刺和西方式幽默。他认为署名鲁迅的杂文不够幽默,太讽刺、太尖锐了,所以鲁迅开的玩笑是传统式的。林语堂说,假如不是以鲁迅的名义,而是以北京大学周先生这样的一个身份给社会开一点雅致的玩笑的话,那么就和幽默离得比较近了。
鲁迅到了晚年的时候,写过几篇关于讽刺和幽默的杂文,他对讽刺和幽默的讨论方式跟他对帮忙、帮闲、扯淡的讨论方式很相像。他认为幽默不是国产,所以即使流行也长久不了,因为中国社会没有维持“雅致”的社会基础;因为社会的黑暗,人们心有不平,就不免会讽刺。这样就容易引火烧身,所以讽刺是有危险的。当讽刺被镇压的时候,幽默倒是会流行了。不过这种幽默很容易变成说笑话,失掉幽默的灵魂。其实,鲁迅的讽刺是他的论敌加给他的“罪名”,鲁迅反手把它作为了自己的武器。
鲁迅强调讽刺一定是以真实为生命的,当一个人用精炼的和艺术的笔调夸张地勾画出某些人的某些真实的侧面时,这就是讽刺。讽刺不一定要有实事,但它必须要是实情,这是鲁迅对讽刺的一个界定:讽刺是一种艺术,它的艺术性体现为以想象力为基础的夸张和类比;同时它一定要反映出某种实情,但是这个“实情”可能一般人意识不到,甚至认为它并不是事实。于是我们看到一个区别讽刺与捏造的方式:以真实为生命的讽刺可以在表象上并不写实,比如鲁迅有时候可能骂错了人;但是讽刺针对的不是表象,而是表象背后隐藏的“实情”,也就是被遮蔽的真实状况。要是没有这个穿透力,那就只是恶意的造谣了。鲁迅同时还强调,讽刺不是为了把对方打死,讽刺是出于善意帮助对方改变。只不过这种良好的愿望往往很难实现——当你帮助对方改变的时候对方已经不可救药了。
表面看来,鲁迅的讽刺与林语堂的幽默似乎是对立的,但背后的“实情”是,这两者可以在认识到人类的愚蠢渺小这一智慧层面发生关联。只不过鲁迅的讽刺更为艰难,因为它“痛打落水狗”并且在痛打时保持人类情怀;林语堂提倡的幽默比较安全,“费厄泼赖”可以避开很多短兵相接的麻烦。我个人认为,破除直观的认知方式之后,可以发现鲁迅的讽刺是一种更高级的幽默。
我们从刚才提到的鲁迅这三篇杂文的结构里,可以观察到他对于讽刺有一些基本的自觉,比如他通过跳蚤、蚊子和苍蝇揭穿了某种人类的实情,通过对帮忙、帮闲和扯淡的破解提示了三者之间在历史过程中的内在关联;但是同时,他又像《我要骗人》里边呈现出来的那样,充满了善意,尽管他知道这个善意在现实当中可能没有效果。这样一些基本的要素使得鲁迅的写作,特别是他的杂文写作可以用非常小的篇幅来揭示立体的深刻的哲理。旭东不止一次把这种哲理称作寓言,现在我要借助旭东的书来推进这个问题。
我觉得《杂文的自觉》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且具有颠覆性的视角,它说在鲁迅所有的文字里,包括小说、诗歌、散文、翻译和学术史研究,所有的这些文字都包含了杂文的灵魂,所以要把这些文体都看成是杂文的一种特殊形态。这个看法帮我们打开了一扇窗,我们可以从鲁迅的杂文世界进入鲁迅整个的文学世界。关于这个问题,旭东的论述非常充分,很有说服力。特别是他把翻译作为鲁迅重要的创作方式加以定位,把翻译视为鲁迅形成杂文自觉的重要推动力,这个视角显示了旭东转化本雅明开启新视野的能力。
同时,这本书里包含了两个主题,我认为一个是显在的,一个是潜在的。显在的主题是“杂文的自觉”,这个短语的主语是鲁迅,它之所以是显在的,是因为这本书以鲁迅形成杂文自觉的心路历程为结构串联起他的写作。另一个主题是潜在的,它在书里占据的篇幅一点都不少,那就是“自觉的杂文”,这个短语的主语是杂文,它要求具体的文本分析,书里边有很多细致的文本分析,有一些是相当精彩的。不过这些分析并不承担结构功能,也就是说,对杂文的分析本身没有作为论述框架,它们仅仅是局部性的要素,服从于一个整体的追问:鲁迅何时形成了他对于杂文这种文体的自觉意识?我猜想大概因为这部书只是三部曲中开篇的第一部,它需要服从于一个更宏大的结构性安排,所以第一部集中追问的是鲁迅形成杂文自觉的契机,文本分析也需要服从于这个基本的母题。
我对旭东开过一个玩笑,说这本书其实不是写出来的,是“喷”出来的。我读它的时候觉得,有一种遏制不住的冲动在推着他写作,几乎来不及仔细地咀嚼,文字自己就涌流了,这是典型的才子式写作。大家知道,才子写作有时候是很浪费的,有一些非常好的想法,本来可以生长为重要的命题,但是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就把它搁在那儿了,我总是觉得太浪费了。我给大家举几个书里的例子。比如第一章里有这样一段话:“今天无论站在历史角度还是形式角度看,不是那些论争为鲁迅的文字提供意义和价值,而是鲁迅的文字为那些论争提供意义和价值。”这句话我等了很多年,终于有人把它说出来了,所以觉得格外重要。为什么呢,我一直有一个很难轻易放过的问题:鲁迅当年在他的那些论战里骂错了不少人,有些学者用学术的方式证明鲁迅把谁谁给骂错了,而他们并没鲁迅说的那么坏啊!但是骂错了人的鲁迅为什么还是鲁迅?我们为什么还是喜欢鲁迅的杂文包括他骂人的杂文?当然他自己在讲讽刺的时候也间接回答了这个问题,说不必是一定有的事,但必须是会有的实情,也就是说,在鲁迅那里,他的文字目标并不在于攻击某一个人,而是在于在他的攻击当中,他试图呈现对这个世界、对某些行为方式的看法。这些行为方式,就是“实情”。旭东的这几句话非常精炼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但他点到为止,我觉得真是可惜。要是能够展开,它将具有深度的理论前景。
再举一处例子。我认为第八章写得非常精彩。旭东引了《华盖集》题记里边鲁迅的一段话:人家说我每天执滞于小事情,可惜这一年里我碰到的全是小事情,而我偏偏又有执滞于小事情的脾气,所以怎么办呢,我就只能执滞于小事情。旭东对这个执滞于小事情的问题也做了很到位的分析,他说:“在鲁迅的种种题记里,执滞于小事情是最令人生畏的,可以说它是杂文风格的实质所在,这种实质不止关系到杂文的内容,也决定了杂文的审美构造。执滞于小事情把人的意识从种种冠冕堂皇的大事情上转移开,从种种以历史文化、道德不朽等名目的虚伪和颓废中转移开,将它聚焦和凝固在当下,聚焦在此刻突如其来的瞬间,使杂文和新文学语言在无可回避的、具体的个人利害关系和情绪投入中远离了种种制式化和形式化的陷阱。”这段话写得非常精彩。我在论坛开始前私下给旭东提了建议,接下来的两卷他完全可以而且有能力充分展开这些精彩的讨论,很希望他可以在“小事情”上做点大文章。
为什么我会对这些地方如此在意呢?因为它们伸展开来会变成理论问题。比如鲁迅关于执滞于小事情这个说法,竹内好也说过,当然内容不同,但是说法很相似。竹内好曾经在一次跟梅棹忠夫进行有关如何划分世界的对谈时,对梅棹这样说:你把这个世界分成了几大块,但我不这样,我只在有限的范围内思考历史。对于竹内好的这个说法,不太想事的人一定会说太狭隘了,为什么不在一个更广大的领域里边,更普遍地去讨论问题呢?实际上,当我们要把一个问题讨论清楚的话,这个问题就一定要有边界,当你有能力把这个问题深化的时候,它越小越好。当然不是所有的小都一定是有质量的,前提是有能力深化问题。当问题设定在有限的“小事情”上的时候,这个小并不是单纯,在小里聚集了复杂性,我想杂文的境界、杂文的自觉就在这里,它很小,但是它很复杂——我们用夸张一点的话说——它的小里边汇聚了整个宇宙。
我在读《野草》的时候,和旭东的感觉是相同的,我觉得鲁迅有一种没有路但一定要走,没有立锥之地但又必须站住的感觉,这个感觉换一个表述就叫做极限感觉,我觉得整部《野草》是写在一种极限状态之上的,这个极限,它没有任何余地,没有任何延长,但是你又必须在那么一个不是点的点上坚持。鲁迅的《野草》是艺术水准很高的、极其精炼的散文诗,他的杂文相比之下因为涉及的面很广,书写的风格也很不一样,没有《野草》那么隽永;但是在他的杂文里我也同样能读到这种极限状态。比如《我要骗人》就是一种极限状态,鲁迅给了募捐的小姑娘一块钱,同时知道这一块钱最后会进入税务局官员的腰包,可能还不够他买一盒烟。明知道募捐的钱到不了灾民手里,他却仍然无法拒绝小姑娘的要求,用一块钱换取了小姑娘的笑脸,这件事情到底有没有意义?他是不是骗了小姑娘?所以他说好像嚼了一块肥皂。可是即使嚼了一块肥皂,这件事他还不得不做,所以晚上他又出去买了两碗馄钝。鲁迅传递的信息是,人是在无可选择的状态下必须选择,在人人昏睡的情况下保持无路可走的清醒。在那样一种状态下,鲁迅的杂文才能打造它特有的艺术。
我觉得旭东还提出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鲁迅何以成为现代文学的代表性文学家?在写《狂人日记》的时候,中国现代文学还没有多少虚构作品,但是到鲁迅逝世的时候,其实已经有很多成熟的小说家、散文家,虚构作品到1936年已经大量问世了,可是鲁迅逝世的时候仍然被公认为是伟大的文学家。在那个时代实际上已经有了公论,鲁迅没有写那么多的虚构作品而别人写了那么多虚构作品,但他仍然是中国代表性的文学家。这个问题值得深挖之处就在这里:原来我们是睁一眼闭一眼地说,鲁迅还是有些虚构作品的,因为他有思想,所以我们承认他是我们现代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文学家,可是旭东对现有的这样一个认识进行了解构,他揭示了一个基本事实:鲁迅文学是打破常规的文学创作。刚才敬泽老师说,余华老师今天晚上开始就作为杂文家诞生了,听上去是玩笑话,但是这背后包含了某种真实性,就是说,它提示了一个基本的状况:我们对文学的理解其实一直是非常狭隘、非常浅表的,我们只承认一种文学形态,就是虚构的创作。它的标准来自欧洲,就像林语堂认为幽默是欧洲的产物一样,其实我们认为虚构文学的标准也来自欧洲。鲁迅的文字用那种欧洲式的标准去衡量,好像文学性也不是那么够,情节也简单,甚至这些作品都没有故事。但是问题在于,当这些虚构作品和杂文作为一个混合文体,把它们统一之后,那个衡量标准恐怕就得重新确定了。我很期待旭东后边的两部书能够更具体地提供这个衡量标准,因为现在从你的诗学分析里边,我还没有读出精准的文学衡量标准的轮廓。
现在中文系有很多不安分的学生甚至老师,都觉得文学应该一脚跨出去,中文系宣布自己要做思想史的人是很多的,回过头来我发现文学对思想史的研究有非常大的帮助,这和只在法学部接受政治思想史训练的路径有很大不同,而这种对思想史研究有帮助的“文学”,其实和我们通常理解的那个文学是不一样的,我还是借用旭东的说法,称之为讽刺的文学。我觉得鲁迅对讽刺的自觉是他文学的灵魂,因为他自己讲了,讽刺必须精炼,而且讽刺必须要是艺术的,所以他在他的杂文里多用联想和夸张的方式。旭东在里边体会到一种诗学,对我来说,我在里边感受到的是想象力,即结合表象不同但“实情”相关的要素的能力。如果用想象力去解读鲁迅的杂文,他的杂就是他诗学的特征。所谓的杂,我一开始就强调这一点,鲁迅杂文之杂在于他把一个事物的多个面向同时不加任何解释地推给你,让你自己去判断,它们未必在表象上一致,可是在鲁迅的杂文里,它们构成一个统一的、有机的结构,所以鲁迅的杂文是一种文学想象力的表达,而不是一种社会科学的评论,我觉得它的特征可能迫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定义什么是诗学、什么是美学、什么是文学。
(本文为2023年7月31日“三联学术论坛”第11期学术活动讨论实录整理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