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容《玉狮子》:永不磨灭的精神之光
了一容的小说,地域文化特色鲜明。他的代表作《去尕楞的路上》《挂在月光中的铜汤瓶》,扎根于西海固的现实日常,语言朴素鲜活,用自传体的笔法,以擅长苦难题材的写作而著称,以打不倒压不弯的“硬汉”形象,及隐忍坚韧向善的“母性”人物而闻名,给予读者逆境中奋起的力量和勇气。
《玉狮子》(原载《天涯》2021年第4期)则是一种全新的尝试和突破,通篇运用托物寓意的手法,将人类社会与动物世界巧妙融合。作为万物灵长的人类,因为自以为是的聪明和傲慢,因为不断膨胀的贪婪、自私和欲望,因为规则制度的长期驯养与约束,日渐泯灭了自由、率真、奔放、独立、天然的天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社会,一旦变成了千人一面,千篇一腔,着实发人深省。所以,那些不人云亦云,不因循守旧,不按部就班,具有鲜明个性的人物,具有思想深度的“另类声音”,才显得弥足可贵。
其实,每个小说家,都是讲故事的高手,是任意组合小说三要素的魔法师。他们将各种笔法信手拈来,对历史或现实题材都能拿捏有度,即便宏大的主旨思想亦能举重若轻。
《玉狮子》处处设置伏笔和悬念,又环环相扣,引人入境。一开始,艾布打算找一个放牧的巴郎子,不是热合曼,不是巴图尔,也不是艾则孜,竟然是不满14岁的伊斯哈格!这个孩子到底有怎样的“神力”,让大人们都啧啧称叹?
了一容以插叙的手法,水到渠成地交代了伊斯哈格的来历:11岁的伊斯哈格,从内地逃到新疆,年纪太小,找不到活儿,没有饭吃。直到邂逅哈里克大叔,请他吃了一碗香喷喷的羊肉泡馍,少不更事的他,便以“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心态,跟着哈里克到天山深处牧马。
那么,还未成年的伊斯哈格,为什么要逃离养育他的故乡和父母家人,千里迢迢流浪边陲呢?原来,伊斯哈格生活的那个古老偏僻的小村庄,原本是像鲁迅笔下的平桥村,孙犁笔下的白洋淀,沈从文笔下的边城等,与世隔绝、静谧祥和、民风淳朴的世外桃源。然而有一日,当闭塞的村庄受到五花八门外面信息的蛊惑和冲击,盲目跟风:从国外引进的粮食种子完全代替了以前的传统种子,国外的化肥替换了农家肥,各种杂草疯长,非进口农药除之不尽。当粮食出穗上粉的时候,各种颜色的小虫子泛滥成灾。俗语说“天作孽尤可恕,自作孽不可违”,急功近利、鼠目寸光的模仿和改变,争取衣食无忧的初衷固然无可厚非,但违背自然规律,恶性循环的结果,像生化危机一样触目惊心:“村子里的猫死了,喜鹊、乌鸦、猫头鹰都统统地死了”“一下子冒出许多黄老鼠,成群结队,个头大得都快成精了”“有些人,动不动还会生一些怪病,不是这个肿瘤就是那个癌症,治也治不好的”。安土重迁的百姓,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会背井离乡,四海为家。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人,首先要生存,然后才有生活,这是连小孩子都懂的道理。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成年人解决了温饱,却依然过不好生活。这又是为什么呢?《玉狮子》中的伊斯哈格,俨然一个活生生的案例和教材,他以苦为乐、自由烂漫、坚韧不拔、勇敢担当的精神光亮,让成年人都自愧不如,为之汗颜。
叙述中,作者有意将内地村庄病入膏肓的萧条衰败,与天山未被人为污染的水丰草美形成鲜明对比,营造一个广袤丰饶、天人合一的浪漫之境;又将哈里克在家等待马群的心烦意乱、焦急如焚、埋怨迁怒,与伊斯哈格独自在荒无人烟的草原寻找玉狮子的小心谨慎、一往无前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哈里克的简单粗暴、心胸狭隘,伊斯哈格的勇敢坚毅、果断从容。
正侧两面结合手法的穿插,将一个吃苦耐劳、嗜书如命、热爱阅读、追求独立、向往自由、同情弱小的伊斯哈格,惟妙惟肖立于纸端:“一天好像老是钻进书里出不来”“就在草甸子上看他那些破书”“他一年四季,大部分时间都在读这部字典,每当生活变得枯燥乏味的时候,《新华字典》中那些字,就是他深入的迷宫。今天他在读《老人与海》,他已经读了五百遍了。”人生天地间,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活着不是为了吃饭。对于伊斯哈格而言,温饱之后,精神的满足与充实,才是最妙不可言的幸福。就像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就像刘禹锡“斯是陋室,惟吾德馨”,就像范仲淹“断齑划粥”,就像苏轼“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就像李白“仰天长啸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就像桑蒂亚哥“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伊斯哈格用勤奋好学、自信乐观的姿态,用不辱使命的放牧人的庄严,诠释着:一个人的物质可以匮乏,但精神应该永远保持清洁、高贵和富有。
文似看山不喜平。小说前半部分的蓄势,为后半部分玉狮子和伊斯哈格形象的塑造做层层铺垫,使小说丰富多义的主题思想逐渐显现。
玉狮子,是一匹“不肯向世俗低头和不愿随波逐流的白马”。它美艳动人,卓尔不群,它“全身雪白,犹如和田白玉,亮光闪闪,色泽圆润”,为了自由和远方的野草,它“不惜被咬的代价,不听大特级的话,常常乘其不备溜出队伍,尥着蹶子逃之夭夭”。它厌烦独裁者,一次次颠覆了大特级所规范的秩序,它从不阿谀奉承,从不同流合污,从不听于命运的摆布,“它喜欢那种和大家平起平坐、具备儒雅气质的马儿,即便是年龄老一点它都觉得没有关系,关键是要能和所有的马儿打成一片,无为而治”。这样一匹不服管教、独立特行的玉狮子,只有即将失去的时候,哈里克大叔在回忆和联想的重重幻影中,才意识到它的独特和珍贵。以玉狮子观之,“牲口的世界和人的世界是一模一样的,都是论资排辈,按级别大小进行待遇优劣的分配。动物为了维护和巴结首领,会对某个不合时宜的冒犯者群起而攻之,直到它夹着尾巴顺从为止。”“马匹都按平时的习惯和自己的强弱抢占好了位置。位置和秩序就是这个世界上不会轻易改变的恶,要维持好久,只有谁打败了大特级,接替了新的王位,一切才会重新调整和安排。”“一个群体里总会有不同的声音,总会有唱反调和不愿随大流的音符,这是非常正常的。”马与人,物与我的相互观照不言而喻,了一容用动物世界隐喻人类社会的匠心一目了然。不难发现,小说中的“玉狮子”不仅是一匹马,更是人类精神之光的象征,虽然短暂走失,但是经过伊斯哈格千辛万苦的努力,仍然把这应有的光亮找了回来。这,无疑是作者对人类过去、现在、未来,永葆精神之光的乐观与自信所在。毋庸置疑,了一容在广泛的阅读中,汲取了韩愈《马说》,柳宗元《三戒》,吴承恩《西游记》,蒲松龄《聊斋志异》,法布尔《昆虫记》,斯威夫特《格列佛游记》,高尔基《海燕》等古今中外文学创作的精髓,又自成一体。所以,于读者而言,《玉狮子》更像一面镜子,折射出现实中的人性与兽性,自我与本我,善与恶,美与丑,振聋发聩。
伊斯哈格,一个不满14岁的巴郎子,却像玉狮子一样倔强有主见,“不是个用暴力能够征服的娃娃,尽管鞭子抽在身上,但他就是不肯低头认错”。当玉狮子走丢之后,尽管在随时有蟒蛇、狼、虎、熊出没、怪石峥嵘的草原深处,他的内心极其胆怯恐惧,头皮都发麻,但是牧马人的规矩和讲究、责任和尊严,身为一个草原男人的荣耀,促使他咽下泪水,忍受炎热和苦痛,战胜孤独和畏缩,迎难而上。此处,小说又插叙了伊斯哈格白日阅读的《老人与海》及给玉狮子套上马绊的情形。如果,“带玉狮子回家”,是疲惫不堪、几乎晕厥的伊斯哈格坚持下去的全部信念,那么,在海上漂泊84天的桑蒂亚哥,想把那条大马林鱼带回家去,就是伊斯哈格在绝境困厄中的精神光亮。不同的是,桑蒂亚哥带回了一副马林鱼的巨大残骸,伊斯哈格带回了桀骜不驯的玉狮子。相同的是,他们都自信乐观,敢于与命运抗衡,凭借不屈不挠的信念和强大的内驱力,实现了自我生命的价值和精神的成长,俨然希腊悲剧精神的现代回响。
是的,在广袤无垠的草原上,在穹庐四野的天地间,伊斯哈格渺小如蝼蚁、蚍蜉、草芥,但,正是平凡年幼的他,书写了少年英雄的传奇。战争年代,为国家和民族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战士和仁人志士是当之无愧的英雄;和平年代,为理想和信念兀兀穷年、持之以恒、自强不息、各行各业的普通民众都是名副其实的英雄。罗曼·罗兰曾说:“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后依然热爱着生活”。其实,广而言之,生而自由,又为自由而生的万事万物,通过自身不懈努力,都可以成为自己的英雄。你看,“那些可怜的小家伙能否用自己纤细的爪子抠住奔跑的火车到达新疆?也许有一些麻雀,会疲劳过度而跌落,成为戈壁荒漠迁徙路上的牺牲者。”小小的麻雀信念如斯,每年不远万里迁徙的大象、雁群、鱼类等亦如此,为了梦想上天入地,走南闯北的人类更是如此。
双线结构的《玉狮子》,明线是玉狮子涅而不缁,暗线是伊斯哈格磨而不磷。在笔者看来,玉狮子是马群中的伊斯哈格,伊斯哈格是人群中的玉狮子;在孤独无边的暗夜里,在前途未卜的征程中,他们互为表里,相互映衬,虚实相生,惺惺相惜,心心相印,成为并驾齐驱的战友,成为摆渡灵魂的伴侣。字里行间,读者有理由相信,这种“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熠熠光辉,在与战争、瘟疫、社会、命运、自然、病魔、痛苦等艰苦卓绝的斗争中,必将给予人们精神上鼓舞和行为上的鞭策,引领人们不断追求格物致知、实事求是、甘于寂寞、安贫乐道、直内方外、秉公任直、刚正不阿的精神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