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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路也诗歌日常生活的诗性建构
来源:《百家评论》2013年第2期 | 孙书文  2022年06月09日23:53

若“世道必进,后胜于今”这一法则,在通行意义上还能够站得住脚的话,那么,推动世界“进步”的是那些给世界制造问题的人。哲学家制造了那些凡常人从不去想的问题,如生死,如物质与存在的关系,由此让人类更有智慧因而也更加符合“道德原则”;科学家制造了那些凡常人想不到的问题,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甚至那些古代的中西方的术士们的对世界大势的预言,由此推动人类生存的方式越来越“人化”。诗人路也曾提到自己小时候的梦想,是要做陈景润,那也是一个制造了别人不会制造的问题,因而推动了数学发展的人。文学同样需要那些制造问题的作家们提升进境。路也屡屡致敬的李白,便是一个制造文学问题的人:文学不是要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吗?怎么可以一上来就大喝一声:噫嘘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诗原本是要精炼的,怎能“昨日之日不可留,今日之日多烦忧”样的絮絮烦烦的如饮者般噫语?……李白给那个时代的读者制造了难题,李白式问题给后世的文学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个话题。然而,他所制造的文学问题,恰恰深深影响了中国文学的进程,甚至从一定意义上说,“李白问题”让中国文学的血脉更加丰盈充沛。文学需要多层次的多样性,文学需要多种可能性,因而,文学更需要一位位制造问题的问题式人物。当今文学创作引发种种的不满意,部分原因也正在于我们所遇到的一位位作家大多都能用我们所习得的那套理论自由自在地解读,我们很少遇到能给当下整个文学批评积累提出问题制造麻烦的作家。换一个角度说,一位作家的价值往往也正在于他制造了有价值、有影响的问题。诗人路也,以自己的创作,或有意或无意中制造或参与了一个个问题,这其中显著者包括:怎样激活日常生活焕发出诗意?具有怎样品格的诗人才能让日常生活焕发出诗意?

怎样激活日常生活的诗意?

路也不是凌空蹈虚的诗人,她重视诗歌的“细微和具体”。2010年,在美丽的庐山,在“新世纪十佳青年诗人”颁奖会上,路也做了一个题为《最美丽的颁奖台》的演讲,其中说到:“一个诗人……应该在忠实于个人经验的基础上,冲决孤独的牢笼,尽力写出当今人类的普遍处境和共同命运,以真诚和理智给苦闷心理带来力所能及的声援与安慰。”这段话出自路也之口稍稍令人吃惊,其中蕴含的宏大气象——“写出当今人类的普遍处境和共同命运”突破了她惯常的诗观。不妨将此段话与诗人另一段话做一对比:“在一个诗人眼里没有什么东西真的是抽象的,就是那些貌似抽象的概念都可以被想成有体积有形态有颜色有重量有情态的,日常生活本身就够丰富的了,就是写也写不完的,一个诗人不应该把自己架空,跟看不见摸不着的未来呀岁月呀流浪呀马呀月光呀荒原呀梦呀心中的疼呀黑影呀永恒呀搅和在一起,我害怕那种诗,在那种诗里生命大而无当,连谈一场恋爱都那么虚幻,没有皮肤触摸的快感,仿佛爱的对象是万米高空上的或者峰顶上的雪莲——写诗的目的难道是为了离地球越来越远,而离火星和天王星越来越近么?”“我赞成在诗里描述细微的场景和具体的事物,往往这些细微和具有才蕴含着生命的感动。”(《诗歌的细微和具体》)庐山演讲的宏大,或许是因为有着“新世纪”的冠冕的帽子,或许是因为这是一场公开的演讲。在这个演讲中检索,我们发现一个个宏大命题有着共通的基础——“忠实于个人经验的基础”,这才是路也的特质。

让日常生活能够在诗中生存、焕发出诗意,这也是中国汉语白话诗的一个问题。这其中又包含了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日常口语能否入诗?其二,日常事件能否入诗?中国新诗历经百年,但它的身份依然是个问题。有理论家认为,汉语白话不能入诗,因而近百年的白话诗一无是处;有理论家则针锋相对,白话汉语先天有着浓郁的诗意,近百年的白话诗经典频出,创造出与中国古典诗相并列的汉语诗的文体。同时,从诗歌创作实践上看,当下口水诗歌类的废话诗歌与优秀的口语诗歌相距甚远甚至南辕北辙,又不禁让人对日常生活入诗报有极大的怀疑。

“大白菜”能入诗吗?抱着大白菜回家这样的生活事件能入诗吗?路也用自己的诗作做了回答:

我抱着一棵大白菜/穿着大棉袄,裹着长围巾/疾走在结冰的路面上/在暮色中往家赶/这棵大白菜健康、茁壮、雍容/有北方之美、唐代之美/挨着它,就像挨着了大地的臀部/我抱着一棵大白菜回家/此时厨房里炉火正旺/一块温热的北豆腐/在案板上等着它/我两根胳膊交叉,搂着这棵白菜/感到与它前世有缘/都长在亚洲/想让它随我的姓/想跟她结拜成姐妹/想让天气预报里的白雪提前降临/轻轻覆盖它的前额和头顶/我抱着一棵大白菜/匆匆走过一个又一个高档饭店门口/经过高级轿车,经过穿裘皮大衣和高统靴的女郎/我和我的白菜似在上演一出歌剧/天气越来越冷,心却冒着热气/我抱着一棵大白菜/顶风前行,传递着体温和想法/很像英勇的女游击队员/为破碎的山河/护送着鸡毛信(《抱着白菜回家》)

写日常生活,需要诗人格外的能力。日常生活有着独特的意味。明末文学批评家张岱在给袁于伶的信中说:“布帛菽粟之中,自有许多滋味,咀嚼不尽,传之永远,愈久愈新,愈淡愈远。”(《良环文集·答袁箨庵》)写日常生活,追求的是“常”而不是“奇”,是质朴的美,而不是人为的生动、曲折。“质朴——这是巨大而难以达到的优美境界。”①日常情事,归根结底因为它是生活的细胞,里面藏着人与人生的奥秘,通过它们能更深入、更细致地显示人生的精义和社会的某些本质特征。但日常生活,并不能天然焕发诗意。路也对把生活直接放入诗中有着高度的警惕。日常生活的诗意需要诗人有效的激活,需诗人精心的涵养。大白菜“健康、茁壮”,让抱着它的人“像挨着了大地的臀部”,这是踏实、牢稳的生理感觉;由此“我”感觉到自己与这棵大白菜的前缘,甚至“想让它随我的姓/想跟她结拜成姐妹”,这便由踏实、牢稳的生理感受进入了深层的心理认同了;更动人的是,大白菜要在一间“炉火正旺”的厨房里与早已等在那里的一块“温热的北豆腐”亲密融合,于是冰冷的大白菜因北豆腐等待的热情有了热度,北豆腐“温热”的等待有了心理的着落,在“炉火正旺”的厨房里、在白菜炖豆腐的声响中生活的暖意油然而生。这种暖意,放在一个路面结冰的冬天黄昏,激活了更大的能量。诗尾很是出奇,“我”成了“英勇的女游击队员”,大白菜则成了拯救破碎山河的“鸡毛信”,在不同时空的组合、远距离形象的对接中,前面堆积起来的大白菜浓郁的“诗意”一下子明亮起来。最末一个诗节,看似有些随意,甚至还带点戏谑,但却在看似不用力之中赋予了收束全篇的力量。更重要的是,这一笔,扩张的是诗人内心的诗意。《抱着白菜回家》好似法国著名摄影家亨利·卡蒂尔·布列松那幅题为《男孩》的著名摄影作品:一个兴致勃勃给父亲买酒归来的男孩,抱着两个大酒瓶,迈着轻快的步子,踌躇满志地走回家,好像完成了一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那得意洋洋的神气,透出少年的天真可爱,充满了生活的情趣。布列松在《男孩》中特意设置了左右邻舍的女孩子,路也则在诗中设置了一个“经过高级轿车,经过穿裘皮大衣和高统靴的女郎”的场景。男孩在女孩子们的注视下,甚至有的取笑他,仍然昂首阔步,充满了生活的情趣;抱着白菜的“我”,在高级轿车和时髦女郎的映照下,体现着凡俗的乐趣。带着温情的诗意,应该也温暖着那“穿裘皮大衣和高统靴的女郎”。

2012年7月,路也在接受《诗潮》编辑访问时,曾谈及:“将口语写出深长的意味来,把日常化书写跟文学烈度结合起来,素朴又不失典雅,这是我所看到的新世纪以来的优良的诗歌语言。”同时又说,“这个时期,那些不好的诗歌语言,倾向大致有两种:一类是口语化日常化到完全不加选择完全不加提炼地从生活中原样照搬,把懒惰和缺乏创造力跟所谓原生态混为一谈。另一类是把句子制造得散发着完全的书面语腔调或者摆出一副跟国际接轨的洋腔洋调,严重者可以达到纠结之地步,恨不得把每个句子都拧成麻花,用汉语写不知所云的外国话,用言辞的云山雾罩来掩饰生命经验的贫乏和感受力的薄弱。”②路也有着很好的文学积淀,她的诗尤其表现出她对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文学的熟悉。“没有哪个女子比你更苏州/你有评弹之韵,昆曲之致,苏绣之意,碧螺春之味/你有丝绸之貌,园林之骨,太湖之心,桂花和茉莉之魂”(《木渎镇》),“曲水流觞,青梅煮酒,与菊同眠,鱼雁传书/留得枯荷听雨声,明朝有意抱琴来/漏尽更残,望断秋水,天际人归一叶舟/那都是古代的事情了/在这里不会发生”(《学院》),诸如此类等等,似乎都是随手拈来。但这些字字珠玑之作,并不能完全展现诗人的诗情,相反,是那些没有典故、没有拧起来的诗如《抱着白菜回家》这样的作品,才显出她的真功夫。“我要出门去看雪花怎样在地上积了一层/我会对着一大片空茫发呆/那些起落的麻雀最懂什么叫快乐”(《马海毛围巾》),“为防不测,他拷贝一个小一号的自己,留在人世/把命给了我,把魂寄于我,让我替他往下活,凭什么说/他已经死去?”(《遗传》),“我听得见血在脉管里流淌/看得见影子在地上轻轻摇晃/天空低矮,太阳猛烈,云朵舒卷/当它们自己也无法忍受自己时/黄昏将辽阔一下子伸延至天边”(《内布拉斯加城》)……这样的诗,可以跨越文化的障碍,让全世界有诗情的人心动。这样的诗才是叶延滨曾评价的——语言是“智慧与创造性的产物”。

把日常生活化作诗情,这是路也努力的方向。读路也近几年的诗,繁花落尽的朴素而润物无声的诗意愈加突显。此前的路也有时流露出渲泄知识积累的乐趣,古典诗句、古典意象、古典的哲人在诗中连珠式地乱飞。这种语言风格,甚至渗透到她的小说之中。如《冰樱桃》的开篇:“这是一个陈词滥调和老生常谈的早晨。”当然,这里面有许多的文化的、文学意蕴可以挖掘,甚至可以作为小说开篇的佳例来进行解读,甚至从中扩展出路也小说与钱钟书小说在“巧智”上相通,都有着知识型的幽默味的研究来。但,从直觉上说,这样值得推敲、经得起阐释的小说开篇,是不是有点过了?倒失了一种自然从容的风范。再有,路也的诗,一提学界,一提文学院,也有着失去从容的情状。

文学院,文学院,没有“文学”,只有“院”/大抵如此!大抵!/在所有人的碗中,我的碗型号最小/并且是泥巴做的/在大家栖身的屋檐下,我的屋顶最矮/还是以茅草覆盖的

《述职报告》、《文学院》之类的诗作,充满了智慧,也能博得喝彩,可总觉得诗人难以把自己用诗意的外壳包裹起来。文化体制、教育体制,当然不是诗人探讨的问题,诗人没有这样的责任和义务,诗人也无暇顾及,评论者也不可以诗以外的标准来评论诗人的诗作,诗人只是要表达自己的“感性”。正是从诗的感兴上说,这些诗失去了诗的味道。诗人曾说,小说是写给别人的,诗是写给自己的,而这些诗恰好是写给别人的,不是写给自己的。因此,便也减损了诗的味道。有一首《夜餐》便与此类诗截然不同,透出诗人的味道来。

时间:凌晨两点四十五分/日期:星期三和星期四之间/这是一个普通的夜晚亿万个夜晚中的一个/我为自己做夜餐……灯光亮着/让小偷干着急/灯光将一直亮到天明让小偷的计划破产我满意地笑了/离人群那么远/我的快乐静悄悄/它蹑手蹑脚/唯恐惊扰了别人的睡眠/它有小猫咪那样长了肉垫的小脚

唯一的声响/来自旁边的针式打印机/它故意学歌星哑着嗓子/唱一首名叫《兹啦兹啦》的歌/为我的食欲伴奏/这首劳动赞歌/划破了夜晚的天鹅绒

我忽然觉得/这里是第比利斯印刷所/我是一个地下党/刚刚印完传单/待会儿还要发电报

写出这样的诗的路也,方是真诗人。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西方诗歌对路也有着明显的影响。中国白话汉语诗,与西方诗歌有着密切关联;新诗的创作之初,便有着打破古典文化融入西方传统文化的文化诉求。路也在随笔《群峰之上正是夏天》的开篇引了一段诗句:“我踏上山中落叶缤纷的小路/我渐渐看不清了,然后我完全消失/群峰之上正是夏天”。这是获过两次普利策诗歌奖并在2010年荣任美国桂冠诗人的W·S·默温写下的诗句。诗里有着辽阔的寂静,有着松散的抒情音调和自由的行吟风度。大诗人庞德曾对求教于他的默温建议:“要成为一个好诗人,就要学习母语之外的语言,这样就可以不受制于翻译,就可以回归原文即事物诞生的地方,就可以阅读种子而非嫩枝,最终结果是用其他语言来挖掘母语的表现力,更好地运用母语进行创作。”路也具有这样的优势,她给学生讲授外国诗,比较各种译本,比如《荒原》,让学生翻译外文诗,体会母语的魅力。路也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应文学杂志之邀请晒出自己的代表作,冠以“路也诗”、“路也的诗”、“路也代表作”等名目,但《内布拉斯加城》一诗却屡次从她的手指间漏掉了。诗中,诗人不再有卖弄、巧智的嫌疑,很诗意地写着诗。这首诗和这首诗所在的美利坚组诗,体现了路也不同的进境。诗人曾回溯这段历程:“2006年和2008年的两次难忘的美国之行,使我爱上了哲学尤其是西方哲学。在那边的大学里,接触了哲学系的学者,那里有值得感念的人、挚友和知音。那些经历与见闻,使我在内心深处找到认同并且重新审视自己过去长期所处的文化背景。”生活诗意的书写,诗的进境的提升,或许原因正在于此。

路也在获第三届华文青年诗人奖时,获得了评委梁平这样的评价:“把世俗写得如此优雅,需要一种非凡的能力。路也的诗,让人从此不敢忽略我们天天面对的世俗生活,由不屑变成敬畏,即使那里有‘辽阔的伤感’”。路也,激活了日常生活的诗意,于是,一切皆可为诗。

接下来问题是,具有怎样品格的诗人才能激活日常生活的诗意?

路也之诗与路也之人达到了人诗合一之境。她把诗歌作为自己的“籍贯和出生地”,“小说或者散文更像是离家出走”,“无论走出去多远,都会回来的”。文字顺从地听从诗人的使唤,诗人运用文字熨贴自如,她笔下的文字似乎一写出来便具诗的范型。路也自然具有多方面写诗的资禀,如她的文学积淀,如她对文字的敏感,她对细切事物体悟的贴心,等等。这些说出来的条条框框,都正确,但似乎说出来的这些又都不重要,它们可以成就一个小说家、一个散文家,并不一定非得成就一位诗人。路也曾写过一篇关于大提琴奇才杰奎琳·杜普蕾的随笔,惊叹于艺术家的“才能”:“杰奎琳·杜普蕾能让大提琴开口说话,让大提琴叹息,让大提琴笑,让大提琴哭,让大提琴疼痛,让大提琴高兴。……分不清那声音是从大提琴这种乐器里发出来的,还是从杜普蕾的身体里发出来的,或者说那乐器已经成为了杜普蕾身体上的一个器官,是所有器官中最敏感的也是最有力量的,它伴随她成长、漫游世界、恋爱、漂泊、疲倦、失落、挣扎,最后又和她一起枯萎。”这篇随笔有个动人的题目——《爱什么就死在什么上》。路也对诗的深情,不让于杰奎琳·杜普蕾之于大提琴。在美国中西部的小城里,路也看到美国铜峡谷出版社出版的诗集,这本英文诗集的书脊上写了一个“诗”字,出版社的解说是——此字有两部分构成,“词语”和“神殿”——令路也叹息。“用诗歌把自己的半生掩埋”,这是路也对以往岁月的解读,“一个诗人/每写完一首诗就离死亡更近了一步”,这又像诗人的誓言。评论者韩青在十几年前评点路也:“在路也与诗歌之间,有着一种牢固的端庄的爱情,有种执子之手契约生死的意味。在诗歌里,她纵情,却不放肆。虽然我们能从中读到一些来自于日常生活细节中的激情,但是说到底,她用诗歌表达的一切,都是她自己内心神驰八极的事情。”③十几年过去了,路也与诗之间“端庄的爱情”历久而愈浓。这段与诗的感情得以维系,路也取得今天的创作成就,有多种因素,其中最重要者,当属诗人的“率真”。

路也喜欢胡适,喜欢胡适的率性,率性到做事只做到一半:“正是他的杂,他的博,他的广,他的不专,他的好奇,他的永远不肯固定下来,他的率性,他的唯兴趣至上而无功利之心,才使他成为大家,成了许多人的‘我的朋友胡适之’。”(《你看人家胡适》)路也是个率真的人,她自己所写、刊发在杂志上的长长的履历,把自己出生时“体重四斤半”公之于天下,“10月,家中发生巨大变故,精神几近崩溃”之类,似在掩饰之中,但掩饰之中更显率真。(《路也创作年表》)有论者评价路也“有些是以单纯得近于孩童的眼光来打量这个世界”。此言有误,因为率真,绝然不是单纯天真。单纯天真是不懂世事。路也不懂世故吗?其实是最懂的。看她的小说《有诗为证》,何等的“世故”!率真是懂得了世事之后再单纯地去做,不难为自己,因而也善待别人。看看,这就是路也的率真。

路也评诗人徐国俊的作品,认为诗人写动物写的都是与人类相濡以沫的、“微小”、“弱小”的、实实在在的动物,并感叹:“不知诗人是否意识到这些弱小动物它们的力量正源于温柔?面对强悍的世界,有时柔弱胜刚强,这些小动物既无伤害追他者的能力亦无伤害他者的动机,只是把赤裸、单纯、透明的心捧出来给这个世界看,这个世界哪怕还有最后一丝良知,都不应该与不忍心甚至都不好意去伤害它们了,这算是‘弱势外交’吗?”④“率真”是否也是路也的“弱势外交”?在她的小说《一比八》中,孤身在异国的柏萌萌面对陈雨花的恶语相向,并没有感到多少伤害,反而是可笑和可气。往前追溯,她最早的小说《扎小辫的教师》中塑造的秀子,也有同样的“本领”:与同宿舍的敏爆发了战争,“秀子说着说着就被自己的话逗笑了,笑得直掉眼泪”。这或许也是一种带有率真味道的“弱势外交”。

率真影响了路也写诗、写小说的路子:抒情直截了当,时间都是顺着来的,不用倒叙、插叙。比如她的长诗《木渎镇》,从济南到苏州,旅程即是诗程;小说《学术》写学术会议,从会议报到一直写到会议结束。没有花哨的技法,如此率真,需要勇气,也是性情使然。

这种率真促成了诗人路也对自然的亲就,把人与自然那种本源性的独特亲密感流溢出来,是路也诗的一种成就。《江心洲》系列向来被认为是爱情之作,其中充盈着爱情中的女性炽热的情感。同时,这组诗作也可看作是路也对自然致敬之作,甚至现在反过来细读,那种对自然的深情自然从容,反倒比爱情来得更加自然而长远。融入自然,一切都自然而然了,人回归本位——自然的一个部分。“在这里我称油菜花为姐姐芦蒿为妹妹/向猫和狗学习自由和单纯/一只蚕伏在桑叶上,那是它的祖国/在江南潮润的天空下/我还来得及生育/来得及像种植一畦豌豆那样/把儿女养大”(《江心洲》)吃是自然的,“菊叶蛋汤、清炒芦蒿、马齿苋烧肉/江虾炒韭菜、凉拌马兰头/读一张菜单像是在读田野的家谱”(《农家菜馆》);养育子女是自然的:“我要把女儿生在江心洲/生在一棵紫楝树下,一簇野菊花旁/我用乳汁喂养她,大江在身边日夜奔流”,“她的姓氏里有三点水做偏旁/名字是这岛上的某种植物,笔划里有草字头/我喊她的时候,露珠闪烁,风吹草动/大江在身边日夜奔流”(《女儿》);诗人“想要做这江心洲的女皇”(《这些遍地盛开的野菊》)。”女性与自然相通,女性主义与生态主义相连。路也读德尔苏的《在乌苏里的莽林中》感觉到“描绘大自然的文字……极具感性和直觉感悟力,不时渗透出斑驳的诗意,有着俄罗斯文学中的神性、哀歌、苦难、爱等重要元素,有着在现代文明坐标系中对于人与大自然关系的重大思索,使得这部书又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地理考察报告而具有了文学价值和人文意义。”(《永别了,德尔苏》)丰富的文化底蕴是现代诗人应有的素养,这种家养还包括诗人与自然的关系,返璞归真,返璞于是归到率真的状态,这是与生命、生活和谐地贴近,最高的知性自然就会转化成悟性和智慧,于是诗歌有了灵魂。

以率真作诗,要写得兴味盎然,需要力道。作为诗人的率真,需要一种诗意,把性格的直率、把对世事的直感包裹起来由这个角度,我们会看到,路也的率真,有时也会给诗人制造麻烦。她的诗当然是真性情的,但有时也会因着诗这一体裁本身的盛名而显出小小的不自然,比如愤激,比如亢奋。“我爱文学,一直爱到了姥姥不亲舅舅不爱/我爱文学,把自己爱成了弱势群体中/惨遭灭绝的物种/我爱文学,爱到偷换概念,以为文学院也应该爱我/其实,文学跟文学院/究竟有什么关系呢”(《文学院》)。在这一点上,路也的诗应该向她的随笔学习。她的随笔不是写给想等待着愤激、亢奋、压缩了的情感的人读的,而是平平和和地讲给听者来听,因此有了格外熨贴的味道。比如《长寿和自杀》一篇:“对于搞文学的,四十岁以前死去可以叫做天才,九十岁以后死的可以称之为泰斗,而在这中间的岁数上死去,不上不下的,最尴尬了。所以如果一个文人年纪在四十岁以前,他还有自杀的资本,还有当天才的可能,他想自杀那就趁早吧;如果他已经活过了四十岁这个界线,那他当天才的可能性已经没有了,那就建议他不要自杀了,他的目标只能有一个,就是当泰斗了,那就索性一鼓作气活过九十岁去吧。”形式是散文的,却有着浓浓的诗意。路也的《江心洲》系列,屡获好评,冷静下来看,此组诗的好在于其中透出人与自然相融相生、一个北方人挂念南方风物的诗情,这种诗情越久越醇;相反,其中“炽烈”的情感,经过时间的冷却,古人所说的悲愤出诗人,在诗思的积淀、涌动、喷发意义上讲,是符合创作规律的:悲愤之人是在整个人类历史的悲愤、整个世界的悲愤在极短的时间内聚合到他自己一个人的身体上来,充满了有厚度的爆发力。但这一爆发力只有经过诗人,经过“化学”反应,才能成诗,只能经过这一化学反应,悲愤才不再是一个人情绪渲泄式的悲愤,而具有了美感。路也在表达自己诗观时,曾言:“写诗就是到悬崖边上去采花,需要发扬左倾冒险主义精神,它排斥安全的中庸之道,反对右倾机会主义和投降主义路线。”接着强调:“在节制的原则下,我喜欢那种有着极致的想象力和充足的力比多的诗歌。”⑤节制,是诗人将个体情绪变为诗的化学反应中重要的质素。

1996年,路也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诗集,杨匡满为之作序:“路也属于流行歌曲这一代人,却因她的诗超越了这一代。从她的诗里,你见不到某些流行歌曲某些港台诗歌里的那种故作媚态故意夸张的矫情、小家子气和诘屈声乐文理不通的语句。这或许与路也作为一个诗人的真率坦诚以及北方女子的爽朗豁达有关,或许也得益于她受过系统的教育,具有扎实的文学功底。”⑥确是知路也之语。

“从来没一首诗能阻挡住坦克”,也从来没一首诗能使人荣华宝贵加官进爵,但我们依然热爱诗歌,这最古老也最年轻的文体,它是我们生命燃出的篝火。(《路也致母校雪宫中学的一封信》)

同意。

诗只有好坏之分,没有流派之分。这种离生命最近的诗体,其最高技巧是无技巧,就像生命本身一样。(《路也诗四首》)

同意。

我走到哪里,哪里就是长安。(《在增城吃荔枝有感》)

祝愿!

(孙书文,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注释

转引自贝奇柯夫:《托尔斯泰评》(托尔斯泰致斯特拉霍夫的信),332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

严力等:《新世纪以来中国诗歌现状考察》,载《诗潮》2012年第9期。

韩青:《非现实时空——路也印象点滴》,载《山东文学》2001年第4期。

路也:《诗人徐国俊的“动物学”》,载《诗探索》2012年第5期。

路也:《路也诗歌及随谈》,载《诗选刊》2005年Z1期。

参见路也:《风生来就没有家·序》(杨匡满先生序言),百花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