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式的幽默
独处时,想些“好笑”的东西,未尝不是取乐的良法。近来想起的,是《列子·杨朱》中的“野人献曝”:宋国一位“野人”(山野的农民)的日子过得困顿,穿着粗麻衣好不容易熬过了寒冷的冬天。春天,他在田里干活时脱掉上衣,让太阳晒着背,浑身暖洋洋的。回家后,他对妻子说,人们还不晓得太阳晒背是多么美好的享受,如果我把这个发现报告给君王,必定会得到重赏。
我是坐在尤加利树的美荫下回味这古老的历史故事的,三尺之外,便是野人视为“奇货可居”的老太阳。我想象着他被春天的太阳晒得皮肤发红,然后兴冲冲地往家赶,先看看屋里屋外有没有闲杂人等,再关紧柴门,压低声音向贤内助讲述这一特大的“商业机密”。彼时尚无专利局,若有,他一定会去抢注。当晚,夫妻俩没准还喜滋滋地盘算着君王将奖赏给他们多少财帛,应该如何显摆。他的神情应该是傻乎乎的,被美梦的迷汤灌得有点忘乎所以……
我自顾自地笑,大笑,有路人看了我一眼,赶忙绕道走了。笑什么呢?笑野人的天真,笑他如此纯粹。无论如何,你得承认当冷得打哆嗦的季节刚刚过去,脱掉上衣、任太阳晒背的舒泰是无与伦比的。如果野人有鲁迅笔下阿Q的派头,会把单薄的褂子拿在手里,就着明亮的日头,搜寻藏在皱褶的虱子,放在嘴里嚼嚼。到这一步,都无可非议。好笑处,在于“献”。
为什么“献”?因为有无与伦比的自信,他认为这个秘密只有他这样的天才才能发现。自命不凡到这田地,皆因信息闭塞,他压根儿就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多么纷繁,不仅有暖和的居室,还有各种材质的衣服供御寒。
我觉得这个历史故事可视为幽默主题的代表作,晒太阳晒出不朽的笑料,一本正经,煞有介事。我又想,虽然闭塞会导致蒙昧,但如果想自我感觉良好,“坐井”是“观天”的终南捷径。
记得刚到美国时,我在号称“旧金山金融区最大的中餐馆”打工。厨师中有位老乡,他正值壮年,专管热菜,以记性好和快手著称。中午的用餐高峰期,十多名服务生在同一时间下单,菜式多达数十种,他独当一面,口叼香烟,耳听手动,从来不漏、不乱。看着他出神入化的操作,我连声赞叹。更令我惊讶的是,无论是什么时间,无论是谁,只要向他竖起大拇指,他的回应必定是“我是全世界第一”。虽然人家发自内心的敬佩,却也料不到他如此“口嚼大蒜”。我不敢问他是否参加过全球烹饪大赛,此说到底有何根据?但私下向他的太太求证过(他的太太也是厨师,管冷餐),她鄙夷地努努嘴,冷笑道:“他啊,不说大话会死。”
这也是“野人”式的幽默,只不过宋国野人的局限是天生的,我那“全世界第一”的老乡却是自成格局,用不着通过竞技、第三方评定等流程来获取名次,“自封”即可。再说了,还有餐馆同事的一致肯定呢。鲁迅的《马上支日记》里写进鞋店试穿鞋子,发现两只鞋的大小不一样,一问店员,他干脆地回答:“一样。”鲁迅解释完,他又回了一句:“就是一样。”
表现幽默的书,我所读有限,不敢妄言,但亲身经历的幽默还是有几个。三十年前我去一家中餐馆吃晚饭,服务生是老乡,与我年纪相仿。谈及年轻时饿肚皮的经历,他说那时他做过的最美的梦,是在北风呼啸的夜晚用咸虾酱煮煲仔饭,“吃了一煲又一煲,吃了一煲又一煲”。说罢,他神往地咽口水,揉肚子。他说这话时的姿态,我一直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