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文学艺术奖”作品征集公告
“全民阅读”活动,是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和新闻出版总署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建设学习型社会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全民阅读,教师先行,广大教育工作者在读中学,学中悟,悟中写,奋力描绘波澜壮阔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歌唱中国式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动人图景,涌现出了一批教师作家和大量文学作品。因此,《教师报》《自学考试报》等拟设立教师文学艺术奖,对优秀的教师文学作品进行评选和表彰,推动教师读写活动持续深入。
教师文学艺术奖评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旨在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民族诗性创作,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全方位描绘新时代的恢弘气象,全景式讴歌新征程的火热实践,并向教育题材作品倾斜。第一届“教师文学艺术奖”将于2024年1月开始评选,教师节前后颁奖。现面向全国征集作品。
一、主办单位
《教师报》《自学考试报》《陕西教育》 陕西翰林教育研究院
二、奖项设置
第一届“教师文学艺术奖”奖项设(奖金数为税前):
(一)教师文学艺术奖小说奖1名,奖金1万元;
(二)教师文学艺术奖散文奖1名,奖金1万元;
(三)教师文学艺术奖诗歌奖1名,奖金1万元;
(四)教师文学艺术奖单篇小说佳作奖5名,奖金各1千元;
(五)教师文学艺术奖单篇散文佳作奖5名,奖金各1千元;
(六)教师文学艺术奖单篇诗歌佳作奖5名,奖金各1千元。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奖作品年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教师文学艺术奖评选范围为评奖年限内在全国范围公开出版、发表的小说集、散文集、诗歌集。
(三)教师文学艺术奖单篇佳作奖为评选年限内在公开报刊发表的小说、散文、诗歌(3-5首)。
(四)作者必须是在职教师,或发表参评作品时是在职教师。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应兼顾思想性和艺术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时代主旋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鼓励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鼓励探索和创新,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以教育为主题和题材的作品优先参与评选。
(三)出版和发表方为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出版社、报纸、期刊。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四)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应以其汉语译本参评;多卷本作品应以全书参评;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参评。
五、征集程序
(一)征稿范围:面向全国教师作家。
(二)征集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以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三)报送方式
1.每人限报1部(篇)作品。
2.申报时,请参评人员按要求填写《第一届“教师文学艺术奖”参评作品申报表》,如实填写各项相关信息。承诺书需参评人亲笔签名。
3.以图书参评的作品,须提供原书电子版及版权页1份影印件PDF;以单篇参评的作品,须提供作品电子版及原报(刊)1份影印件PDF。以上参评作品及相关资料概不退回。邮件打包发送,资料包注明姓名、类别等,如参评小说奖邮件标题为“教师文学艺术奖+姓名+小说奖”,单篇小说奖邮件标题为“教师文学艺术奖+姓名+单篇小说奖”。
4.参评作品篇目经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如发现不符合参评条件的,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5.发送邮箱:
小说电子邮箱: jswxjxs@163.com
散文电子邮箱: jswxjsw@163.com
诗歌电子邮箱: jswxjsg@163.com
6.教师文学艺术奖组委会联系方式:
赛事联系人:吕志军 电话:029-87330936
合作联系人:刘瀚辰 电话:13992808313
六、其他事项
(一)拟于2024年教师节前后颁奖,教师文学艺术奖获得者将受邀出席颁奖典礼,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颁奖活动视情调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凡参评者均被视为自动同意组委会的各项约定。
(三)本届文学奖事项最终解释权归教师文学奖组委会。
第一届“教师文学艺术奖”组委会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