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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申报通知
来源:中国作家网 |   2024年01月22日16:27

中国作家协会2024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申报通知

中国作家协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旨在发现培养少数民族优秀青年作家,推出民族文学精品力作,持续推动新时代民族文学事业繁荣发展。现就2024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截止。

二、申报条件

1.丛书申报作品体裁包括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文学理论评论,须为汉语作品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的汉语译本。每部字数一般不超过20万字(诗集一般不超过3000行)。不接受多体裁作品集及多人作品合集申报。

2.申报作品在报刊正式发表过的须占全部书稿篇幅三分之一以上(长篇文学作品或整部理论著作除外),发表过的作品应标明报刊名称、刊发日期,近五年创作的作品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3.申报作品作者须为少数民族身份,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每人仅限申报一部作品,无论是否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均可申报。申报时须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选题要求

1.作品主题内容须符合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主线。鼓励申报书写我国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故事和新时代民族团结奋进故事的作品。

2.鼓励申报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重大主题创作的作品。

3.鼓励申报与中国作家协会“新时代山乡巨变创作计划”“新时代文学攀登计划”紧密结合的作品。

四、申报流程

1. 申报者向所在地、所在行业中国作家协会团体会员申报;解放军作者向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申报;中央和国家机关系统作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中国作家协会创作联络部综合处直接申报。项目同时向部分文学期刊定向征集申报,相关单位申报时须征得作者同意。

2.各团体会员单位报送的推荐作品,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云南、贵州、四川、甘肃、青海、湖南、湖北、延边州等团体会员每个单位不超过3部(含),其他团体会员每个单位不超过2部(含)。

3.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提供完整的作品文本。申报表格由申报者向推荐单位领取,也可从中国作家网(//m.zimplifyit.com)下载。

4.申报单位须对个人申报的作品进行初步审核、遴选,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项目申报截止日前(以寄出邮戳或快递发出之日为准)报送我会。

五、其他事项

1.曾入选中国作家协会其他扶持项目且尚未结项者,原则上不能申报。

2.中国作家协会所属部门(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不纳入本项目扶持范围。

3.本项目今年申报日期截止之前已出版的作品,不得申报。

4.中国作家协会创作联络部综合处负责申报审核工作,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经核实,取消参评资格。

5.项目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作品进行综合审读、评选,评选结果报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审批。入选作品将在《文艺报》和中国作家网公布,并由中国作家协会创作联络部综合处统一组织出版。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中国作家协会创作联络部综合处

邮 编:100013

联系人:赵兴红 (010)64489843

郑 函 (010)64489862

中国作家协会创作联络部

2024年1月22日

附件:中国作家协会2024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