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长篇创作、鼓励基层出版 湖南省作协进一步规范创作扶持
6月7日,记者从湖南省作协获悉,《关于进一步支持长篇创作及作品出版的若干意见》于近日出台,并于本月起实施。
通过分析研判湖南文学的现状与发展形势,新出台的《意见》将扶持措施分为创作扶持、出版扶持、作品提质扶持、作品奖励四类。创作扶持包括重点扶持、专项扶持和一般扶持,主要扶持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和长篇儿童文学精品创作。出版扶持主要包括作品结集出版、青年出版、基层出版作品的扶持。作品提质扶持主要包括改稿、作品研讨推介等扶持。作品奖励主要是针对指定年度文学排行榜、年度“中国好书”以及获得指定文学奖项的文学作品奖励。
省作协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出台的《意见》重点突出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分层次实施区别扶持,配合作品改稿、作品研讨推介和优秀作品奖励,着力提升长篇作品质量,狠抓精品创作。二是理顺项目申报、评审和日常管理方式,明确结项时间,提升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管理,解决重复申报、重复扶持及立项多年未能结项等问题。三是设置青年出版专项,大力支持35岁以下尚未出版过作品的青年作家创作。四是针对困扰基层作家急难愁盼的作品发表难、出版难等难题,专设“基层出版扶持”,重点扶持县区及以下有一定创作潜力、首次出版文学作品以及年龄大、生活困难的作家,不断激活基层创作活力,展现湖南文学的蓬勃气象。
据悉,原《湖南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湖南省作家协会定点深入生活工作条例》同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