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金桅杆”网络文学奖征集公告
“金桅杆”网络文学奖是由辽宁省作家协会主办,辽宁作协网络文学研究中心承办的网络文学奖项。根据《“金桅杆”网络文学奖评奖办法》,2024年评选第五届“金桅杆”网络文学奖。现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金桅杆”网络文学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定文化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出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优秀网络文学作品。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数量
优秀作品奖7部、新人奖1名、优秀评论(研究)奖2篇(部)。
三、评选标准
参评作品需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追求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有利于坚定文化自信,展现中国精神。对于深刻反映时代变革、现实生活和人民主体地位,表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火热实践,书写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辽宁篇章的作品,予以重点关注。
优秀作品奖:参评作品字数不少于20万字。
新人奖:参评作者在具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或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文学网站发表原创完结作品至少2部,且创作势头良好。
优秀评论(研究)奖:参评作品字数不少于5000字。
评选注重对作者职业道德的考量,参评者要严格遵守《中国作家协会文学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对于违背职业道德的作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评选范围
优秀作品奖:凡在具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或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文学网站首发的网络小说均可参评,参评作品原则上须为申报截止前24个月内的完结作品。
新人奖:参评者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的网络文学新人,未获得过省级以上文学奖项。
优秀评论(研究)奖:凡在申报截止前24个月内,在国家批准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网络文学研究成果均可参评,不接受多人合集。
五、征集办法及时间
(一)采取作者个人申报、文学网站(以全国重点网络文学网站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主)组织申报、出版单位推荐三种方式,切勿重复申报和推荐。网站推荐的作品,须为本网站首发。
(二)参评者需邮寄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注明“仅供评奖使用”;
2.《第五届“金桅杆”网络文学奖申报表》一式2份,并手写签署个人诚信承诺;
3.《第五届“金桅杆”网络文学奖审核登记表》1份;
4.文学网站完结页截图、订阅量截图,或能体现作品名称、作者、完结时间、订阅成绩等的其他截图证明材料;如已进行IP转化或海外传播,需提供相关合同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能证明作品成绩的复印件。
5.评论文章、著作样本9份,单篇作品需提供报头、文章所在版面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文章页复印件。
同时,个人及推荐单位需将《第五届“金桅杆”网络文学奖申报表》《第五届“金桅杆”网络文学奖审核登记表》、申报作品电子版(新人奖提供两部)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lnzxwlwxb@163.com。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以纸质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北关街31号辽宁省作家协会网络文学部
邮政编码:110041
联系人:杨晶晶
联系电话:024-88519801 82914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