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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IP的影视改编应平衡忠实与新变
来源:中国文化报 | 夕君  2024年07月11日08:05

杰出的改编之作将自身与受众对历史的追怀、对当下的思考、对自我的激励相连接,不仅促进了文学经典的广泛传播,也在与不同时期观众的持续对话中,实现了自身的经典化。

不难发现,成功的改编之作通常不纠缠于个别情节、细节的“忠实”,而是着力于整体精神、意蕴层面的对话与融通,在尊重原著与全新创作之间寻求理想的平衡点。

日前,新近由金庸武侠小说改编而成的电视剧播出,引发一定关注。长期以来,将文学IP改编为影视作品的情形十分常见,甚至堪称影视剧创作领域的一项传统。优秀文学作品堪为影视剧创作的灵感池、素材库,影视剧则为文学作品的广泛传播赋予强劲动能。不少读者、观众执着于比较影视改编作品是否符合原著,然而在笔者看来,这并非评判改编之作优劣的关键,作为一部独立的艺术作品,文学IP的影视改编作品如何在尊重原著与求新求变之间游刃有余地发挥艺术创造力、寄托时代精神,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实际上,改编自文学IP的影视作品要想完全符合原著,理论上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可以从主观、客观两个方面来把握。就主观方面而言,阐释学理论认为,阐释行为是基于阐释者“前理解”的再创造,即影视创作者在个体生命体验、价值与趣味偏好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面对文学作品,其理解无法做到与原著作者完全相同,我国古人讲“诗无达诂”,说的正是这个道理。就客观方面来说,文学作品建立在文字基础上,读者通过复杂的想象、建构,在头脑中建立起独属于自己的人物形象、艺术情境。而影视作品的画面、声音等是被创作者制造出来的,立体而具象,具有唯一性。也就是说,影视与文学有着不同的语言系统和审美方式,不仅规模、体量的差异必然带来增删、取舍,视听作品拍摄制作和文学文本写作的逻辑、方法、流程也大相径庭,就算影视创作者努力追求“还原”,就算让文学原著作者亲自担任编剧、导演,不同的艺术语法也无法实现严格意义上的精准对应。

改编行为本质上属于二度创作,将文学IP改编为影视作品的过程不是亦步亦趋地复刻,而是积极主动地创造,与原著的不同之处、影视创作者着意凸显强化之处,恰恰是此类作品的重要看点,其间往往隐藏着创作者的苦心孤诣乃至社会时代的文化密码。以金庸作品改编为例,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香港,《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等多部小说被改编为电影。基于彼时的社会状况、文化心态,小说蕴含的爱国主义情怀、中华民族精神自然而然地成为这一时期金庸武侠电影鲜明的创作主题,体现出强烈的家国情怀与民族认同感。21世纪初,内地影视制作水平迅速提高,《笑傲江湖》等金庸小说不止一次地被改编为电视剧,其中“央视版”尤其受到观众欢迎。这批电视剧注重画面精美、视听语言考究,思想内容方面则在江湖风云的基础上,强化了作品的情感浓度,有力实现了文艺作品、文化产品温润心灵、丰富人们精神生活的功能。

可见,那些广受欢迎、广为流传的改编之作并不必然以符合原著为主要追求,而是积极发挥二度创作者的能力,在特定的时期和情境中承载相应的文化信息、承担相应的文化功能。在这方面,古典小说《西游记》的影视改编堪称经典范例。1986年版电视剧《西游记》可谓是创造奇迹的作品,播出经久不衰。这版电视剧保留了原著的主干情节和人物关系,而在作品风格、主要人物的性格特征乃至思想主题等方面,都与原著小说存在一定差异。不过,这版电视剧对主要人物精神信念的肯定、张扬与原作相通,那份激情、自信、童真与达观,准确地反映了20世纪80年代的时代气息,就连制作上的不成熟之处亦分明诉说着一代中国电视人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情怀,剧集创作者的这份情怀又与剧中师徒四人的理想境界构成深刻的回应与交互。杰出的改编之作将自身与受众对历史的追怀、对当下的思考、对自我的激励相连接,不仅促进了文学经典的广泛传播,也在与不同时期观众的持续对话中,实现了自身的经典化。

不难发现,成功的改编之作通常不纠缠于个别情节、细节的“忠实”,而是着力于整体精神、意蕴层面的对话与融通,在尊重原著与全新创作之间寻求理想的平衡点。在某种意义上,剧烈的新变也可能是表达尊重的一种方式,一如电影《大话西游》之于小说《西游记》。只不过,颠覆性的改编往往需要创作者拥有极强的表达意识和驾驭作品的能力,并在鲜明的风格化特征和受众包容的审美心态、“敲骨吸髓”式的解读兴趣之间,达成较高默契。显然,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课题。倘若影视创作者面对各类文学IP时,仅能注意到其中的情感元素,武断地将偶像剧式的情感表达作为文学IP影视改编的主要乃至唯一追求,这样的改编之作能有多少艺术、文化价值,就需要慎重评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