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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从故乡里慢慢晚熟
来源:《小说评论》 | 莫言  2024年07月30日09:00

1976年2月16日,我以新兵的身份离开故乡。那时的我感觉自己像一只飞出笼子的鸟,有一种“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快感——因为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我不想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消耗自己的生命,我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摆脱穷困的生活。令我没想到的是,1978年,重新踏上故土的我心情是如此激动,特别是看到母亲艰难地挪动着小脚迎着我走来的时候,我永远忘不了当时她满身尘土、头顶麦芒的样子,忘不了她红肿的眼睛。那一刻,热泪充盈了我的眼眶,我想起了艾青的那句诗——“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深深感到了故乡对于人的制约,这片生你养你、埋葬着你祖先灵骨的土地,你可以爱它,也可以恨它,但你无法摆脱它。这一点,从古代文人墨客们的诗句文章中就能看到,故乡是一个传承千秋万代都不会过时的主题。

在创作初期,因为错误的抵制故乡的态度,我曾附庸风雅地写过一些自以为道德高尚、拥有贵族气息的小说。无论我怎样去修饰它们,都无法成为想象中的文雅公子,因为它们并不来自我的生命内部。直到1984年秋天,从《白狗秋千架》开始,我竖起了“高密东北乡”的大旗,这让我的写作发生了根本性的大变化。

故乡所带来的影响是渗入血液的,这种影响来自童年,来自你对故乡一草一木的情感,远非成年后的经历所能替代,那种血肉相连的情感中蕴藏着小说创作里最稀缺的东西——直到现在我也很难去说清它,它并不影响小说的艺术价值,却在字里行间透露着作家的生命气息和饱满的感情。托马斯·沃尔夫曾原封不动地使用他故乡的素材,写出了杰作《天使,望故乡》。尽管他的行为引起了一些乡亲们的愤怒,却也说明了故乡经历的重要性。在我的短篇小说《枯河》和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中,也隐藏着我童年的痛苦经历。

回到故乡我如鱼得水,离开故乡我举步艰难。尽管我已很多年不在高密生活,但故乡作为我的精神支柱,为我提供着源源不断的素材——我常常想到家乡的乡亲们,他们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一串精彩的故事,我还看到了童年的我、青年的我、中年的我以及六十岁以后的我。我既要赞美故乡也要批判故乡,在写作中不断地丰富它和发展它,让“高密东北乡”的地域特色与人类的普遍意义得以结合。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我继续活跃在“高密东北乡”这片土地上,以更低的姿态与人交往。我想,这也是我后来写出《晚熟的人》的动力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