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毛毛雨”,鲁迅烦死,张爱玲爱死
《毛毛雨》歌谱封面,1929年第五版
黎锦晖与黎明晖父女合影 (约摄于1926年)
《毛毛雨》来了,林语堂没有提及,鲁迅是真不喜欢
大约在1933年末,在上海刚搬进一所新租洋楼的林语堂,心情愉悦,颇感快慰。林语堂觉得“在上海找得到这样的野景”,“不能不说是重大的发见”,“所以决心租定了”。因为新住所的周边环境不错,不由得令他“想到避暑的快乐了”,于是伏案写了一篇《说避暑之益》。文中提到当时能在上海租住洋楼的阶层群体的避暑时髦习惯之一:
你可以带一架留声机,或者同居的“避暑家”总会带一架,由是你可以听到年头年底所已听惯的乐调,如《璇宫艳舞》《丽娃栗妲》之类。
显然,林语堂眼中的“洋楼”租户们,避暑时总是要带上一架留声机,无论是轻便易携的盒式,还是稍显沉重的台式,总之,都得想办法弄去。这是那个时代,那个阶层,所应当拥有的生活方式。可想而知,平日里是更少不了这留声机的,简直可以说是居家“标配”了。播放唱片的内容,当然应该都是“年头年底所已听惯的乐调”,至于“如《璇宫艳舞》《丽娃栗妲》之类”的唱片,应当就是1933年度“洋楼”租户们的最爱。那是两部外国歌舞影片的插曲,自然是“洋气”十足的,也自然是足够时髦的罢。
1933年,这一年在上海也租定新房、搬了新家的鲁迅,可没有林语堂及“洋楼”租户们那么闲情逸致,那么时髦“洋气”。1933年4月间,因一向发表激进言论而恐招惹事端的鲁迅,为了尽可能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从拉摩斯公寓搬进了大陆新村九号。这是一处“越界筑路”的民居,具有半租界性质——鲁迅便从“租界”两字中各取一半,为自己的书斋取名“且介亭”,后来还把这一书斋名用在了自选文集的书名上。
搬到这里住了一年多,鲁迅心情并不好,岂止是不好,简直是糟透了,只是因为这里一位外国人邻居家里的女仆。1934年年底,鲁迅就为这事儿,专门写了一篇微型小说《阿金》。对,没错儿,这女仆就叫“阿金”,鲁迅开篇第一段就只写了这么一句话:
“近几时我最讨厌阿金。”
这女仆阿金,为什么这么讨厌呢?因为她的生活起居,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鲁迅的写作,到了几乎写不下去的地步,到了只能写写她,发几句牢骚的地步了。鲁迅坦承当时居住条件不宜写作,以及“华洋”杂居的诸多不便。没曾想,一位邻居的女仆,竟给鲁迅的生活造成这么大的困扰,成为鲁迅生命中最后两年里,难得的一部微型小说里的女主角,也实在是令人颇感意外。
好在后来阿金终于被洋主人辞退了,“补了她的缺的是一个胖胖的,脸上很有些福相和雅气的姨娘”,“已经二十多天,还很安静”,为此,鲁迅终于松了一口气。不过,更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在这岁月静好的二十多天里,这位胖胖的姨娘,很会享受生活,居然还自己掏钱,“叫了卖唱的两个穷人唱过一回‘奇葛隆冬强’的《十八摸》之类”。此时,心情平复且舒适之余的鲁迅,也远远地听着,甚至觉得这歌声“比绞死猫儿似的《毛毛雨》要好得天差地远”。
至于这民间流行已久的“低俗”小调,缘何能让鲁迅得出“比绞死猫儿似的《毛毛雨》要好得天差地远”的评价,或许也是在以所谓“左翼文学”的思路来一番借题发挥,言下之意是要说劳苦大众的“低俗歌曲”,也比小资产阶级的“流行歌曲”更接地气,更真实自然,更让人听着舒坦。
张爱玲很喜欢,还给翻译成了英文
同一个时代,林语堂与鲁迅,都是上海的租住户。他们“活在这样的地方”,耳朵里听到的歌曲,“年头年底所已听惯的乐调”却完全不同。不得不承认,“《璇宫艳舞》《丽娃栗妲》之类”,“‘奇葛隆冬强’的《十八摸》之类”,以及“绞死猫儿似的《毛毛雨》”,各种彼此毫无关联,“天差地远”的腔调与旋律,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大上海,虽交相迭响却又各行其道,各有各的收听者与追随者。
不过,林语堂没有提及,鲁迅真不喜欢的那一首《毛毛雨》,却是当年上海“华界”广为流行,“租界”里也曾一度流行,可谓“跨界”度很高的一首都市流行歌曲。
如今的相关研究者,更是将这首《毛毛雨》视作中国流行歌曲的“开山”之作,宣称这首歌早在1927年即已“开唱”,在国内流行乐坛的开创期里有着极为重要的历史地位与研究价值云云。无论如何,要想探究当年上海流行歌曲的实情究竟如何,恐怕既不能完全参照林语堂的“洋气”生活,也不能随意信从鲁迅的牢骚小说。
1944年7月,胡兰成在《淮海月刊》七月号上发表了《记南京》一文,文中透露,张爱玲曾经将《毛毛雨》的歌词,翻译成了英文,还特意为这首歌写了一篇简要的介绍说明:
我喜欢《毛毛雨》,因为它的简单的力量近于民歌,却又不是民歌——现代都市里的人来唱民歌是不自然,不对的。这里的一种特殊的空气是弄堂里的爱:下着雨,灰色水门汀的弄堂房子,小玻璃窗,微微发出气味的什物;女孩从小襟里撕下印花绸布条来扎头发,代替缎带,走到弄堂口的小吃食店去买根冰棒来吮着……加在这阴郁龌龊的一切之上,有一种传统的,扭捏的东方美。多看两眼,你会觉得它像一块玉一般地完整的。
这短短的、还不到两百字的介绍,却把张爱玲对《毛毛雨》的喜欢,以及“毛毛雨”中的上海滩如何令人动容,都表达得清清楚楚,描述得也栩栩如生。可能是“意犹未意”,也可能还想进一步表达,自己对《毛毛雨》这类流行歌曲的喜爱,究竟源于什么样的心理与理由,不久,张爱玲又撰发了《谈音乐》一文。1944年11月,此文刊发在了胡兰成主编的《苦竹》杂志创刊号上,算是郑重其事的一篇带有专业研究范儿的“准论文”。文中专门提到了中国的流行歌曲,专门解释了那“绞死猫儿似的”女声唱腔,究竟从何而来,如今又怎样了。文中这样写道:
中国的流行歌曲,从前因为大家有“小妹妹”狂,歌星都把喉咙逼得尖而扁,无线电扩音机里的《桃花江》听上去只是“价啊价,叽价价叽家啊价……”外国人常常骇异地问中国女人的声音怎么是这样的。现在好多了,然而中国的流行歌到底还是没有底子,仿佛是决定了新时代应当有的新的歌,硬给凑了出来的。所以听到一两个悦耳的调子像《蔷薇处处开》,我就忍不住要疑心是从西洋或日本抄了来的。
原来,那“绞死猫儿似的”女声唱腔,是因为当时都流行如“小妹妹”(实指演唱者黎明晖)一般的尖声高音,所以“歌星都把喉咙逼得尖而扁”。从《毛毛雨》到《桃花江》都一样,都是这般尖声细气的唱法。
不过,到了张爱玲生活其中的那个时代,也即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上海,这样的状况已然“好多了”。然而,张爱玲还是认为“中国的流行歌到底还是没有底子”,“仿佛是决定了新时代应当有的新的歌,硬给凑了出来的”。
于是乎,当1942年上映的中国电影《蔷薇处处开》,由出演影片女主角的龚秋霞演唱的同名主题曲,一度大为流行之际,张爱玲仍然“忍不住要疑心是从西洋或日本抄了来的”。
《毛毛雨》何时“开唱”?几时“唱红”?
那么,《毛毛雨》究竟是怎样一首流行歌曲,为什么这样的“开山”之作,在鲁迅与张爱玲那里,却有着截然不同、大相径庭的评判呢?我们不妨先来看看《毛毛雨》里究竟唱了些啥:
毛毛雨,下个不停;微微风,吹个不停;微风细雨柳青青,哎哟哟,柳青青。小亲亲,不要你的金;小亲亲,不要你的银;奴奴呀,只要你的心,哎哟哟,你的心。
毛毛雨,不要尽为难;微微风,不要尽麻烦;雨打风吹行路难,哎哟哟,行路难。年轻的郎,太阳刚出山;年轻的姐,荷花刚展瓣;莫等花残日落山,哎哟哟,日落山。
毛毛雨,打湿了尘埃;微微风,吹冷了情怀;雨息风停你要来,哎哟哟,你要来。心难耐等等也不来,意难捱再等也不来;又不忍埋怨我的爱,哎哟哟,我的爱。
毛毛雨,打得我泪满腮;微微风,吹得我不敢把头抬;狂风暴雨怎么安排,哎哟哟,怎么安排,莫不是生了病和灾?猛抬头,走进我的好人来,哎哟哟,好人来。
显然,这是一首带有浓郁民歌色彩,情真意切,朗朗上口的情歌,虽然通俗,但不低俗,更不庸俗。歌中那一句“小亲亲,不要你的金;小亲亲,不要你的银;奴奴呀,只要你的心”,“三观”还很正。那么,既然歌词内容及主旨上没有什么可以让人指指点点,那“绞死猫儿似的”女声唱腔,在“十里洋场”的上海滩头发声“开唱”,究竟又始于何时呢?
本文前边已经提到过的,如今在国内学术界已渐生一种“公论”,即《毛毛雨》这首歌乃是中国流行歌曲的“开山”之作,最早是从1927年“开唱”的。据考,《毛毛雨》的作者,湖南湘潭人黎锦晖,曾于1927年2月,在上海爱多亚路(今延安东路)966号创立“中华歌舞专门学校”。正是在这一时期,这首歌开始传唱起来。
不过,据笔者目前所查获的文献记载,《毛毛雨》这首歌的“开唱”时间,已然可以追溯至1926年11月11日。当天上午11时,上海新闻记者联欢会举行五周年纪念大会,来宾陆续到场,规模在千人以上。至12时聚餐之后,安排有游艺节目,其中就有由黎锦晖女儿黎明晖演唱《毛毛雨》的环节。次日,上海《时事新报》以较大篇幅报道了此次盛会。可以说,这篇报道,不但成为《毛毛雨》这首歌“首唱”之记录,也足见这首歌一出场即有着不凡的媒体表现——在上海各大报刊记者的千人大会上演出,其传播效能与社会影响力应当是非同凡响的。
果不其然,不到一个月之后,12月4日,苏州爱国女校开歌舞会,由于坊间盛传黎明晖小姐将到场演唱《毛毛雨》,“苏人如饮醐醍,狂走相告曰:小妹妹来苏,小妹妹真来苏矣。于是多引颈以瞻星光”。尽管,在众多歌迷期待之中,歌舞会现场没能等来这位早早出名的“小妹妹”,但她的当红程度可见一斑。
这位黎明晖,原名黎泽悌,是黎锦晖与首任妻子徐珂珊的女儿。在上海长大,因深得父亲陶冶培养,自幼能歌善舞,在音乐歌舞方面崭露出惊人的才华与热情。早在1922年,年仅13岁的她,即在大中华唱片公司灌录了七张唱片,内容为其父创作的《葡萄仙子》等七部歌剧。小小年纪,竟能有如此成就,各大报刊争相报道评述,可谓轰动一时。
黎明晖后来的歌、舞、影“跨界”发展,成就“三栖”明星的人生计划,非常成功。灌录歌剧唱片之后不久,时至1925年,她迅即又由歌舞领域转投电影界,短短几年间先后主演了《小厂主》《透明的上海》《可怜的秋香》《美人计》等数部影片。
由此可见,由“小妹妹”来唱《毛毛雨》,从某种程度上讲,并不是这首歌捧红了黎明晖,恰恰相反,是黎明晖“唱红”了这首歌。换句话说,《毛毛雨》这首歌是与“小妹妹”一并成长起来的流行歌曲——只要“小妹妹”一直活跃在歌、舞、影三界,只要“小妹妹”还是“当红明星”,这首歌就还会一直在上海滩的华、洋、华洋杂居三界流行下去。无论鲁迅是真不喜欢,还是张爱玲的喜欢得不得了,《毛毛雨》都还会一直流行下去。
可以说,作为意见领袖的鲁迅,与作为意见新锐的张爱玲,正是这一都市流行文化时尚中,有意无意的参与者之一。也可以说,正是这一贬一褒,一扬一抑的隔空互动,从“泛文化圈”的层面,映证与助推了《毛毛雨》所带来的流行文化时尚,且将这一本属听觉感受方面的时代风尚,以文学作品的方式,定格于都市文化历史的时空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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