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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君:此城与彼乡
来源:《青年文学》 | 崔君  2022年11月09日09:30
关键词:城市文学

五月份心情烦闷,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养了一只虎皮鹦鹉。当时,它刚从亲鸟窝里被掏出来,除了睡觉,其余时间一直张嘴呼吸,我担心养不活。有天出门做核酸,在路边揪了一根狗尾草穗带回给它玩。它表现出很大热情,将种子一粒一粒啄出来吃掉,应激反应也很快得到缓和。

慢慢地,它开始探索家里的世界,啄书的封面、植物叶子、充电线和键盘,一摊开掌心就跳到手上来,把麦粒三两下嗑成一个空壳子,有时它呼吸急促满嘴喷面粉。后来,我发现它吃芝麻粒也要剥皮,喜欢把东西叼起来扔到地板上听响儿,小嘴不停。再从原来的地方走,也没见有草穗了。又去了公园,整齐的草坪、花坛,树下除了几只猫,没有别的,更无我想要的草穗。

我不禁感叹。

由此,关于城市,我想到了第一个关键词:“秩序”。

以前,我认为自己很难克服懒惰。捡拾一亩地的红薯干、连根拔起黑压压的花生秧、铲除一整片繁盛的荒草,地连着地,困难被面积摊开放大。农民仿佛没有停顿。每次站在地头,总是不自觉就问出来,这要干多久才能弄完。我被父母叫去干活时,都在琢磨怎么逃脱这种愁苦。

那时,城市对我来说是一个虚幻的避难所。只要功课学得好,就能离开这里,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行,不要再和这些叶子打交道。而如今,当我再次审视那些叶子,却察觉到它们独特的“价值”。瓷砖、柏油路和水泥墙面不能提示时节,在这个功能方面,植物能够事半功倍。六月有一阵总下雨,水泥没有盖住的地上,匆匆长出好多绿叶,一时间野草也能找见了,不过它们会随时死于割草机的利刃。

在农村,对植物来说,保证田里农作物的正常生长是需要维护的最紧要秩序。没有庄稼生长的地方,野草放任自流。而在城市,似乎所有的花草、绿植、景观树,哪怕是一棵野草,也被规训了,这是属于城市的秩序。农村的秩序向内,城市的秩序向外。城里似乎所有的事情都是更有“序”可循的,连公交车都只在站点开门,而在乡下,穿梭在各个村庄的班车随叫随停。

不过,我没见过麻雀吃草种。好像在它们看来,草种是不够经济和美味的。我有不止一次的麻雀记忆。学鲁迅,支竹筐逮它们,总是心急,大鸟小鸟伴随小棍拉倒冲上云霄。我妈说,麻雀是老天爷的狗。言外之意,它们聪明又狡猾,无人饲育,捡拾田野就能吃饱。在谷子地,在房顶,在喂鸡的碗沿儿上。在缝隙中偷吃人类的粮食。粮食才能让这些投机分子大快朵颐。

可麻雀是有脾气的。小时好奇不懂事,捉了一只精心放在鸽笼里养着,用湿沙子堆一个城堡,给它捉来虫子,放上食物和水。它不吃不喝,几天就死掉了。这也是一种尊严和活法。无论城市还是乡村,都没有见到有人养麻雀,也许它的生存秩序在驯养之外。

在这些动物身上,第二个关键词“距离”表现得尤为明显。

一开始,我是有野心的。想让小鹦鹉学点什么,比如说话。闲了就教一教,但不得要领,也毫无成效。有个养鸟术语叫“脏口儿”,大致指让鸟学了杂音,就不值钱了。靠窗放笼,楼下紧邻小区门口,大喇叭循环播放,扫码测温,戴好口罩。有一阵子,心想它会不会先把这些学会了。但最终即使什么都不会,我们只是相互陪伴,也是让人高兴的。

从读书到工作,生活由乡村转向城市,我感觉人与动物的距离改变了。

猫、狗、鹦鹉等容易成为宠物,它们能与人进行情感交流,提供重要的安慰和情感寄托,在生活中与人亲密无比,是家庭的重要一员;而一旦失去主人,失去“拟人化”的特权,就变成流浪猫、流浪狗,命运凄苦。农村的猫和狗却到处跑,携带跳蚤和各种细菌,被视作牲畜的同类,不得进屋门。它们很难获得“宝贝儿”这种亲昵的称呼。

但在村里却存在另一种亲近。村庄是一个完整、熟识、关系紧密的聚集区。这个熟人社会的整体性不太容易被打破。不管谁家的猫和狗,都可以在村里的各个角落乱窜。甚至连鸡鸭鹅这些带有明显商品属性的动物,也有散养在河边的。村里的人熟知谁跟谁是兄弟,知道往来的亲戚,甚至认识邻居的狗和农具。

我在小区门口碰见了一个之前实习认识的朋友,让我惊讶的是,我们住对门半年多,彼此都不知道。后来他们搬走,我又住了近五年,也不太知道对面的房间里是什么人。甚至连他们的姓名也不知道,外卖小哥敲错门时,房间号便成为他们的隐身衣。我与他们的距离,显然比我与鹦鹉的距离要远得太多。

第三个关键词是“变化”。

到现在,我在两个城市生活时间较长。一个是烟台,在那儿读了四年大学;一个是北京,学习工作加起来七年有余。两个城市我都喜欢。如今,我已经习惯城市的节奏和方式。事实证明,没有避难所,劳动只是换了一种形式。随着年纪渐长,困苦比下地干活还要繁多。疫情以来,我已经将近三年不回老家。今年年初有一阵子,我特别想回去。最想干的事儿,就是提个篮儿,去返青的麦地里挖面条菜。

工作以后,有次夏天休假回家。中午冲完凉,打开风扇,在沙发上睡着了。没什么要紧事,醒来一次后又睡过去,反复几次,半睡半醒间,一种声音让我觉得倍感亲切。主屋都换了铝合金推拉窗,只有东厢房还是老木窗户。一扇窗推开,风在院子里游动,涌向玻璃。防风钩搭到羊眼圈,金属摩擦出轻微的、迟疑的声响,经过杨树叶子和纱窗的过滤,传到屋里来,渗进梦境里。

乡村也在不断变化,那种老式的窗户见得少了,它不挡灰,漏风,制作还比较烦琐。路灯、Wi-Fi、马桶、淋浴,这些以前属于城市的生活方式也在进入乡村。不仅如此,农具民居、婚恋观念、家庭关系、民风民俗都在随着时代发展演变。

城市的变化更是肉眼可见。大都市如同一只只钢铁水泥制成的巨兽,产生同时也消耗巨大的能量。城市已经是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人文景观。在这个空间里,各色各样的人聚聚散散,多种多样的观念、意识、利益、力量、欲望互相冲撞,每一天都催生新的事物和问题。面对这样的景观,很难看到城市的整体面貌,甚至在这里居住的时间越久,我越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陌生感。

那么,这些秩序、距离和变化在文学作品里又会如何反映?

终于说到了文学。对“城市文学”这个概念,我首先想到的,还是一些问题。

究竟什么是城市文学?

我们的文学传统,是伴随农耕文明来的。虽然历史上有长安、金陵、洛阳、北京,这样璀璨的、文人扎堆的城市,也有商品经济发展催生的明清世情小说遗珠,但它们似乎不足以被称为“城市文学”。即使到了文学笔法气象万千的上世纪八十年代,现代小说意识的涌动也有很多是披挂着村镇外衣的。与乡土文学相比,我们的城市文学并没有一个惯性的创作传统和思维。

不过,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京派文学”与“海派文学”所反映的都市文化和市民文化的意识,提供了耳目一新的城市书写方式。但拉长时间轴来看,中国现当代文学仍以乡土文学为重心。

相对而言,在世界的另一边,西方文学与城市的关系脉络似乎更为清晰。

哈罗德·布鲁姆在《纽约文学地图》里发问:“城市是文学的摇篮吗?”他列举了诸多西方经典举证,《圣经》在耶路撒冷的宫廷完成,《荷马史诗》在希腊雅典等城邦流行,莎士比亚的剧场则一度成为伦敦乃至英国文学的核心。“巴黎、伦敦、都柏林、圣彼得堡、罗马和纽约都闪耀着神性的光辉。”高集中度的读者群体,无疑是对文学的另一种“创作”或者“塑造”。他断言:“所有的文学体裁都起源于都市。”甚至连远离尘嚣的田园诗也是其中一种。

因为写这篇小文,我才强迫自己去思考这个问题。在我看来,“城市文学”这个概念似乎可以理解得更精确一点,以某个城市的生活为背景,写出这个城市的气质和特质,而不是把所有发生在城市里的故事都归纳到“城市文学”中。

于是,我开始回想自己的写作经历。城市给我的小说提供了什么?我是否有符合城市文学定义的作品?在这之前,想得确实不多。

反观我的小说,大概只有四五篇完全是城市题材的,而且是短篇,其余的大部分是乡村和城市都有涉及的。与我相似的,从乡村出走的人,我发现这是我容易落入的圈套。这些人有乡村生活经验,他或她的老家在村镇,或者因为别的缘由暂时远离城市。从出去读书以后,我在老家待的时间越来越短,但在潜意识里,我构想人物不知不觉就让他拥有了一个院子。当然,我没有刻意去强调两种题材的区别,也应该不会在接下来的写作中突显某一个。虽然我现在生活在城市,写起城市的现实或许更客观。因为当下的经验是鲜活的、即时的。

从文学史上看,欧洲城市的工业化为许多作家提供了创作的理想国,这些便利让一大批现实主义的杰作诞生。而如今,曾孕育现实主义的“沃土”仿佛逐渐变得魔幻。城市的变化速度非常之快,有些街区几乎到了一年一个新面貌的地步。每天发生的事件,远超了人们的想象。

这几天读了一些文章,对“城市文学”创作,有批评质疑的声音。比如对城市的观察和书写情绪化、表面化、同质化,没有触及城市的精神本质,偏重个人感觉等;在创作环境上,过度的视觉冲击遮蔽了一些城市深层的本质,图片和视频降低了获得的难度,很难激发创作者的文学想象力。但我不太担心这些问题,再花哨的形式都需要内在支撑的东西,这就是文学存在的意义。老北京话里有一对反义词:“清一色”与“花搭”,我更倾向于未来的世界是越来越“花搭”的。反映在文艺作品里,这种强劲、明确、立竿见影的当下现实性是小说力量的一大来源。从视觉艺术上来说,与侯孝贤相比,杨德昌似乎会将更多现代化的东西收录进去,比如电话、台式电脑、相机、用摄像头呈现的电影画面等,刻意强调、放大这些事物的重要性,以此突显时间感。这样推算起来,老舍为什么让祥子拉人力车也有了答案,人力车将社会、阶级、旧时代与新世界都转进车轱辘里了。

在我认识的作家朋友中,不论平时的创作是聚焦于城市还是乡村,多数是长期住在城市的。对我来说,乡土生活也已经变成一种对照经验,或者成为一种置身事外的观察视角。现在,正规的公园都要扫码了,人也多,我越来越喜欢逛野公园。跑步,打羽毛球,铺个餐布吃点东西,或者划船都让人心情放松。家附近有个公园,它的中央是一家燃气公司。有一次,我偶然发现,围着燃气公司的外墙,竟有一圈小坟墓;之前都没察觉那些小土堆,清明节刚过,上面还放着一些鲜艳的花圈。我记起了野地里的那些坟墓,初遇它们的惊悸与敬畏。我明确起来,公园里寻找和依靠的熟悉感觉,就是小时候去田野,不干农活,纯粹去割草、放羊、挖草药卖钱时的感受。那种松弛真是难能可贵,到处都是叶子打叶子的声音。

当然,我也不认为乡村和城市是割裂性很大的存在。来北京之后我发觉,原来老家那种独门独院的大院子,竟然是最奢侈、最昂贵的房子——四合院。从文学类型上来说,城市文学和乡土文学也不是背道而驰的,毕竟在技术上而言,写什么固然重要,怎么写也同样不可忽视。约翰·契弗被美誉为“纽约城郊的契诃夫”,他写的是中上层阶级的郊外生活。门罗作品中很大比例的小镇生活题材作品,读者也看得如痴如醉,无论都市丽人,还是小镇做题家。

通信如此便捷的互联网时代,人与人之间也需要一些必要的近距离沟通。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地域上的临近依然提供了联系的便利,也提供了近距离观察庞大复杂城市面貌的便利。当然,任何书写都是有难度的,便利也带来难度。城市文学也不是为写作者们提供书写城市的素材,不是让城市成为故事发生的背景、线索或者一个符号。很多时候,事实是我们虽藏身于城市,却难以发掘城市的本质和性格。

有一年,我爸爸去上海打工,为我买回来一双很丑的鞋子。我不喜欢,拒绝穿它,我爸爸骂我烧包,他说上海的小姑娘都穿这样的鞋。我不喜欢他这样讲话,上海小姑娘都穿我就要穿吗?我也不相信,她们才不会穿那样丑的鞋。在我的想象里,城市美丽自由,有独特的性格和气味,吹着跟乡下完全不同的风。其实对城市文学,我的理解依然如同童年的我向往的城市生活一样。我曾经虚构出一个美化过的城市,而真正走进它时,却发现我只是在渴望一种完美的生活,而那种生活只是一个寄托了无数期待的幻象。又或许,“幻象”这个词也是城市文学的一个面貌。

说了这么多,似乎总是在提取关键词和提出问题。放眼世界,人们还在擦亮对文学名城的记忆,也许这正是一种对城市文学的期许。当然,也正是因为这种期许,才会不断有深厚、广博的笔力去对城市加以整全性地呈现。再放大一点,我们需要追寻的,应当是一种普遍意义的好;不论写城市还是乡村,如果它带来关于社会和世界的新认知,它创造出一个让读者念念不忘的人物,或者它讲了一个好故事,那都是值得肯定的。

这是我的一些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