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洋:“写”是一种习得的过程
原标题:李一洋:看金庸小说自学中文,“写”是一种习得的过程
“我一直想写个发生在草原与森林的故事。”青年作家李一洋在他的首部长篇小说《灰耳朵》中,便讲述了这样一个生发于新疆禾木村、关于旅途和探索世界的故事:少年铁箭棱和父亲野猪皮一路从草原走向了传说中的杉林,寻找孤马;灰耳朵——一路从杉林走向外部的草原,化身为人;两条线索在“传说”与“现实”的交织下,共同呈现了揭示自我、精神成长的文本意义。李一洋说:“旅途也与内省和成长有关。走在荒无人烟的路上,或许是一个人思考自我的最佳时机。这大概解释了我为什么会写一对寡言的父子。”
李一洋在海外成长,通过阅读金庸小说自学中文,大学专业学的是生物化学。这让他在写作时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创作时,英文和中文的角力,同时也使他缺乏了某种归属感,“在内心我哪里都不属于”使他不可能有自己的“文学地理”可供依托,但海外成长经历却也让他拥有了他者的眼光。他欣赏厄休拉·勒古恩、格雷厄姆·格林等作家,以期成为如他们那般能打破纯文学与类型文学壁垒的作家。
从《灰耳朵》中,读者不难发现他对于人类学和民族志的喜好,在他看来,文学教我们认识“人”,而优秀的人类学著作同样向我们展示人在不同处境的生活与选择。他透露最近在研究六朝时期南方的少数民族,即史书中被统称为“山越”的那批人。与他正在写的一部作品有关。写作于他而言和生命科学研究的过程类似,是一个需要观察力的持续探索过程,“‘写’本是就是一种习得的过程。对我来说,只有通过写,才知道如何去写。”
[加]李一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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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灰耳朵》是以两条线展开的故事,一条父子的寻找之旅,一条则是灰耳朵化身为人,这两条线索之间各自指涉什么?关联又是怎样的?
李一洋:《灰耳朵》的故事可以概括为两段相逆的旅程:铁箭棱、野猪皮父子走入杉林寻马,而祖先灰耳朵的目的地则是杉林之外的未知(“化身为人”则是走出杉林的必要条件)。在文学作品中,我想所有的“旅程”都具备两重意义:一是揭示世界,二是揭示自我。铁箭棱与“灰耳朵”的经历也不例外。
对铁箭棱而言,旅程是从“现实”走入神话。在寻马的过程中,他必须审视自己作为一个乌丹人、儿子,以及成人意味着什么,甚至开始思考自己的涉历是否真实不虚,还是犹如“乌丹夏木”的讲述一般来自虚构——即他作为一个“人”的存在。在故事的最后,铁箭棱找回了孤马“灰耳朵”,完成了“熊赐”这个颇具寓意的仪式。但其实他的旅程并未结束——在尾声中我们看到,他的心中仍然有疑虑,而他所在的世界还有很多地方等待他探索。
同样地,只有在祖先灰耳朵经历了一系列肉体和内心的转变后,她才能完成她的旅程:从神话走入陌生而广阔的“现实”。相较铁箭棱的部分,我对祖先灰耳朵的描写更具奇幻色彩,更像史诗,也更具寓言性。可以说,灰耳朵从鹿逐渐蜕变成人是一段“精神”的进化过程,她必须接纳这个“新我”。我想,以上所描述的体验对大部分人都不陌生,亦是铁箭棱的旅程所同样指涉的事物——在故事完结时,主角们都已不是故事开始时的自己,而他们眼中的世界也永远地改变了。我们可以称此为“成长”。
记者:时隔多年写下的最终故事和你所说的“最早的种子”有什么不同?
李一洋:如书中后记所说,我一直想写个发生在草原与森林的故事(即你所提到的种子,那个位于禾木村的绝美之地),但坦白说,在种子被埋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没去管它;我忙于生活,任由它以及我自身的写作志业自生自灭。另一方面,我对公路小说也十分感兴趣(广义的公路小说——在我的概念中,《魔戒》、《悉达多》等都可列于这一题材之下)。于是在我终于开始有空闲和恒心时,我开始构想一个发生在草原、杉林,有关旅程的小说。最终,成为了现在的《灰耳朵》。
当然,种子长成树后已面目全非,但大约还是能从我对雾地边缘的描写中隐约看到当年我在禾木所见的风景。
记者:“从厄休拉·勒古恩学习到一种写作时‘呼吸’的方法”,看得出你很欣赏这位作家,这是她对你写作的启发吗?
李一洋:读勒古恩作品的英文原文,肯定能感受到我所说的呼吸。我说的是一种声音,一种节奏,一种连绵不绝的起伏,就像呼吸的长短,或歌唱时的吐息。
某种意义上说,当我们阅读,我们是在“听”著者留下的声音。但此时,蕴含于文字的已不尽是字面意义上的声音,它同时容纳着著者的思索、情感、记忆和想象,形成一种内化的韵律。勒古恩就是一位用散文“作曲”的大师。她会控制语句的长短,安排恰到好处的停顿,选择读音最谐律的词汇,由此呈现出一种有意义且动听的文字。无论她创造出的世界多么光怪陆离,总有令人信服的魔力——这一点肯定要归功于此。
她对我的影响有太多方面。另一个启迪是对于创造世界的热衷。勒古恩的“创世”方式与许多经典奇幻作家(例如托尔金)大相径庭。她不会在故事开始前长篇大论地介绍一番这个世界的地理、人文、语言等等。她擅于将有关世界的信息织入叙事——可能是一个遥远的地名,一个无关紧要的习俗,或语焉不详的传说;虽然不过是只言片语,但往往能有效地扩充读者对于想象。
记者:接上一个问题,石黑一雄呢?你似乎也很欣赏他。
李一洋:应该说,石黑一雄在写作上对我的影响没那么大。但对我而言,他是近乎“典范”的存在。他示范了一个当代写作者可以不受自身的经验所限,尝试不同的题材与风格。从他身上我看到:至少对于当代小说家,多样性是可企及的,而且是值得敬佩的。
记者:我们通常会从一个作品中去寻觅作家的身影,这对读者来说,有时候像个解密游戏,但你的这个作品与你自身的关联似乎很浅,这可能与故事所具有的神秘性相关,但另一方面,也可能与你的写作策略相关,可否就这一点谈一谈你的想法?
李一洋:的确我在写作《灰耳朵》时一直有意识地将我自身从故事中“摘”出来。原因很简单:我想写的是铁箭棱、灰耳朵和野猪皮,而不是“李一洋”,或李一洋的投影。为此我必须避免将自身的经验或好恶带入人物。然而,我觉得这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这是一个写小说的人应该做的事。很多时候,“自我”只是在写作过程中渗入了创作,而这是在《灰耳朵》完稿后我才发现不可避免的一件事。换句话说,你仍然能在作品中找到我的声音和投影。
记者:在你的创作谈里,提到了作家的文学地理,但你说自己是个没什么归属感的人,所以虚构了一个世界,你会试图去寻找一个这样的文学地理吗?
李一洋:如果有一个文学归属地供我挂靠,的确能解决不少问题。首先,我无须再面对“你的文字属于中国,还是加拿大?”等类似的问题。可惜的是,我的经验暂时不能被任何文学地理所囊括。
有没有发现一个现象?我当初列举的作家——门罗、马尔克斯、曹雪芹——皆活跃于全球化开始之前,而他们符合一般人对于经典作家的固有认知,即他们的文字似乎是从某片特定的土壤生长出来的,甚至带着只属于那里的土腥味儿——从乔伊斯到莫言皆然(当然也有例外,比如纳博科夫)。我觉得在当代,文学的地域属性已不是那么重要了。以前面提到的石黑一雄为例——你能用“英国作家”的标签定义他吗?有些人称他为“移民作家”,可移民这一群体比地域显得更模糊、更难以定义。
我想我就属于在全球化过程中诞生的那种“既不受乡土滋养也不依赖乡土”的写作者。“异乡感”是贯穿我成长经历的一个主题。自童年到如今,我几乎一直作为“外地人”或“外国人”生活着;我不太熟悉“土生土长”的感受是什么样子的。如果说这对我的写作有什么影响,那就是在我的作品中,故事总是从一个他者的角度被讲述。
记者:你的资料介绍里写着:通过金庸小说自学中文,大学专业为生物化学。我好奇的是,仅从这本小说来看的话,实际上并不太能读出金庸的影响。
李一洋:我能阅读中文——更不说用中文书写——本身就得益于金庸小说。如果目的仅仅是学中文,看武侠小说比任何中文学校都有用。
我想深层次的影响还是有的。第一,金庸的文字使我启蒙,认识了一种典雅的汉语文体。虽然人们对金庸小说的文学价值褒贬不一,但我还是想说:仅限文体而言,金庸给汉语带来了非常多的可能性。第二,也许是受金庸的影响,我不太留意通俗小说与所谓纯文学的界限。我一直钦佩那些能够打破这一壁垒的作家:格雷厄姆·格林是;厄休拉·勒古恩是;金庸也是。
记者:“一个典型的理工科男”看起来好像更符合你的成长经历,但你主动选择了文学。
李一洋:在学物理、数学的人面前,学生物化学的永远没资格自称为“一个典型的理工科男”。在我的认知中,生命科学这一学科大类是最欠缺理工气质的科学专业之一(也许仅次于心理学)。
这个专业的学生需要熟记的往往不是公式,而是物种的名称、蛋白质结合的顺序——某种意义上说,与背单词没有区别;研究者很少进行复杂的运算、抽象的推理,反而时常绘声绘色地记录显微镜下发生的变化,细胞们看起来是否活跃?是否显现异常染色?等等。
其实与写作相似,生命科学是一个非常考验观察力的学科,而不少生物学理论——比如进化论,比如遗传学的“中心法则”——实际上是某种叙事。生物学家们的工作之一是在繁杂的观察结果中寻找可贯彻始终的规律,或用文学的语言描述:故事。
而且我不觉得一个人的大学专业对其未来的职业有绝对的影响——更不用说“文学”这种有普世性的精神活动。
写作是一个探索的过程,只不过探索的对象是我创造出来的人物或事物。我很少在动笔前能将故事安排得巨细靡遗,只有文字被确切地敲下时,想象力才能开启。应该说,《灰耳朵》中的人物是随着文档中字数的增长变得丰满的,随着行文的“呼吸”节奏越来越清晰,写作变得更流畅和笃定。一切皆非一蹴而就。“写”本是就是一种习得的过程。对我来说,只有通过写,才知道如何去写。
李一洋与他的两只猫
记者:“入读英属哥伦比亚大学(UBC)的研究生项目,于入学同年肄业”,是否可以分享当时为什么做了这个选择呢?多年的海外成长经历,对你创作有什么影响呢?
李一洋:现在回想,主要原因是年轻。年轻人血气方刚,而且胆大,以为自己拥有无穷无尽的选择,不想困在一个自己不是特别热爱的事业上。话说回来,生物科技这几年发展得如火如荼;如果当初我走上研究的道路,大概可以过上比现在更优渥的生活。但那是一个情理上说不通但不可避免的决定;是这个决定造就了我,某种意义上说,也间接造就了《灰耳朵》。用乌丹人的语言说,那是我的熊赐。
海外成长经历的影响如我前面提到的我属于在全球化过程中诞生的那种“既不受乡土滋养也不依赖乡土”的写作者。另一个影响是英语思维。其实写作时,很多时候在我心中出现的句子是英文的,我得将其“转换”成中文表述,既得保留原有的韵味,又不能显得翻译腔——整个过程像一个英文的我和一个中文的我在抢夺话语权,《灰耳朵》的创作就总处于一种紧绷的状态。还好,紧绷对于写作而言未必是坏事,有时甚至可以是张力。
直到我写第二部长篇作品时,才开始试着使两者和平共处。结果出人意料。汉语有我不曾想到的包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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