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民间文化“走出去” 保护民间文艺“传下去” ——访全国政协委员邱运华
如何有力推动民间文化“走出去”,切实保护民间文艺“传下去”,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邱运华一直关注的问题。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他提交了两个关于民间文化、民间文艺的提案。
记 者:新时代大力发展民间文艺的现实背景与历史依据是怎样的?
邱运华: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指出,“当代中国文艺要把目光投向世界、投向人类”“广大文艺工作者要有信心和抱负,承百代之流,会当今之变,创作更多彰显中国审美旨趣、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反映全人类共同价值追求的优秀作品”,这为做好新时代文艺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要指示中,涉及一系列中华文化的概念。如“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中华文化立场”“中华文化形象”等。我理解,这些都建立在对5000年中华文明的高度自信基础上。新时代如何展示好中华文明的魅力、促使中华文化走出去,“努力展示一个生动立体的中国”?如何深化文明交流互鉴,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谱写新篇章、作出新贡献?我认为,与中华文明相伴相生的民间文艺,作为五千年中华文明的生动体现,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和先天的传播优势。与基于文字和观念的“文化”相比较,通过民间手艺、民间民族信仰、民歌、习俗和人们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等类别,通过展览展示陶瓷、刺绣、雕刻、围棋、民间歌舞、茶艺、民族服饰、饮食等民间文化形式,传授制作技艺,展现中华文明可信、可爱、可敬的形象,是更能反映中华民族的文明特征与深厚内涵的。
记 者:在当今世界的文明互鉴中,您认为民间文艺在讲好民族故事、传播民族声音,扩大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影响力方面具有哪些优势?
邱运华:首先,民间文艺极具亲和力。民间文艺表现了人们日常生活方式本身,其性质、内容和形式决定了它可以不依赖语言等任何媒介而使世界各国人民喜闻乐见,具有天然的传播优势,可以有效避免其他文化形式在传播方面所遇的障碍。其次,民间文艺是各民族向世界宣传自身文化的共同传播手段和路径。当代世界,各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传播策略,大多数国家都将其建立在自己民族的文化和文明特征基础上,以民间文艺为主题是大多数国家的共同选择。如我们耳熟能详的各国文化首先就是各民族民间文化。我们中华文明向世界传播自己的文化符号的历程中,在国家、民族层面上已经成功推出了长城、青铜器、黄河等文化符号,若对更为贴近民间日常生活的民间文化样式予以丰富,则将更便于世界各国民众所接受。
记 者:如何更有力地推动民间文化“走出去”?
邱运华:有关方面应大力加强中国民族民间文化走向世界的传播力度。比如在海外举办一系列优秀传统文化特色项目,以展览、展示、表演及学术交流活动等,向世界展现我国民族民间文化的源远流长以及各民族文化杰出传承人的崭新形象和新时代风采,让璀璨夺目的民间艺术的精彩演绎感动世界,让更多海外友人真切地领略中国民族民间文化鲜活迷人的艺术魅力。我建议,从2024年开始,陆续在海外举办“缤纷中国——中国民族民间服饰文化展示与表演”“记忆中国——中国民间手工艺现场制作与技艺演示”“天籁中国——中国民族民间歌舞世纪经典作品巡演”“吉祥中国——中国传统节日文化传播行动”“和谐中国——海外中华特色文化街区调研与中外文化街区友好结对活动”“今日中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发展国际论坛”等活动,进一步推动民间文艺“走出去”。
记 者:能否谈谈您今年提交的“关于推进《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的制定进程,以版权保护助力民间文艺传承发展的建议”?
邱运华: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保护的专门法规,使得民间文艺作品在利用和保护的实践中产生的纠纷并不少见,民间文艺的收集、整理、传承、利用、发展等问题日益突出。为此,我们提出建议,希望有关方面能加快推进《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的制定进程。将民间文艺的有关制度建设纳入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进行整体部署,从政策层面可以追溯至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其中已明确提出,“加强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和转化利用”。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国家对民间文艺作品版权的立法保护工作正在有力推进。
民间文艺作品在著作权的权利客体、权利主体、权利内容等方面有其特殊性。加快制定《保护条例》,从立法层面明确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含义及其著作权的归属规则、权利人所享有的具体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权利行使的限制等内容,能够为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和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有力促进民间文艺的可持续发展。《保护条例》的制定将有利于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组织了解在传承、利用和创新民间文艺作品时的权利边界,以便依法处理作品创作传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纠纷,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外,《保护条例》的推出也将有利于激发广大民间文艺工作者传承发展民间文艺的热情,鼓励他们创作出更加丰富的文艺作品,进一步推动民间文艺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今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强调了文化产业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制定《保护条例》,给予民间文艺作品充分的版权保护,也能更好地调动民间文艺从业人员深入挖掘、传承、利用民间文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好文化产业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