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特·司各特的格子呢书写与19世纪的帝国想象
引 言
在苏格兰摇摆于不列颠内外的当下语境重新审视1707年《联合法案》颁布后最具影响力的诗人、小说家沃尔特·司各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1771—1832)对苏格兰格子呢(tartan)的文学书写,他在《玛米恩》(Marmion: A Tale of Flodden Field,1808)一诗中的感慨似乎显得别具深意:“啊,当我们开始进行欺罔,就编织了一张多么纷繁的罗网!”格子呢的“纷繁”复杂仅从18世纪后出现的与格子呢服装相关的名称中就能窥见一二:格子呢斗篷(philibeg)、格子呢披肩(plaid)、现代短褶裙(the modern kilt)、克兰格子呢褶裙(clan tartan kilts)、格子呢紧身裤(trews)等等。更不用说更早时期涉及盖尔语、斯堪的纳维亚语、古挪威语等语言的诸多名称及与之相关的服装样式。在格子呢成为苏格兰的文化符号的过程中,作家的想象与古物主义者的溯源、文人的争论、各种协会和俱乐部的实践,以及公众的参与一样不容忽视。作为后联合时代的中心作家,司各特及其作品在其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在他为历史上的高地人穿上“漂亮的”格子呢服装背后到底有怎样一种力量,值得进一步探讨。
沃尔特·司各特爵士,图片源自Yandex
一直以来,学术界普遍认为“司各特承担着发明苏格兰的重担,以浪漫幻想取代真实的苏格兰”,但关于他为何浪漫化甚至扭曲苏格兰高地,以及如何浪漫化却莫衷一是。苏格兰文艺复兴运动(Scottish Renaissance)的代表人物之一埃德温·缪尔将司各特浪漫化苏格兰的行为称作其伟大作家生涯中的“污点”(blemish),认为司各特“丰富想象力背后”的“古怪的虚空”(a very curious emptiness)导致了这一“污点”。在他看来,“司各特生活在一个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共同体中,并致力于延续一个并非真正传统的传统;结果是,他的作品完全反映了他的困境”。莱斯利·斯蒂芬延续了这种批评传统,他虽然肯定“司各特是英国为数不多的几位影响深远的伟大作家之一,推动了欧洲思想的发展”,但也认为司各特的“金子”中掺杂了“劣质材料”。与埃德温·缪尔将“污点”归咎于苏格兰“古怪的虚空”不同,莱斯利·斯蒂芬将其归因于司各特对人物的情感缺乏深刻认识,并认为正是这种肤浅使他“发明了高地人的形象”。他认为,正是由于司各特,“我们才有了对事实的奇怪扭曲,使得一位优秀的低地苏格兰人更愿意把自己同那些半野蛮的穿格子呢的人联系起来,而不是他的英格兰血亲”。在莱斯利·斯蒂芬看来,司各特只看到了裹在高地人身上的格子呢,未能深入其灵魂深处,因而其浪漫书写是肤浅的。休·特雷弗-罗珀在梳理格子呢服装的历史时指出:“关于独特的高地文化与传统的一整套观念都是一种追溯性的发明(retrospective invention)。”对于司各特的文学书写,他说:“小说《威弗利》与高地兵团共同在全欧洲传播褶裙与格子呢的时尚。”然而他并未进一步阐述《威弗利》如何在传播格子呢时尚中发挥作用,也未提及司各特的其他作品。
近年来,随着司各特研究的多元化,不少学者从资本主义的全球化和帝国主义扩张等更为宏大的视野来审视司各特对历史的浪漫书写。凯蒂·特林佩纳一方面指出苏格兰、威尔士和爱尔兰对盎格鲁-撒克逊中心主义的抵抗潜力,另一方面又称司各特的历史小说是“帝国主义的典范”。萨里·马克迪西认为,司各特对高地进行浪漫化的同时也揭示了高地遭到征服和殖民的事实,是浪漫主义批判现代文化和帝国主义的文学力量之一。这种矛盾除了折射出司各特高地书写的复杂性,以及司各特与帝国主义的“合流”外,也显示出以辩证和整体的眼光审视司各特的必要性。值得注意的是,凯蒂·特林佩纳和萨里·马克迪西的观点产生于1997年苏格兰议会成立后不久,也即苏格兰民族主义的一次高潮期内,而且二人仅关注《威弗利》,未深入探讨格子呢如何被挪用。进入21世纪,安德鲁·林肯通过比较《红酋罗伯》中代表文明、礼貌和美德的商业与象征原始、自由的浪漫两种不同话语,揭示出帝国主义对高地的商业侵占和暴力掠夺,以及后者的抵抗。但安德鲁·林肯没有提及格子呢的文化抵抗作用。伊恩·布朗指出格子象征混杂、多义与流动潜力的后殖民身份,但仅以1822年为庆祝乔治四世访问爱丁堡(The King’s Jaunt)而上演的格子呢秀为例,对司各特的文学书写着墨寥寥。
本文尝试从司各特的整体创作出发审视其格子呢书写背后的深层意义,不仅关注《威弗利》(Waverley; or, ’Tis Sixty Years Since,1814,又译《威弗莱》)和《红酋罗伯》(Rob Roy,1817,又译《罗布·罗伊》《红毛大侠》)这两部分别以1745年和1715年苏格兰詹姆斯二世党反叛为历史的小说,以及《雷德冈脱利特》(Redgauntlet,1824)这部以1715年詹姆斯二世党流产的反叛为背景的小说,还将聚焦《中洛辛郡的心脏》(The Heart of Mid-Lothian,1818,又译《米德洛西恩监狱》)这部以1736年爱丁堡卜丢司暴动(Porteous Riots)和农村少女爱菲弑婴案为背景的小说,以及两部涉及苏格兰与英属印度殖民地关系的《盖伊·曼纳令》(Guy Mannering; or, The Astrologer,1815)和《一个医生的女儿》(The Surgeon’s Daughter,1827)。同时,通过将这些文本置于苏格兰社会转型、苏格兰启蒙运动、资本主义发展、帝国主义扩张,以及全球化形成的历史文化语境中,本文将分析司各特格子呢书写与帝国想象之间的关系。文章认为,司各特在对格子呢进行虚构想象时总是试图寻求一种平衡:他塑造的高地英雄既是忠诚、浪漫的,又是历史、过去的;而且,他在赋予格子呢民族独特性的同时,总会考量联合的意义和商业的利益。他努力在格子呢的美学价值和实用价值之间找到平衡,但随着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和帝国主义的加速发展,这种平衡式的想象在不断传播、改写和挪用中发生了变异,最终被纳入帝国军事优越主义的意识形态建构中。这种变异不仅使得格子呢成为一种时尚符号,同时也将其与帝国的军事力量和文化霸权紧密联系在一起。格子呢从一种传统的苏格兰服饰,逐渐演变为帝国扩张和资本主义消费文化的一部分,反映出在全球化进程中地方文化如何被重新定义和利用。
一、 司各特对格子呢的浪漫化虚构与格子呢的历史
司各特在苏格兰历史小说中对高地服饰的文学再现呈现明显的浪漫色彩。国内倾向于按照时序和小说所涉及的历史时期,将司各特的27部历史小说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早期以苏格兰反抗英格兰统治为背景的小说,包括《威弗利》《红酋罗伯》《中洛辛郡的心脏》等,中期以英格兰历史为背景的小说,以及后期反映法国等欧洲大陆国家的历史事件和中世纪宗教活动的欧洲历史小说。考察司各特的格子呢书写若只关注《威弗利》或者他的早期苏格兰历史小说,难免会以偏概全,因为司各特对苏格兰的关注贯穿其整个创作过程。1819年出版的《艾凡赫》(Ivanhoe: A Romance)与英格兰的历史有关,但同年司各特还出版了《拉默莫尔的新娘》(The Bride of Lammermoor,又译《沼地新娘》)和《蒙特罗斯传奇》(A Legend of Montrose),这两部都是典型的苏格兰历史小说。司各特后期以欧洲历史为背景的小说中也常有苏格兰人的身影,最后一部小说《危险城堡》(Castle Dangerous,1831)又回到了苏格兰历史。在这些主要以苏格兰历史为背景,或者涉及苏格兰历史的小说中,司各特在塑造苏格兰人尤其是高地人形象上对格子呢服饰的处理方式主要围绕三个核心词展开:浪漫、民族和商业。
司各特书写的是历史的、过去的而非当代的或现实中的格子呢。他的第一部历史小说《威弗利》以1745年詹姆斯二世党最后一次试图复辟斯图亚特王朝的历史为背景,讲述充满浪漫幻想的英格兰贵族青年威弗利在如画的高地风景、浪漫的高地英雄和充满激情的高地美人吸引下,放弃英格兰军人身份,穿上高地服装,加入高地叛军,遭遇失败后回归现实的故事。小说的副标题“六十年前的事”已经表明作者是基于过去的高地人进行的虚构再现。在现实中,为了遏制詹姆斯二世党叛乱,英格兰政府颁布了《服装法案》(The Dress Act 1746),禁止苏格兰人穿传统格子呢服装,包括“披风、短褶裙、格子呢紧身裤、肩带……格子图案或杂色的披风”,违者要受六个月的监禁,不准保释,第二次违反则要被流放七年。格子呢服饰被等同于詹姆斯党和叛乱,“到1782年服装禁令解除时,高地已被完全平定”,已无人再穿被禁止的服装。1773年,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1709—1784)在詹姆斯·鲍斯韦尔(James Boswell,1740—1795)劝说和陪同下前往苏格兰北部山区游历,发现要见到期望中的“一个穿着独特的民族和一套古老的生活方式”为时已晚。在整个旅行中,他们从未见到穿格子呢的人,到处都执行了服装禁令,甚至连风笛“也开始被禁止”,高地服装似乎已经绝迹,“没有任何一个有理性的人会想到它的复兴”。也就是说,直到司各特11岁时,对高地服装的禁令才最终解除,即便是在苏格兰边区长大的司各特,恐怕也只能在故事中听到格子呢。无论是1810年出版的诗歌《湖上夫人》(The Lady of the Lake),还是1814年出版的历史小说《威弗利》,象征着高贵、野蛮、骄傲和可怕战斗的格子呢都是与已逝的过去联系在一起的。不仅真正历史意义上的格子呢不存在了,而且与之相关的一整套社会和文化体系也不复存在。不再有“刀枪剑戟寒光闪闪”,也看不见“勇敢的格子呢”,“披肩与羽饰随风飞舞”。司各特再现苏格兰格子呢时,格子呢已成为历史。
《威弗利》结尾处的格子呢画作也许能为理解司各特格子呢书写的虚构性提供例证。在小说结尾处,失败的高地人要么死在了战场,要么被判叛国罪死在绞架上,但格子呢却活了下来。在战火中遭到重创的低地庄园图莱·维俄兰得以按照原貌重建,但大厅中添了一件陈设,“那是一幅生动的画像,画的是穿着高地服装的弗格斯和威弗利,背景是一个荒野的,岩石垒垒的山口,一群族人正从山口往下走”。小说叙述者特意补充了这幅画的来历,极力维护其真实性:“原来,他们在爱丁堡时,一个很有天才的年轻人给他们画了一张很生动的速写,后来,由伦敦一位杰出的画家根据这张速写画成了全尺寸大幅油画。”叙述者继续说道,“就连雷伯恩本人也无法画得比这幅更逼真”。这段关于真实性的描述也许可以成为威弗利小说再创造苏格兰形象的隐喻。那位天才年轻人在为威弗利和弗格斯作画时,二人在爱丁堡,而不是高地荒野,这里隐含着速写时发生的第一次再创造。根据速写画成全尺寸油画,为第二次再创作。《威弗利》的叙述者对这幅油画的讲述和描绘,是依据油画进行的第三次再创造。司各特还与以画高地氏族首领著称的画家雷伯恩做了对比,暗含了另一层的再创造。此外,部分插画版《威弗利》对这幅画的再现也可以称作一次再创造。呈现在当代读者眼中的格子呢,与威弗利和弗格斯当初在高地所穿的格子呢显然已相距甚远,更遑论威弗利和弗格斯本是司各特虚构的人物形象。可以说,无论如何声称真实性,如何争执辩论,司各特对苏格兰格子呢的再现都不可能不涉及再创造。问题在于,他为何在战后重建、回归现实和大团圆的时刻,去除叛乱之人的危险性,涂上浪漫的光晕,然后允许其重现于艺术作品之中?
司各特对格子呢的浪漫化在不同的历史小说中有不同的侧重。在与詹姆斯二世党反叛直接相关的历史小说中,如在《威弗利》、《红酋罗伯》(1715年叛乱)中,格子呢通常为男性穿着,与高贵、忠诚和英雄主义相关。在《威弗利》中,伊沃族最忠诚的子弟,在审判首领弗格斯的法庭上站出来愿意替他赴死的埃文,第一次出现时便将高地男子英武的气概和身强力壮展现得淋漓尽致。通过威弗利这位耽于幻想之人的滤镜,读者更能强烈地感受到身穿格子呢的埃文的浪漫色彩。“这位独特的盖尔人,是个壮实、黝黑,身材不高的青年,显得身强力壮,那多褶的披肩又给他的外貌添了几分英武的气概。”被污蔑为“非常不体面,简直就是丑陋下流”“缺乏男子气概,像叫花子似的”的短褶裙,在威弗利的笔下反而使“一双结实、匀称的腿”裸露出来。无论是披肩还是短褶裙,作为高地普通人的穿着都具有制作简单且用途广泛的特征,与他们的经济状况有着直接的关系。巴巴拉·特克斯伯里和艾尔西·斯特迈耶将great kilt描绘为“一块两码宽,四到六码长的巨大的羊毛格子呢”。通常,人们使用本地植物和地衣进行染色,产生蓝色和紫色,并通过两种颜色交叉的方式来编织图案。这种大号的服装样式剪裁简单,经济实用,冷的时候可以把整个人裹起来,热的时候可以缠于腰间,既能抵御湿寒,又便于在山野丛林沼泽地中行走,逐渐成为高地这种特殊地理环境中普通人的日常服装。在司各特几乎所有涉及苏格兰人的历史小说中,出门在外的高地人几乎都穿着这种披风。《威弗利》中高地强盗唐纳德老巢中五六个全副武装的高地人“躺在他们宽大的披肩上”,《红酋罗伯》中高地旅店中的“高地人用他的方格子花呢披风裹住身子,躺在地板上”,这里的格子呢披风有类似床褥的功能。高地人通常把格子呢束在腰间,由此形成的褶皱还有口袋的功能,如在高地宴会中为大家吟诵的高地诗人麦克-默罗感激不尽地接过首领弗格斯送给他的礼物,“恭恭敬敬地把它裹在搭在胸前的披肩褶缝里”。甚至,旅店的一个“窗洞里也塞着一袭旧的方格子花呢披风”。相对于披肩,短褶裙也许因其稍微复杂的褶皱制作工艺而被赋予了更多美学价值。正如埃文的例子所展示的,司各特强调穿着短褶裙而裸露的身体的力量,这力量支撑起了忠诚、尚武和英雄主义的价值体系。值得注意的是,司各特借威弗利对高地的浪漫幻想掩盖了埃文作为高地匪盗的身份。威弗利之所以在低地庄园图莱-维俄兰见到埃文,主要是因为低地庄园主布雷德沃丁男爵一直拒绝向埃文的首领弗格斯缴纳保护费,以至于家中所有奶牛都被高地盗匪偷走了。司各特这位“北方的巫师”(Wizard of the North)、“北方的魔法师”(The Enchanter of the North)还借埃文之口为盗匪辩解:“偷一头穷寡妇的奶牛,或者偷一只佃户的小牛,那才叫贼;从低地的地主家弄走一大群牲口,那叫赶牲口的绅士。”这个劫富济贫的“绅士”唐纳德为了迎接英格兰军官威弗利,特意“脱下高地服装,换上旧的红蓝色制服,戴上插了羽毛的帽子”,在威弗利看来却“很不协调”,让人“很难忍住不笑”,但在司各特看来,高地盗匪和最普通的高地服装一样,自有其独特的高贵品格。
相对于普通高地人所穿的披风和短褶裙,格子呢紧身裤被赋予了高贵的浪漫气质,在后冲突时代的语境下隐含着重塑克兰社会结构的目的。紧身裤是上层阶级的服装,这一点司各特与休·特雷弗-罗珀是一致的。后者指出“褶裙的仆从地位”,称“下层阶级不可能买得起长裤或马裤”,“高地的男人只能在户外穿紧身裤,这些人有随从为他们拿着紧身裤:因此紧身裤是一种社会级别的标志”,而司各特笔下的贵族绅士也通常穿裤装而非裙装。威弗利第一次见到弗格斯便被后者“独特的风采和气派所吸引”,只见这位高地氏族首领“以最简单的方式穿一身高地服装,显得很潇洒”,这身高地服装除了“一条红白格子呢紧身裤”外,“跟埃文的打扮一模一样”。当与男爵和弗格斯一起前往霍利罗德宫参加舞会时,威弗利换上了花格呢裤子,对此男爵赞同地说道:“我最赞成穿这种服装,我认为比穿苏格兰裙更有古风,更得体。”当男爵向王子行脱靴礼表示效忠时,王子穿的也是紧身裤。在《红酋罗伯》中,主人公法兰西斯和治安官贾尔维先生在旅店中遇到了穿短褶裙和紧身裤的高地人,贾尔维对着那位穿格子呢裤的人说:“那家伙看上去是个大人物,因为高地人只有绅士才穿这种方格子花呢裤子。”除了制作更复杂外,裤装条纹色彩的差异被作为社会区分的工具。由于高地布料的染色通常是就地取材,加上氏族之间暴力冲突事件不断,接近自然环境的颜色也就起到保护色的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高地服装颜色的单一。司各特小说中,以及1822年乔治四世访问爱丁堡时涌现的各种颜色格子呢服装,可以说是刻意的发明,是格子呢的克兰化,目的是重建高地的社会秩序。在这场格子呢秀上,高地各氏族首领和族人身穿各式格子呢服饰浩浩荡荡前往爱丁堡参加乔治四世的盛大典礼。作为访问苏格兰的第一位汉诺威王朝统治者,乔治四世穿上了红配绿的斯图亚特皇室格子呢(Royal Stewart tartan)短褶裙。如果说1745事件及此后的禁令和大清洗以暴力和强制的方式压制了苏格兰高地氏族社会涌动的不安与冲突,那么以颜色区分格子呢则代表着对后冲突氏族社会结构的重塑。
司各特对格子呢的虚构书写不限于与詹姆斯二世党反叛相关的历史,在《中洛辛郡的心脏》《雷德冈脱利特》等历史小说中,苏格兰的浪漫化形象发生了变化。相较于男性英雄们的格子呢,最为平凡普通的女性穿上格子呢走上了历史舞台的中央。虽然《威弗利》等小说中也出现了普通的高地人,但大多不具名,作为背景出现,《中洛辛郡的心脏》中一位普通农村姑娘珍妮不仅被置于聚光灯下,还成为心地纯洁、意志坚毅的苏格兰人的代表。小说的一条主线围绕珍妮拒绝为救妹妹作伪证,只身前往伦敦请求皇家赦免的故事展开。珍妮与父亲和妹妹相依为命,妹妹未婚诞下婴儿,因孩子消失而被判弑婴罪。所有人都希望她能在法庭上作证,称妹妹曾经向自己透露过怀孕一事,这样便可使妹妹免于一死,珍妮却拒绝作伪证,并只身徒步前往一千英里外的伦敦。危险重重的路途中,小说一再强调珍妮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着装整洁,来彰显其高贵的品质。她总是“披着一条家乡流行的方格子呢披肩,一半盖在头顶上,一半披在肩上”,“她收拾得特别整齐清洁,足以作为她内心纯洁的象征”。与充满浪漫幻想的威弗利不同,“珍妮的想象力并不丰富”,她对宗教充满虔诚,但不像父亲那般狂热,她身上体现的是一种理性的浪漫,真挚而务实。在《雷德冈脱利特》中,司各特借助一封信件的叙述,描写了一对流浪汉男女,尤其强调了女性干净整洁的装扮。她虽然戴着一顶男士帽子,穿着一件男士外套,“但她的个人卫生和衣着比一般的流浪艺人要干净得多”,她还佩戴着首饰,并且用一枚银质胸针将格子呢披肩别在胸前,而不是任其散乱。这个细节反映出她与《中洛辛郡的心脏》中的珍妮姑娘一样审慎、纯洁。
《中洛辛郡的心脏》的另一条主线是1736年卜丢司暴动,这是一场引发英格兰与苏格兰政治冲突尖锐化的暴力事件;《雷德冈脱利特》则以1765年詹姆斯二世党一次失败的叛乱“企图”为背景。与《威弗利》不同,这两部小说更强调现实的利益,而非狂热的激情,总的来说,两部小说展现的是一种更为理性、务实的浪漫。可见,司各特对格子呢的浪漫化在不同小说中表现得并不完全一致,仅关注《威弗利》或者仅从民族神话来解读很难全面把握其复杂性。司各特的格子呢想象以及他在1822年复兴格子呢文化“决定性时刻”做出的积极推动,的确助推了格子呢文化(tartanry)、格子呢崇拜(tartan cult)、甚至格子呢主义(tartanism),以至于默里·G.H.皮托克将他连同加思的斯图尔特(Stewart of Garth)和索比斯基·斯图亚特兄弟(the Sobieski Stuarts)一起称作将苏格兰文化表征为琐碎的、边缘化了的“坏人”(the villains)。但若从司各特的整体创作来看,这样的谴责未免以偏概全。在司各特那些较少或不涉及詹姆斯二世党反叛的历史小说中,格子呢的文化表征并不完全与狂热的激情相关。约翰·考吉注意到司各特格子呢的浪漫化书写背后的经济动因:
格子呢以卡洛登为其享有特权的重要时刻,这个时刻被重塑为一部悲剧的史诗,一次失败的胜利,它能以一种神话般的健忘遗忘真实的历史冲突,在这场冲突中,一种专制主义、历史的错位和经济的非生产性封建制度被相对高产的自由农耕制度取代。如果说在经济上,这一史诗般的转型与工业革命有关,那么在文化上,它与浪漫主义有关,浪漫主义在欧洲最后的一片空旷的“荒野”中寻找野性,坎伯兰和大清场清空了这里,但是司各特和麦克弗森却用野性、充满魅力的男人和难以捉摸的女人将其填满。
萨里·马克迪西更为激进,他认为司各特连同其他政治家、经济学家、艺术家、诗人、音乐家和作家一起,将被清空的苏格兰高地重新编码和改写,发明了一个新的苏格兰高地。他从帝国对苏格兰空间的殖民和辖域化入手,阐述了浪漫主义与资本主义、殖民主义的共生共谋关系。这些研究为从更深层的社会动因来审视司各特的格子呢书写提供了启示。
二、 司各特的民族主义与格子呢的商品化
司各特对格子呢的想象具有强烈的现实关怀。卢卡奇在《历史小说》中指出:“将司各特视为浪漫主义作家是完全错误的,除非人们希望将浪漫主义的概念扩展到19世纪前三分之一的所有伟大文学中。”的确,尽管对后来的浪漫主义文学非常重要,但司各特的历史想象是“对18世纪伟大现实主义社会小说的直接继承”,且“与启蒙时代现实主义文学传统相一致,是为了适应新时代的更高形式的发展”。卢卡奇强调了在理解司各特时的社会现实因素,如资本主义的发展及其与封建主义的意识形态斗争,以及司各特对此的认识和书写。汤姆·奈恩也称司各特不是典型的浪漫主义者,认为他对民族之英勇过去的召唤从来不是为了复兴它,更不是为了当前政治或社会革命。奈恩将司各特对苏格兰英雄时代的书写称作“告别式的”(valedictory),是为古老的苏格兰献上的伟大挽歌。在司各特的传记作家J.G.洛克哈特那里,这一点也得到了肯定。J.G.洛克哈特称司各特的民族主义就像他的巫术观一样:“他喜欢在幽灵、女巫和占星术的世界中肆意妄为地幻想,……但如果在他的时代苏格兰出现了任何反英派别,无论是民间的还是宗教的,他都会比其他任何活着的人更希望将其镇压。”在审视司各特的格子呢书写时,作家对苏格兰向现代社会转型时的经济生活的深刻体验也是不容忽视的。然而,若单从资本主义的影响进行分析也有失偏颇,正如克雷格·贝弗里奇和罗纳德·特恩布尔指出的那样,“意义从来不是被动接受的,而总是受制于其他话语的选择和调整……,对格子呢文化的反应并不是不加批判的同化,而是一种复杂的协商,依赖于与之相关的其他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信仰和价值观”。在审视司各特的格子呢时,并不能截然分开民族因素和经济因素。
司各特对苏格兰高地形象的塑造是在他所坚信的历史进步论框架下进行的。司各特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和特定社会变革机制的理解受到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思想家,如亚当·斯密(Adam Smith)、亚当·弗格森(Adam Ferguson)、卡梅斯勋爵(Lord Kames)、大卫·休谟(David Hume)和约翰·米勒(John Millar)等人的深刻影响。默里·G.H.皮托克指出,苏格兰启蒙运动所构思和传播的是一种目的论哲学,“对过去的分析不是从它自己的角度,而是从它对当今进步的贡献”。关于社会的变化与更替,司各特在《威弗利》“本当作前言的后记”中有这样一段论述:“欧洲没有哪一个国家,在半个世纪内经历过像苏格兰王国那样全面的变化。……随着财富渐渐流入,商业渐渐发展,加上上述影响,苏格兰人也发生了变化。现在的苏格兰人不同于他们祖父时代的人,正如现在的英国人不同于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人一样。”这段话呼应了第五代塞尔柯克伯爵托马斯·道格拉斯的《苏格兰高地现状观察》(Observations on the Present State of the Highlands of Scotland,1805)里的思考。《威弗利》的副标题“六十年前的事”通常被认为指向1745年苏格兰的创伤过去,但皮特·加赛德的新发现却表明,司各特在创作《威弗利》时,着眼的其实是当下的苏格兰。皮特·加赛德指出,阿伯茨福德图书馆收藏了《观察》的第一版和第二版,其中附录B部分大量引用了埃德蒙·伯特(Edmund Burt)的《苏格兰北部绅士的来信》(Letters from a Gentleman in the North of Scotland,1754),而后者被认为是司各特小说中苏格兰高地场景描写的主要材料来源之一。司各特在这部小说中浓墨重彩地展现了格子呢的荣誉与辉煌,但最后却将其作为博物馆里的艺术品那样陈列起来。这看似矛盾的行为与他相信商业社会是历史的进步,必然取代落后的封建氏族社会有密切关系。
司各特在《威弗利》中将身穿格子呢的民族激进分子框在画像中,与其说是将其禁锢在过去,不如说是将激进温和化,以服务于商业社会的审美规则。卡罗琳·麦克拉肯-弗莱舍认为《威弗利》这幅画像“预示着一个被英格兰的文化和经济主导而被锁在过去浪漫中的苏格兰”。这个观点虽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全然正确,因为民族文化和传统并非全然无益于商业发展。在《中洛辛郡的心脏》中,司各特将激起冲突和分裂的民族符号格子呢转化成了推动商业进步的美德,“商业成为道德价值的一块试金石”,这是他为落后的苏格兰寻求一条通往现代的中间道路,也是他融合民族美德和商业伦理的一次尝试。通过并置卜丢司叛乱和珍妮请求皇家赦免两件松散联系在一起的事件,司各特凸显了身穿格子呢的普通苏格兰农村姑娘珍妮的民族美德,并将其塑造为促进商业进步的道德动力。爱丁堡城市卫队队长卜丢司在处决走私犯威尔逊时不顾群众对走私行为的普遍同情,以及对英格兰收税官的普遍憎恨,不仅提前执行判决,还向群众开火,因而被判有罪。然而伦敦方面罔顾苏格兰对卜丢司的司法判定,强行介入,激起爱丁堡市民发起暴动。在这起激化民族仇恨的冲突事件中,农村姑娘爱菲的情人斯唐顿领导了这场暴动,代表了激进的民族主义者;同样是面对不公正的审判,珍妮拒绝出卖自己的忠诚和良心,可以看作是温和的民族主义者。通过对比,司各特强调了坚守民族美德的价值。在被普遍认为赘余的第四部中,在所有主要冲突结束后,司各特让斯唐顿和爱菲那个一出生就被偷走的孩子开枪杀死了斯唐顿,却让珍妮获得了巨大的回报。若不结合第四部,司各特所要强调的商业社会的民族美德很难体现得如此淋漓尽致。如果说《威弗利》中格子呢的浪漫色彩几乎遮盖了其商业因素,《中洛辛郡的心脏》则似乎是一种矫正和补充。珍妮一家在积累了一些本钱和经验后,开始经营一家牧场,养殖奶牛,制作奶制品等。在她离家前往伦敦途中写给父亲的信中,她谈及最多的是与养殖相关的话题。甚至刚觐见完王后,珍妮和阿盖尔公爵便开始谈论奶牛品种和奶酪制作。“两位的社会地位和教育程度虽然天壤悬殊,可是谈到饲养牛羊的问题,彼此都有许多话要说。”被认为赘余的第四部分更是围绕珍妮与父亲一起管理公爵在罗森尼兹岛上的农场展开。阿盖尔公爵对珍妮发出邀请:“我敢说你收拾牛奶桶一定像你收拾身上的衣服一样整齐清洁。”珍妮身上所展现出的珍贵品质,如“忠诚踏实”不仅为她赢得了尊重,更赢得了经济生活的富足。王后赠给她的针线盒里有五十金镑,公爵赠送她两条德文郡奶牛,爱菲每次的来信中都夹着五十金镑,等等。司各特以金钱回报了珍妮坚守的民族美德。可以说,《中洛辛郡的心脏》中珍妮身上的格子呢与其说是能够激起战斗的民族符号,不如说推动商业进步的民族美德。
司各特试图将格子呢所代表的民族美德与商业进步融合在一起,与苏格兰民族工业在海外的扩张有密切联系。在《红酋罗伯》中,司各特借商人贾尔维之口称,“‘联合’给格拉斯哥提供了与英国在北美和西印度群岛的殖民地进行贸易的可能性,以及格拉斯哥对这些海外市场提供合适的出口货的便利条件”。然而,苏格兰的商业发展受到英格兰的压制:“我们有我们斯特林的哗叽,默斯尔堡的呢绒,阿伯丁的袜子和爱丁堡的斜纹里子薄呢,作为羊毛织物和精纺呢绒的出口货;我们还有各种亚麻织物,要比你们伦敦货更价廉物美。”贾尔维的这番抱怨是能够引起当代读者强烈共鸣的。莎莉·塔克特围绕当时最大的一家格子呢制造商威尔逊与桑(Wilson & Son)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商业实践,审视了格子呢的生产和消费,以及它如何成为时尚的历史过程。在谈到该公司在全球的扩张时,莎莉·塔克特指出内陆通讯的改善,拿破仑战争对对外贸易的影响,以及与苏格兰西部的贸易加强,特别是格拉斯哥成了与苏格兰偏远地区和海外贸易的门户等诸多因素都起到了重要作用。该公司这一时期的贸易网络覆盖了苏格兰、英格兰、爱尔兰、欧洲、北美、南美和西印度群岛,展示了格子呢在全球的商业吸引力。休·特雷弗-罗珀对此也予以了肯定,指出为苏格兰军团提供军需品的制造商们在1822年格子呢盛典后“看到了一个比原来大得多的市场的前景”。不同氏族拥有不同格子呢式样这一概念,似乎是由这些“足智多谋的制造商首创”。其中威廉·威尔逊决定与伦敦的高地协会(The Highland Society of London)合作,准备了各式格子呢图案手册送往伦敦,在伦敦高地协会“鉴定”所属不同氏族后投入量产。大量的市场需求使得“每块格子呢一离开织机就被卖了出去”。了解到这一时期苏格兰棉纺织业的迅猛发展和急剧扩张,以及随之而来的巨额利润,就很好理解司各特为什么一方面为逝去的英雄时代惋惜,另一方面却不大可能不支持与英格兰的联合,或不支持苏格兰的现代化和工业化。正如马修·P.德齐尼克所言,“高地服装是现代性的视觉宣言:是一个性别化了的、精致的、向外看的、与帝国联系紧密的社会的视觉宣言。高地精英,特别是那些希望从帝国日益增加的财政军事支出中获利的人,认识到将苏格兰纳入英国的价值,并利用高地服装的形象推动了这些进程”。司各特与其他低地精英一样认为,融入帝国并不是失败和屈服,而是一种安全且有效的手段保护苏格兰及其地方最大限度的自治合法性。
受启蒙历史进步观和联合主义立场影响,司各特对格子呢的想象以及当时挪用苏格兰文化传统的实践,也都受到了全球资本主义系统化模仿和挪用地方文化和民族主义的影响。全球市场在帝国持续的蚕食中形成,引发了劳动力、资源和商品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流动与流通,但这个过程绝非理想化的自由贸易。司各特在小说中对苏格兰棉纺织品用途和美学价值的呈现,从全球市场的角度来看,具有明显的民族主义倾向,有助于为苏格兰棉纺织品附加上优质和先进的价值。这一点在司各特隐晦指涉殖民地贸易和全球经济的苏格兰历史小说中都有体现。与《威弗利》聚焦苏格兰和英格兰关系相比,《中洛辛郡的心脏》中的苏格兰是一个全球化了的苏格兰。小说处处展示出苏格兰与全球连通的痕迹:朵乃恰将拐卖或绑架来的苏格兰男人、女人,尤其是未成年的儿童卖给美洲种植园;斯唐顿的父亲与《盖伊·曼纳令》中在印度服役的盖伊·曼纳令上校经历类似,早年在西印度服役,期间与一位富裕农场主的女儿结婚,生下斯唐顿,从珍妮的视角可以看出,他家的摆设和他的生活习惯依然保留着在殖民地的痕迹;珍妮在伦敦投靠的亲戚格拉司太太做烟草生意,在得知爱菲获得赦免的条件是“流放到国外十四年”,立即张罗着要把她嫁给一直与自己有生意往来的弗吉尼亚老头。在这样一个全球化了的地方空间中,司各特选择珍妮的“忠诚踏实”,而非斯唐顿自我毁灭式的浪漫激情,作为真正的苏格兰精神品质,在彰显民族独特性的同时,更是对全球化和现代化历史发展趋势的主动调适。事实上,《威弗利》中的弗格斯在法国长大,回到高地穿上格子呢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实现政治野心;《中洛辛郡的心脏》中的斯唐顿在西印度长大,来到高地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荒唐不羁。在带头冲进爱丁堡监狱,处死卜丢司时,斯唐顿穿着疯女人麦琪的破烂格子呢。在司各特看来,弗格斯和斯唐顿并不能代表真正的苏格兰精神,他们对格子呢的滥用只能是悲剧的,弗格斯死在了断头台上,斯唐顿死在了自己儿子手中。在《一个医生的女儿》中,即便在善良的医生的照料下,在其美丽的女儿的感化下,詹姆斯二世党的私生子理查还是成了“英勇的冒险家,在前往印度的好望角丢掉了自己的良心”,最终被大象踩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司各特对格子呢民族纯正性的强调又有抵制全球化对地方文化的利用,以及帝国中心对边缘地区文化的消费和商品化的意图。
总的来说,司各特在以格子呢塑造苏格兰形象的文学书写中表现出了一种看似摇摆的模糊性,但若参考他对人类历史发展总体状况的观念,对社会转型时期历史力量的感受,以及他对当时苏格兰、英格兰,甚至正在急速扩张的帝国的理解,不难在纷繁中理出一些纹路和脉络。对格子呢这一具体物质形态的虚构展现,反映了他的民族观,而民族观又是其历史观和社会观的一种表现。在民族性和商业进步之间,司各特似乎要寻求一种平衡,就像格子呢的经纬和纵横,相互交织,各自延展,缺少任何一根线都难以继续编织下去。他主张在联合和帝国的框架下发展苏格兰经济,意味着支持全球对地方的征用、资本对民族文化的商品化,因为这在客观上有利于苏格兰民族经济的发展。而同时,面对由此引发的民族文化独特性丧失的风险,他选择积极调适,以文学进行抵抗,甚至如凯恩斯·克莱格所声称的那样,开创了一个文学抵抗传统:“通过用它的意识形态对社会生活进行思考,通过提醒它排除但不能忘记的事物,通过指向文明进步过程中每一个角落都潜伏着的野蛮,以激进的方式面对历史。”
三、 司各特的帝国观与格子呢书写的传播
浪漫、民族、经济利益可以说是理解司各特笔下的格子呢与苏格兰的关键词。近年来,司各特研究以格子呢这一“帝国的视觉宣言”来审视文学、文化与资本主义的复杂互动,为更深刻地理解司各特高地书写的复杂性提供了借鉴。司各特在小说中极少正面提及大英帝国,甚至隐晦地将殖民地称作“遥远的地方”(yonder awa)。但他身处苏格兰深入且广泛地参与殖民事业的时代,不少亲戚和朋友参与其中,甚至他本人也曾坦言想要去印度碰碰运气。这都使得他的刻意回避有其深意。早在《东方主义》(Orientalism,1978)中,萨义德就指出,“像拜伦和司各特这样的浪漫主义作家对近东有一种政治视野,对如何处理东方与欧洲的关系有着一种极为好斗的意识”。在《文化与帝国主义》(Culture and Imperialism,1993)中,萨义德进一步指出了西方文学想象如何隐晦地为西方支配性话语的构建作背书。凯蒂·特林佩纳注意到启蒙史观与司各特小说的世界性传播之间的关系:“正是司尔特的历史小说对历史进步的强调,为其赢得了帝国小说的典范地位,吸引了民族主义、帝国主义和殖民地的读者。”道格拉斯·S.马克也肯定了司各特的历史小说对帝国叙事所起的支撑作用:“在《威弗利》之后,小说确立了自己作为帝国时代英国最重要的文学体裁的地位,沃尔特·司各特、约翰·布坎以及19世纪和20世纪的其他苏格兰小说家的小说为塑造和维持帝国的主导叙事发挥了很大作用。”司各特帝国观的模糊性被安德鲁·林肯描述为“带着被剥夺者的怨恨‘想要成为主人’的被殖民者”心态。这些研究为深入理解司各特格子呢书写中文学想象与文化实践之间的互动开拓了视野。
格子呢被视为军事帝国主义的符号,服务于征服和统治,首先与司各特文学书写中的某些特定元素有关。在司各特的大多数苏格兰历史小说中,格子呢与高地人的身体联系紧密,而后者又与年轻、力量和忠诚相关。在《威弗利》中,苏格兰格子呢被赋予了男子气概,成为青年小伙身体力量的表达。精于缝制格子呢的苏格兰裁缝一边为威弗利缝制衣服,一边唱着赞颂苏格兰英雄们的歌谣,“每唱一个英雄阵亡至少要缝三针”。当威弗利穿上这身格子呢时,埃文和胖房东啧啧称赞其“漂亮”,称他“就像他们那种干起架来绝不认输的好小伙子”。在《盖伊·曼纳令》中,主人公布朗第一次见到他父亲的忠仆丁蒙特时,对方穿着粗糙的灰色披肩,头戴一顶用野猫皮毛镶边的帽子。布朗原名哈里·伯特伦,本是苏格兰伯特伦庄园的继承人,儿时遭到绑架、拐卖,后流落到印度参军,因爱上军官盖伊·曼纳令的女儿而随后者回到苏格兰。丁蒙特是地地道道的苏格兰人,此时布朗的苏格兰身份尚未得到肯定,但作家通过二人服饰与身体的相似将他们联系在了一起。小说这样写道,“习惯于用筋骨来评判人的布朗忍不住欣赏起丁蒙特魁梧的身材,宽阔的肩膀和稳健的步伐,而丁蒙特心中也对布朗表示了同样的赞美,仔细地审视着布朗那健壮的身材”。在离开之际,布朗向女主人提了一个请求:“我亲爱的丁蒙特夫人,您让我敢于提出一个请求——您能否好心给我,或者给我做一件跟好人穿的一样的灰色披肩吗?”披肩不仅与健壮的身体,还与苏格兰好人捆绑在了一起。此外,这些小说在结构上遵循探险小说或成长小说的叙述模式,年轻的主人公遵循自己内心对梦想的渴望,经历种种磨难,最终获得成功或认可,成为一定意义上的英雄。
然而,若司各特的小说不那么受欢迎,若没有政治权力的参与和文化机构的相关实践,很难说格子呢能够成为军事帝国主义的符号。约翰·O.海登描绘了司各特小说受欢迎的程度:“在他之前没有一位作家像他那样受到同时代人的肯定。”威弗利系列小说在爱丁堡一经出版,便会经由船只运往伦敦,各大报刊的评论者们翘首以待,争相在第一时间拿到新书。《文学博物馆》(Literary Museum)的一位评论者这样描述船只延误的状况:“我们相信,再狂暴的风浪所引起的不满也难以浇灭人们对刚刚从北方起航的那艘船只安全抵达的希望。”司各特的小说在殖民地也非常受欢迎。1846年开普敦警察图书馆的目录中显示,馆藏《红酋罗伯》、爱德华·布尔沃·利顿的《被遗弃者》(The Disowned,1829)和狄更斯的《马丁·瞿述伟》(Martin Chuzzlewit,1844)残缺不全。之所以还保存着这些残缺卷本,很可能是因为它们非常受欢迎。此外,苏格兰知识分子与英格兰政府管理者联手,助推了利用高地服装为帝国服务的进程。首相老皮特看中了高地人的尚武精神,认为这种精神可以在帝国战争中方发挥巨大的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寻求将高地人的尚武精神从詹姆斯二世党人的冒险中转移到帝国战争中去”,积极推动高地军团的建立。一些文化机构如1778年成立的伦敦高地协会不仅推动了服装禁令的废除,还利用其慈善网络与更广泛的帝国概念联系起来,发展了“高地帝国”(Highland Empire)的概念。
除此之外,大量对司各特作品的改编和挪用,也助推了格子呢被军事帝国主义征用。《威弗利》中的主人公威弗利不是高地人,虽然对高地风景和英雄充满幻想,但在一系列浪漫冒险后回归到了现实理性中。然而大量的改编和仿写,尤其是有关英属印度殖民地的冒险故事改编了主人公的身份,将英格兰士兵改为高地士兵,将高地改为英属印度,并且抹去不同民族相互同情和融合的情节,凸显了军事民族主义。在这些仿写中,詹姆斯·格兰特(James Grant,1822—1887)的仿写较为典型。他是司各特的远方亲戚,曾是第62步兵团的海军准将,创作了一部名为《战争罗曼司》(The Romance of War,1848)的小说,讲述了高地士兵在殖民地冒险的故事。小说主人公罗纳德是一位高地领主的贫穷儿子,后来加入了戈登军团,参加了对拿破仑和西班牙的战争,还对抗过土匪,在格兰特的笔下成了天生的士兵。这种改编和挪用此后不断变异,与司各特的原作相距甚远。比如,关于1746年卡洛登之战中双方交战时的详情,司各特几笔带过,只提到龙骑兵追来,弗格斯恢复了狂热的劲头,拔出剑来,大叫一声“用刀”,便与部下一起向敌人冲去。然后威弗利就被冲散,对此后的事情一无所知,司各特也没有再作交代。没有格子呢,没有风笛,甚至都听不见锣鼓喧嚣声。但此后其他媒体在提到穿格子呢的高地军团时,却倾向于将战场的壮观和浪漫夸大到极致。阿奇博尔德·威尔逊在1858年10月爱丁堡《布莱克伍德杂志》(Blackwood’s Edinburgh Magazine)的一篇文章中描述了科林·坎贝尔元帅在印度检阅部队时的情景:“93号高地团站在最后,人数众多,身材高大,排成整齐的队列。他们看起来像一片波浪状的羽毛和格子,当他们欢呼着迎接他们的老将指挥官时,整个战场上的喧嚣欢呼声响彻云霄。”这个特别场景以及威尔逊对高地军队的戏剧性描绘引起了人们对其制服集体形象的关注,后来许多描述都会提及。威廉·菲契特在他的《大兵变的故事》(Tale of the Great Mutiny,1901)中更加戏剧化地描述了类似的情景:
科林·坎贝尔穿着完整的高地装,格子裙、帽子和飘扬的羽毛。坎贝尔的凯尔特血统在他到达高地兵团时激发起来。“第93团!”他说,“你们是我的孩子们;我依靠你们来完成这项工作。”一位来自阵中最前沿的人用最浓重的多里克口音回答道,“是的,是的,科林爵士,你认识我们,我们认识你;我们会把卢克诺的妇女和儿童带出来,或者和你一起死在这次战斗中。”
从最早的媒体报道到维多利亚时期的作品描绘,高地士兵的壮观场面为战争叙述提供了一种引人入胜的视觉效果。通过这样的场景描绘,高地人被塑造成浪漫和荣耀的战争的象征。究其原因,就像维克托·基尔南所言,“帝国必须有一套灌注其中的思想范式或者条件反应机制,年轻的民族梦想在世界上占有伟大的位置,正如同年轻人梦想名望与财富”。
除了小说改编,大量戏剧改编通过在殖民地展演,将格子呢塑造为象征失败者荣光的符号,掩盖了征服和殖民的现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称作调节征服与被征服者关系的润滑剂和安慰剂。1819年,英属印度殖民地的加尔各答一家剧院上演了改编自司各特作品的剧作,其中的演唱者身穿格子呢短裙,头戴苏格兰无檐帽,是卡洛登战场上苏格兰士兵的典型装束,其中帽子上的羽毛在那场战役中被部分烧毁。舞台上对苏格兰服饰的视觉呈现,尤其是与卡洛登战役的关联,在了解这一历史的观众心中激起了丰富生动的联想。格子呢在殖民地文化语境中被塑造为糅合了野蛮和文明元素的混杂物,成为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间流动的符号,也因此具有了调停与和解的文化功能。对于这些流散海外的苏格兰人而言,格子呢在殖民地的再现有利于增强他们的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建构独特的苏格兰身份,因而具有了消解英格兰中心主义和霸权主义的文化力量。格子呢符号潜在的抵抗话语还有助于将同样遭遇过殖民的苏格兰人与这些殖民地原住民联系在一起,在一定程度上消弭了作为白人征服者的苏格兰人与原住民之间的文化鸿沟。凯蒂·特林佩纳认为英国文学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通过对苏格兰、爱尔兰和威尔士的古物主义和民族主义文学发展的系统模仿、挪用和政治中和而形成,“其创作模式,甚至集体和个人记忆的概念,都源于周边地区的文化民族主义”。作为战败者符号的格子呢被赋予了英雄的含义,引起了被征服者观众和读者的情感共鸣。
对司各特格子呢视觉化的挪用并不能完全撇清司各特自身与帝国话语建构之间的暧昧关系。司各特的暧昧性体现在他总是避讳直接谈及帝国,但他强调自由贸易,主张地区之间商品、资金和人员的自由流通、建立信用纽带,以军事保障商业利益等,这一切都在客观上有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帝国的扩张。如在《红酋罗伯》中,司各特将贾尔维塑造为自由贸易的商人典型,表达出一切都应以自由贸易为主的理念。贾尔维是格拉斯哥治安法官,在海外有自己的种植园,还会将运来的柠檬、砂糖、香料等原料调制混合饮料,说明他已经广泛参与到了英国在北美和西印度群岛的商业活动中,隐含着他作为帝国商人的身份。对于英格兰设置进出口障碍,使得苏格兰直接向海外市场供货困难重重,他与欧文一样非常不满。在他看来,各个地方有自己的区域商业优势,如“曼彻斯特的织物、谢菲尔德的钢铁制品、纽卡斯尔的陶器”,而苏格兰不同地区也是如此。不难看出,棉麻毛制品是苏格兰主要的出口商品,而海外殖民地是其最主要的市场,在庞大的帝国进行自由贸易涉及了苏格兰利益的根本。为了维护格子呢所代表的棉纺织业利益,司各特让贾尔维借助来自高地罗伯的军事力量,从而将商业和军事化的格子呢捆绑在一起,就像是贾尔维和罗伯的表亲关系一样。罗伯打家劫舍,以武力强制收取保护费等,但贾尔维却十分维护这位表亲,称他“有颗善良的心”,是一个“纯正的罗宾汉”,最重要的是“罗伯公正地对待所有人”,“说话算数”。本意良善且秉持公正,是商业,也是贾尔维最为看重的品质。他将“荣誉”称作“嗜血的杀人犯”,“在大街上惹是生非的恶棍”,相反,“信用”是“一个正派诚实的人,待在家里玩玩小猫”。与司各特一样,贾尔维反对战争与冲突,认为商业能够避免暴力。然而他们反对的只是纯粹诉诸暴力和激情,无视律法和理性之人,如《威弗利》中的弗格斯和弗洛娜,以及《红酋罗伯》中罗伯的妻子等。相反,罗伯的盗匪行为遵守着一定的理性规则,贾尔维对此的默许在很大程度上折射出司各特的态度,即商业秩序的基础仍然是暴力,一种理性的暴力,就像让高地恶棍们穿上格子呢去世界各地征战一样。小说最后,罗伯殷勤而又依依不舍地送贾尔维离开高地,他们“截然不同的职业和生活习惯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在快要分别之际,激动万分的贾尔维向他的表亲提出以金钱保障其稳定生活的建议:“要是一百甚至两百金镑能够使您和您一家安顿下来,只要派人带个字条到盐市场就行。”而罗伯则回应道:“要是有什么人欺侮您,表哥,只要派人通知我一声,哪怕他是格拉斯哥地位最高的大人物,我也要扯下他的耳朵!”商业为军事提供经济保障,而军事确保了商业活动的开展。在殖民语境中,商业和军事这对表亲相互保护,打通重重贸易障碍,共同支撑起了帝国的商业。当贾尔维和法兰克坐船满载而归时,是罗伯的长枪为其保驾护航。小说这样写道:“罗伯在我们告别的河湾上空那座高大的悬崖顶上站了好一会儿;我们可以看出高耸在他肩头上的那支长枪,他那件迎风飞舞的格子花呢披风,以及插在他帽上的那翎羽毛——这是高地绅士和士兵的象征。”这一场景意味深长,展现出了苏格兰棉纺织贸易和军事力量之间深度的纠缠。在司各特的时代,苏格兰人也确实深入到了帝国的每一根毛细血管中,攫取并积累了大量财富。以印度为例,18世纪末,受过高等教育的苏格兰人服务于东印度公司,并利用各种社会关系帮助同乡、亲戚、朋友谋取职位。该公司三分之一的军官是苏格兰人,1754至1784年间在印度服役的皇家军队中有一半是在苏格兰招募的。苏格兰社会中的中间阶层绝大多数都能够在英属殖民地的行政或军事管理中获得一官半职,并在贸易活动中获取财富。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司各特对格子呢的浪漫化掩盖了苏格兰作为征服者同谋以武力扩展商业贸易版图的事实,同时也模糊了自由贸易与军事征服之间的裙带关系,为大英帝国塑造了尊重各民族和地区文化差异,致力于打通全球贸易通道从而让人人享有自由贸易果实的虚假形象。在身穿格子呢的高地军团为自由贸易扫清障碍之前,文学想象也在实施着对异域想象空间的征用。在以苏印历史为背景的小说《一个医生的女儿》的序言中,框架叙述者克罗夫坦格里征求友人费尔斯克雷先生对自己作品的意见,后者称自己厌倦了前者关于格子呢披肩和高地战争的血腥故事,建议他将缪斯女神送往印度,因为“那里才是苏格兰人真正的成长之地”。克罗夫坦格里坦承自己从未去过印度,但费尔斯克雷先生不以为意,认为想象力可以征服任何处女地。像克罗夫坦格里一样,司各特也依赖道听途说创作了这部有关印度的小说。
结 语
司各特小时候因为身体原因被送往在边区的祖父那里疗治,终日无法外出,只得读书、听故事消遣,而这奠定了他成为伟大小说家的基础。始终对战场怀有梦想的他也许正像威弗利一样,在想象中经历浪漫,然后不得不回归现实。在激情和理性之间,司各特选择了平衡;在贫穷落后和商业繁荣之间,他为苏格兰选择了后者,尽管他对因此带来的民族文化丧失进行了抵抗和批判。司各特对苏格兰和格子呢的书写属于他那个时代,正如他的梦想受到他的现实的局限一样。然而,他的儿子,也即沃尔特上校、第二代司各特爵士(Colonel Sir Walter, 2nd Baronet Scott,1801—1847)实现了司各特的军事梦想。人们可以从小司各特爵士身上看到他父亲的影子,正如人们可以从格子呢中看到作家司各特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