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文学文献注释现象之考察
摘要:现代文学文献在其初刊、初版时多是“白文本”状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文献的重印,作者开始在文献上添加自注,他人(编辑、亲属、研究者等)更叠加新的他注。于是,多数文献渐失其白文本面目而被改造成了注释本,导致其文本的再建构和篇幅上的扩容。注释所要实现的基本目标是使文献所含有的信息、知识、内涵、背景等得以“著明”和敞开,但由于注释的文本简短、注释者的学养不足、意识形态的干预及避讳等原因,可能导致注释之蔽。
关键词:现代文学 注释 白文本 文本再建构
注释在中国是一种源于注经而普及于注子、史、集各部的悠久学术传统。中国古籍的注释实践在先秦时期就已开始,两汉走向兴盛。在中国漫长的注释史上,形成了众多不同的注释名目和样式,现在都通称之为注释或注解。“注释”“注解”成为一个词,始见于南北朝时期。如,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论说》有“若夫注释为词”句,北朝北周颜之推《颜氏家训·书证》中有“刘芳具有注释”句,南朝宋范晔《后汉书·杨伦传》中有“郑玄注解”句。在这些文献中,这两个词或指对于典籍原文的解释活动,或指这种解释的文字成果。在古籍注释实践中,已形成了更为专一的以研究语义为主要内容的训诂学。20世纪70年代以后,朱星、许嘉璐等学者开始倡导建立比训诂学范围更广的注释学。目前已出版了汪耀楠的《注释学纲要》(1997年版)等专著。中国现代文学的注释实践尚不能形成所谓注释学,更不宜成为单一的语义学,因此,本文主要是把注释视为现代文学文献史料整理中的一种处理方法和著述形态。
一、旧注、新注与今注
注释,单称为注,有新旧、古今之分。大体说来,古代学者对古籍的注释都属于旧注。而新注与今注,严格说是有语义交叉的,但我们可在此作一限定:即现代学者用文言注古籍的,属于新注的范畴,如,杨伯峻的《春秋左传注》等。而现代人用白话文注释古籍则是今注,用白话文注释白话著作更是今注。现代文学文献的注释也都可以称为今注。除了语言上的文言、白话之分,旧注、新注与今注在名称、范围、类型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旧注有悠久的历史,各朝各代也有不同的注释名称和样式。旧注肇始于先秦,当时称传、说、训、诂。两汉则有注、解、释、笺、章句、解诂,解谊等。魏晋出现了音义、集解。南北朝时“义疏”大兴。唐代的义疏官修者称“正义”,私撰者仍称“疏”。后世注释还有其他名称,但“注疏体例,汉唐已大备。唐宋以后的注疏基本是沿袭,清疏只是更加细密,基本没有创新”。[1]
旧注的各种名称和样式都有其特定的内涵且注释的内容也各有侧重。对它们有所了解也可为现代文学的注释实践提供借鉴和启示。我们可择些主要的旧注名目作一些简释。一类是诂、故、训:诂,亦作故,诂(故)即是用今语释古语;训,就是用较多的文字解释语言的具体含义或疏通义理。诂、训或故、训连言即为诂训、训诂、故训,训诂最通用。训诂简言之就是以今语释古语,以雅言或通语释方言,以解说释难语。二类是传、说:传,是传述解释的意思,重点是在传授;说,是解释义理而以己意述说之。“古代的学术承传与学术研究靠的是师承和家学的口授承传,形诸文字就是‘传’、‘说’,成为注疏的内容。”[2]三类是笺:本义指插入简策中表识疑难的补充文字,引申为注疏。以笺为注,始于东汉郑玄。因郑笺是对《毛诗诂训传》的发微、订误、补充,并兼下己意,自谦称为笺。即笺是引申前人说法和加入了自己识见的那种注释。四类是义疏、正义:书或文的意旨即是义,探求这些意旨即是义疏。疏是对注而言的,注而未畅通,就必须再疏通。义疏源于佛家讲论经典。南北朝后期,由于对魏晋笺注感到古奥难懂,就出现了佛经讲义式的义疏。特点是逐字、逐句、逐章讲解古代文献,往往依据一家之说,疏不破注。正义,即前人的或官修的义疏,始于唐孔颖达《五经正义》,强调学有宗主,对旧经有所引申发挥,但亦不能另立新说。义疏异名极多,除正义外,还有义注、义章、义赞、章疏、注疏、讲疏、讲义、述义、别义等。五类是章句:是一种以分章析句方式来串讲文献的注释方式,包含明句读和篇章结构,明句意、段意和全篇大意。六类是微、隐:微,藏匿谓之微,幽深不明谓之微,细小谓之微,微妙、精妙亦谓之微。指作注释时,旨在探求书中的微言大义、深藏精蕴、精微义理。常与其他动词连用,有发微、阐微、明微、见微、解微、穷微、参微、指微等。微义为隐,隐可训微。不易发现、不被注意的意义即隐,所以注释中又有表隐、发隐、索隐等。仅举以上几类,即可见旧注名目众多,其他还有注、解、诠、释、音义、集解等名目,也有将记、订、校、证、考、述、学等纳入注释之名者。这些注释样式在内容上各有侧重,但总合起来看,旧注涉及古文献的内部和外部内容,包括训字词、校文字、释音义、析句读、明章句、说典制、订史实、推义理、解官职,还有注地理、注人物、注出处等等,可见旧注的内容广泛。旧注一般都遵从文献的文理、义理和事理而释文,但也有过度注释的情形,如,作政治化、道德化的比附。
进入现代以后,既有现代学者继续使用文言注释古籍的所谓新注,如,余嘉锡的《世说新语笺疏》等,也有现代学者用白话注古籍的所谓今注,如,杨伯峻的《论语释注》、钱锺书的《宋诗选注》等。从另一个角度说,这些新注多是专深的注释,而今注则往往是古籍普及版的注释。[3]新注仍然有沿着旧注继续向前拓展的学术动力和学术价值,或更多出现综合性的注释,即胡适所谓“总帐式”的注释,如“集注”“集释”“汇注”等;或是对前人已有注释的“补注”;或如钟泰《庄子发微》式的独到;或如钱锺书《管锥编》式的集锦。不过,带普及古籍目的今注,更应是现代社会的注释主流。因为随着白话文的推广、汉字的简化、文言教育的减少,古籍原文甚至其旧注和新注都已成难懂的古文。对古籍的学习,首先要扫除的是语言的障碍,所以,今注,即用现代汉语注释古籍,就成为主要任务。这也带来今注的一个重要特点:注释内容减负,或者说注释重点转移,即,语言转换和学科基础知识是今注的主要内容,而排比资料、引证甲说乙云、阐释义理等等均为辅助内容。即“今注是宜简不宜繁,紧紧扣释原文,帮助读者读懂古书即可”。[4]被减去的其他内容可以交给古籍注释专著、古籍研究论文和论著,甚至一些工具书,如人物、地理、典故等辞典。现代文学文献主要是白话文,其注释自然也是今注,但不像已“减负”的古籍今注那样范围小,也不像古籍旧注那样范围广。
二、全而细的“灌注”
“注”,从其本义说,就是“灌注”,文献的注释也就是对文献文本的文字“灌注”和意义“灌注”。从古籍旧注的范围和内容看,最主要的特点是全面的细部“灌注”,它扩散到文献的语言文字细部,仿佛是对文献的“精雕细镂”;同时全面覆盖文献的诸多内容,可谓是关于文献的“百科全书”。对现代文学文献的注释也基本上具有这样的特点,只是范围略有伸缩。如,关于作品结构、技巧、章法等的评点已经交给了文学批评,不必进入注释范围。又如,作为白话文献,不必进行语言的直译式注释,但白话文献中的古籍引语等又可仿旧注处理。另外,可能会增加文学流派、社团、作品的本事等方面的注释。所以,总体上说,现代文学文献的注释也必然是全面的细部“灌注”。
如果从现代文学文献的文本构成角度说,注释应该包括题注、本文注和引语注。题注是对文献的书名、篇名、章名等的注释。一般会注明文献的初刊名称、时间,初版时、地、出版社名,作者笔名、文章数量、文本演变情况等。有的甚至注明文献的写作背景、动机及其效果等。如《鲁迅全集》(1981年版)对《“醉眼”中的朦胧》一文的题注就说明此文是针对创造社、太阳社的批评而写,并述及革命文学论争及其结果等。王风主编的《废名集》(2009年版),每文的题注还说明了所据底本、校勘原则等。引语注包括正文中的引语和题下、文前引语或扉页引语的注释。引语注一般会说明引语的出处。如果是古文,就会涉及如同古籍旧注一样要进行的训诂问题。如鲁迅的《流氓的变迁》一文中引语“儒者,柔也”的注释:
见许慎《说文解字》:“儒者,柔也,术士之称。”
有时对古文引语还可以进行“新训诂”,即,将引语放在新的语境中解释其新义。如《“醉眼”中的朦胧》注释“杀人如草不闻声”:
语见明代沈明臣作《铙歌十章·凯歌》:“狭巷短兵相接处,杀人如草不闻声。”原是歌颂战功的,这里用以指国民党反动派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的血腥罪行。[5]
本文注则是注释的主体部分,涉及的注释内容自然更细更广。
而就现代文学文献注释的具体内容说,既有古代旧注的许多内容,也有现代社会的特有事实;既有一般文献注释的共同对象,也有文学文献注释的专门史料。涉及文化、历史、政治、地理、语言、文学等广泛领域的知识和史料,涉及不同文类写作的基本内容,是各类研究和多种文类写作的浓缩或简缩。如果按照韦勒克和沃伦的说法,这些注释既涉及文学的外部研究,也事关文学的内部研究。在现代文学作品的普通注释本中,注释最全面且注释文字内容最多的莫过于《鲁迅全集》注释本。我们可以参考《鲁迅全集》(1981年版)的注释并稍加归并,以此概括现代文学文献的注释内容。它们大约包括以下种类:
一是人物类注释。包括神话传说人物、历史人物、现实人物、作品中人物形象等。这些注释简直就是人物小传、形象简析。其中,涉及古今中外许多作家的注释,就如同作家小传,尤其是这些作家在鲁迅不同文章的注释中不断出现,把这些相关注释合起来,更能完整了解作家一生。如,田汉在注释中多次出现,涉及其简要生平介绍、作为“四条汉子”、翻译莎士比亚戏剧、与鲁迅通信、被逮捕等信息。
二是书、刊类注释。在《鲁迅全集》中,这类注释包括中外古今各类单行本书籍、丛书、全集、选集、单篇作品、影片作品等,包括中外各类报纸、期刊等。这类注释像是书刊和作品的目录或叙录,一般会著录其著者、编者、出版社、出版或出刊时间、所属文类、文章篇数、刊物性质等基本信息。有的注释不仅是书、刊目录,而且像微型书话。如,《热风·三十三》中注《遯斋闲览》一书:
宋代陈正敏撰,原本十四卷,今佚。《说郛》第三十二卷中,收入四十余条。《应声虫》条中说:“淮西士人杨勔自言中年得异疾。每发言应答,腹中辄有小声效之;数年间其声浸大。有道士见之,惊曰:‘此应声虫也,久不治延及妻子,宜读《本草》,遇虫所不应者,当取服之。’勔如言读至雷丸,虫忽无声,乃顿饵数粒遂愈。”[6]
鲁迅文章中只对原文作节录性引用,注释中较完整引出全文,两相对读,更成互动性的书话。
三是国家、民族、地名类注释。这类注释提供有关国家、民族的地理、历史知识,尤其突出与注释文章相关联的国族知识。如注“斯拉夫民族”:
欧洲最大的民族共同体,分为东斯拉夫人、西斯拉夫人、南斯拉夫人。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都属于西斯拉夫人。[7]
因这个注释与鲁迅翻译的《近代捷克文学概观》有关,所以注释突出了捷克人所属的斯拉夫。地名的注释涉及的一般地名、陌生地名和历史地名,能提供文学地理知识。也有关于地名的更深入的历史地理信息或典故关联、特殊意义等的注释。如,《好的故事》注“山阴道”:
指绍兴县城西南一带风景优美的地方。《世说新语·言语》里说:“王子敬云:从山阴道上行,山川自相映发,使人应接不暇。”[8]
又如《〈月界旅行〉辨言》注“雷池”:
在安徽望江县南,池水东入长江。《晋书·庾亮传》报温峤书:“足下无过雷池一步也。”意思是叫温峤不要越过雷池到京城(今南京)去。后来转用为界限之意。[9]
四是历史事件及其他事项类的注释。这在《鲁迅全集》注释中既包括古代和现代的历史事件,还包括一些文学事件。这些注释已涉及中国史、世界史、文学史、新闻史等的简要内容,类似于大事记、轶事记之类。而与现代文学作品相关联的事件注释是事关“本事”的简要研究。文学作品的本事应该包括三方面:“一是指写作的缘起和背景(包括有关的人物、事件),也就是今典;二是指赖以塑造艺术形象的原型(真人真事);三是指赖以构思成新作的历史上他人已写过的故事。”[10]这里的“本事”其实已包含了事中之人或与事相关之人。本事可置于题注中注释,亦可置于本文注。《鲁迅全集》在本文注中包含了这三方面的本事。《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文后注“广州夏期学术演讲会”,交代了这篇演讲文的缘起和背景,甚至引作者语“在广州之谈魏晋事,盖实有慨而言”。说明其影射之意。[11]《理水》文后注“文化山上”,指明小说所写文化山上学者们的活动其实际所指,还注明“一个拿拄杖的学者”暗指优生学家潘光旦,“鸟头先生”暗指考据学家顾颉刚,交代人物原型及其学术活动。[12]
五是名物、典制、风俗、典故类注释。名物包括建筑物、动植物、器物、自然天象等。有过去存在而今不存的名物,也有其物虽在而名称已变的名物,还有含有特殊意义的名物,尤其是有典实传说、象征意义等影响文义语意理解的名物,都需要注释。历代的典章制度,包括官职、礼制、体制等;各地的风俗习惯,包括礼节、节日、习惯等,也需注释。这些也都是文献的背景性、历史性的知识。而对典故的注释则是更有文化内涵的溯源性注释。一般认为典故包括事典和语典两个方面,事典是指古事,可列入以上已提及的事件类注释。语典是指所引用的前人文献中的古语。典故的注释一般会说明其出处或来源、内容或原意以及在当前文献中的新意等。如,《鲁迅全集》中的《从胡须说到牙齿》文后注“每况愈下”:
原作“每下愈况”,见《庄子·知北游》。章太炎《新方言·释词》:“愈况,犹愈甚也。”后人引用常误作“每况愈下”,章士钊在《甲寅》周刊第一卷第三号《孤桐杂记》中也同样用错:“尝论明清相嬗。士气骤衰。……民国承清。每况愈下。”[13]
此注指明典故的出处、误用及对章士钊的嘲弄之意。很多典故都已变成成语,已收入成语辞典,而注释典故不同于成语辞典的解说之处是:有时会说明此成语在此处文本中的特殊用意。
六是语词类注释。以上注释中有许多其实也是语词,这里侧重指语言文字本身的注释。包括古语、方言、外语、术语、隐语甚至异文等都需要用今语、通语等进行语言转换式的注释。现代文学文献中的古语主要在引语类注释中,并不是语词类注释的主体。同是用白话写作,但作家常用方言,这就需要用普通话进行注释以助理解,如,鲁迅在小说《离婚》中对“对对”“逃生子”等方言作了原注。鲁迅等作家的写作多涉及外语,也需中文注释以便接受。一些特殊的术语也在注释之列,如,《鲁迅全集》注“元和体”“手民”“朴学”等以及一些更抽象的“主义”术语。一些行话隐语也需要注释才能被一般人理解,如,在鲁迅书信中,一般人难懂的“爬翁”“禽男”之类的人物代号、绰号等都需要注释。
除了以上注释类别之外,还有团体、流派、机构类注释。《鲁迅全集》的注释还单列鲁迅生平活动类、笔名类注释,但只注明其出处,并未进行深入注释。作家生平活动类注释本是传记批评、年谱研究的内容,笔名也可成为专门研究或收入笔名辞典。有些现代文学文献也有这两类注释,当然可以加深读者对文献的理解。
同样是对文献全面的细部灌注,但详略程度有异。现代文学的文献注释一般可分为两种著述类型:一种是作品的普及型注释本,一种是研究型注释专著,前者的注释内容即便全面但都比较简略,后者的注释不但全面而且详密细致。普及型的注释本是现代文学文献注释的主要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出版的现代作家文集或全集、现代文学单行本名著有很多是注释本。它们虽未标明“注释本”,但一般都有编者或作者以尾注或脚注方式加上的注释。不过,这些注释的主要目的是解决一般读者在阅读上的语言和内容理解障碍问题,一般都是简注。这些注释本的注释视整理者的功底和投入程度而有所不同,最简单的只做题注。最完备的莫过于《鲁迅全集》,不仅有题注,更有全面的内容注,但依然属于简注,其注释只是点到为止,不作深入的考注。注释专著则往往在名称上就有标示,如《〈阿Q正传〉郑笺》《鲁迅书信考释》《〈胡风家书〉疏证》等。注释专著在注释内容上可能有所扩展,如,《〈阿Q正传〉郑笺》还涉及文本旨意、创作技巧、修辞方法等的注释。注释专著以研究、考证为目的,其注释内容更专深,论证更周密,常常引证其他文本,更接近某些古籍的旧注。如,郑子瑜谓其《〈阿Q正传〉郑笺》:“‘笺’乃一种表识书,其方法在表明著者的初旨,并断以笺注者的意见,使读者易于识别,其与普通之仅据字典辞书,以解难字难句之‘注释’有别……”[14]其注释常引证鲁迅其他文章及历史上的其他经典和诗文。此外,注释专著往往注释内容更多,注释量更大,有的甚至就是小论文,如,唐德刚注《胡适口述自传》,钱定平注释《围城》的《破围》,洪子诚的《材料与注释》等。因此,不同于普及型的注释本,注释专著是更全面、详密而深入的细部“灌注”。注释专著甚至可以是现代文学研究的一种有待取用和开发的著述形态。
三、文本扩容和“著明”
我们可以用“白文本”的概念来描述现代文学文献未经注释的原初状态。[15]现代文学文献在其初刊、初版时多是白文本状态,只有少数文献附有作者少量的注释。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文献的重印,作者开始在文献上添加自注,更多的情况则是他人(编辑、亲属、研究者等)叠加新的他注。于是,多数文献渐失其白文本面目而被改造成了注释本,而且导致了其文本篇幅上的扩容。
从总体情况来看,现代文学文献被大规模注释是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在50年代之前,也有一些为新文学作品加注释的情况,如,郭沫若的小说《牧羊哀话》收入《星空》集时,作者加了自注;其《甲申三百年祭》1945年由野草出版社再版时,编者加了注释。其他如1946年出版的《鲁迅书简》有许广平的注释,鲁迅艺术文学院1945年编选的《陕北民歌选》有何其芳的注释。但此期还未出现大规模的注释现象。50年代以来,在现代文学文献整理出版过程中,则出现了三次较大的注释高潮。[16]第一次注释高潮在50年代,当时人民文学出版社和作家出版社所出的后来被称作“白皮书”“绿皮书”的作家选集或单行本名著有许多是加了少量注释的,如《骆驼祥子》《冯至诗文选》等。1958年版的10卷本《鲁迅全集》第一次系统地加了注释。同期出版的《沫若文集》《茅盾文集》《巴金文集》也加了一些注释。周遐寿(周作人)著《鲁迅小说里的人物》(1956年版)则是一部特殊的注释专著,包括“呐喊衍义”“彷徨衍义”等部分。“文革”时期则只有鲁迅作品独自形成注释热,如,武汉大学中文系编注的《鲁迅旧诗注释》(1968年版)、吉林师范大学中文系编注的《〈鲁迅杂文选〉〈鲁迅小说诗歌选〉注释》(1972年版)、南京大学中文系编注的4卷本《鲁迅选集》(1974年版)、复旦大学中文系编注的《鲁迅杂文选集》(1976年版)等。第二次注释高潮在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前期。此期的注释范本当然是1981年版16卷本的《鲁迅全集》。1985年开始出版的《郭沫若全集》文学编,1984年开始出版的《茅盾全集》,注释都有增加和丰富。其他如《郭沫若诗词选》(1977年版)、《志摩的诗》(1983年版)、《雕虫纪历》(1984年版)等都是新出的注释本。一批汇校本如《〈女神〉汇校本》(1983年版)、《〈棠棣之花〉汇校本》(1985年版)等也是特殊的注释本。此期还出版了毛泽东、周恩来等一批领袖人物的诗词注释本。作家书信注释本的出版也汇入此次注释高潮,如《鲁迅致许广平书简》(1979年版)、《鲁迅给萧军萧红信简注释录》、《萧红书简辑存注释录》(1981年版)、《郭沫若书简——致容庚》(1981年版)等。第三次注释高潮在世纪之交尤其是21世纪头10年。2005年出版的18卷本《鲁迅全集》又修改和新增了注释,依然是这次注释高潮中的潮头和典范。其他如《冯至全集》(1999年版)、《丁玲全集》(2001年版)、《沈从文全集》(2002年版)、《师陀全集》(2004年版)、《废名集》(2009年版)等都是较好的注释本。此期还出版了一批较高质量的注释专著,如,郑子瑜的《〈阿Q正传〉郑笺》(1998年版)、钱定平的《破围》(2002年版)、陈永志的《女神校释》(2008年版)等。经过不同时期的注释尤其是这几次注释高潮之后,现代文学文献已经较少存在白文本了。
白文本加上注释之后,最直观的结果就是文本篇幅上的扩容。典型的例子是《鲁迅全集》。其10卷本第一次在白文本的基础上增加了5800余条注释,共50多万字;其16卷本的注释则“从原有的5800余条,扩充为23000余条,总字数约200多万字”。[17]18卷本又新增注释900余条,修改了1000多条原注,注释部分净增字数达20万(一说16卷本注释文字190万,18卷本新增注释20万字,注释总字数为210万字)。[18]最新的18卷本《鲁迅全集》总字数据说是700万字,注释占其中210万或220万字,可见注释文字在文本扩容中的分量。其他作家全集的注释当然比不上《鲁迅全集》的扩容规模,但只要加了注释,扩容也是必然的。至于一些注释专著,注释文字多于原文本文字则更是常见的现象。文本扩容的结果是文献成为一种重叠构成,即,原初文献之外,又加上了新的注释文献,而且这注释文献也可以一层层或一次次地加上去。如,周良沛编汇的《中国新诗库》保留了一些诗歌的原注,又加上编者自己的新注。吴永平的《〈胡风家书〉疏证》保留了胡风之女晓风编《胡风家书》时的注释,又加上一层新的注疏。从时间的角度看,注释又是在历史过程中叠加的。萧军详细叙述了《鲁迅给萧军萧红信简注释录》40多年间的历史叠加过程:“第一次注释:是在一九三六年先生逝世以后。《作家》要出‘纪念特辑’,我因为一时写不出适当的纪念文章来,就从先生给我们的书简中选出了几封,每一封加了一些简要的‘注释’,以《让他自己……》为题名刊载了。”“第二次注释:一九四七、八年间,我在哈尔滨主编《文化报》,当时应读者的要求,我把这批书简加了扼要的注释,在报上连续刊载了。”“第三次注释:是前几年应北京鲁迅博物馆工作同志们的要求,把他们在《书简》中认为有些问题不明白的地方,用铅笔划了出来,而后根据我所知道的作了约两万字的回答。”[19]《鲁迅全集》的注释更典型地体现了这种历史叠加过程。单看最新版的《鲁迅全集》的注释,其在历史演进过程中存在的掩埋、调整与移动等情形尚无法呈现,但当我们把它与以前的两次注释进行“历史考古”式的比照,就更能强烈地感知其文献的历史土层的明显叠加。
文献被加入注释后的重叠构成,其实就是文献文本的再建构。注释是作为一种重要的副文本加入文献文本的再建构的,尤其是在“文集”“全集”这类“定型”性的文献形态中,注释作为副文本,客观地与文献原文本构成有机的文献整体。当然,这种副文本也会在常注常新中生生不息。在中国古代的注经传统中,不断有新生的注疏,现代文学文献的注释也会如此。与其它副文本因素相比,注释也许就是现代文学文献构成中最具有再生性的副文本,不断地参与到文献文本的历史建构之中。有了这种副文本的加入,文献文本的结构更为丰满,内涵更为丰富。如,在叙事性文献中,注释有助于叙事。“一旦历史学家在著作中加上了脚注,那么对历史所做的叙述就是一段现代独有的双重叙事。”“脚注构成了次级叙事,它随一级叙事而动,但又与之泾渭分明。”[20]在《胡适口述自传》中,唐德刚的注释就很好地体现了这种文本建构的功能,以至于史学界有学者声称要“先看德刚,后看胡适”。[21]有时候,注释形成的副文本由于注入了注释者更强的主体性,从而使文献文本的文体性有所改变。如,萧军的《鲁迅给萧军萧红信简注释录》的注释部分有太多萧军的个人表述,使这本注释录几乎成为回忆录。杨苡编注的《雪泥集——巴金致杨苡书简劫余全编》也有类似的倾向。大多数情况下,注释只是关于文献正文本甚至包括序跋、扉页引语等副文本的解说性、说明性、评论性的副文本,是比正文本更客观更学术化的副文本。也可以说是关于文本的文本,即所谓“元文本”。还可以说是文献文本的互文本,在与文献正文本和其他副文本的互文中,还指向时空上更久更远的互文本,把它们拢合进文献文本的建构之中。
在文献文本的扩容及再建构中,注释所要实现的基本目标其实是使文献所含有的信息、知识、内涵、背景等得以“著明”。一般认为古籍旧注多为语句的训诂、疏通。而为现代文学的白话文文献作注释,除了有方言土语等的疏通之外,更多的是孔颖达所谓的“著明”:“注者,著也,言为之解说,使其著明也。”(《毛诗正义》)即要用注入的文字使原来的字义、语义、信息等更为显著、昭著或者明晰、明确。也就是说,现代文学文献注释的重心其实又不是语言转换问题,而是使文献文本“著明”。久远的典故,其原意幽深,在新文献文本中的新意亦复隐晦,自然都需要使其“著明”。文本写作的历史背景和原型本事在时过境迁以后,已经暝暗下去,也需要使其复明。如,冯雪峰有一首诗《哦,我梦见的是怎样的眼睛》,他加了一个注释,为的是“用注来叙明”诗的写作过程,那是他在狱中黑夜里梦到的一双“很大很深邃,黑白分明,很智慧又很慈和的极美丽的眼睛”,他请狱中难友赖少其画出过这双眼睛,本诗写的就是这双眼睛。但这是谁的眼睛,原注并未真正“叙明”。收入《中国新诗库》时,编者周良沛根据画家赖少其的文章,又加注释,注明这写的是丁玲的眼睛。[22]于是,一首“情诗”的背景和本事最后被叙明。现代作家常用笔名发表作品,其真实身份隐藏在笔名的面具背后,这也常常要用注释给以揭明。鲁迅的众多笔名中有一“封余”,源自“封建余孽”。“封建余孽”是署名“杜荃”者在一篇文章中对鲁迅的评价。鲁迅在《三闲集》《二心集》中多次提到此人此文,但“杜荃”是谁,1958年版《鲁迅全集》并未加注。1981年版《鲁迅全集》出版前,陈早春考证出“杜荃”即郭沫若,并上书鲁迅全集注释定稿小组。最终在此版《鲁迅全集》得以加注揭明,谓“封建余孽”“见《创造月刊》第2卷第1期(1928年8月)杜荃(郭沫若)的《文艺战线上的封建余孽》”[23]。此注释虽然用的还是比较含蓄的括号形式,但毕竟已将1928年革命文学论争中,鲁、郭二人的论争及历史真相呈现出来。后来《郭沫若全集》亦将署名“杜荃”的此文和另一文《读〈中国封建史〉》都收入集中。[24]又成为由笔名考证来进行辑佚的案例。这些都说明了注释活动及注释文字本身对叙明文学史真相的史料价值。有时候,文献本身就很浅白,不加注释亦无妨阅读和理解,而加上注释则使其内涵更为明晰或有所延伸。如《孔乙己》中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时,“我”懒懒地答说草字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孔乙己又问回字的四样写法,并想教“我”,“我”毫不热心,他叹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这一细节已明白显示出了孔乙己的天真、热心、书呆气或迂腐。而《鲁迅全集》则对“回”字有四样写法作了注释:“回字通常只有三种写法:回、囘、囬。第四种写作(见《康熙字典·备考》),极少见。”[25]回字的后三种写法是怎样,对于今天一般读者来说恐怕也不容易回答,多半只有书法家和文字学者才知道。这个注释告诉读者更明晰的文字知识,也可能使读者增加一份对读书人孔乙己的敬意。
有些注释则使文献的信息更为明确。包括辨伪正误一类的注释。如《鲁迅全集》对《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的注释中有几条就是这类注释。作者在这篇文章的副标题中说这篇演讲的时间是“九月间”,注释明确为“作者这篇演讲是在七月二十三日、二十六日的会上所作的(题下注‘九月间’有误)”[26]。文中提到夏侯玄为司马懿所杀,注释明确为“夏侯玄是被司马师所杀,作者误记为司马懿”[27]。文中提到司马懿因嵇康写了《与山巨源绝交书》就把他杀了。注释明确为“杀嵇康的是司马昭,鲁迅误记为司马懿”[28]。文中写“季札说:‘中国之君子,明于礼仪而陋于知人心。’”注释明确为:见《庄子·田子方》:“温伯雪子适齐,舍于鲁,鲁人有请见之者,温伯雪子曰:‘不可,吾闻中国之君子,明乎礼义而陋于知人心,吾不欲见也。’”据唐代成玄英注:“温伯,字雪子”,春秋时期楚国人,鲁迅误记为季札。[29]文献中的这些错误,如果没有注释,一般读者很难发现,且将会以讹传讹。其他如,异文注、勘误注等同样是使文献内容明确化。如,鲁迅《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一文中“喜笑怒骂,皆成文章”的注释说此语见宋代黄庭坚《东坡先生真赞》,但“喜,原作嬉”。至于注释专著则更带有研究或考证性质,更会追求注释的明确功效。《围城》的定本对书中的一些外文作了注释,如李梅亭的名片背面英文:Professor May Din Lee被注为:“李梅亭教授。那三个拼音字在英语里都自有意义:五月、吵闹、草地。”[30]把李梅亭的名字与性情联系起来。而方鸿渐则想着:“Mating”跟“梅亭”也是同音而更有意义。定本又对这个英文词作注:“交配”。[31]把李梅亭与性联系起来。这两处注释让外文的中文意义明确化。而《破围》一书对此处又作了进一步的笺注,不仅对名片、姓氏的中外历史作了考证与讨论,而且细致解说了mating,“意思是‘让动物交配’,正是《左传》里‘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的那个‘风’字。Mating对于人可不能用,除非自动降格。用这个词儿来寒碜有点好色的李梅亭,也算是够挖苦的。”[32]把原文中将李梅亭降格为动物的本义和性戏说的喜剧效果凸显出来。《破围》一书还对《围城》中的许多土洋典故进行了深入解说,也都使原文献文本的字义、语义更加明确。
要言之,注释的根本目的不在文本“扩容”而在使文献内容“著明”,就是使文献的某些晦暗、淤塞的细部得以澄明、敞亮和洞开。当然,在“著明”过程中其实也使文献完成了“增义”。不过,值得指出的是,注释作为一种文献处理方法,一般只涉及字意、语义,或事关史料、史实。它们虽都与语义学、史料学、阐释学等研究相关,但又只能是一种最基础的研究工作。更准确地说,注释活动只是关于中国现代文学文献的知识层面的语义研究、史料研究及文本阐释工作,主要是在“基本知识”上“著明”(注明)文献局部即可,更深入更系统更完整的阐发则有待于真正的史料学、语义学和阐释学著述。
加入注释,必定带来现代文学文献文本篇幅的扩容和内涵的“著明”,但就具体的文类和不同写作风格的文本来说又有差异。[33]就所谓四大文类来说,散文、诗歌会比小说、戏剧需要更多的注释。散文之中,杂文又需要更多的注释,它是最富有知识性和时代性(也即历史性)的文类。它语涉古今中外,内融大千世界,有更多的知识积淀,也必需更多的注释去化解。如,鲁迅的《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有70个注释,《病后杂谈》一文有39个注释。诗歌之中的现代主义诗歌或“朦胧诗”又往往需要更多的注释,卞之琳的《距离的组织》《鱼化石》二诗几乎每一行都加了自注,这些文字的数量超过诗歌本身。孙玉石倡导的解诗学其实也基于注释,一些诗歌导读文字也类似于古籍旧注中的章句类注释。叙事性文学文本中,学界小说、历史剧也需要更多的注释,如钱锺书的《围城》、阿英的《杨娥传》等。就不同写作风格来说,学者的散文、小说等写作比一般作家的写作更充满学问的光泽,自然更需要加以注释。同一类写作中,作家的创作理念和处理方式不一样也决定着注释的多寡。如,同是写乡土小说,赵树理追求通俗易懂且使用具有可说性的评书体,可不用注释。“他的小说叙述语言尤其是人物语言很少使用特定地域的方言或日常土语。而丁玲、周立波、柳青等人的小说,则通常用方言土语来标明人物的‘农民’身份或地域性,方言土语几乎成为人物身份的一种特定的‘符码’,以至于需要特别的注释,来说明这些语词相应的‘普通话’含义。”[34]总之,进入文献文本的无论是久远的典故,还是地方性语词,在日后的文献整理中都可能被注释以“著明”,而注释的多少、深浅,自然会视文献中“知识”浓度和密度而定。
四、注释之蔽
注释的价值主要体现在能为文献史料的解读提供真确的知识,但也可能产生注释之蔽。这是指由注释所带来的对文献面目、内涵、信息等的屏蔽、遮蔽。原初文献被注释后,多半会被“著明”,这可视为揭蔽或祛蔽工作,然而一经注释也可能出现失注、偏注、错注、误注、臆注、妄注、伪注、讳注等现象,由此就产生了注释之蔽。如果有太多的注释之蔽,反而不如无注。因为无注释,读者顶多是看不懂或看不透文献;有注而又蔽,则更可能将读者对文献的解读指向一个错误的方向或导向文献的错误利用。现代文学文献中也出现过注释之蔽,因此,才有学者呼吁回到“白文本”。[35]
注释之蔽,首先缘于注释的文字特性。注释其实可称为附注,无论是简注还是详注,注释一般都附属于原文献文本之后,故注释整体上可称之为一种副文本。但每条单一的注释往往只能是文本片段,可能是一个短语、一句话或一个段落。当然也有《胡适口述自传》中多段文字组成的“唐德刚注”,《鲁迅给萧军萧红信简注释录》的萧军注这类的长注,但它们仍然是片段性的文本。所以从篇幅上说,注释的简短性或文本片断性,使它常常不会完整的叙述历史的较长过程,人物的完整生平,词语及概念的演变等。注释有别于辨伪、考证等史料批判方法之处也正在于它不需要展开论证。注释文字一般都是结论性的说明。如《胡风家书》注1952年7月24日信中“昆乙”二字:“昆乙,即周扬。”《〈胡风家书〉疏证》说此注过略,补充说:“‘昆乙’是拆‘混乱’二字右半合成,胡风家书中首次使用该隐语指代周扬。”[36]但仍未说明为何用“混乱”指周扬,这需要做专门的考证文章。同时,注释还有语境选择性,即它常常只需选择与某一文本语境相关的内容加以注释,无暇顾及其它。如,1981年版《鲁迅全集》关于杨荫榆的注释出现在不同的卷册和文章中,第1卷《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注杨荫榆简要生平;第3卷《“碰壁”之后》一文注她发表的《致全体学生公启》和《对于暴烈学生之感言》等;第8卷《为北京女师大学生拟呈教育部文二件》注她任女师大校长期间的作为;第11卷《两地书》中注“驱羊运动”;第7卷《女校长的男女的梦》一文专门写“杨校长”,文后8条注释都与她有关。这些注释都是根据各篇文章内容的需要或语境来选择的,以解说文本为目标。这也导致注释的片面性。即便把《鲁迅全集》的有关于杨荫榆的所有注释合拢阅读,也仍是片面性的信息。因为整个《鲁迅全集》中对杨的形象描述仅限于她任女师大校长期间,而且都是负面的,注释也整个都是负面性的。2005年版的《鲁迅全集》对她的生平注释较全,提到她“1926年后任教于苏州女子师范学校、东吴大学。1938年被侵华日军杀害”[37]。但为何被杀害,并未注明。据杨绛《回忆我的姑母》所述,杨荫榆不止一次去找日军军官抗议日军士兵抢掠;为四邻要回被抢财物,常常保护妇女,后被日军骗到一座桥顶,枪杀后抛尸河里。后人称她“慷慨孤怀,颠危不惑;遑恤身家,惟念邦国”。这叙述出杨荫榆形象的另一面。所以,仅靠注释,还是无法对杨荫榆进行“知人论世”的。总之,因为文本的片断性、语境选择性,注释不免会出现失注、偏注,从而产生注释之蔽。
注释之蔽,还可以源自注释主体即注释者。首先是注释者的知识、学养不够,会造成注释之蔽。注释其实就是注释者以自己的知识和学养去处理文献,以一己之知识储备往往很难应对文献注释的百科全书式的知识需求,所以往往会出现错注、误注,从而造成注释之蔽。如《胡风家书》注1952年12月12日胡风信中的“师爷”即胡乔木,就是错注。有专家更正为“师爷”是指阳翰笙,“军师”才是指胡乔木。[38]在文献注释中,相关的专家才是最合适的注释者,也正因为他们具备这方面的学识和专门研究,能较为从容地解说文献。但即便如此,也难免出错。《鲁迅全集》的编注,作为国家工程,集众多鲁迅研究专家之力,多次注释,成为现代文学注释的典范,却仍然被不断质疑。如1981年版《鲁迅全集》对《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的注释就引起争议,有学者认为其中对“林语堂”的注释(即第2条注释)“给读者留下三点印象:一,林语堂是‘费厄泼赖’的倡导者;二,鲁迅写作此文是专门批判林语堂的;三,二三十年代林语堂始终站在进步文学的对立面……”[39]对“打死老虎”与“打落水狗”的注释(即第5条注释)又提到吴稚晖、周作人、林语堂三人。这两条注释遮蔽了真相,真相应该是“费厄泼赖”之说出自周作人的《答伏园论“语丝的文体”》,林语堂文《插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不过是附和周作人。鲁迅文章里反复提到的“打落水狗”“打死老虎”二词主要出现于吴稚晖文《官欤——共产党欤——吴稚晖欤》,该文认为现在批评章士钊“似乎是打死老虎”。周作人《失题》一文也说:“打‘落水狗’(吾乡方言,即‘打死老虎’之意)也是不大好的事。”林语堂文虽出现“不‘打落水狗’”一次,却是转引周作人文的。这两条误注的结果一是使“林语堂代人受过”,其实林语堂在一度附和周作人之后仍跟随鲁迅。二是使读者误读鲁迅此文,不能真正了解“失和”后的周氏兄弟之间特殊的文事交往方式。其实,鲁迅不过是以林语堂为幌子来批评周作人。[40]这两条注释在2005年版《鲁迅全集》中文字有所修改,但仍未吸收已有成果,将真相解说清楚。此文的注释之蔽还继续存在。2005年版的《鲁迅全集》还有一些1981年版就存在的注释之蔽:如,注《新青年》迁至北京的时间为“1916年底”,确切的时间应为1917年1月。又如,注关于诗持人性情之说,引刘勰《文心雕龙·明诗》语“诗者,持也,持人性情”,其中“性情”,刘勰原文应为“情性”。这些注释之蔽仍等待后来的注释者不断地祛除。另外,注释者的成见甚至臆见,也是造成注释之蔽的重要原因。前文例子中,当注释者对杨荫榆、林语堂等存了成见,就难有真确的注释。而注释者的知识和学养欠缺更容易造成臆注。如《苏曼殊诗笺注》(刘斯奋注,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为《代柯子简少侯》一诗作题注,认为“柯子”似是一日本女子,“简”作动词用,意为寄信,“少侯”是同盟会成员孙毓筠,是苏曼殊在东京的朋友。诗题的意思就是:代一个日本女子寄信给少侯。这显然是臆注。实际上“柯子”是章士钊的号,章是苏曼殊的密友。《燕子龛诗笺注》(马以君注,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对该诗作了正确的注释,祛除了这一注释之蔽。[41]
注释之蔽,又可归因于某种意识形态的干预。”在鲁迅著作的“单行本的注释说明中说:‘为了适应广大读者的需要,我们准备陆续出版鲁迅著作单行本,由各地工农兵理论队伍和大学革命师生担任各书的注释工作。’……这是一个可观的注释大军。专家们也只能在注释中充当被改造的‘小学生’角色了”。[44]这支本身就是按照意识形态需要组构而专家在其中只能俯首听命的注释大军,也只能弄出一些意识形态化的注释。这种遗风甚至还残留在1981年版的《鲁迅全集》《鲁迅给萧军萧红信简注释录》等出版物中。80年代以后,这种注释中的意识形态之蔽日渐消歇。
最后,注释之蔽与一种避讳的成规也有关。在中国的历史叙事中,存在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成规。对现代文学文献的注释,也有因袭这种成规从而造成注释之蔽的现象,这就是讳注。如,前文提到的有关《文艺战线上的封建余孽》作者“杜荃”的注释。多年来知道“杜荃”即郭沫若,却不作注,考证确凿后又被郭沫若的秘书反对作注,最后只以括号形式作注,等等,皆是为贤者讳。冯雪峰为自己的诗作《哦,我梦见的是怎样的眼睛》作注,欲注还休,是为亲者讳。1973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鲁迅书信选》将鲁迅给萧军萧红信中提到的“蓬子转向”的原文删去,代以“……”,更不作注,也是为姚文元这“尊者”讳。[45]这些讳注,不仅不会“注明”真相,反而有意加以遮蔽。
总之,对于现代文学文献的注释文字,我们既要看到其“著明”文献内涵的功用,同时也应该警觉它可能造成的新的注释之蔽这种负面的效用。也就是要用一种批判的眼光看待注释。传统典籍中之所以会出现“疏”这种注释形态,或反复注释的情况,其实其中也包含有对前注的不断批判。现代文学研究中也会出现这种关于注释的注释,如吴永平的《〈胡风家书〉疏证》;更可以使注释不断地改进,如《鲁迅全集》的多次注释。其目的都是为了给文献以正确的知识解说。注释之蔽的出现,其结果是使关于文献的解说出现错误,这其实是在倒逼我们去思考注释这种史料批判方法的本质特性。即现代文学的注释只是一种知识学层面的史料批判,它应具有客观性、稳定性和历史性;注释虽然有阐释的功能,但到底不是真正的阐释,它应该避免主观的阐发,也无需情感移入、价值判断和修辞装饰,更力戒过度注释。
注释:
[1][2]张大可、俞樟华:《中国文献学》,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39、236—237页。
[3]徐有富主编:《中国古典文学史料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15—316页。
[4]张大可、俞樟华:《中国文献学》,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40页。
[5]鲁迅:《鲁迅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7页。
[6]鲁迅:《鲁迅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04页。
[7]鲁迅:《鲁迅全集》第10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19页。
[8]鲁迅:《鲁迅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87页。
[9]鲁迅:《鲁迅全集》第10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53页。
[10]徐有富主编:《中国古典文学史料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31页。
[11]鲁迅:《鲁迅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517页。
[12]鲁迅:《鲁迅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87—388页。
[13]鲁迅:《鲁迅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52页。
[14]郑子瑜:《〈阿Q正传〉郑笺》,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98年版,第3页。
[15]韩石山:《这样的〈鲁迅全集〉我不买》,《文汇报》2005年12月13日。
[16]金宏宇:《文本周边》,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05—213页。
[17]张小鼎:《〈鲁迅全集〉三个里程碑式版本》,《中华读书报》2005年2月23日。
[18]张业松:《文学课堂与文学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4页。
[19]萧军:《鲁迅给萧军萧红信简注释录》,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6页。
[20]〔美〕安东尼·格拉夫敦:《脚注趣史》,张弢、王春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3页。
[21]唐德刚译注:《胡适口述自传》,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页。
[22]周良沛编:《中国新诗库》(三集),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第332页。
[23]鲁迅:《鲁迅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8页。
[24]徐庆全:《名家书札与文坛风云》,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333页。
[25]鲁迅:《鲁迅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39页。
[26][27][28][29]鲁迅:《鲁迅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517、524、526、527页。
[30][31]钱锺书:《围城》,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144页。
[32]钱定平:《破围》,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235页。
[33]金宏宇:《文本周边》,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19—222页。
[34]贺桂梅:《赵树理文学的现代性问题》,唐小兵编:《再解读:大众文艺与意识形态》,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96页。
[35]张业松:《文学课堂与文学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2、44页。
[36]吴永平:《〈胡风家书〉疏证》,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00页。
[37]鲁迅:《鲁迅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6页。
[38]吴永平:《〈胡风家书〉疏证》,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86页。
[39]杜运通:《林语堂代人受过——从鲁迅〈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的一条注释谈起》,《山西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
[40]张业松:《文学课堂与文学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9页。
[41]章宗鋆:《中国新文学中的注释研究》,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7页。
[42]〔英〕苏珊·海沃德:《电影研究关键词》,邹赞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64页。
[43][44]黎之:《文坛风云录》,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496—497、496页。
[45]萧军:《鲁迅给萧军萧红信简注释录》,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1、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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