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可以:潜到深水里才能看到鱼的世界
作家盛可以丰富多变的创作大体指向一个中心:对女性生存、女性命运等主题的深入探索。近作《金凤传奇》和《女佣手记》中,她又对这些主题进行了新的开掘。
在与本报记者的访谈中,盛可以表示,对于一个真正热爱创作的人来说,写作的目的不是完成,而是过程,是一笔一划的塑造人物,赋予人物鲜活生命的过程。而句子,有一个字用得巧妙,整句便熠熠闪光,意境高升。
访谈
“‘传奇’是说书人发明的与听众之间一个充满挑战的游戏。”
记者:说你是女性主义作家,或许会窄化对你作品的理解,但你丰富多变的创作大体指向一个中心:对女性生存、女性命运等主题的深入探索。你近些年陆续出版的作品表现得尤为突出,它们之间构成怎样的关系?
盛可以:女性问题是我长期困惑与关注的,自童年有性别意识以来,我就秘密地承受着作为女性的某种压抑,我期望这份思虑和压力会分摊到每一个读者身上,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都会去重新思考女性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承担的角色,关于平等与权利、创伤及尊严。
记者:读《女佣手记》的过程中,我不时联想到林白的《妇女闲聊录》。两部作品的主角都是进城打工的女性,故事也主要由这个主角讲述,或者说由妇女之间的闲聊铺陈开来。当然两者区别也明显,《妇女闲聊录》由很多片段组成,从写作手法上看也是偏于非虚构式的笔录。而你的这部小说还属于我们通常理解上的小说的范畴,也有着小说式的起承转合和推进逻辑。
盛可以:林白老师的创作尤其在女性领域的探索是一面飘扬的旗帜,很少有人像她那样勇气坦荡与才情并具。我没有看过《妇女闲聊录》,当时身边总有朋友在赞美这部作品,一直没有产生阅读机缘。写《女佣手记》是偶发事件。我在老家闭关创作时,有一个亲戚给我做饭。我问起村里的某某人现在怎么样,她就会跟我讲这个人这些年的事情。这位亲戚当保姆近二十年,在这一行业领域算得上见多识广,那些进城当保姆的女人,常有鸡飞狗跳的事,她好像无所不知。她自身买社保被骗去全部积蓄的经历也让我震惊。
记者:难怪小说体现出实录的特点。可以想见,你在写的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融入了真实见闻,或者融合了非虚构的手法。
盛可以:这部小说里的事情,几乎都是我这位亲戚跟我讲的,什么类型的人都有,叙事者的声音,也就是她留在我脑海里的声音,算得上是某种形式上的实录。保姆的世界自成一体,自有她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婚恋观,她们的社会和我们的社会似乎是剥离开的,井水不犯河水的,但显然不是。
记者:我前面说这部小说更社会化,也是因为保姆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职业,她们能在不同阶层中流动,并多有交集。所以听她们讲故事,给人感觉她们真是见多识广。为何选择保姆作为切入点?这么选择是否和你试图在小说里融入社会性内容有关?
盛可以:潜到深水里才能看到鱼的世界。我有时羡慕保姆,她们不断地深入不同的家庭,介入别人的生活,窥见他人的隐私,看到表象背后的本质,她们简直就像田野调查者一样,从现场获得真实的一手材料。这些家庭里有不同类型的人,呈现不同的家庭结构,有各自不同的遭遇,用社会学观点看,婚姻与家庭既是私人领地,也是社会领地;婚姻从表象上是个人行为,从本质上是社会行为。正是因为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社会问题在家庭中得到充分反应。我非常熟悉保姆,认识不少保姆,她们聊某个东家的富有和吝啬,因为不小心打碎一个摆饰品吓得手忙脚乱,魂飞魄散,有些事听起来觉得既有趣,又心酸。我从没想过我会写保姆这个群体,更没有刻意选择保姆这个题材,而是已经故事掉在脚下,我无非是弯下腰捡起来,擦拭擦拭,摆在人们看得见的地方。
记者:读你的长篇新作《金凤传奇》,感觉你有明确、强烈的诉求。同时,也似乎和你早年的小说《时间少女》有某种内在的呼应性。
盛可以:《时间少女》里的那个女疯子,是我的童年记忆,关于残疾人、尤其是残疾女性的问题一直在我脑海里。再加上有位朋友给我讲了他的精神病母亲的故事,我越来越觉得在这个被人遗忘的幽暗角落里,如果有阳光照射进来,有很多悲剧可以避免。我的确是借《金凤传奇》写人心人性,这本书的主角并不是金凤,而是与金凤有关联的人,金凤只是一块掉落人间的试金石。也有意要写下改革开放几十年的中国当代社会发展变迁,包括改革潮流在小城的风吹草动。
记者:是啊,我觉得在这部小说里,历史和时代成了前景,人像是隐在后面的一个个符号,金凤这个所谓的主人公就更是一个不具个性、模糊不清的形象。你在开篇里就交代:一棵歪歪扭扭的无用树木如何经受歧视的刀砍斧斫,只是本故事的次要部分,而那些不管出于何种目的,紧紧缠绕这棵无用树木攀爬的藤蔓或许才是故事的核心内容。但我们谈小说写作,一般都强调不要让时代把人淹没了,你反其道而行之,想必有你自己的思考。
盛可以:金凤的故事来源还有一个社会新闻的影子,虽说这则社会新闻有争议,有人说是假的,如果是假的,我从一个虚构者的角度发现了“假”的趣味。我想写出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乡村和小县城的浪潮。我们驻足现在,远远观潮,漂浮物隐约其中,我觉得那也是一种审美,那一段漩涡,那一段激流,那一段汹涌,那一段块堤……就像看宽银幕一样。
记者:所以在你这里,所谓传奇,主要是让人如钱塘观潮一般,观一段时代的传奇。想来书名定为《金凤传奇》是有讲究的。
盛可以:“传奇”,本意是暗示读者,这只不过是说书人在说书,你不必当真,但同时说书人又不遗余力,动用各种艺术手段使故事合乎情理逻辑,让人难以怀疑其真实性。这是说书人发明的与听众之间一个充满挑战的游戏。
“好小说要探索挖掘一种可能性的真实,这种真实比现实更逼真,更尖锐。”
记者:读你的小说,总是会为你的叙述语调,或叙述方式吸引。刚开始读《金凤传奇》,我读出了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的味道,我还以为你会以类似《包法利夫人》这样的笔调写下去的,没想读到后半部发现,荒诞感和讽喻性越来越强。如果这部小说也分出个上下部,倒是像余华《兄弟》上部和下部那样对比鲜明。
盛可以:写完精神病院那一卷之后,我忽然失去了方向,不知道这个传奇该怎么继续,怎么结尾?我跟原《花城》主编田瑛先生通过一个多小时电话,我觉得很受启发。最后一卷走向了荒诞和讽喻,故事发展到那里,整个世界就成了那个样子,仿佛百川入海。诺瓦利斯说,“突变和混合最富诗意”,就我而言,如果不从现实走向荒诞,感觉无法前进。也许后半部分的荒诞和前面的写实相混合,达成了某种诗意。
记者:这部小说里你写乡村真是写得真切。我想到《包法利夫人》,也因为读到类似的表达:田里青蛙叫个不停。溪水流过满天的星。荧火虫落荆棘丛里,闪闪烁烁。你在乡下长大么,后来也时常回乡下走走,对乡村景象想必是谙熟在心了。
盛可以:我也觉得写起乡村来更自信,更得心应手,也更有兴趣。十八年的乡村生活与生存体验刻骨铭心,那是永远的文学座标。田野调查当然是好的,不做田野调查的合理想象,会是另一种趣味。
记者:说来所谓虚构、非虚构之别,不过是偏知识分子式的理解。民间世界或者普通老百姓未必是这么认知的,他们仿佛更明白“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的道理。
盛可以:至于虚构或非虚构,是文学上的定义,普通读者不会在意故事的呈现形式。按西方文学界说,“一切以现实元素为背景的写作行为,均可称之为非虚构文学创作”,虚构和非虚构的边界有时是模糊不清的。我更倾向于认为虚构和非虚构在文学语言上的区别。二者彼此有自己的叙述路径,思维,词汇,语句,气息,味道,而把非虚构做得像小说,把小说做得像非虚构,都有比较杰出的典范。总有些打破规矩的事情被证明是好的。
记者:保姆这一角色在近些年有些被污名化了。我们最为熟知的是发生在杭州的保姆纵火案。法国女作家蕾拉·斯利玛尼的《温柔之歌》也写到保姆害死了主人家的孩子。当然这部小说对保姆的呈现比较常态化。你写了保姆生活点滴之余,还写了一个保姆眼中的广阔世界。
盛可以:是的,保姆问题背后有更系列的社会问题。《温柔之歌》的作者就是试图通过小说对矛盾重重的社会进行诊断,并剖析保姆混杂着仇恨、欲望和爱的复杂情感。我写《女佣手记》时,不觉得自己是在创作,更像是在记录,像播放留声机。这部作品也不具备我欣赏的那类好小说的特征,我认为的好小说要写非常态,要极端,要冒犯,要探索挖掘一种可能性的真实,这种真实比现实更逼真,更尖锐。不过,我还是很高兴展示这群保姆的人间烟火,整个写作过程也感到愉悦亲切,因为这次写作与故乡发生了深刻细腻的情感互动。
记者:我在读《女佣手记》的过程中会想,这部小说里,究竟谁是作者。我想可能是周嫂讲述的故事太真实了,代入感太强了,会给我错觉这部小说是她说出来的,或者说她说你记的,也就是说,你更像是一个记录者。另外,你在小说叙述中都用保姆这个称呼,只是书名里用了“女佣”一词,也像是强调你是掌握命名权的作者。你是偶然这么写,还是包含了深意?
盛可以:你看得真细致。确实,好像作者本身也一直在听周嫂讲述,听完之后,作者才决定为这个故事命名。我有意避免“保姆”这个词出现在书名中,因为关于这类书名几乎泛滥,书名书封是一座房子的大门,读者是否跨进屋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张门是否能吸引人来推开它,因此这张门首先要包含建筑艺术的审美与文化,透露房子内部的构造信息。我喜欢“女佣”这个词,比较书面,与口语叙事形成反差,带点严肃的气氛,充满小说的庄重气味。
记者:我问到作者是谁的问题,是因为我在这部小说里几乎看不到作为作者的你的存在,你退出得真是彻底。你的叙述有意思的地方还在于,即使你偶尔介入叙述,那你也只是当了一个冷酷而客观的旁观者。我有时候想,零度叙述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但你好像做到了。对你作品诸如“锐利”“凶猛”之类的评价,不只是关乎你的叙述本身,也该是和你的叙述立场有关吧。
盛可以:叙述者是既无情也深情的。客观便是“无情”的特征。福楼拜把小说称作“生活的科学形式”,要求作家约束自己的感情,像自然科学家对待大自然那样,以冷静客观的态度,对事物作出完全客观的、科学的反映。我个人也特别不喜欢抒情,抒情很难避免矫揉造作,装腔作势。简单与平淡中蕴藏真正的绚烂。但客观不代表作者对人物真的冷漠,当他开始决定写某个人、某个故事的时候,已经怀有同情、怜悯、正义等情感,这也正是推动作者写作的内部力量。
“我认为小说中语言是第一位的,很难想象一部文学作品的语言没有比喻修辞。”
记者:你应该是喜欢诗歌的。这么说不只是你用策兰的《死亡赋格》作为小说的书名,主人公也是一位诗人,你还在结尾写了一首诗。不只是你在《锦灰》扉页里,你引用了卡瓦菲斯的诗——也许光亮最终只是另一种独裁,谁知道它将暴露什么样的新事物,写到布罗茨基等一些经典诗人,还借女记者姚皿珠之口说“布罗茨基是我最喜欢的诗人。”
盛可以:年轻时曾经十分迷醉《诗经》《楚辞》,仔细看注释,把生僻字抄下来把玩。后来在短篇小说《缺乏经验的世界》里,故意使用了一些不常用的字。也时常品咂唐诗、宋词、元曲,汉语的丰腴美好、神韵意蕴,及其丰富性,尽在这些古代经典之中。我想我的语感节奏,以及对于语句丰富意蕴的追求,是从读诗得来的,当我写作时,我的脑子里荡漾着诗歌的节奏,就像节拍之于音乐,就像呼吸之于行走。
之前我写过几天口语诗,然后开始写小说。诗就只写在日记本里了。我知道我写不好诗,只能像一个穷鬼般觊觎着诗人的才华闪耀。《死亡赋格》里有好几首诗,不是我写的,当时我就是觉得在某个地方应该有一首诗,会更具渲染力。于是在讨论故事情节之后,特别请诗人苏瓷瓷写的,她非常有才华,获得不少称赞。
记者:诗歌的加入,或是诗性的融汇,都为你的小说增光添彩。再打个比方说,像《沉重的肉身》这样一部从面上看性意味十足的短篇,我越是读到后来越是觉得,这更像是一部纯净的诗小说。
盛可以:《沉重的肉身》这个短篇,无所谓是散文,还是小说。是我在写作初期匿名写的,可以说是非常大胆地直面人类真实,我当时怕人说,怕人议论,怕人唾弃我写得过分,后来我看到很多人喜欢并传阅,我想我有勇气写,理当有勇气认领。事实上正是因为这个开局的短篇,我意识到写作中的解放与自由是何等宝贵,自设樊篱,或顾忌重重,就容易隔靴搔痒,偏向自欺欺人。我觉得不管处理何种题材,只要作者创作时“思无邪”,笔下的任何事物都将是纯澈的,干净的,具有审美意义的。
记者:是这样。我说你的小说与诗歌有亲缘性,也因为觉得你的语言有诗的质感。你写的很多比喻就不用说了,类似“我的心软得扎人”“做假的人下了诚实的功夫”这般悖谬性修辞,也应该说体现出了诗的张力。这就好比“死亡赋格”,要是按常规的修辞手法,我们应该写成“死亡的赋格”,但这样一来,就少了诗的意味。
盛可以:保罗·策兰进行了卓越的语言和诗学实践,利用德语的特性自造复合词和新词,对语言颠覆、挖掘、重建。小说家同样要有开创新词的能力,打碎陈词滥调,重新拼建。诗人王家新有一本诗歌随笔集叫《在你的晚脸前》,“晚脸”这个词即来自策兰,意即晚上的脸。我喜欢这个新词。
对我来说,写作的乐趣之一就是基于这些,拧捏语言的泥巴,直到它变成自己喜欢的形状。对于一个真正热爱创作的人来说,写作的目的不是完成,而是过程,是一笔一划的塑造人物,赋予人物鲜活生命的过程。而句子,有一个字用得巧妙,整句便熠熠闪光,意境高升。
记者:所以在意语言,是需要能力的,而非端正态度就能达成。读到唐诗人一篇评论说:“如果我们熟悉盛可以作品的话,可能都会意识到一个很重要的品质:盛可以的写作风格一直在变,但她关注的问题其实有着很明确的一致性。”我也有同感。但我觉得你的写作一直在变的与其说是写作风格,不如说是语言风格。我强调这一点,也是因为大多数作家写作变的是主题,不变或相对恒定的是语言,你是反着来的。
盛可以:我认为小说中语言是第一位的。我相信不少作家会有同感。忘了是哪位著名作家,上午修改前一天写好的,去掉了一个逗号,到下午时,又把那个逗号加进来,重视语言的人,连标点符号都是这么审慎的。读者在阅读的时候,也能感受到作者在语言上的讲究与认真。我觉得一部小说,首先会有一个最匹配的叙事声音与腔调,这个音要是没调准,起高了或起低了,声音太杂或音太沉,在写作过程中作者会感觉到问题,总是不顺畅,别扭,所以会及时调整或推倒重来,包括更换叙事人称,叙事者身份,以及语言风格,是用书面语还是口语,是优雅的,还是市井的,这些跟作品主题内容都有关系。我的《女佣手记》直接采用保姆日常说话的声音,因为叙述者就是一个不会说普通话的保姆,她讲的那些人和事都没出过四线小城,我想让小城的市井烟火自然呈现,原汁原味。也不是我刻意要选择方言,我并不热衷于方言写作,而且我自己一点也不喜欢讲方言,离开故土快三十年,方言交流也有障碍。写《女佣手记》时,我首先试过使用一个返乡文化人的口吻叙述,杂夹深刻反思之类的,于是很自然有种莫名其妙的居高临下的东西,我很快丢弃这种方法,采用亲戚跟我絮叨时的语气——就像开启马达,机器哒哒哒哒地运转起来。
盛可以部分作品封面
记者:在你的作品里,《女佣手记》算得例外。这部小说写得素淡,你大多数小说偏于炫丽。这可能和你太喜欢比喻有关,你有时似乎偏好隐喻或讽喻,而这也恰恰是诗歌的常用手法。以我的理解,从某种意义上说,你在《锦灰》里写女记者姚皿珠嗜好比喻,被认定患了比喻症,也像是带有一点自嘲的意味。不管怎样,比喻用得恰到好处,是很能给写作增添光彩的。但比喻有时也会让表达变得游离、隐晦,或是迟缓。在如何让比喻更为直接、准确而尖锐地表情达意上,你有什么见解?
盛可以:很难想象一部文学作品的语言没有比喻修辞,那会像辽阔沙漠中没有小小绿洲一样无趣无聊。就我个人而言,不经意呈现的小小妙喻能使阅读获得极大的愉悦。这也是阅读中让人着迷的摇曳生姿的部分。有时候就是因为一个新颖的比喻,让人永远记得小说中的某个情景。二十年前我读到朱文的《磅、盎司和肉》——把日常磨擦写得那么诙谐有趣的作家不多,这得同时具备生活幽默感、思想洞察力与语言穿透力——我一直记得他描写的那个五分硬币大的背影。小说中男主角在菜市场买菜和老太太发生小纠纷,女友不快离开,男主角处理完事去追女友,“等我已经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我也只是让女友的背影变得大了一点,像两分硬币大。我想把她变成五分硬币那么大。我小跑起来。”这场追赶变得像梦境般缥缈,其实也暗示着男主与女友生活中存在的某种距离或沟壑。
记者:好的比喻,不是外挂于人物,而是和人物的境遇密切相关。也往往是这样的比喻,让人印象深刻。
盛可以:我觉得好的比喻不是生硬找来的,而是你在创作的那一刻瞬间产生的。我总有一种感觉,写小说的时候,小说本身早已经存在了,我只是将它缓慢地复录出来,所以说那比喻也是早就存在的,它很妥贴地衔接在一个句子后面。我的意思是说,好的比喻是水到渠成的结果。矫揉造作的修辞不是缺乏诚意,就是缺少自信,费力地挤出蹩脚的比喻,百害而无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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