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弱水:《红楼梦》《水浒传》的繁与简
奥尔巴赫的巨著《摹仿论》(Mimesis)那个著名的开篇,谈的是荷马史诗与《旧约》故事在文体上的差异。他说,荷马的叙述完整而周到,各种事件都发生在前景,连接紧密,表述从容,什么都不隐瞒;《旧约》故事则朝着一个目标发展,只突出对人物行动有用的部分,其余则任其模糊不清,有时会没头没脑,给人以神秘感。这跟两者所描写的人物的身份有关:荷马写的是上层社会的生活,《旧约》的对象则不分阶级,是游牧或半游牧部族成员。
这不正是《红楼梦》与《水浒传》在写法上的区别吗?《红楼梦》像荷马史诗,事无巨细,皆刻画无遗,工笔细描,笔笔都勾连开去;《水浒传》像《旧约》故事,删繁就简,一气呵成,朝一个目标进发,只突出聚光灯下的行动,其余都模糊成背景,“伤人乎,不问马”。这与顾随的说法高度吻合:“《红楼》有时太细,乃有中之有,应有尽有;《水浒》用简笔,乃无中之有,余味不尽。”这是因为,两者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形态有显著不同。大观园是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作者乃耽于文字的声色,讲究细节的丰缛与感官的华美。而梁山泊则险象环生,杀机四伏,说话人线条比较粗放,常有“说时迟,那时快”的强烈动感。
不妨举两个例子以说明。《水浒传》第二回写端王赵佶赴驸马王诜的府上宴饮,《红楼梦》第二十八回写贾宝玉到冯紫英家中饮宴,都涉及皇亲国戚,都是酒席上洗手间,也都有赠人礼物的事,正好可以对参。《红楼梦》里,宝玉出席解手,蒋玉菡随了出来。二人站在廊檐下,宝玉见蒋玉菡妩媚温柔,心中十分留恋,问他戏班中有一个叫琪官的在哪,可惜无缘得见。蒋玉菡笑道,就是我的小名儿。宝玉连称幸会——
想了一想,向袖中取出扇子,将一个玉玦扇坠解下来,递与琪官,道:“微物不堪,略表今日之谊。”琪官接了,笑道:“无功受禄,何以克当!也罢,我这里得了一件奇物,今日早起方系上,还是簇新的,聊可表我一点亲热之意。”说毕撩衣,将系小衣儿一条大红汗巾子解了下来,递与宝玉,道:“这汗巾子是茜香国女国王所贡之物,夏天系着,肌肤生香,不生汗渍。昨日北静王给我的,今日才上身。若是别人,我断不肯相赠。二爷请把自己系的解下来,给我系着。”宝玉听说,喜不自禁,连忙接了,将自己一条松花汗巾解了下来,递与琪官。
《红楼梦》里的礼物,从来就没有简简单单送出去和收进来的,比如这两条汗巾。宝玉送琪官的松花汗巾,原来是袭人送给自己的。而琪官送给宝玉的大红汗巾,本来自己系小衣儿也就是裤子的,解下来送给宝玉,当晚就被宝玉偷偷系在袭人腰里了。宝玉无意间成了中介,做了媒,这两条汗巾也无形中化作信物,为琪官最后娶了袭人埋下了伏线。这是后话,作者还前有导引,侧有映射。刚刚在酒席上,琪官念的一句诗,偏巧是“花气袭人知昼暖”。薛蟠便嚷着袭人是宝贝。而这宝贝,两回前已经透过进怡红院的贾芸的眼睛“溜瞅”了半天,知道“袭人在宝玉房中比别个不同”。但袭人把宝玉夜间偷系在腰间的那条大红汗巾子忙解下来,说道:“我不希罕这行子,趁早儿拿了去!”表明她对“优伶有福,公子无缘”这一命运结局的憾恨。但这又与另一场戏异曲同工。这条大红汗巾子,琪官说是北静王送的,偏偏北静王也送过宝玉一串鹡鸰香(一作蕶苓香)念珠,且系圣上所赐。宝玉后来转送给黛玉,黛玉同样不领情:“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他。”这不是拐着弯儿骂皇上么?但北静王老是送东西给面目姣好的少年,也未必不含讽意。
到了《水浒传》里,一切都简单了,那是囫囵的吃喝,直截的馈赠:
且说这端王来王都尉府中赴宴,都尉设席,请端王居中坐定,都尉对席相陪。酒进数杯,食供两套,那端王起身净手,偶来书院里少歇,猛见书案上一对儿羊脂玉碾成的镇纸狮子,极是做得好,细巧玲珑。端王拿起狮子,不落手看了一回道:“好!”王都尉见端王心爱,便说道:“再有一个玉龙笔架,也是这个匠人一手做的,却不在手头,明日取来,一并相送。”端王大喜道:“深谢厚意,想那笔架,必是更妙。”王都尉道:“明日取出来,送至宫中便见。”端王又谢了。两个依旧入席,饮宴至暮,尽醉方散。端王相别回宫去了。
这一对玉狮镇纸,一个玉龙笔架,王驸马隔日就差亲随高俅送去了端王府中,恰遇见端王在踢气球,高俅一不小心露了一脚,从此发迹。由此可见,在施耐庵笔下,这两样东西只是作为道具,起了黏合情节的功能,不像曹雪芹笔下,每一物事总是勾连起故事的发展,穿织起人物的命运。所以,曹雪芹会把汗巾的来历和特点一一交代,是北静王送的茜香国女国王所贡之物,“夏天系着,肌肤生香,不生汗渍”。施耐庵则一笔带过,“极是做得好,细巧玲珑”“也是这个匠人一手做的”。要问怎样的玲珑,哪一个匠人?不提。
《红楼梦》里,“于是复又归坐饮酒,至晚方散”;《水浒传》里,“两个依旧入席,饮宴至暮,尽醉方散”。但是,两个段落里发生的一切,《红楼梦》依然在回环往复,余韵不绝,而《水浒传》却收缴干净,到此为止。施耐庵是线型的叙事,一切都悬空在目前,只一束光打在上面。曹雪芹的叙事却是网状的,拿奥尔巴赫的话说,是像荷马一样光照均匀(uniform illumination),所以旮旮旯旯都能显影。宋淇是唯一曾经把曹雪芹与荷马相提并论的人,因为小赫胥黎(Aldous Huxley)指出荷马的伟大就在于能够将事物的整个真相(the whole truth)全盘托出,这在宋淇看来,一如曹雪芹的明镜高悬,遍观圆照。
如此看来,《红楼梦》在感官、语言上的品位是不是比《水浒传》要高出许多呢?不能这么说。奥尔巴赫认为,荷马史诗与《旧约》故事这两种文体,事实上无分高下,它们只是不同的风格的基本类型而已。文字的繁简都是服务于总体需要的。《旧约》写亚伯拉罕带一仆一驴和爱子以撒走了三天路去燔祭上帝,沿途全无风景。《水浒》也是行动中的诗,好汉们走的都像是一条空荡荡的路。不是从作者看来,而是从人物看来,途中没有什么好瞧的,安全走到就不容易了。作者不会僭越到人物前头去发话,比如上面引过的那一段——
端王拿起狮子,不落手看了一回道:“好!”
不落手就是不释手。然而,旁人眼里不曾落手,是纯粹的客观;人物心中不愿释手,便是主观介入了。这个分寸要拿捏好。“也是这个匠人一手做的”,同样是即时的口气,在场的语境。难怪牟宗三盛赞《水浒》的文字,说一有风致,二极透脱,触处机来,步步是当下。
顾随也极赞施耐庵的文笔之妙:“若《红楼》算‘能品’,则《水浒》可曰‘神品’。”但是,若换了另一个角度,曹雪芹的境界似乎又更高了,因为如马鸣《大乘起信论》所说的,粗中之细,菩萨境界。细中之细,是佛境界。因此,同为对人类现实的再现与复叙,《红楼梦》的世界更接近于我们今天绝大多数人所认知的那一个:人物牵扯在各种各样的关系之中,说话和行动都得注意他人的感受,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总之,大观园里都是规训了的社会人,不像山寨水泊中人,只凭自然驱使。
(作者:江弱水,系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教授)